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你是我绝色的风景。(2)(1 / 1)
下了飞机,直接上了出租车,转战汽车站,汽车站人流量明显大多且更杂,相比之下,还是飞机场安全些。
“你不会第一次坐汽车吧?”
“也不算,我以前经常去野战的时候就是坐的汽车,不过是大家列队集体到的,又是将近傍晚,没有这么…热闹。”
点头表示了解,“刚过劳动节,这样的情况已经算还好,又是旅游城市,如果是劳动节…我们现在大概还在排队买票,还不一定买得到,要是不小心拖到最后,还极有可能只能留宿。”
“你试过?”
沉痛地点头,“嗯,我在火车站对面的麦当劳点了一杯咖啡通宵”,想起若干年前的那经历,简直会扼杀每每想出游的心。
“怎么不找家宾馆?”
“钟点房都没了,只剩下标间,我一个人,实在是觉得不划算。”
大概想给她一个鼓励和安慰的拥抱,才刚伸出手,就被一一拉下来,“请注意场合大哥。”
千烈只好作罢,摸了摸她的脑袋,“我家一一真有经济头脑。”
事实证明,她的确很有经济头脑,两人本来是要到古城中心找一家客栈,可是没想到一进古城,没有被小桥流水勾魂,没有被雕花楼阁夺目,直接被眼前的太空舱青年旅社吸引了。
“你有没有闭室恐惧症?”
千烈摇头。
“你有没有什么说梦话、梦游的习惯?”
千烈挑眉,“你不知道?”
“……”好吧,这个问题跳过,“那你有没有群居不能综合症?”
有这种病?
千烈看了眼她身后装潢温馨的旅社,门前摆了一个彩屏:40元每床位,干净舒适……
每床位……
“你很想睡这个?”
点头啊,“我从来没试过这种,有几次是没找到,有几次是没空位。”
“那就这里吧,我不挑。”
有一个军哥哥男友就是方便,什么苦没吃过?!
从来不挑剔!
就是这么任性。
格局是很轻松、清新的,很标准的青年旅社模样,随处可见各种艺术字体写着的温馨提示,各种小图插画,墙壁上挂了不少小玩具,还有一条贵宾犬总是跟在脚边…
子言一一开始还很感兴趣,自从发现这条狗粘的是千烈…不是她的时候,颇为失落,再也不想逗弄它了。
“你不喜欢狗吗?”
摇头,“是它不喜欢我…”
“我家有一条边境牧羊犬,大概这么大,叫毛毛,它会很喜欢你。”
毛茸茸的边境牧羊犬,听上去很有质感,“毛毛为什么会喜欢我啊?”
千烈把贵宾犬抱起,放到沙发上,取下墙壁上的小水桶,盖在狗脑袋上,然后揽着她从容离开。
动作如行云流水般。
……
狗:“(=@__@=)?”
“因为我喜欢你,如果它不喜欢你,就不给肉吃。”
好强大的理由!
在身后传来水桶落地的声音时,嗯…他们已经进房,顺便把门帘放下来了,大约有一个棕黄色的狗影飞奔而来…他们表示没有看见。
这是一个男女混间,有十六个床位,两边各上下四间,每间靠竹帘遮挡,千烈研究了一下,还好,不会透。
略过一些已经挂了牌子的床位,两人挑在最里面的上下床位,拉开竹帘,里面整齐叠放了枕头和被子,灯光也很柔和,吊顶着一台小电视,一副无线耳机挂在墙壁上。
“啊,你多高啊?会不会不够长?”
千烈目测一下,“应该还好,这里有两米,我一八八。”
岂不是很挤?
难怪那么高。
千烈观察了一下侧边的扶梯,表示:“你睡上面,我睡下面。”
“OK,正合我意。”
其实千烈想的很简单:这样就可以控制有人想要上去的生杀予夺大权。
收拾完行李的时候已经黄昏,落日余晖遍布全城,染上黄金色的嫁衣,两人牵着小手出门…找点晚饭。
天黑之后的古城格外热闹,这个古城也格外大,他们今天就走了西边地盘的一小部分。
地上铺满青石板和鹅卵石,有些地方特别不适合高跟鞋行走,这个时候她只能借力扶着千烈才能走好,之所以穿凉鞋是因为想下水玩,之所以穿高跟凉鞋,是因为不想比千烈差大多,不方便实施反调戏。
有一道薄如蝉翼的菜,夹了两片入嘴,没吃出是什么东西,棕黄色、方片状,特别薄,味道还行。
千烈也夹了一片入嘴,“我还以为你不吃笋。”
( ⊙o⊙!)“这个是笋?”
“大概是笋皮之类的,很嫩,还不错。”
筷子立刻调转一个方向,伸向其他的特色小菜。
下次点菜一定要问一下到底是什么,取这么诗意的名字,谁也无法破解…
千烈好笑地夹笋皮吃,“知道它叫笋就不吃了?”
“不想吃。”
“这个应该没有普通笋那种艰涩的味道。”
点头,味道是吃不出这是普通的笋,“可是我心理阴暗,这毕竟是同根同质的东西嘛。”
千烈心里滑过一丝担忧。同根同质的东西,即使再好也没有用,无法透过心防…
“就像你吃毛毛虫,可能味道已经吃不出来了,但你知道那是毛毛虫,你还吃吗?”
“我吃过。”在部队,什么没吃过,“毛虫的蛋白质含量很高。”
“……”本来是想塞一塞千烈的……
事实证明,餐桌上不宜谈论无脊椎动物……满腔食欲化为购物的悲愤。
“这个呢?你觉得这五块布,哪两个最好看?”
店家默默流泪:布…姑娘,我们这个叫做披肩T^T
千烈审视了一会,看着她在自己身前比划,指了指墨绿色荷花图案的和鲜色梅花烙的,“这两个最适合你。”
“不是,不要适合我的,我要买给我妈和欠欠。”
千烈闭嘴,把梅花烙的给她披好,“这个最适合你”,然后把墨绿色荷花、淡青色青花瓷和大红色牡丹的递给店家打包,“这两个是给阿姨,至于茜茜的…”千烈搂着她走出店门,“你给她买了手链、手镯、丝巾、玩具…总要留点空间给欧阳夜发挥吧。”
……
古城里有许多流水,夜晚凉风习习,千烈把手放在她的膝盖上探了探温度,“下次晚上穿长裤出门。”
额……“来,吃鸡腿。”
千烈咬了一口,这种街边小吃,他以前连看都不会看一眼,没想到感觉竟然很不错…
第三次出现在同一个巷口,从小巷出来,对面就是卖烤鸡腿的老板,老板惊讶地看着这对小情侣:莫…不是回头客?
“我们是不是来过这里?”那老板她不认识,但是那鸡腿很眼熟…
千烈裹紧她身上的披肩,“嗯,来过好几次了,你想去哪里?”
深思中…请勿打扰。
“一直想回青旅来着…”
脚板走得有些酸痛了,天色也不早了,差不多该回去洗洗睡。
忍不住笑出声来,带她走上另外一条昏暗小巷,“你不识路吗?”
月夜、古城都是历经沧桑的亘古之物,月夜之下,古城之中,两人携肩踩在青石板,扣着古墙叮咚,抬眼便是这个她喜欢上的人,清俊的容颜染上一层温柔的阴影,温暖近在身旁。
笑着拍了拍千烈示意要背。这是一条很长很暗的巷子,人流量非常不多,最重要的是一整片鹅卵石。
她是真的累了,这样靠在他背上…有个依靠还真不错。
“不是,是这里的巷道太多太多了,每条都长得差不多。”
“狡辩”
“没有”
“有”
“没有”
……
五百回合下来,千烈自叹原来自己可以这么幼稚。
“没有,欸,身为人家男朋友,你怎么这么不上道啊?”
“欸……因为你还没上来,我得带你一起走。”
(⊙_⊙)?
嗯?
^_^…
等等…
“咦?不对,你这话是哄我还是贬我?”= =
古城月色,真的非常适合调戏女朋友。
千烈一直监督她把头发吹干了,才转身去男生淋浴间,回来的时候,她明显听到床外一阵静默,然后很快她的竹帘被拉开,千烈穿着黑色上衣和长裤,递给她一杯热牛奶,“我上来跟你一起看电视?”
千烈绝对是穿黑白两色最好看的人,刚沐浴完,领口微敞,露出精巧性感的锁骨,半截手臂绕到头上,用毛巾擦拭水渍。
子言一怔愣地点了点头,完全忽略了外界的声音。
再然后,他很快就爬进来,把帘子勾回去,淡定地坐在她身边擦水,修长的长腿舒展地伸展在她被子上,相比之下,旁边拢起的一座‘山’实在没什么美感。
不忍直视……
被子里的脚板勾了两勾,无意识地拿起遥控器换台,这才想起,耳机只有一副,他听不到声音。
“只有一副耳机,要不你还是回去看电视吧?”
千烈不搭理她,摸了摸半干的头发,然后撑在她两侧,“你不觉得,我说看电视不过是个借口吗?”
她看着近在咫尺的俊颜,视线偏离向下,隐约可见锁骨之间一路延伸,想起那日的手感。
额…不能这样想太多……不好不好……
非礼勿……
但是,双手自觉环抱上去,扯了扯他脑后的碎发,嗯,很温顺。
然后用绝对的、必须的只有两个人听得见的声音,对上他笑意的眼眸,轻声问他:“那你是想来占我便宜吗?”
千烈孺子可教也地点头,“嗯,我饿了,想吃豆腐。”
室内狭小、封闭,两个人小心地动作,当然只有她是小心翼翼地,某人还是该怎样就怎样,不过也很难有更多动作,毕竟空间有限,床外还有那么多人…
把人压在枕头上,隔着被子掐住她的腰,火热地予索予求…
另一个不敢出声,只能默默承受。
不知是因为在床上,还是因为她回应,千烈实在情动得厉害,强迫自己停下来,在她颈间平复呼吸,半晌才开口说话,声音沙哑低迷而性感,“我们还是看电视吧…”
她也很怕,裹在被子里的身体早就出汗,颈间这一片更是滚烫。“嗯…嗯。”
室内一片漆黑,只有过道处的白色大灯,透过门帘,带来一些光明。
似乎有脚步声徘徊在耳朵边,千烈即刻睁眼,细碎的脚步声再次响起,然后有帘动的声音,拖鞋踢踏,没多久有人蹑手蹑脚走进来……
千烈把手垫在脑后,曲起膝盖,看着正上方。
大概是太累了,看电视没看多久,就趴在枕头上睡着了,真是一点戒心没有,牛奶也只喝一半,不知道有没有乱动,踢被子,天气不是很热,但是室内空调依旧开得很足,她又体寒……
上铺传来竹帘拉开的窸窣声,好一会儿,有细碎的声响,然后顺着楼梯轻轻下来,好像还踩空了一下,然后穿上纸拖鞋,出了门。
虽然起身上了个卫生间,但是整个还是很迷糊…她知道自己很喜欢人家,但是也不至于半夜到哪都想着他吧,不然怎么会出现幻影呢?
那个靠在门帘边的身影是不是啊是不是啊?
再揉了揉眼睛,“千烈?”声音未开,沙哑又慵懒。
千烈揉了揉她的长发,“我跟你睡好不好?总感觉很吵,睡不着”,神色惫懒,很可怜。
失眠…多可怜啊…
还是揉着眼睛,这里灯光一闪一闪地,看得不舒服,“嗯,那你把枕头带上来。”
“好”
一个人睡刚好,两个人睡略挤,一一把自己缩在最里面,右手已经贴着墙壁了,幸好被子足够大。
“会不会很挤?”
千烈伸手关掉暗灯,牵了牵被子,侧躺支着脸颊。
“不会”
“嗯,睡吧,明天我们去东城区,就不住这个了,委屈你了。”
“不委屈,晚安。”
“嗯…晚安…”
安静没多久,就传来有节奏的呼吸,已经深入梦乡。
千烈轻抚着她,低头再脸颊上亲吻一下,“宝贝,好梦”,把她抱在怀里于是心安,世界也静下来了,很快也熟睡过去。
一个主张一间标间,一个主张两间标间……
“昨晚不是也一起睡了?”
说到这个就心跳加速,昨晚一定是睡迷糊了,意识不清醒,早上起来的时候竟然紧紧抱着人家,那可是混住间,他们就一直没出去,等到室内完全安静下来,才敢动。
“那是因为你睡不着…”
“我今天一样睡不着”
“胡说,你在Y市的时候,不是一个人住的吗?”
“那不一样,那时候你在家,没有危险。”
“这里也没有危险。”
“只有我在你身边才知道有没有危险。”只是无意的一句话,却不料日后竟然会一语成谶。
横刀夺下他夹起的肉丸,然后沾上醋塞进嘴里,兀自思索,千烈坚持,她也坚持,要么说服他。
目光掠过小店身后的某客栈的招牌。
此事终于在店员‘欲盖弥彰,掩人耳目’的猜忌目光下解决。
双标间,这世上还有这玩意的。
“千烈,这个帽子…”一眼就相中了一顶牛仔款的帽子,暗棕红色,没有过多浮华的花纹,简简单单。
“果然合适…”
千烈那么漂亮的一张脸,再加上这一定潇洒不羁的牛仔帽,真是另一个风格的极品。
“你喜欢吗?”
千烈在她的瞳孔中如愿看到自己的倒影,满意地点头,“你知道的,我很爱屋及乌。”
一一绝对是高兴地从背包里掏出纸币付给店家。
真好看!
夜晚游船绝对是古城的一大特色,仰头是无边月色,低头是浑黑流水,包一辆小乌篷船,坐在船尾,喝一杯凉茶,真是一大赏心乐事。
“你这么喜欢古城,没有想过在古城定居吗?”
一一摇头,背靠在他怀里,仔细听耳边的心跳,“那你那么喜欢飞机,为什么还要买房子呢?喜欢,不一定适合,不一定非要得到,这个地方,我来过,我很喜欢,但是不会因为喜欢一直停留在这里,我的脑海里存着它最美时候的记忆,这样以后回想起来也会觉得安慰幸福,如果我真的住在这里,我就会发现这里的不好,比如说交通不方便,物资不足,没有我想要的工作等等,会有很多问题,我宁愿保持它在我心目中最美好的样子,也不想让这美好被现实击碎。”
千烈看着水里各色的倒影,身边或远或近的小船,大家都是观光客,都热爱着这个古城,但是最终会为它停留的却没有几个,都是过客。
喜欢不是非要得到。
他很想问:那我呢?喜欢我…要不要我?
想问又不想问,大概也是不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