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九十一、葡萄酒(1 / 1)
覃政在多年之后仍记得那天,天空非常的蓝,是真正的万里无云,配着一颗精神抖擞的圆球,有些燥热,但倘若泼一些水在身上却是非常舒适,像情人间一个肌肤相亲的吻。
可他那时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捡到小鹿的骨头之后又过了十七天,在第五天的时候覃政就把骨头给扔了,毕竟派不上用场。
他解开围在腰间的衣服,把骨头丢到一旁,顺便闻了闻衣服,有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各式各样不美好的味道糅合在一起,其中最呛鼻的是腥臭味。
是那具年轻残骸留下的味道。
他往前走了几步,发现病狼绕着骨头打转,骨头鲜活的香味已经很淡了,于是它就使劲的舔,可惜它口水不多,舔得自己口干舌燥那肉的香味还是模模糊糊,缠缠绵绵。
覃政催促了几声,它竖起耳朵瞧了他几眼又很快垂下头去,死命地舔着骨头。
覃政无法,只好把骨头给埋了,断了它的想念。
那病狼舔了舔湿润的土地,焦躁地在它上面踏来踏去,最终还是跟着覃政走了。因为衣服上有肉香,它便刻意的与覃政挨得很近,一旦他坐下休息更是腆着脸皮凑过来东嗅嗅西闻闻。
覃政已经不太思考生命的意义了,思考太累,生命的意义对他来说只是个负担。他把病狼的头推开,拿起衣服放到鼻尖又闻了闻,记住了那股混杂着汗臭草土和腐肉的味道。他把衣服丢开,没出息的病狼就像是抢飞盘的狗一样蹦了出去,留下他一个人静静的躺在地上,这里的地有些潮湿,阴冷的湿气从背上一直窜到后颈。
有那么好一会儿他什么也没想,只觉得困意铺天盖地的来,而神智殊死抵抗,他一会儿像是个战场的士兵感到焦虑和痛苦,一会儿又像是个看热闹的缺心眼发出了阵阵快意的嘲笑。
在他觉得自己快睡去的时候突兀的想起了被埋葬的骨头,真可怜,骨骸都没有了,没什么活过的凭证,只有衣服的腥臭味还残留着。不过话又说回来,那味道怕是去不掉了,它的生以这样一种奇特的形式保存了下来。
覃政心道: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他心里这么念叨着,慢吞吞的撑着地站了起来,也许是站得太快,眼前一片黑,他闭上眼几秒,才恢复了正常。
覃政没有在意,等到晚上的时候才发现了不对劲,他恐怕是发烧了。
糟糕透顶。不幸中的万幸是低烧,没有上升的趋势。
发烧之后他觉得自己一下子虚弱起来,非常想喝水,喉咙干的像火在烧,可是没有水,一路走来遇见了三个干涸的水坑和一点儿湿润的泥土。
覃政晚上睡不着觉,翻来覆去最终盯着蜷缩在一旁的病狼才进了梦乡。
第二天起床发现浑身酸痛,喉咙更加的干,不但干还疼,又疼又肿,刚睡醒分泌不出什么唾液,他使劲使得连喉咙的肌肉都酸了。覃政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没有一滴水,他走在路上的时候一心想着要把刀子伸进去,一刀削平扁桃体才好受了点。
那是遇见骨头的第六天。
之后他们在路上遇见了一个松鸡窝。
四只光秃秃肉呼呼的小松鸡,它们面对这个世界一片茫然,况且按照松鸡的教育理论里也没有人类这一项,瞧见了他们叽叽喳喳的还不知道害怕。
粗心大意的松鸡妈妈在一旁睡着了,覃政看着这个场景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不,不是见过是读过,不过管它呢,病狼见了母松鸡一把扑了过去,可惜它身体情况愈下,居然只抓伤了它的翅膀,扑的第二下才扼住了喉咙,低下头欢快的吃了起来。
覃政看了它一眼,把目光投向四只小松鸡,他用火烧了一只,烧得油光闪亮外脆里嫩,塞进嘴里当然还是一股腥臭味儿,可让他难以忍受的是干,碰到了喉咙几乎让他疼得跳起来。
覃政实在咽不下去,吃了一半剩下一半扒拉着吐了出来。
病狼瞥了他一眼,又低下头去撕扯羽毛和肉,血浸透了羽毛蔓延到地上。
覃政看到暗红的血不自觉的紧了紧喉咙,他自己没注意到他面向的可怖,捉起两只一口气塞进嘴里,它们在他的嘴里还叽叽喳喳的尖叫,覃政把手伸进去调整了下位置,急迫地咬了下去,只听噗嗤一声,温热的血一下子弥漫在口腔里,还带着点咸甜混杂的奇妙香味,覃政用力的吮,把血吮的差不多了才嚼了嚼肉粗糙的咽了下去。
还有一只被病狼叼走了。
覃政鼓着腮帮子费劲的嚼,每嚼一下他都觉得花费了他许多力气,可他还是在嚼,拼了命的嚼,热腾腾的血不用吸就淌进喉咙里的感觉使他忍不住笑了起来,他在这时候又再一次感受到了生命的力量。
是血,血与水同在而永不止息。
那天他还吃了两条叫不出名字的银色小鱼,又痛饮了水,烧似乎也退了只是有时还是忍不住犯晕,就是鞋底已经报销用布条包了包,其他一切都好。
在那之后一切变得糟糕起来。
似乎提前透支了所有的好运气,在接下来的一周里,他只喝过四次水,吃过两次东西,一次是长在石头上的苔藓被他扒了个干净,还有一次是他吃了三条拇指粗中指长的小鱼。
那退下去的发热似乎又缠了回来,像歪歪腻腻的女人头发,热烘烘的捂在脖子上黏哒哒的浸着汗水,理了又乱没完没了。
覃政在捡到骨头的第十七天,他永远不会忘记的那天一大早就开始头晕犯困,脸上晒疼了他才起来。
病狼在他身边担心的不住舔他的手,覃政笑了笑拍了拍它的头:“省着点儿花吧。”你唾液也不多。
它在这一周里迅速的消瘦下来,腹部紧紧贴着脊背,因为太饿每次喘气的时候能看到胸口两块突出的骨头,背上的毛大把大把的掉隐约能看见粉色的皮肉,舌头从暗红转为了暗黄色,不是很潮湿,有点半干。
覃政觉得它大概是走不出这片荒野了,每次想到这里他就打住,它不是普通的狼,它存在着诸多古怪,它死亡的那一刻不知道这个世界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动。
覃政不愿想,想破脑袋都想不出来的东西不要想,毕竟思考浪费体力,浑浑噩噩是生存的最佳状态。
他起来,给脚上重新缠了衣服上撕下来的布条,带着它上路,现在走过充满碎石的小路他并不会觉得痛。
那天天气很好,也许是没有云的缘故,显得太阳要近一些,那像极了覃政小时候吃的一种水果糖,满是色素的橘子味,隐约的有点透明。
依旧没有任何食物和水。
他们在傍晚前总共休息了五次,两个家伙都气喘吁吁,覃政为了调节心情哼着歌,但是哼出来浪费体力于是在心里唱着,忽然被一声惨叫打乱了节奏。
他一时没有听出是人的惨叫,只听见喉咙漏风赫赫的声音,那声音极其尖锐,像是爪子在耳边使劲的挠呀挠,每一声都拖着点浊音,好像是从胸腔里带出的血丝。他歇斯底里地大叫着,说不出话,只能咆哮惨叫。
覃政越过一个小土丘,发现有三只瘦弱的狼正在咀嚼一个人,那人蓬头垢面衣衫凌乱,一只手臂已经被硬生生咬下,肩膀处连着一丝丝血肉,左腿也没了。
饿极的狼看见不速之客猛扑上前,覃政一个侧身腥臭擦鼻尖而过,他觉得有些头晕,连忙勾了勾手指窜出一团火,眨眼间包住三匹狼,鲜艳的火舌猛地一跳,它们吃痛撕心裂肺的哀嚎,油花落进火里跳了跳,很快就没了声响。
那人出血量极大,几乎快要昏厥,痛至迷糊之间看到了凑近的覃政,他用尽自己的力气拼命对覃政说了两字,可惜那声音细弱蚊呐,覃政把头低下去,听见他说:“救命。”
覃政起身,找了块沉甸甸的石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地往他脑袋上砸去,第一下脑浆飞溅,当他还想砸第二下的时候病狼忽然飞奔而来一把推倒了他,爪子抓破了他的肩膀,低下头去就要咬断他的喉咙——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覃政手陡然伸出,一把捏住它的喉咙,把它紧紧卡在离他五厘米的位置。
“你想干什么。”
覃政压低了嗓音,直视它的眼睛。
它却避开了他的眼睛,舌头来回地舐着他的脸,鼻子里呼出了浑浊的臭气,嘴里发出急促的啾啾声。
覃政又问了一遍,下手的力气更重,在它呼吸难过的同时爪子也深深的刺进他肉里。他逼它同他对视。
那是一双夹杂着黑宝石与琥珀的眼睛,就像最甜美的黑葡萄就像最浓稠的蜂蜜。
那是杨砚的眼睛。
那是我最最喜欢可以拿命来换的人的眼睛。
可你是他吗?
覃政忽然低低的笑了起来,你是他?你是他?你怎么可能是他!他怎么可能是条狗是条肮脏的畜生,他怎么可能会这么对我,他怎么可能会背叛我!
背叛?你这样的家伙知道这个词的意思吗?他从来没有背叛过我,一次都没有!
覃政杀红了眼睛,手像铁钳一点一点收拢,愤怒像浪潮席卷了他,再高再高再高再高,脑髓都开始沸腾,浑身激动的发抖,当他加大力气摸到它毛根的皮肉时像是被烫了忽然一个激灵。
那是热的。
他还能感受到手掌之下血管在微微的跳动。
他深呼吸了一口气,闭上眼,脑海中飞快的掠过了一些景象,带着肉末的骨头,叽叽喳喳的小鸡,银白色的长条小鱼,还有被翻新的湿润泥土,热乎乎的新鲜血液,滑溜溜的鱼眼睛。那些他从厌恶到麻木,从无所谓到渴求的东西,浮光掠影的在他眼前飘了一遭。
那就是生命。
是的,那就是生命。
必须热爱生命。
覃政的手不自觉的松了松,可那病狼毫不客气爪子更深一步,覃政感到有什么硬邦邦的东西划过皮肉,与他的骨头相撞。
然而并不怎么疼。
肩膀上的血一下子蔓延开来,浓重的铁锈味,它爪子上的毛都被浸透了,它的呼吸一下子粗重起来,使劲的扭着头想要凑过去舔爪子上的鲜血,覃政攥着它的喉咙,它无法只好发疯似的舔他的脸,那暗黄色的干枯舌头使劲的舔着,带着一种垂死的恶臭味,覃政忍不住偏了偏头。
这种情况大概持续了五分钟,它热情不减只可惜体力跟不上,只好把舌头伸回去分泌唾液,嘴里啾啾声与令人作呕的热气一同扑在他脸上。
覃政心乱如麻,胳膊越来越酸像灌了铅似的,他脑子里一面想着它平日里湿漉漉的眼睛,一面想着它贪婪丑恶的嘴脸,内心的纠结几乎快把他撕成两半。
杀了它,还是杀了他。
现在是你死我亡的地步,他们之间必须做一个了解,可他不敢,他怕,那句“热爱生命”像魔障似的魇住了他,还有它的眼睛,它既不是人类也不是病狼——它是谁的象征?它是杨砚吗?杀了它……是不是等同杀了他的爱人?
“你是谁?”覃政掐紧了它的脖子冷声问道。
他觉得自己脑袋痛得快要裂开,神经被疯狂地撕扯,他不愿意面对的一切被事实硬逼着做出决断,痛,真他妈痛,胸口有一口淤气在往上涌,他痛得睁不开眼睛还是要掐着它脖子一个字一个字地问:“你到底是谁?你他妈——”
啪嗒。
啪嗒。
对覃政的回应,是一滴眼泪滴在了他的额角,一滴涎水滴在了他的侧脸。
覃政怔了怔,忽然浑身剧烈的抖动起来,他疯狂地大笑,笑得胸口剧颤上气不接下气,如果不是那狼摁着他他能笑得蜷缩起来。
这个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引人发笑的事情吗。
覃政猛地一收紧,那狼立刻赫赫的低吼,爪子不安的挠着他的血肉,他不管,硬生生爬起来一下子把它反扑在地,它拼命反抗把他锁骨的几块肉给削掉,覃政不在乎,他的手又收拢了一点,把头凑过去一口叼住了它的喉管。
就算在这个时候他还是在笑,咬得满嘴毛的时候还是在笑,肌肉抽动的样子像是在咀嚼,实际上他只是撕下了一块肉,血就喷涌进口腔,咽都不用咽,那狼还在挣扎,垂死时的力气格外的大,覃政微笑着整个人扑了上去,把重量死死的压在它身上,一边使劲的吸吮着热乎乎的鲜血。
覃政不知道自己趴在它身上多久,只觉脸颊肌肉已经酸痛,血也被吸的差不多才慢吞吞爬起来,他把手伸过去,合上它的眼睑。就在这时候,它的眼珠忽然一闪,那淡褐色的瞳孔瞬间转成了黑色,浓得像化不开的夜。
那是他自己的眼睛。
覃政心下大骇,脑中一时只有热爱生命这四个字,来不及多想就觉眼前一道白光炸开,头一晕失去了意识。
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杨砚坐在他身旁神情专注的削苹果。
他撩开被子检查,发现自己身上没有一点伤口。
他不知道的是,他们两人作为唯二的基地自毁的幸存者被送到医院,却毫发无损,只是昏迷。
杨砚比他早醒了两天,让人给支了床在病房里陪他。
杨砚看他醒了,也只是扫了眼又一本正经的低头去削苹果:“你真会挑时间,要是再晚一点,我就把苹果吃掉了。”
覃政笑了一下,细细的描绘了一遍杨砚的眉眼,最终落到那方方正正的苹果上,杨砚实在是技术有限,等他皮削完大概肉也去了一半。
他把手伸过去:“把刀给我,我来削。”
杨砚不动:“削什么削,你刚醒过来先活动一下,躺着肌肉都僵硬了,把刀给你肯定会划破手指。”
覃政听了也没有坚持,就是把床摇摇高,喝了杯杨砚倒的温白开。杨砚削完方方正正的苹果,削下一片塞进他嘴里,问他甜吗。
覃政默默地吃完了,牛头不对马嘴地说:“我好像做了一个梦,很长很长的梦。”
杨砚嚼着苹果问:“是什么梦?噩梦还是好梦?”
说完还小声补了一句好吃。
覃政笑了一笑,黑魆魆的眼睛黑得惊人又亮得惊人,衬着那深深的眼窝,有一种说不出的温柔,就像刚刚吃的苹果,甜在心里头。
“一场长途跋涉的旅行。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但是很有意思。”
杨砚说 :“我也做了个梦。”
“什么梦?”
“我梦见我们在接吻。”
他垂着眼睛笑了一笑一把揽过覃政的肩膀,趁其不备用唇堵住了他的嘴。
少年的口腔十分柔软,还带着新鲜苹果的气息,这让人想起了蓝天白云还有郁郁葱葱的苹果树,灿烂的阳光蔓延开来,覃政觉得他们似乎在苹果树的绿荫下接吻。接吻的感觉这么好,杨砚的舌头扫过他的牙床,覃政微怔睁开了眼,发现不知何时杨砚的眼睛已经蓄满泪水,有一滴顺着眼角滚落下来。
覃政吻了回去,托着他的头稍微偏了偏,好让那滴泪能滑进嘴角。
窗户半开着,初冬的阳光暖洋洋,在这样的天气里连风也是静悄悄的,它蹑手蹑脚从窗户里钻了进来,从杨砚的脸上拂过,不偏不倚只让那颗浑圆的泪擦嘴角而过。覃政无声地笑了笑,伴随着风一起飘散的还有一句宛如歌般的妙语——
我觉察背后有个黑影
揪住了我的发。
往后拉,还有一声吆喝:
“这回是谁逮住了你?猜!”“死。”我答话。
而那银铃似的声音回答:“不是死,是爱。”
——《葡萄牙人抒情十四行诗集》
(卷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