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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喜欢上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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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上各个店铺,酒楼都跑遍了,哎,就是没招伙计的,终于于第二日在一户大户人家找到了两份可心的工作,尽管这大户人家的男主人被我教训过,我也不跟他计较了。

此后的几个月我和小觞都在这里扫地啊,拖地,就干干这些琐事,对于我的薪水微薄程度,我是不关注的,毕竟老娘和老爹那边都还有进账呢。

因为吃住是主人家全包的,所以老娘对我很是想念,经常拿钱诱惑我回去,虽说我也想她,但我经常臭着一张脸,可气的是她竟然没向我妥协,什么“幸苦了,回家吧。”的话更是没有。

有一件事,对于我和杨绸缪还有老爹老娘来说都是恐怖的。

那就是,我喜欢上了小觞。

我把这种感觉说给杨绸缪这个家伙时,她先是愣了一下,才尖叫了起来,叫的跟见了鬼似的。“你疯了么你?”她气急败坏地朝我吼道,看她这样子,我想我要是告诉老爹老娘,她们不得吃了我啊?

我低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嘛,喜欢又不是一个人能控制得了的。”

此后,每次见到小觞她都会附在我耳边说:“真不知道他有什么好。”我苦苦地笑,是啊,小觞到底有什么好呢?不过是勤奋一点罢了,长得又不够帅,家底又不丰厚,哎~这到底是为什么啊?不过某人说过喜欢上某人是因为对方身上有你没有的东西,所以我很懒惰,小觞很勤奋这是不是我喜欢他的理由呢?

春季的某一天,阳光正好,小觞从树下走来,阳光穿过树叶之间的间隙斑驳地洒在他的身上,虽说是粗布麻衣,但我觉得他真是越来越俊朗了~我想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小梓,我养父回来了,他说隔壁镇的凤瓷楼分店旁的客栈没人打理,叫我去管理管理。”小觞的养父是凤瓷楼的一把手洛箫恒,小觞从小就是孤儿,是洛箫恒在二十年前从冰天雪地里救下了尚在襁褓中的小觞,从此小觞跟其他被收留的小孩一起读书,一起生活。两年前洛箫恒去了京城,老鸨子看不惯他收留的这些小孩,其中有一些出去打拼了,剩下的就被他放在凤瓷楼里,有的当杂役,如洛子觞;有的当了妓男,如丁弃一。听了他的故事,我真是伤心,我问他你为什么不反驳呢?他说从最底层打拼不是理所当然的吗?听的我“嗖”地站起来,直呼:小觞英明神武!

“我虽然书读的多,但是你还是不能骗我!”其实我知道小觞不会说假话,但我只是不愿相信。

可他还是坚定地点了点头。

听了他的好消息,我不知道是该替他高兴还是自个儿找个角落兀自伤心。马上就要分别,以后是不是再也见不到他了呢?

我把这消息告诉了杨绸缪,她一脚踏在了板凳上做沉思状,我也一脚踏在板凳上:“不论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这是什么呀,屌丝逆袭了?”这话搞得我气急攻心,一把捏住她的下巴,威胁道:“你在说一遍试试。”她这才打起苦哈哈。

说实话,听到小家仆摇身一变成了客栈老板的消息我到现在还有点儿恍惚。

“其实,我明天就要赴京,押韵粮草去前线了。”我们收回腿端坐在板凳上舒舒服服地享受着日光浴,她忽然转过头来这样说道。我像是被人点了葵花点穴手般愣住了,小觞要去临镇,杨绸缪要去边疆,这是什么日子啊?怎么一个个地都要离开?

我垂眸,心情好不低落。绸缪似乎感受到了我的落寞,她将手覆在我的手上:“我知道你很难过,我也没想到,我们会在同一时刻离开。”我回过头,绸缪脸上没有往日的嬉皮笑脸,

第一次,我看到了这么认真的杨绸缪。

时间回到三年前,有着“一白遮千丑,一胖毁所有”的共同特征的四个人刚从淳风化雨学堂出来,注意只是单纯的微胖啊!阿燕就赴京参加了科举考试,得了探花,又幸而被三皇子看中,成了驸马,她不仅是年级第一,还是年级第一个成亲的人啊!得知此事,阿茹又带着她妈四处游山玩水,四处画着漫画,被各大出版社抢着出版发行,不过她的作品中有些画面少儿不宜,少儿勿看啊!当年的四人马吊组已变成了二缺二。杨绸缪有显赫的家世,随时都会被家里人叫到京城里,然后再赴战场,迟早也会离开这个小镇。而我,祖坟都是扎根在这儿的,又有娘又有爹,迟早也会因为她们的离开变成孤家寡人。

哎~虽是早就想到了现在的朋离友散局面,但我心里不免有些失落。

杨绸缪和小觞都走了,我也向那大户人家低了辞呈。在家里昏天黑地地睡了几天,一步门都没出过。当我满血复活地出现在老娘面前时,她也欣慰地笑了,继而又发现了我的小包袱,问道:“你这是去哪儿啊?”

‘娘说的话,我句句都记在心上,所以我要去洛子觞的客栈里做小伙计,把我们訾家吃苦耐劳,自食其力的美德发扬光大!”说完我还夸张地举高了我的双臂。

“啊?你是我女儿吗?”边说边捏我的脸。她的反应居然是这样,我把那白眼翻了又翻,我白眼都翻成什么样了,老娘硬是装作没看到。最后她还是同意了,哎,这种事她一定会答应的。

可是在我走后,她又追出来大喊:“记得叫他多给你发点工资哦!”我差点没載死。

路过凤瓷楼,只见丁弃一大美男正站在楼上,我朝着他的目光看去,不错,正是京城的方向。

见他如此思恋杨绸缪,我不禁也要抒发一下我的感情:

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阑意?

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我没打扰他,径自溜走。

到了小觞的客栈,我探进脑袋,和煦的下午,古色古香的客栈里散布着零星的几个客人,大概是在吃下午茶吧,而小觞,正在拿着一支毛笔低头记着账,呵呵,是生意兴隆吗?

我叉着腰霸气地踏入,走到小觞的桌子边,奈何他根本没注意到有一个带有严重危害性的生物侵入,顿时感觉没有存在感,恶狠狠地咳了两声,谁知道还是不起作用,我一巴掌拍在桌上,他这才放下毛笔,直起身,待看到是我时,才把眼睛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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