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当时惘然(1 / 1)
又是一年暮秋。
清晨,我推开了木窗,千水斋里满地的枯叶已经被下人扫去,光秃秃的树枝,空荡荡的院子显得分外清冷。
不过,我喜欢清冷。
关上窗,我慢慢转身,寻了张椅子扶着拐杖坐下。我低头看了看自己那双枯瘦的手,不由得摇了摇头。终于还是老了,甚么千水华裳,甚么神衹下凡,无非是浮世中的几个虚名罢了。
近来总是容易泛倦,动不动就会睡着,每每看见管家老福一脸担忧的表情,我便觉得有些好笑,人总是要死的,我独孤苍雪一世五十载,爱过恨过,闯荡过也退缩过,早就没有甚么遗憾了,拖着一个病痛的身子在人世间苟延残喘,又有甚么意思呢?
睡意上来,我靠在椅子上半阖上了眼睛。
然后,我做了一个梦。
铜镜前,风华绝代的男子正整理着自己的华裳,逶迤了一地的衣摆。墨玉般的长发用沉香木簪微微挽起,柔顺有光。
男子正是三十年前的我,独孤苍雪。
弱冠刚至,年华似水。
我着一袭比平日更为华贵的盛装,推开了半掩的门扉,径直走出。
这一日,恰逢我胞姐独孤诺出嫁,诺姐长着一张和我一模一样的面孔,如今,那张脸上贴着艳丽的花黄,双颊打着桃色的胭脂,两弯秋水明眸里溢着眩目的神彩,我掩住了心里的苦涩,抿唇一笑,走上前去道,“姐今日真美。”“难得你这个锯嘴葫芦还会夸人了~\\\"诺姐笑骂。
我是男子,不宜在女眷闺房中久留,加之本就不好讲话,我和诺姐寒暄了几句就出来了。
于殊,过了今日,我便要唤你一声姐夫了。
屋外,寒梅纷纷扰扰地落了满地。你可记得五年前这花怒放的时候的场景?
那日清晨,下人捡来了一个浑身是伤的男子,向来不喜欢亲近外人的我居然留下了这个人,那人告诉我,他叫于殊。于此的于,殊途的殊。
谁能想到,昔日里名震江湖的锦带吴钩于殊于大侠,因为仇家的追杀,居然遍体鳞伤,肮脏不堪,潦倒得如同一个备受欺凌的乞丐。
不过,我很快发现,其实他是一个极好看的男人,剑眉星目,鼻若悬胆,红唇丰润,举手投足间,都有着常人所没有的气度。我心血来潮,替他来上药,明明伤口痛的要命,头发都被冷汗所浸湿了,却死都不肯吭声。
我看着好玩,便日日去替他上药,顺道听他讲一些江湖上的故事,甚么为了知交两肋插刀,甚么血洗千里之为博红颜一笑之类的事,他都知道且描绘得活灵活现,好像就在我眼前上演一般。
那些,都是足不出户的我只能从书籍上知道的。而他,却通通经历过。
不觉间,我便对外界充满了兴趣与向往,十四五岁的年纪,哪个不想闯荡一番,历经几分风雨?
他却告诉我,外面的故事,并不只有他所讲的那些,还有诸多我不知道的,譬如杀兄弑父之为一本武功典籍,譬如为练邪功茹毛饮血,杀人如麻,这些,都是我不会想看到的。
可我却执意想出去,千水斋再大再安宁,也敌不过偌大江湖的诱惑。
三月后,他伤好,我便跟着他出去,同行四方,我就这样一路看着他除暴安良,看他与英雄豪杰谈笑风生,看着各样的娇俏女儿家向他暗赠香囊。他一路上同别人说,这是他于殊的弟弟,苍雪。
弟弟?不知怎么的,每每听见这个称呼,我都觉得分外难受。
十月后,我同他走散。我独自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徘徊,这时候,我终于明白了你话中江湖险恶的真正含义,然,也正是这个时候,独孤苍雪这个名字,在人间流逐渐传开来。一次偶然,我得到了堪称邪功的武林秘籍摧心经,第三层紫砂掌,练成时,我独自守在一座深山之中,看那满天白雪,飞鸟尽绝,负手而立,任由狂风猎猎吹响我的华裳。
那年,我一十九岁。
此后,我不再是锦带吴钩于大侠的弟弟,我只是有着绝世神功,可以与于大侠比肩甚至凌驾在他之上的独孤苍雪。
我白玉面具遮面,再不以面目示人,人们只知道,我一袭华裳,长发如墨。
于此得来,千水华裳。
再见时,是在武林大会,身为武林盟主的他一句久仰大名,我一声幸会,形相见而神相离。然后他便提出要迎娶我阿姐的请求。呵呵,还不是为了巩固中原武林?千水斋这个新起之秀,有多少人想要巴结?
好,只要阿姐答应。
我爽快地回答了他。
阿姐果真答应了于殊的求亲,收下了那十里红妆,挽起一头齐腰长发,浓妆艳抹,嫁入他家。
那一刻,我居然在荒唐地想着,若是我也是女子,你于殊娶的人,一定会是我。同你疗伤解闷的人是我,随你行走江湖的人是我,与你的名字并存的人依旧是我。要和你相爱的,一定也是我。
我和阿姐那么像,唯一不同的,无非她是女子我是男儿罢了。
阿姐的婚宴上,我饮下了一杯又一杯陈年的女儿红,烫酒入喉,一种从所未有的快意在体内弥漫,我知道,这叫做借酒浇愁。
直到最后,连阿姐也看不下去了,她一把夺过了我手中的杯盏,砸碎在地,“苍雪,有甚么不舒服的,直接说出来,学甚么借酒浇愁? ”
哈哈,说出来,是要告诉阿姐我以一个男子之身喜欢上了她的丈夫?
我无语凝视着一地残景,倏地弯腰,吐得撕心裂肺。
来年开春,阿姐便有了身孕,我们都在猜测,那孩子,会是男还是女,会长个甚么样子。
于殊维持着他那如沐春风的温柔浅笑,“自然是像阿诺的好。”“像我的话也自然会像苍雪了。”阿姐盈盈一笑,于殊的目光也随着阿姐的话语瞥向了我。
我连忙垂下眼帘避开了他的目光,嘴角扬上一抹笑,“这样便最好。”
于殊一直陪着阿姐在南疆养胎,直到九月后,阿姐临盆。
我和于殊守在门外,听着阿姐一声声惨叫,我的心仿佛被一只手用力揪起,一种从所未有的恐惧感油然而生。
为什么,为什么那么害怕,我独孤苍雪在害怕甚么?
当叫声渐绝,稳婆子面如土色地推门而出时,我终于明白了我在害怕什么。
阿姐,没了。
阿姐的孩子很小,浑身红扑扑皱巴巴的,丑极了,根本看不出他的到底像谁。就是因为这个丑陋的小东西,阿姐才会丢了性命。我忽然伸出了右掌,放在那个睡得正香的小东西头顶上,恶毒与怨憎自心底发出,五指渐渐收拢,忽然,我惊觉自己居然在做一件如此疯狂罪孽的事情,连忙收手,见那小家伙笨笨的,也没有大哭,只是咂咂嘴继续熟睡,我便拂袖而去,不再看他。
一转眼,小家伙四个月大了。
皮肤变得光滑白嫩,一双眼睛又大又亮,漂亮得紧。他长得像于殊。
两个月前,于殊为他取了个名字,叫于归。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归,既是出嫁之意。我不知道为什么,他要为一个男孩取一个这样的名字。不过,我并没有问他原因,因为我知道,我没有资格。
一日,我在屋里小憩,他忽而来寻我。
他好久都没有这么主动地找过我了,这些时日里,我在逃避,他,在疏远。
他的到来,却是向我辞行。江湖浩大,他堂堂于大侠,又如何肯被束缚在一个小小的院落之中?我道,你走罢,你一个人不方便,归儿便留在我这里。他点点头,转而抬起那双熠熠生辉的眸子同我对视。
“苍雪......你若是女子......该多好......”“姐夫,我若是女子,那边再不会是千水华裳独孤苍雪了。”我的面上划过一丝讥讽的笑。
“抱歉,是我失礼了。”他抱拳行了个礼,“我先告辞了。”
随后,他轻轻掩上了门。
下一刻,我瘫倒在了软榻上。
甚么时候起,我和他之间,居然变成了这样?那言笑晏晏的少年岁月中,我们曾并肩走了那么久,相伴相随了那么久,怎么,就好像只是黄粱一梦呢?
至此,我不再出门,把自己长锁在孤寂的院落中,把于归养在屋后竹林里。直到七年后,我才令人将于归送去了溯月国师府,交给那个已然安居下来的男人。
又是十一年过去,我为了替命垂一线的于殊治病,再次出山,远赴溯月。
那夜,我见他奄奄一息地倒在床上,一如那年重伤一般,一旁,一个模样堪称绝色的少年在守着。我支开了少年,驱起了摧心经体内邪功替他治病。
两个时辰后我便扬长而去,毫不停留。
可所有人都不知,就此,我体内的邪功便开始反噬着我的身体。
我强撑了十年,如今已到春秋,日益衰老的躯体,再也抗不住反噬的痛苦。于是,这一场梦后,我再也没有醒来。
独孤苍雪死了,他永远都不会知道,于殊在他名声雀起之时,曾在夜阑无人时执笔在宣纸上题道“ 纵是相逢可识他,泪眼问花花不答”。也不会知道,在于殊转身离开千水斋的刹那,轻叹一声“苍雪,是我弄丢了你”。更不会知道,年年七夕,那人都会守在高耸入云的连莙山巅,独自追寻着自己的剪影。
其实,他们之间,谁都没错,错只错在,爱太深,心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