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 第88章(1 / 1)
然而,却耐不住读者们对于温岚狂热的喜爱,他们纷纷要求温岚能举办几次新书签售会或者读者见面会,好让他们亲眼见一见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温岚。
虽然温岚不愿意出门,但是为了防止意外的曝光,辛蒂要求温岚不能肥胖,并且出门的时候一定要化妆打扮。
而心里的苦闷依然是无法排解的,当心灵在痛苦中倍感煎熬的时候,温岚学会了用抽烟代替食物来缓解自己内心的痛苦。
随意地盘腿坐在地板上,点上一支香烟,看着白色的烟雾在指尖缭绕,将指尖熏得发黄。在缭绕的烟雾里将思绪全部放空,仿佛暂时失去了知觉。等到指间的香烟燃烧到只剩下烟蒂,温岚的思绪才像是从很远的地方又回来了。
心中仿佛永远有一个结,多年以来不曾触碰也不曾动手解开。尽管温岚一直可以忽视着那个结的存在,但是她可以感觉到,自从它开始存在的那一天起,就应经开始影响到温岚的生活了。
她知道,那是关于乔慕君的记忆,关于她少年的记忆。
已经十年了。这么多年来,温岚都刻意地回避着内心深处那无法化解的伤痛,不敢解开那个看似结痂的伤疤。或许是一旦揭开便会感受到刻骨铭心的痛,或许是无法接受那样的事实,也或许是想刻意将那些不愉快的回忆忘记。
可是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多年以来,她一直在逃避面对这件事情。就是因为曾经这样的痛苦经历,让她的人生发生了突如其来的变化,让她慢慢地走上了这样一条道路。
当年对乔慕君的喜欢让她的内心充满了对秦苏的负罪感,压抑的痛苦感,觉得自己的灵魂丑陋而可耻。
这时造成她现在如此自闭、痛苦和麻木生活现状的原因之一。如果不解开这个结,不仅仅是现在,将来的五年,十年,甚至一辈子,她也许都将生活在这种可怕的孤独和麻木当中。
这样的生活从来不曾让她感到喜悦。她对于明天,没有期待。
钱真是个奇妙的东西。人们为了拥有它而让自己的形体疲累麻木,让自己的心灵干涸荒芜;可是当人们拥有了金钱的时候,也可以大把地消耗掉那些金钱,来缓解自己内心的空虚和麻木。
无节制地购物是温岚缓解自己心灵空虚的办法。大笔大笔的钱在她的脑海中从必需品慢慢地成为了信用卡上的一个数字,再也不用为自己的衣食而担忧的时候,这个数字对于温岚便失去了意义。
在华灯初上的夜晚,穿着漂亮的裙子,花了精致的妆,一脸漠然地走在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段,买最名贵的包包,让服务员将自己喜欢的衣服全部包起来,在首饰专柜前趾高气昂地试戴任意一款自己看中的项链。
服务员毕恭毕敬的神色让温岚感到高高在上的自豪感,当沉甸甸的衣服和收拾提在手中的时候,温岚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感和满足感,这种感觉在她平日的枯燥而孤独的生活里是体会不到的,她需要这种感觉来调和她苍白乏味的生活。
那些被成堆买来的衣服多半只穿了一两次便被丢掉了,很多首饰自从买来就从未戴过。这些被温岚用大笔钱买来的东西就像是后宫失宠的妃子,很快被她遗忘在脑后。
好在还有春嫂在,帮她收拾那些堆积成山的衣服和扔了一桌子的凌乱首饰。春嫂将那些衣服工工整整地叠起来,有条不紊地放在温岚的衣柜里。等到衣柜里放不下的时候,她就将那些连价码都没有撕掉的衣服变卖掉。
春嫂是辛蒂介绍来的,跟着温岚已经两年了。她听到别人叫她温岚小姐,自己觉得叫温岚有些不尊重,便只叫她“小姐”。春嫂是农村妇女,手脚勤快,事儿也不多。春嫂记得辛蒂第一次带着她来见温岚的时候,温岚还不过是个看起来年龄不大、穿着朴素的女孩;可是这两年,她渐渐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随着温岚的名气越来越大,那些朴素的运动衣运动鞋再也不会出现在温岚的家里了;她绑在脑后的头发不知何时被烫弯了,随意而松散地披在肩膀上,更显出女人的味道。她用名贵的香水,赤脚在光洁的地板上走来走去。
春嫂记得,刚跟着温岚的时候,温岚还对她十分客气,到最后竟然越来越刻薄。她似乎是个没有人情味的女子,容不得别人有一点让自己看不惯的东西。
跟着这样一个神经质的女人,春嫂必须时刻要小心翼翼。
春嫂记得有一次,温岚正端着玻璃杯喝水,前一秒秒钟还没有任何事情发生,下一秒钟她忽然大发脾气,将手中的玻璃杯摔碎在地上。
“我不想过这样的生活,我的钱再多有什么用!我是骗子,我过得不开心!”温岚忽然大声哭了起来。
春嫂完全没有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她是个粗苯的农村女人,也不认识文字。
温岚像是吵架一样声嘶力竭地喊道:“为什么偏偏让我承受这样的痛苦?”
春嫂急忙把温岚扶起来,让她回房间里休息。
接着,她就趴在地板上,一点一点收拾温岚摔碎的玻璃渣。她知道温岚有赤脚在地上走的习惯。
然而即便如此,还是有碎玻璃屑扎到温岚脚上了。她捂着脚,立刻冲春嫂尖叫起来:“春嫂,我说过地板要一天拖两遍,你是怎么拖地的?”
春嫂唯唯诺诺地说道:“昨天你把玻璃杯打碎在地上,我已经很用心地清理了,但是没想到还是有碎玻璃屑。”
温岚斥责道:“我花钱就是让你替我把事情办好的,现在出现这样的意外,你说任何的哈都是狡辩!”
春嫂听了,也不敢吭声了。
温岚声色俱厉地指着春嫂道:“既然地板你没有擦干净,为了表示对你的惩罚,现在,你把地板给我擦伤二十遍,擦到一尘不染为止!”
春嫂心里满腔的怒气,真想拍拍膝盖走人。已经快要五十岁的年纪,却这样被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呼来喝去,动不动就厉声斥责。
但是,春嫂最终还是没有那样做,她知道自己正在读高中的儿子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这个时候自己一赌气走掉,儿子将来还怎么上大学?上大学是要花钱的呀。
于是,温岚就翘着二郎腿坐在面无表情地坐在沙发上,看春嫂一遍又一遍地趴在地板上擦地。为此,春嫂对温岚的印象更加不好了。
又一个不眠之夜。
温岚身着睡衣,独自站在落地窗前,麻木地看着这个城市,从天黑到天亮。这样孤独的、麻木不仁的生活她忽然就不想再继续下去了。这样的生活还会持续多久?行走在人群中就像是在牢狱中一般,人群禁锢了她的自由。
只有回到这个唯一属于她的房子里,她才感到轻松自在。她能够自由活动的领土,也只有这么大。
这样痛苦孤独的日子不知道会持续多久。在天亮的时候,温岚忽然下了已决定:回去见乔慕君和秦苏一面。
当温岚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连自己也吃了一惊,原本她以为自己再也不会回去了,她是如此地恨他们,恨他们把自己丢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像是丢掉一件垃圾。
但是现在,她却如此地想要回去,她说服自己的理由是,彻底地解开这个心结,改变现在这样麻木的生活方式。
辛蒂每天都对媒体吹嘘温岚有一个幸福而快乐的家,可事实上她已经十年不曾回家了。她想,为了让自己有一个幸福的家,也应该回家一趟。
可是见了面又能怎样呢?要向他们低头认错,说自己当年太幼稚,不该喜欢自己的继父?还是高傲地出现在他们面前,从秦苏眼中看到嫉妒和惊讶?从乔慕君眼中看到惊喜和后悔?
不管怎么样了,她根本无暇去想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现在她一心想要做的事情就是回去,见见秦苏和乔慕君。这个念头在她的心里越来越强烈,越来越强烈,占据了她的整颗心,让她回家的想法越来越坚定。
或许,她回家根本没有其他的任何目的,只是为了见到乔慕君一面。在每个日夜,无时无刻,她心里的那个角落都在思念着他,尽管一度恨他。只是一直以来,她的生活穷困潦倒,自己又罚肥变丑,所以强制地压抑着那个想回家见到乔慕君的欲望罢了。
可是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她成名了,她有钱了,她能穿上漂亮衣服。就像在公众场合上戴上面具一样,戴上面具出现在他们面前,好似这样就能让她心里的某个角落得到期待依旧地安慰和满足。
温岚的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乔慕君的脸,可是那张脸却是十年前的脸。现在他变老了吗?还是会想以前那样英俊慈祥吗?
她想象了无数次自己当自己以一个他们从未曾想到的美丽形象出现在乔慕君面前时,他会用什么样的眼神看自己?
喜欢?惊喜?后悔……
温岚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到结果,更像亲眼看一看十年未曾谋面的乔慕君。她开始走到衣柜里,亲自翻起了衣柜里的衣服。
这让春嫂吃了一惊,因为在平时,温岚几乎懒得看赛的满满的衣柜,需要什么颜色的衣服,什么样的款式,她只是跟春嫂说一句,春嫂便急忙应一声,在各种款式的衣服堆里跳出温岚想要的衣服,赶在她需要它之前把衣服送到温岚面前。
“小姐,你需要什么样的衣服直接告诉我就好了,我来帮你找。”春嫂说道。
|“不用。”温岚的声音比往常都高而且响亮,听得出她今天难得的好心情。
温岚从衣柜里拿出一件件拿出那些衣服来,那些当初自己一眼就相中的名贵衣服,现在却忽然觉得每一件都有瑕疵了,不是颜色不满意,就是款式太落俗。
千挑万选,温岚总算是勉强挑选出几件让自己满意的衣服,便立刻抱着那些衣服在试衣镜钱一件接着一件地试穿起来。
“春嫂,这件好看吗?”“这件呢?”
温岚一边上下审视着镜子里的自己,一边对着镜子走路,转身,从各个角度看身上的衣服和自己是否匹配。
温岚每穿上一条裙子,春嫂便在一边赞不绝口地说道:“小姐真是人长得漂亮,身材气质又好,穿什么衣服都这样好看。”
温岚的脸上从来难得这样开心的笑容,整个人仿佛活过来一般,一会儿走两步,一会儿转个身。这种场景是春嫂跟着温岚这两年都从未见过的,她心里默默地想,这样脾气古怪的温岚,原来也不过是个普通的爱美的年轻女孩。
温岚高兴,春嫂便也跟着高兴。羡慕地看了一会儿,春嫂不由得脱口而出:“小姐这是要去见男朋友了吗?”
在春嫂的印象里,虽然温岚已经二十五岁,但是却从未带任何男人回来过。仿佛也没有跟任何男人交往——除了辛蒂和自己之外,也不见她和任何女人来往。
听到春嫂的话,站在试衣镜面前的温岚忽然愣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