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第 50 章(1 / 1)
(二)丹和薛龙飞的番外
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快乐的孩子,生活在一个热闹小康的大家庭里。虽然爸妈忙于工作,能够单独陪伴我的时间少的可怜,甚至我的童年是和乡下的爷爷奶奶度过的,但这依旧阻挡不了我快乐的脚步。
我从来都不懂得忧伤,直到遇见他——薛龙飞,一个不善于言谈,却又让你莫名有安全感的男孩。
原来有一天我也会为了他心酸、哭泣、甜蜜。那种又酸又涨,又气又急,惊喜和无奈,等待和彷徨的感觉都缘于爱情。
那是很平淡的一天,炎炎夏日,枯燥的高三晚上,树上不知疲倦的叫着的知了都躲到树缝里休息去了,风扇依旧无趣的扫动着空气中的热风。热风和空气混杂,翻书声和笔尖声混杂,可是这一切都不能影响我,我知道高三的晚自习向来如此。
我是一个淡定又闷骚的孩子,以至于多年后大学的室友甚至给我起了个“阿骚”的称号。是的,当教室里挂起了高考倒计时的牌子,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前途或多或少的担心惆怅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放弃过看自己的“业余爱好”。要说我没有一丝丝的紧张是不可能的,每天晚上被老妈耳提面命,想偷懒只有一个可能,睁着眼睛睡觉。没办法,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尽人事,听天命。我相信命运的安排,我很少过早或者过分的忧伤。
当时的我正在认真的抄写席慕蓉的经典语录: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记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遇见你。
抄完这句话,我抬头看了看老班,很好,他“一如既往”的没有发现我的小动作。正好这个时候,下课铃响了。我那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神经终于得到解放,我长吁了一口气瘫靠在后面同学的桌子上。
“每天都打游击战,耗体力啊!”我刚说出这句话,就发现同桌萌萌的不对劲,她的脸色很苍白,头上有着密密的汗珠,双手捂着肚子。
看到这种情况,我一猜就知道是萌萌的“亲戚”到访。“萌萌,给,幸亏我上星期从家里多备了几包。”我很迅速的把从乱七八糟的抽屉里扒拉出来的“七度空间”悄悄递给她。
我不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她只是摇摇头拒绝了我,而我只能傻呆呆的看着她瘦弱的肩膀在不停的抽动,我们是很好的朋友,平时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而此刻呈现在我面前的她,我有一种猜不透的感觉。
尽管我对她莫名其妙的哭泣很是百思不得其解,但我这个每天看着各种小说的人还是能够理解青春少女的敏感。很快,上课铃又一次敲响,我百无聊赖的写着卷子,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饭要吃,卷子也依然要做。
放学铃声终于敲响了,我收拾好书包回家。日子还是和原来没有什么区别,自从那个晚上之后,萌萌依然没有与我过分亲近。甚至没有与任何一个可以说的上话的朋友亲近。毕竟高考还有二十几天了,有人在沉默中爆发,有人在沉默中死亡。我以为她和我一样都是胆小的一类。可是仅仅过了两天我能明显的感到,大家看萌萌的眼光都不一样了。
虽然遮遮掩掩,但我这个粗枝大叶的人还是看懂了,那眼神里有怀疑,有嘲笑,甚至有轻蔑。
最近我听到一种传言,说是有女生去打胎。在我们那个年代,在恋爱都严厉禁止的高中时代,“打胎”这个陌生的词就像一个炸弹。炸开了表面平静,内心又无比压抑的高三学子的心。上了大学之后,我才知道,“流言止于智者”。可我错了,无风不起浪。我不知道是怎样开始的,绯闻的女主角恰好是我的同桌萌萌。每个谣言的版本都不一样,有轻有重。有人恶意中伤而添油加醋,也有人同情弱者而故意澄清。但无论哪个版本,我听到之后都觉得内心一阵翻涌,酸涩难挡。
我知道萌萌有一个很要好的男朋友,就在一楼的三班。想当初,他们还是我撮合在一起的。我还记得不久前我们上自习太过枯燥,用绳子系一个做的小篮子往楼下悄悄的送零食。没人知道那样有多么的惊险刺激,每次篮子提上来,总会有很多好吃的。就连我这个什么都拥有的孩子,都会羡慕那样小说中才会有的浪漫爱情。
我不相信,也不甘心,不能一切就这么算了,我要去问个究竟。
晚自习铃声响起,我飞快的跑下楼。“请把这个笔记本,交给你们班长薛龙飞。”我随便拦住一个往外走的同学,很客气的请她帮忙,事实上,我根本没有见过薛龙飞,我只听过他的名字,见过他在光荣榜上的照片。
三班的班长,也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如果用一句很简短的话形容,就是一个让人有安全感的男孩。而我给他的那个笔记本里夹了一张纸条,上面只写了一句话:“星期五晚上十点,让沈浩在火车站南门的餐厅等我。”没有署名,薛龙飞根本不认识我,但我在赌。
我知道我根本不能拿沈浩怎么办,可很快星期五就到了。高三了,老妈对我管的比平时更严,现在的我晚上吃完饭之后根本没有外出时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相信每个孩子都知道怎么跟父母打游击。
吃过饭之后,我乖乖的收拾完碗筷,走到卧室坐在书桌前打开单词本,假装的看起书来。晚上九点,时间仿佛静止了,一切都静悄悄的,爸妈应该都睡了,只有时钟滴答滴答的声音传来。
换好鞋,制造好睡眠“假象”,第一次像一个“小偷”一样从自己的家门溜出去。如果我没有记错,我那败家的弟弟把老爸用来减肥的电动车停在车棚,不知是不是黑夜给了我勇气,我顺走了弟弟的钥匙,一路战战兢兢地赶到火车站,没有人知道这是我第一次骑电动车。在我即将18岁的年纪。
意料之中,沈浩没有来,但是我看到了显然已经等了很久的薛龙飞。
刚才骑车的紧张和寒风的刺激,加上没有看到沈浩的烦躁,迫切的让我想喝酒,只觉得内心被一片片的柳絮的赌注,喘不过气来。
“老板,给我们来一箱啤酒!” 我很豪迈的坐在了薛龙飞对面。也许我的样子吓到了他,或者他根本不在乎,还好他没有用一种“你是神经病”的眼神看着我,更不屑阻止我的行为。
我喝过酒,可从来没有喝这么多。开始的时候我还装装样子倒在杯子里,后来我直接对着酒瓶喝,千杯不醉的女侠行为没有在我这里出现,于是,在我□□裸的“干”完两瓶之后,我就醉倒了。
我应该庆幸,我没有发酒疯的习惯,薛龙飞大概是看我不可能在酒后挠坏他的脸才决定出于同情心的照顾流浪猫的心态,送我回家。
很显然,我已经不可能自己开电动车了,他把我踉踉跄跄的扶上电动车后座,高中时候的我一直是很矮小和瘦弱的,坐在后面并不觉得“委屈”。
很多年之后,我都不记得他是怎么送我回的家,甚至不记得那晚我有没有跟他说过话。但我一直记得我的头昏昏沉沉的靠在他的肩上,浑身上下软弱无力,只有他抓住我的手是那么有力,那么紧。
也许那一刻我就爱上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