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相谈甚欢(1 / 1)
曼曼第二天起来才发现手机上有N个未接电话,那时候不小心调成了震动模式,所以没有接到颜桐绯和宿舍室友的电话,还好好说歹说用了个理由混过去了,但后果就是开学免不了一顿请客赔罪了。
此后的几天的时间,温漾都赖在公寓,美其名曰:替老爸老妈照看你。
照看个毛线,她看他就是觉得在家太闷,想在她这里白吃白喝多逍遥一段时间。不过,曼曼也懒得管他了,因为已经找到了兼职的地方,是一家音乐培训机构,她负责教中级班的Lyrical Jazz,每天授课五个小时,分上午下午两部分。
工资够她付房租和生活费了,除了偶尔腰酸背疼,也没有特别累的感觉,总的来讲还算满意。
庄恬也没有回家,在一家公司做广告设计方面的工作。
走出长岛Pub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路上行人脚步匆匆,到处静悄悄的。
曼曼倒不是很喜欢Pub这类场所,上大学以来总共也就来过七八次,最主要是这家Pub是庄恬认识的朋友开的,然后她就被经常带来,一来二往,渐渐也跟老板熟悉起来了。
“你最近跟王子发展的怎么样了?”庄恬裹着一件黑色风衣,踩着高跟皮靴,一眼瞅去,那派头气势,不知道的人估计还以为是黑色会大姐大。
“什么怎么样啊,根本没怎么样。”发都没发,还怎么展呀,曼曼郁闷地想。
这些天她忙着找兼职和上班,几乎没空想其他事,虽然一闲下来也想过,但从那天以后,她就没再见过叶思钧,本来想发个短信或者打个电话问问,却一直没勇气。想到那天晚上自己的所作所为,连想死的心都有了。犹犹豫豫间,一周就过去了。
时不我待啊。
她话一说完,庄恬就眉一挑,眼神风情万种:“我说,都把人拽你屋里去了,孤男寡女干柴烈火,既然共处一室,肯定得发生了什么吧?”
“这么有伤风化的事,我做不出来。”曼曼白了她一眼。
再说,那时候也不是孤男寡女的,就算孤男寡女,她都醉得意识不清了,有那心也没那力。
“事在人为,就算不发生什么也要创造出点什么啊。”
“饶了我吧。”
庄恬这样的御姐型是有资本,就是嗲声嗲气对人喊my darling喊蜜瓜心肝都不会有人觉得矫情,但她要这么一喊,指定被人恶心。作为一个靠谱有自知自明的人,她可没那么骚包。
“出息……”庄恬叹了口气,顿了顿,突然又想起来什么似的,“话说回来,你到底是为什么喜欢上他?”
曼曼搓着手,哈了哈气:“为什么啊……因为他吻了我,就是俗话说的一吻定情吧,嘿嘿。”
“哈?就因为他吻了你然后你就一往情深,情深不寿了?”庄恬一脸不可思议,快拜倒在地的表情。
曼曼手摸了摸下巴:“大概是吧。”
“什么叫大概是?我该说你是单纯还是单蠢呢?当初吻你的那个人要是犀利哥你还喜欢吗?”
“犀利哥也挺帅的。”
“_重点不在这里好吗!”
曼曼停住脚步,侧头看向她:“小甜甜,你是怎么喜欢上江珧的呢?假如你真的喜欢他,你就能明白喜欢一个人却大概不知道为什么喜欢,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有时候仅仅是一瞬间的事情而已。重点不在于为什么,在于是对谁啊。”
因为那个人是叶思钧,她才会喜欢。如果非要说一个理由,那么真正喜欢上他应该是在那个站台的晚上,在他说“肩膀借一下”,在他头靠在她的肩上时,与在学校全然不同的情绪就已经感染了自己。
她希望了解他的孤独,她想为他拂去眼底的悲伤,她想知道深藏在他心底的秘密。
江珧?喜欢吗?
庄恬也不清楚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江珧,只是当初觉得他对自己很好,她就答应交往试试了。现在在一起也快三年,她似乎习惯了他在身边,也似乎认为自己是喜欢他的,但这种感觉到底是依赖还是喜欢,她从来没有深究过。
但看着曼曼,她觉得这样的眼神多么熟悉,就像十几岁情窦初开的少女,如含苞待放的花蕾般美好。很多年前,十四岁的她,也用这样的眼神仰望过一个人。
无意的话,让某些被刻意遗忘的往事逐渐浮现于眼前。记忆的闸门一旦打开,便如洪水翻涌而至。
有没有这么一个人,过去了许多年,你以为早已忘记,到头来却发现一直被放在心房的最深处?
深到连自己都从未觉察?
喜欢一个人,重点不在于为什么,在于是对谁。
仿佛一把巨锤,瞬间砸到了脑袋上,让人在迷茫间一下子醍醐灌顶。
“哎哎,回魂儿了啊,中邪了?”曼曼伸手在她面前挥了挥。
“中你妹的邪,”回过神来,庄恬看着她,慢慢吐出一句话,“其实……你是抖M吧?”
“噗……”曼曼差点一跟头栽下去,”兄弟,药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啊!Do you know?”
她就是这种人,不说话时特梦幻,一开口吧,就全跟梦话似的,要不是自己多年来习以为常知道她的性子,早就被搞得内伤了。
“不然你为什么老甘愿憋屈着自己呢?虽然我是说过不能急功近利,也没叫你守株待兔呀,你这么待下去,他也不会像盖世英雄踩着七色云彩来娶你啊。”
后来想想,庄恬的话也不是不对,自己虽然的确是找机会接近过叶思钧,但真正积极采取的行动却没有。
现在他的身边又多出宋禾这个女生,据温漾所说,她和他并没有血缘关系,那也就是他们之间有暧昧可疑的地方。宋禾对他是怎么想的?仅仅当做哥哥?叶思钧又是怎么想的?她完全不知道,唯一知道的是,宋禾对他而言很重要,是个特别的存在。
如果她再不主动些,是不是没有表白就意味着恋情胎死腹中了?
曼曼觉得这时候的自己就像个刚学会爬行的婴儿,在感情的世界理一知半解,既忐忑又期待。
思来想去,也许真的如庄恬讲的,她不能守株待兔,要主动出击,下定了决心,顿时感到豁然开朗,攥着手机劈里啪啦旋风般打出一行字,正想摁发送,突然铃声响起来,吓得她手一哆嗦,仔细一瞧,是个陌生来电。
都十点多了,谁这么晚打来呢?接还是不接?
曼曼迟疑着摁下接听键,低声道:“喂?”
“我找到了,曼曼!”电话那端传来一个惊喜急促的声音。
“冬海?”曼曼愣了愣,有些不解,“你找到什么了?”
“你在家吗?”冬海大口大口喘着气,略显兴奋地说道,“我在你楼下,有个东西给你。”
挂了电话,曼曼一头雾水,但人家都到楼下了,要不下去,那不是显得自己太作吗?
小区里的路灯光线昏暗,她打着呵欠出单元门时,就看见男生抱着个花盆似的东西站在那棵高大的榕树下,冰凉的月光透过树吴学长的间隙,在他身上落了一层霜冷的银白,地上的影子被拉得老长。
他小心翼翼地抱着花盆,仿佛抱着一件稀世珍宝,生怕摔坏了,微微张嘴吐着热气,脸颊不知是因为喜悦还是给冻得发红。
曼曼走近了才看清,那陶瓷花盆里是一株绿色的植物,叶子又细又小,却苍翠强韧,有点眼熟。
“你说有东西给我,是什么?”
冬海听见她的声音,这才抬起头来,唇一弯笑道:“你不是说喜欢欧石楠却一直没找到有卖的花店吗?我找到了。”
他将抱着的花盆递过去。
曼曼惊诧了,目瞪口呆地望向他:“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欧石楠?”
“你忘了?前几天喝酒的时候你提起过,说很想养一盆,可没有找到哪里卖。我拜托朋友打听,然后刚好有人养了两盆,所以就让他送你一盆。”
“啊?这怎么好意思?这种花很难栽培的,我怎么能白要!”
她怔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惊得下巴都快脱臼,连她自己都不记得了,他居然记得自己在醉酒的时候说的话?居然还特地为她无意间说的话去找这种花?
冬海笑道:“不用客气,他自己也说一个大男生养这些花嫌麻烦了,正想送人,你就当帮他解决了个麻烦。”
“可是……”她虽然很想要,但不能平白无故接受他的好意啊。他真是她有史以来遇见过最热心肠的好人了!她要有这么个亲弟多好,不像温漾那死孩子还四仰八叉躺自己屋里睡大头觉。
“好了,你就别多想了,你是在助人为乐,”冬海说着,又疑惑地问,“不过我好奇,你为什么喜欢这种花?我查了一下,这花好像原产于北欧。”
曼曼接过花盆,看着他暖如春阳的笑容,轻声解释道:“我很喜欢勃朗特的小说《呼哮山庄》,在小说中,孤独的主角辛斯克力夫就死在开满了欧石楠的荒野上。也许是爱屋及乌吧,我总想要看看这样的花,看看它到底有多美。”
“原来是这样。”
“是不是觉得有点傻?”
冬海摇摇头:“不,我认为喜欢一件东西,就会喜欢它的全部,就会想了解它的全部,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哈哈哈,对啊,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有句话叫什么来着……心有灵犀一点通啊!”曼曼赞许地说道,伸手大大咧咧地拍了下他的肩。
冬海的脸刷的更红了,目光瞟向一边。
一见他这样,她突然有了捉弄的心思,眼睛里闪过一丝促狭的笑意:“哎,你怎么老是脸红呀?好歹也是个大老爷们儿,以后要是喜欢上哪个女生,那不是连看都不敢看人家了?”
“我……我也不知道……”他手抓了抓耳边的头发,显得更慌了。
“嘿嘿,开个玩笑,”曼曼眨眨眼睛,抱着花盆一屁股坐到木椅子上,拍拍身边,“坐下吧。”
那天晚上,他们坐在一起聊了很久,从小到大,除了被人叫“鸡蛋”的事情,乱七八糟的,她都说了一些,顺便还把庄恬的糗事抖了点,说到后面连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什么了。
但她很高兴,因为在她看来,池冬海是个值得交心的朋友,虽然表面来看性格有些羞涩,实际上却是个很率直善良的人。
他一直在旁边认真地聆听,偶尔会接一两句,清澈的眼睛里倒映出她眉飞色舞的表情,也跟着笑了,像个吃到了糖果的孩子。她说的每句话,每个字都刻在了他的心上。
曼曼觉得自己跟一垃圾场似的,而冬海就是垃圾处理器,把她竹筒倒豆子的胡言乱语通通接受了,她觉得他看着弱,承受力倒是强大,八级抗震的摩天大楼屹立不倒啊。
在楼梯上的时候她往下看了一眼,正看见他转身离去的背影。
抱紧了花盆,愣愣地看着那个远去模糊的影子,她想着,要是今晚是叶思钧来找自己,回去会不会高兴都觉都睡不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