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1 / 1)
晚上十二点,芸和宁回到家,发现家里的灯开着,觉得很奇怪,走进一看,看见薇儿坐在沙发上。薇儿看了一眼芸和宁,高兴的说了一句“回来了。”
宁觉得他们两姐妹要有独处空间,于是打声招呼就走了。宁走后,芸开心的拉着薇儿的手,开心的说“薇儿,我现在才知道约会时这么快乐的,怪不得你以前常常约会。”
这时,薇儿眼尖的发现,芸脖子上带着项链,好奇的问“咦,芸,你脖子上的项链是宁送的吗?”
芸点点头,说“恩恩,宁还送了一把琴给我。我准备把这斧头项链和伏羲琴当作传家宝,一代代传下去。”
薇儿笑着说“这很好呀。到时根据孩子们的胎记在决定送个谁。”
芸点点头。
这时,另一道女声响起“你们怎么都没睡?”
薇儿和芸看向们口处,发现昙和霄回来了。霄见只有女生,没有男生,只好自己上楼。
昙也爬上沙发上,举起手,说“看见没,这是霄给我的礼物。这时女娲石和流光扇,我打算把他们当作传家宝传下去。”
芸吃惊的说“什么,霄也送你这礼物,也要当作传家宝。”
昙不解问“什么叫也。”
薇儿好心解释道“因为宁也送了芸盘古斧项链和伏羲琴,芸也打算当作传家宝。”
昙“这样不好吗?”
芸“不是不好,只是想到我们两姐妹一起吧男友送的东西当作传家宝,这感觉想想就不对劲。”
薇儿拍拍芸的肩膀,说“放心吧,这感觉没有什么不对劲,还很合理。”
芸这才作罢。
这时,芸像想起什么,问道“薇儿,你这么晚不睡,等我们做什么。”
薇儿“我刚才睡不着,就去手链里找书看。谁知。在一本书上看见说神器以法力凝成的武器,会耗损很多法力,而且很伤身体。所以我找你们是想商量一下弄个武器之类的。”
芸“那上一次大战我们都没事呀。”
薇儿“其实上一次我们都没发现不对劲,以你们的体力因该可以坚持很久,但一下子就被打败了,体力明显下降了。”
昙“薇儿你这么说我就觉得不对劲。上次大战之后,我的身体总是感觉不对劲,但又不知道是哪里出问题了。”
薇儿“所以,你们必须打造出武器来。
芸摸摸颈上的项链,笑着说“不用打了,我们已经有武器了。宁送给我的盘古斧项链和伏羲琴。霄送给昙的手链,都是我们的武器。”
昙“对,我们男朋友送给我们的礼物就是武器。到时把它们变大就行。”
薇儿“你们大概也了解神器的作用吧。”
芸“知道。伏羲琴以琴音扰乱敌人的心思,迷惑敌人的心智。盘古斧就是个实实在在的攻击武器。”
昙“女娲石就是神药,为我们疗伤。而流光扇就是运用香味迷惑敌人。”
薇儿“你们说的都对。所以你们的技能必须提升。芸,你多练习一下古琴还有战斗力。昙,你就依旧研制毒药和药品,以你女娲石的化身,这一点不难吧。。”
昙“不难。”
薇儿拉住她们的手,说“夜了,去睡觉吧。”
芸昙点点头,然后三人一起上楼睡觉。
第二天,他们去关押北慕腕的地方。这时,一个下人来禀报,说北慕腕的毒瘾刚刚开始犯。
薇儿嘴唇微微勾勾,接着到北慕腕的房间。打开门,看见北慕腕在地上打滚,嘴上喃喃道“给我,快给我,我受不了了。”
薇儿拿着一袋白。粉进去,北慕腕立即上前去抢,薇儿站在桌子上,把手举高,这样北慕腕就拿不到。
北慕腕喃喃道“给我,快给我。你要知道什么我招,我都招。”
薇儿笑笑,问“那妖皇还没死是真的吗?”
北慕腕“是真的,是真的。”
薇儿“那妖皇在哪?”
北慕腕拼命摇头,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只知道妖皇的灵魂飘去了西方。”
薇儿把白。粉在北慕腕前面晃了晃,然后举起来。北慕腕随着她的动作,眼睛也一晃一晃的。
薇儿柔声的说“是不是很想要,只要你告诉我妖皇去哪了,我就给你。”
北慕腕盯着那奈瑟粉末,说“我确实不知道,妖皇的灵魂在离开肉身之后就飘走了。”
薇儿见他确实不知道,烦躁的把白。粉丢下,然后走了。
薇儿刚出去,其他人立即上前问“怎么样,薇儿,怎么样,招了没有?”
薇儿沮丧的说“他已经招了。妖皇确实没死,但他也不知道妖皇在哪,只知道去了西方。”
昙“这是什么答案,这北慕腕也太什么了吧。”
薇儿“昙,等一下你给他解药,然后就交给你了。”
昙“没问题。”
这时,霄不解的问“什么解药,你们给他下毒药了。”
昙“我研制了一种毒药,这毒药能解白。粉的毒瘾。”
霄“当初你们说杀他是开玩笑的。”
昙“当然是开玩笑,我可舍不得这么好的小白鼠。”
霄“我想他宁愿你杀了他。”
昙“你找死是吧。”
芸实时的出来圆场“好啦,别吵了,你们这对欢喜冤家。我们出去吧,今天要上课啊。”
昙“上课有怎样,我们不去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薇儿“是这样不错,但我们毕竟是学生,这样老是不去上学,只会让人说。”
昙“就算我们不去上学也照样比他们学的好,考试分数比他们高。”
霄一把搂住昙,说“好啦。我带你出去玩吧,不去上学了。”
昙一听,高兴的说“霄,你最好了。”
众人汗颜,前一秒还要喊打喊杀,下一秒就说别人最好。
然后,昙和霄出去玩。而其他人就回去上学。
昙和霄去了海边玩,清凉的海风吹在脸上,昙不禁闭起眼来享受。
这时,一个美女来搭讪“hi,帅哥。”
霄看了一下那美女,淡淡的说了一句“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