38 和好(1 / 1)
我下车准备在冷空气里抖擞抖擞精神,一跳下车子,就看见依靠在旁边树干上的徐墨秋。
他果然只穿着在家穿的T恤运动裤,我返回车里拿过他的羽绒服外套,快步走到他的面前,掂起脚披在他的身上。
手接触到他冰冷的皮肤,心头一阵绞痛,我伸出双手紧紧的抱住他,我想把自己的体温给他,我希望冰凉的那个人是我。
头埋进他的胸口,愧疚的一遍遍说着“对不起,对不起。”
我抬头看他,哀求道:“徐墨秋,原谅我好不好,我疯了才会对你说那样的话,我的心都快愧疚死了。你不要不理我。”
我心甘情愿的在他面前扮演的像个奴隶,如果这样能换回他,我愿意丢弃所有的自尊。
终于那高高在上的雕塑开口了:“你一晚上待在这儿干什么?”
我回道:“我怕你生气不回家。”
他冷哼了一声,说:“生气的好像不是我吧,再说是谁让我滚出去的。”
听完他的话,原本紧紧抱着他的手臂更加用力了一些,说道:“她是魔鬼。你通过我打他一顿吧。这样我会好受些。”
徐墨秋推开我,即使我用了全身的力气,他还是轻而易举的推开了我,说:“魔鬼也是你心里的魔鬼,总归你说的话都是你心里想的。或许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我以为我终于找到一个地方,找到一个人让我无所顾忌的生活,没想到,原来是我的错觉,原来一直以来的我都是你的困扰。”
“不是的不是的。”我着急的大叫着,“你不知道,有你的一年多里我有多快乐,我不敢想象生活里突然没有你。我已经没办法放你走了,所以,不要离开我。”
徐墨秋轻轻的叹了口气,眸光明明灭灭,道:“我还能去哪儿。我算是彻彻底底的败给你了。”
就这样,我和徐墨秋之间这场不大不小的插曲就此落幕,有时候我在想,在我们这场爱情里,年长的我口口声声宣告着自己的主导地位,我以为我在牵着他走向正确的轨迹,可哪次不是我在无理取闹,最后理智着的,包容着的总是那个在我眼中永远十七岁的他。
公司新部门启动已经大致收了尾,基于之前对职员的承诺,人员调动方面我始终没有提上日程,Jake比我想象中能干,在如此参差不齐的人员组成下,竟然开始了正常的运行。
中午,和苏荷约好一起吃饭,下班后,我在公司楼下等她,刚站定没多久,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屏幕上显示:苏荷。
接通,对方道:“亲爱的,我过不去了,我公公婆婆来了,我得陪他们吃饭,下次再约好吗?”
好嘛,我又落单了,回道:“金悦轩,三顿。你等着补偿我吧。”
苏荷道:“李清漾,真有你的,那种吃个饭好几千的地方,你还真开得了口。”
“反正你老公是土豪。”我笑着说。
挂断电话后,我准备转身回公司吃盒饭,然后刺耳的汽车喇叭声响起在了我的耳边。
我扭头看去,一辆黑色的奔驰不急不缓的跟着我,从拉下的车窗里我看见了这几天被我诅咒过无数遍的脸,那张脸依然毫无表情,命令性的对我说了两个字:上车。
我去,下班时间还敢这么命令我,当我没骨气吗?我没理会他,自顾自的走着,那车没在跟上来,而是在我身后一直响着喇叭声,起先只有他一辆,后来竟成片响了起来,我强迫自己不要回头不要回头,他挡了别人的的路跟我有什么关系,内心这样想着,身体却背叛了自己,我重重的叹了口气,然后转身沿着走出来的路返了回去。
拉开黑色奔驰的车门,颇有怨气的一屁股座进了副驾驶,车子沿着平滑的马路开了出去,身边的人脸上连一丝尴尬都找不着,好像刚才那个影响交通的人不是他,真想为他的厚脸皮点个赞,这人还真不是一般的不顺眼。
越想越生气,于是心里话不经拐弯就直接脱口而出,我说:“高先生,现在是下班时间,并且我没觉得我落了什么工作,你要让我加班可以,但必须征求我的同意,你不能强迫性剥夺我的个人时间。”既然互相看不上,干脆撕破脸算了。大不了一走了之。
高世勋原先在认真的开着车,听完我的话,扭过头看了看我,半晌开口道:“只是想请你吃个饭。”停顿了一下,接着道:“缓和一下我们糟糕同事关系。”
我难以置信的看着他,所以说,员工的个人情感原来他也是在乎的吗?听起来真新鲜。他愿意缓和,我还不愿意配合呢。
开口正准备反驳他,他的手机响了起来,他带上耳机接通,“hello”的开场白过后,是很长的一段沉默,可能对方一直再说,他一直在听。
我百无聊赖的环视着车厢内,真不愧是高世勋,他哪天要是犯了法,警察叔叔估计都没办法在他的环境里找线索,这人活的真没有人气。
周世勋已经结束了那一大段的沉默,他用英语交谈着,不得不说他的英语已经磨砺的听不出一点口音,如果对方不是高世勋,就凭他这口流利的英语,估计也能俘获我的好感。
刚跟思想交谈了一会,然后耳朵里就蹦进了有关离婚,抚养权,财产分割这张劲爆的单词,即便如此,这些话在高世勋说来还是那样毫无波澜起伏,就好像在谈别人的事情。
我逼迫自己转移注意力,不去听别人的家务事,托当年疯狂练听力的福,我的精神越发的高度集中,他说的内容一字不落听在了我的耳朵里,还翻译成了中文,从hello听到了Bye。
挂断电话,高世勋转回中文,他目视着前方道:“抱歉,让你听到这些。”
我尴尬的笑了笑,结巴道:“那个,我英文不是很好,没怎么听明白。”
这借口,可真够烂俗的,一美国分公司的销售总监,英文不好,我对她的上位提出质疑。
好在高世勋并没有揭穿,也没有就此话题继续聊下去,他沉默的开着车,他的表情让人丝毫看不出任何的起伏,开心或是不开心,你根本读不懂他的内心。
他的表面真是伪装的无懈可击,这样的人根本拿不到他的弱点,我莫名的有些可怜他,人的脸上若丢了喜怒哀乐这样情绪上的表达,人活得跟木偶还有什么区别呢?
眼前的视野渐渐远离了高楼大厦,渐渐深入可北京的腹地,二环内寸土寸金的地方其实远没有外环的华丽,但这是属于北京最后的灵魂。
车子停在一个不起眼的小门店,秦人肉夹馍店,可真行,我是有多没存在感,既然想缓和同事关系,不说金悦轩,最起码也得来个私房菜吧。再不行,麦当老什么的也可以,我还能脑补一下,从美国回来的人时间节奏比较快,吃个快餐也没什么,可现在这挺多算有墙的路边摊是怎么回事?
但想归想,嫌弃归嫌弃,还是没提出当面质疑,跟着他走进店里,人竟然无比的多,本来店就不大,乌样样的排了那么些人,我有点不知所措。
高世勋排在了队伍里,然后环顾了一圈,指着一桌向我道:“那桌人要走了,去,赶紧站到他旁边占座。”
我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果然,他们在擦嘴,穿衣服,还打着饱嗝,我应了一声,然后踩着七厘米的高跟鞋,一路小跑到那里,然后在他们起身离开的一刹那飞速的坐在了凳子上,并且还听见了同样向这边跑来的人唉声叹气的离开。
不知道为什么竟然还有些成就感,我抬头看向高世勋,他看着我,嘴角竟然若有似无的笑着,然后冲我竖了个大拇指,接着转身继续排队。
总有些人,他永远淹没不在人群中,你总能在人群中一眼注意到他,就像此时的高世勋,周围人颇显狼狈的拥挤丝毫影响不到他,我一直在想能让他异于常人的究竟是什么,气质,还是几万块钱的西装。
不久,他拿着一个号码牌回到了座位,他脱下西装外套搭在椅背,然后伸手扯了扯领带,开口道:“这是我出国前最喜欢来的一家店,上个星期回国后专程来看了一趟,没想到它还在,别看他店面不怎么样,味道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
“你是陕西人?”我问道。
“对,老家西安的。”他答道。
说话间,服务员已经麻利的把我们的饭端了上来,肉夹馍,油泼面,还真是有地方特色,高世勋帮我递过筷子,然后接着说:“我爸妈还在西安,这次回来打算把他们接到北京,老两口不愿意。”
眼前的高世勋让我跟之前的高世勋有判若两人的分裂感,印象中那个面无表情横行霸道的他好像鲜活了起来,变得有血有肉,原来他也会卷起袖子大口吃面。不过,话又说回来。我们之间的关系真的缓和道可以分享家庭这样的私密话题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