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灿若星辰(1 / 1)
南临之北,遥有北漠,北漠之心,唯有星辰。
关沙城中,北漠军个个威风凛凛,寒色的铠甲令人望而生畏。为首的黑色骏马上坐着一位红色锦衣男子,双目如星,眉如墨画,坚毅的鼻梁,唇边似微风拂过,却又如春水荡漾。此人正是北漠王爷,北漠国主的弟弟北漠辰。
最初,与南临接壤的北国是北夏国,北夏国国主年迈且膝下无子,只有一女。北漠国因是游牧民族,每到冬季粮草匮乏,牧畜大量死亡,民不聊生。于是,带兵杀至北夏国,将北夏吞并才建立如今的北漠国。
北漠吞并北夏如今十余载,现任国主北漠星并不主张战争。他很崇尚南临的文化制度,他主张以文治天下。而北漠辰却恰恰相反,此人虽是文武全才,但是他的文仅限于兵书,对于武却是非常擅长。想他十岁就经常出入军营重地,对战争更是研究颇深。
这也是为什么北漠前国主不选北漠辰继承王位而选北漠星。当初南下时就是为了让北漠子民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而北漠辰却是主张武力,此人只能是将才,而不能是统治者。
北漠星对他这个弟弟却是疼爱有佳,想当年父皇征战北夏,自己带着八岁的北漠辰。他和北漠辰同吃同睡,可谓是兄弟情深。对南临的战争虽北漠星是不同意的,可是,出于对弟弟的爱护,也只好听之任之,可见宠爱及深。
吴莽对这个小王爷可是崇拜之极,想只有二十一岁,兵法运用灵活,连他这个征战十余年的老将都甘拜下风。“王爷真是料事如神,那个定北侯世子真真就用了长虹阵。”
北漠辰一阵冷笑,“他敢用此阵,可见也是个有胆识的人,果然配做我的对手。”北漠辰心里暗自欣喜,果然不出他所料,来日方长,他倒要看看这个传说中的神童有何能耐。其实,无论怎么比,他都不是自己的对手,最起码,自己有个健康的身体和一身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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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春风吹起春水,春水吹散寒冰。含烟走在固风城的街道上,人们的眼中不再是刚来时的那种惶惶不安。他们已经接受这个事实,他们可以在这种不安定的情况下生存下去。
路边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姑娘在卖梅花酒,含烟从未喝过梅花酒,感觉甚是新奇。跑上去闻了闻,真香,想来花爷爷应该喜欢。“小姑娘,给我来两坛梅花酒。”
小姑娘一抬头,看见含烟先是一愣,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人。“好的,好的,一共二十文。”含烟吩咐凝霜将钱递给小姑娘。只听“砰”的一声,梅花酒应声而落,吓得小姑娘蹲在地上瑟瑟发抖。嘴里不停的念叨,“金爷,您就饶了我吧,等我卖完酒就会把钱还给您,还请您高抬贵手。求求您。”
头磕在地上阵阵有声,小姑娘的哭声更是令人哀叹。过路行人无人问津,一双双同情的眼神,却在看到那个满脸横肉的猪肉男以后退避三舍。
“你以为就凭你这几坛子破酒就能还清你爹的赌债,你也不想想,你爹欠我二十两银子。没钱没关系,小爷我也不差这一丁半点,只要你同意跟小爷我回去,做我的小妾,你爹的债咱们就一笔购销。”说话的那个猪肉男满脸淫笑。
含烟见状一阵恶寒,这小姑娘才十二三岁就给他做小妾,真是什么世道。也不看看他那个德性,估计是娶不到老婆的主。“这位爷,麻烦您把我的酒陪给我。”
猪头男转身看见含烟,一双小眼睛已经眯的看不见光。“呦,这美人怎么没见过,想跟小爷回家好办哪,说一声就行,何必如此煞费苦心。”说着抬手要摸含烟的脸蛋。
凝霜猛地将那个猪蹄打开,“也不照照镜子看看你是什么德性,敢这么跟我们家夫人说话。”凝霜说话声音很大,吓了那个猪头男一跳。他没想到这婢子如此泼辣,他也不想想是谁身边的丫鬟,能不气派吗。
此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谁都没有太在意这人群中的一抹红色,此人正兴致勃勃的要看接下来的好戏。
“你要你的钱,但是你必须先赔了我的酒,这些酒我刚刚已经付过钱了。”含烟也不恼怒,说话不紧不慢,她倒是要看看这猪头男是何方神圣。
“不就是两坛酒吗,赔给你就是。”说完让小厮掏出一两碎银扔给含烟。“这些够你买好几坛了,怎样?”
含烟嘴角一勾,“这钱真是个好东西,可是我不要钱。我要一模一样的酒,你不给也行,我们就去见官。”
“见官就见官,我爹金富可是这固风城首富,和固风城城主关系匪浅,我怕你不成。”说完猪头男头一抬,甚是高高傲。
“原来是这样,只是住在城主府这些时日,怎么没听说过,要不我们去城主府让莫倾看看。”含烟终于知道,原来有个靠山也是挺好。
听完含烟直呼城主的名字,心里泛起了嘀咕,万一她真的认识城主怎么办?他爹如果知道他干的这些勾当不把他杀了。“我赔给你酒就是。”说着拿银子买小姑娘剩下的酒。
“慢着,就这么点银子就想买这独一无二的酒,未免太便宜的,给五十两,这剩下的几坛就卖给你了,对吗姑娘?”含烟望望小姑娘,小姑娘只能机械的点头。
“你,你这是敲诈。”猪头男已是气的七窍生烟。
“我就是敲诈你怎样?”含烟笑得甚是奸诈,“你!今天算小爷我倒霉。”说完给了小姑娘五十两银子,转身就走。“猪头,她爹还你的银子,从此你们就两清了。”含烟将银子仍在猪头身上,猪头男只得气冲冲的走了,人群中发出一阵忽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