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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国后的开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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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周杰伦唱

“一起长大的约定,那样清晰,打过勾的我相信,说好要一起旅行。。。。。。”手机想起周杰伦的歌,我知道是秦蓁蓁来接我了,叫她不用来接我,那小妮子说我路痴严重,又离开家这么久,肯定找不到路了,听这口气有是拐着弯儿来酸我,一出去就看到那个活泼的女子,棕色的大卷发,踩着细细的高跟鞋,笑着对我招手。

“苏维夏,你说你。。。”

“姑奶奶,能不能不一见面就开始兴师问罪。”

“说真的,苏维夏,你那天说你要回来,我真吓了一跳,还以为你是开玩笑呢,没想到真回来了,我还以为你要一直呆在英国呢?”

我笑着说:“我苏维夏还是很爱国的,绝不会离大中国而去。”

蓁蓁笑着说:“是忘不了中国的美食吧。”

“知我者蓁蓁也”想起大学时我和蓁蓁经常一起去大学美食街吃东西,臭豆腐,炒年糕,烤鸡翅都是我们的最爱,不过最忘不了的是那家面店。

“维夏,你怎么啦,想什么呢。”

“没什么,只是有点没倒过来时差。”

“额,要不你睡会儿吧,到了我叫你。”

“好。”

看着车窗外面的风景,穿着校服的男生载着扎马尾的女生,两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微笑。

“苏维夏,你怎么这么笨,学了这么多天还没把自行车学会。”

“墨兮,我,我,就是学不会嘛,再说不会骑自行车的女生又不止我一个。”

“但我们协会就只有你一个不会”我默默低下头“周末的活动我载你吧”我偷偷地笑了笑,他永远不知道,我当初是想让他载我才故意不学,想起来那时的自己也是可笑,只要是秦墨兮,哪怕他的一个微笑,一句关心的话,就足以让我高兴一天,看见他获奖比我自己还要高兴,看见他笑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连蓁蓁当时都说我中毒了,我还不知羞的说:“是呀,我中了一种叫秦墨兮的毒,这么多年,还是无药可解”知道他是在高中优秀毕业生的公告栏上,从来没见过谁能把校服穿的那么好看,细碎的头发自然的散在额前,白净的皮肤,我当时就纳闷儿,一个男生要这么好的皮肤干嘛,我想从那一刻起,我开始喜欢上他,从一始终,不曾改变。从此,秦墨兮这三个字就深深的刻在了我脑海里。于是,我在心里暗自发誓,一定要考上A大。我的整个高三就像打了鸡血一样,整天都在埋头苦读,连我妈妈当时还以为我走火入魔了,还时常开导我说学习固然重要,但还是要注意身体,努力就好那一刻瞬间感受到了母性的光辉笼罩在我妈妈身上,我那个感动呀,就差没掉眼泪了,不过我只能说我妈妈想多了,我可不是热爱学习的主儿,我可是奔着我未来的幸福去一想到墨兮学长站在学校大门来迎接新生时,我就会笑醒。当我拿着A大通知书时,我那个激动,恨不得马上开学,我发誓,我是第一次迫切的想要开学,我知道,我和他的距离越来越近了。

回到家,爸爸妈妈看到我时,多少还有点伤感,我妈当初是不同意我去英国读书,无奈我强求要去,他们才答应。我妈看到我现在的样子,伤心的说:“别人家的女儿出了国之后是愈发的时尚洋气,你倒好,跟去了趟非洲似的”“妈,不带你这样说非洲人民们”我看了看自己的穿着,习惯性的穿了双帆布鞋,背了一个大大的口袋,休闲的衬衣和长裙,是有点不太跟得上潮流。我爸还是以往那样,不太说话,记得当时我决定去英国时,他只跟我说:“阿夏,只要是你决定的事情,爸爸都支持你”父爱好像都是这样,如山般沉稳。妈妈一个劲儿的说:“知道你要回来,早把你屋子收拾好了”我望着桌子上满满的菜,全是我喜欢吃的。仿佛一切美好的事情都扑向我,无论我长多大,长多高,在他们心中,我永远是孩子。

在家休息几天几天后,开始了找工作的旅程。经蓁蓁介绍,到出版社面试。早在回国之前,我让蓁蓁帮我投了简历,今天主要是去见主编。主编人挺好,是蓁蓁朋友的阿姨,对我的简历十分满意。

坐在偌大的办公室,她问我:“你就是苏维夏”

“是,我叫苏维夏,毕业于坎伯韦尔艺术学院。”

“我知道了,简历上已经有明确的介绍了,我主要是想问你,为什么喜欢当编辑”

“为什么当编辑,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吧也许是因为某人说过我很适合当编辑吧所以去英国进修这方面的知识”我心想“因为喜欢文字”我回答道。

主编继续问我:“有多喜欢”

“就像喜欢初恋那般喜欢,让你永远忘不了,尽管时光流逝,尽管我们都会老去,但它就像一个疤痕永远在我们皮肤上”

“有趣,第一次听说喜欢文字像喜欢初恋的,明天开始上班吧,欢迎你的加入”主编对我笑了笑“谢谢主编,我一定会努力工作的”而我满脑子都装满那个人的话语“苏维夏,你好像有做编辑的潜力”最怕的不是喜欢,而是习惯,一旦形成习惯,想戒掉都难。

工作确定后,才发现离家距离太远了,逼不得已必须在这附近找处房子,要不每天这般上下班也是麻烦。“一起长大的约定,那样清晰”“喂,蓁蓁,你怎么打电话给我”“恭喜啦,编辑大人”“你消息怎么这么灵通”“苏维夏,别忘了这工作时谁给你投的简历”“额,好像是你”“怎么样,晚上出来我给你庆祝庆祝”“好呀”“等我下班给你电话,老地方见”“所谓老地方,不过就是原来我们经常去吃的那家小饭馆,名字叫老地方,有时候蓁蓁还开玩笑说,苏维夏,以后你要是找不见路了就在老地方等我,我来接你。那时我一把抱住她,感动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等到晚上,我准时到达老地方,点上我和蓁蓁爱吃的菜,还记得那时上大学和蓁蓁经常来这家老店,每次都点上满满的一桌菜然后把它吃完,我酒量最差,一杯就到,所以最怕就是喝酒了,但每次蓁蓁那个死丫头都会要我陪她喝,可她每次都喝不醉,真是千杯不倒呀,我原来还羡慕她说:“你都喝不醉,真好,不像我,一杯就倒,容易闹笑话。”结果蓁蓁却说:“至少醉了我还可以借着酒意说出不敢说的话,现在连勇气都没有了。”

蓁蓁喜欢时煜学长,我和秦墨兮都知道,无奈时煜学长身边换人不断,让蓁蓁看不到一点希望。我不知道自己当年是怎样鼓起勇气告白的,如果换做现在,我想我也会和蓁蓁一样,宁愿把那份感情放在心底,生根发芽也不会说出来吧。有时候人的成长果真是一瞬间。等了好一会儿,才看见蓁蓁。我说:“大忙人,迟到罚酒。”她笑笑:“罚,罚,你说多少杯就多少杯”我们都笑了起来,两个女人,昏天暗地的聊了起来,蓁蓁和我讲她的工作,我跟她讲在英国的趣事,各自都笑了起来,耳边响起熟悉歌词“终有一天那些让你哭的事情会让你笑着说出来”我们好像都经历了很多事情,好像变得都不像最初的自己,蓁蓁从当年的弱女子成为现在的女强人,经历了多少辛酸,恐怕只有她自己最清楚吧。

我说:“你现在和时煜学长有联系吗”她笑笑:“想不联系都难,他现在可是我顶头上司,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我真不知道你这么多年是怎么忍过来的,蓁蓁”“其实也没什么,这么多年我也明白了,最开始喜欢的人是不会在一起的,你和秦墨兮那么相爱,最后还不是分开了”“相爱,他后来不爱我,只是我一厢情愿罢了”“怎么会,他为了你那样。。。。”“好了,不说那些了,来,今天我们不醉不归”蓁蓁知道我不想谈及此事,只好和我一起喝酒。夜晚的A城好像特别好看,我和蓁蓁唱着周杰伦的歌“转身离开,分手说不出来,鱼与飞鸟相爱,只是一场意外,我们的爱,差异一直存在,风中尘埃,竞累积成伤害”就这样,青春的回忆被埋葬在这深夜的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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