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1 / 1)
经过一个多月愉快地调养,我头上的伤基本上痊愈,值得庆幸的是头上并未留下疤痕。这天早上,我正在厨房里忙活着早餐,吴婶这时突然把我叫到楼上奇少爷的房间里,说找我有事。
我上去后,感觉房间里的气氛有些不大对劲。吴婶看起来到是挺高兴的,但奇少爷看起来则显得异常沉闷。
“叫我来有事吗?”我不解地问。
“当然有,当然有。”吴婶上前几步凑到我身边,连声笑道:“是件好事,是件好事。”
看她脸上笑得乐开了花,我此刻更困惑了。
“有什么好事,值得这么高兴吗?”我木讷地问。
“孙桑灿要结婚了,你说是不是件好事?”吴婶说着,乐得喜上眉梢。
“他……他要结婚?”我简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跟谁结婚,怎么我以前从来就没有听他说过他有女朋友或者说是未婚妻?”
“我不知道这些,我只知道现在他的喜贴都已经送过来了。”吴婶说着,把一张精致的红色喜贴塞到我手中。
我捧着喜贴,翻开后仔细地浏览了一遍,上面的确印有“新郎:孙灿桑,新娘:罗美娟,诚致邀请李音奇先生和他的粉丝鞠薇凝小姐”的字样。我在心里暗自打鼓,像灿桑这种玩世不恭的人居然会想到要结婚,真是太让人难以想象了。
“这位罗小姐是何方神圣,她居然可以牢牢抓住灿桑的心,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我望着奇少爷,好奇地问。
“你那天去了不就知道了吗?”
“那天——我真的可以和您一起去吗?”我兴奋的问。
“不——”他顿了一下,垂下头,低声说:“那天就你一个人去。”
“我一个人?”我瞠目望着他,有些始料未及。
他点点头,指着旁边桌上放着的一个精致的大礼盒,说:“这个盒子里面装的是你那天去参加他们婚礼时所要穿的礼服,还有——。”他犹豫了一会,接着又说:“在你去之前我会交给你一样东西作为贺礼。”
我愣在他的旁边,心里暗自揣测他为灿桑所准备的结婚贺礼究竟会是什么,说不定是一个超级大红包,或者是一枚金光灿灿的金元宝。总之,他所送的肯定会是一些很贵重的东西,毕竟,灿桑是他最好的兄弟,他的贺礼再怎么也不可能太寒酸。
“快……快把这套礼服穿上试一试,看合不合身。”这时,吴审拿出了装在盒子里的礼服,笑着走到我身边,催促着我,硬是要把我拉回到我的房间里。她说要帮我穿上这套礼服,好好为我打扮一番,看看我穿上这套礼服后的效果。
在房间里,我半推半就地任由她摆布。她为我盘起了头发,然后在我脸上施了一点淡淡的粉,最后帮我穿上了那件粉红色的小礼服。穿好礼服后,我走到镜子前,纤腰一握,抬高下巴,镜里的人影楚楚可人,飘逸脱俗。天啊,这还是那个平时土得掉渣的我吗?我突然有种山鸡变凤凰的感觉。吴婶在一旁不禁“哇”了一声,瞪大眼睛上下打量我,不敢相信地直摇头,口里自言自语地念叨着:“太漂亮了,太漂亮了。”说着,她又硬拉着我去见奇少爷,说要给他看一看。
“什么,还要给他看。”我瞪大眼睛望着她,一脸难色:“我看还是算了吧!”
“这套礼服是他为你选的,你穿上后总得给他瞧一眼吧。再说,看一下又不会少块肉,你害个什么臊。”
就这样,我被她连拉带拽地硬拖到奇少爷的房间。
进去后,吴婶很热情地把我拉到他身边,不停地夸他的眼光好,为我选了一套这么合适的礼服。我目光闪烁地朝奇少爷僵硬地笑了笑。可能是因为害羞,也可能是因为自己不够自信,于是我便很快地把头侧到一旁,不去看他了。但此刻,我又特别想知道他看到我穿上这套礼服后的表情,于是我偷偷斜睨了他一眼。天啊,他正一瞬不瞬地盯着我看,他的眼神里流淌着一丝灼热的逼人之气,好象要看穿透我似的。我看他看我时的样子有些愣,我不禁又朝他尴尬地僵硬一笑,转过头,四面八方的乱看。
吴婶在一旁不知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她竟向他连问了好几遍:“薇凝穿上这套礼服,漂不漂亮?”但他此刻好像着了魔似的并没有把她的问题听进去,仍是毫无反应地一瞬不瞬地盯着我看。只到吴婶轻耸了一下他的肩,他这才会过神来。
“还……还行。”说完,他便慌忙地侧过头,不再看我了。之后,他的目光就再也没有停留在我的身上。但此刻我可以深深地感觉到,他其实是故意不去看我的。他似乎在刻意地压制着心里的那一涌波澜。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后,并没有急于脱下身上所穿着的那套粉红色的小礼服。我兴奋地走到镜子前,摆弄风姿般地左扭右扭,不知为什么,脑海里不停地,反反复复地闪现奇少爷,他刚才看我看到发呆时的神情,想着想着,我不禁对着镜子会心一笑,脸上又一阵红晕。说实话,我喜欢他刚才看我时的那种神情,因为他的那种神情会使我自信不少。
三天后,就在我出发奔赴灿桑婚礼的前夕,奇少爷所说的神秘贺礼,终于揭开了它的庐山真面目,但让我大感意外的是他所送的礼物即不是我先前想象的金元宝或大红包,而是一把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白色古典吉它。
“您……您难道真的就只送这样一把吉它给他吗?”我瞠目望着他,满脸堆着难以置信的神情,算是没在这把吉它的前面加上一个“破”字。
他点头应道:“你就拿着这把吉它,当作他们贺礼,交到灿桑的手中就行了。”
我望着他那股严肃的神情,不像是在开玩笑,所以我也不好再多言什么,便匆匆带着这把“破”吉它和那套粉色的礼服一同上路。
下了飞机后,刚从通道口出来,老远就看见一个人高马大、虎背熊腰的中年男子举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鞠薇凝”三个醒目的大字。我很快意识到此人定是来接我的。我连忙上前去跟那个中年男子打招呼。他得知我就是鞠薇凝后,表现得非常有风度般地自我介绍了一番。他说他叫夏国华,是孙灿桑身边的一个保镖,今天是奉灿桑之命,特地前来迎接我的。天啊,他的这一番话,让人听后真是有些受宠若惊,长这么大我还从未受过如此礼遇。
车大约行驶了将近三十分钟,停在“锦安国际大酒店”的门前,“锦安国际大酒店”是一座五星级的大酒店。下车后,我仰望眼前这座宏伟华丽的建筑,心里突然触动了一下,总感觉这座大酒店豪华得让人难以接受。也不知为什么,此刻我突然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压迫感,阻止我进去的步伐,也许是自己过于自悲,总觉得自己的身份和这座大酒店有些格格不入。
灿桑在这家酒店里为我订的是一套侈华的总统套房。他的这一举动,着实把我吓了一大跳,总觉得自己好象在一瞬之间,飞上枝头变凤凰。说实话,这间总统套房真是大得够离谱,进去后,里面有很多重门,好几间说不出用途的房间。望着这些,我有些眩晕,真不知道这些有钱人脑子里在想些什么,把睡觉住人的房间弄得这么大,“大厦千间,夜眠八尺”难道他们不懂吗?
我在最里面的房间里刚把行李清理好,突闻有人敲门。我还没来得及反映过来,就听到门锁响了,接着一阵脚步声传来。我心里一惊,飞身冲出房外一看,原来是灿桑,我这才松了口气。
“你进来不先敲门的吗?”我兴师问罪地朝他嚷嚷。
“有没搞——错。”他朝我做了一个他最擅长的嬉皮鬼脸,阴阳怪气地说:“以前只知道你的脑子不好使,真没想到你的耳朵居然也这么不好使,刚才你没听到我敲门吗?”
“我……我是说你……说你,没经过我的同意就擅自闯入我的房间,万一我在换衣服怎么办?”我结巴地强辨道,说得好象自己很有理。
“咦——”他朝我鄙夷地冷笑几声,皱眉说:“我对你那瘦巴巴的身材没兴趣,我看你的身材还是留给李音奇那小子去欣赏吧!”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踮着脚,火冒三丈地朝他大叫。
他望着我那副滑稽的表情不禁大笑起来,接着,我也傻兮兮地跟着他一起笑。
“言归正传。”我朝他扬了扬眉,微笑地说:“恭喜你呀,终于看到你结婚了。”
“小姐,你今年有多大呀,说这么老气横秋的话,说得好象是我的长辈似的,不要忘了我可大你十来岁。”他眯缝着眼睛朝我一阵苦笑后,面显无奈地又说:“再说,你也不应该说恭喜我。”
“你结婚不说恭喜你,难道说同情你呀。”我瞟他一眼,笑他傻。
“没错,你的确应该同情我。”
“你——不喜欢你未来的妻子吗?”我好奇地问。
“喜欢,非常喜欢。”他侧头望着我,深沉地说:“但问题是我喜欢的女人不只她一个。”他说时,眼神里流露出一丝心有不甘的神情。
“什么——”听他这样说,我简直要倒下去,也就在此时,我开始同情他未来的老婆。
灿桑走到沙发前,一屁股坐下去,由于沙发太软,他坐下去后半个身子都陷进沙发里,坐姿看起来挺奇怪的。
“怎么样,这个地方还算不错吧?”他翘起二郎腿,得意地问。
“还行,就是太大了一点。”我转溜着眼睛,环顾四周。
“大一点不好吗,大一点住得舒服。”
“我不知道住在这种地方是否会舒服,但我知道住在这种地方我会害怕是肯定了的。”
“哦!住在这里你会害怕?”他听到我说会害怕,突然兴奋地拍了拍胸,大义凛然地说:“既然你会害怕,那今天我就吃点亏,勉为其难地陪你住一晚,你看怎么样?”
“别恶心了。”我作了一个呕吐的表情,鄙视他说:“拜托,你明天都要结婚了,说话还这样口无遮栏。”
灿桑对着我又是一阵狂笑后,脸上突然涌起一阵阴霾。“李音奇这家伙,真不够兄弟,我结婚他都不来。”
他一提到奇少爷,这时我突然想到在我临行前,奇少爷托付我转交给灿桑的贺礼。我跑回内室,把那把吉它拿出来交到他手中,说:“这就是奇少爷要我转交给你的结婚贺礼。”
灿桑看到这把吉它后,脸色突然变得更阴沉,不禁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地说道:“这家伙真是无药可救了。”
我有些不解,便好奇地问:“这把吉它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含义?”
他点点头,表情有些凝重。
“这把吉它对他来说不简简单单是把吉它。”他怀抱着吉它轻轻拨动了一下琴弦,“这把吉它代表着他对音乐的一种追求,也可以说是实现他音乐理想的一种象征。”
“我相信这把吉它的背后一定有一个非常传奇的故事。”我坚信地说。
他五指一合,突然捂住了琴弦,瞬间,琴音在空气中消失。“难道李音奇真的没有告诉过你有关这把吉它背后的故事?”
我摇摇头,更好奇,也更不解了。
“这把吉它对他来说就像一座山,一座音乐的高山,一座他想跨过却始终没能跨过的高山。”
“高山,音乐的高山。”我听后更犯迷糊了。
“还记得当初我们刚出道的时候,我和他两个人曾组成过一个组合,参加了当时的一次全国性的原创音乐大赛。那时,全国各地的音乐高手都云集在那次大赛中,可以说竞争是空前的激烈。当然,以李音奇的音乐才华进入总决赛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就在那场总决赛的最后关头,我们却意外败北了,仅仅获得第二名的成绩……。”
“第二名的成绩还不算好吗?”我忍不住打断他问。
“对我来说,第二名的成绩当然已经算是够好了,但对于像李音奇这种自负到极点的人来说,无疑是一次沉重的打击,要知道过去他在音乐上是从来没有输给过任何一个人的。”
“那跟这把吉它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追问道。
“这把吉它就是那场音乐大赛获得第二名的奖品。”灿桑目光深邃地凝视着这把吉它,不禁长吁了一声说:“自从那次败北后,他就把这把吉它视为他人生当中,最大的一次耻辱,并把这把吉它珍藏起来,时时刻刻激励自己要在音乐的道路上不断地努力前进,因为他曾经输过。”
“既然这把吉它对他来说有着非凡的意义,那他为什么要送给你?”我仍然对此疑惑不解。
灿桑单手捂着下巴,沉思了片刻。“这大概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他想把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当作贺礼送给我,以此表达祝福。第二层含义,就是他想彻底放弃音乐,把他过去的音乐理想强加在我的身上。”
听到他说的这两层含义,一时间,我心里悲凉了不少。这时,灿桑可能看到我满脸阴云密布,可能是想活跃气氛,便大笑起来:“你知道那次比赛谁获得了第一名?”
“这个我哪会知道?”
“如果你真的是‘奇迹乐队’的歌迷,那你一定就会知道。”
“这个人我认识吗?”
他点点头说:“我相信你认识他,但他肯定不认识你,”
“我认识的人?”我瞪大眼睛望着他,好奇地追问:“他到底是谁?快说。”
他清了清嗓子,卖关子说:“明天你就知道了,反正明天他肯定会出现在我的婚礼上。”他眯缝着眼睛,故弄玄虚地又说:“希望你明天见到他后不要大跌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