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偶遇(1 / 1)
日子一如既往地忙碌,一天又一天,转眼三年过去了,楚楚已经六岁了,现在是暑假,雨桐决定带孩子回趟老家。看看父母,看看杨柳,看看她曾经读过的小学和中学,因为楚楚马上就要上小学了,让她提前感受一下学校的氛围,更因为楚楚对雨桐以前的生活很好奇。
来到杨柳家,看着杨柳怀里的小婴儿,楚楚喜欢得不得了:“妈妈,小妹妹好可爱!像个洋娃娃!”说着忍不住伸手去摸摸小妹妹的小脸。
“你看看,我这个千金真是来之不易,好不容易怀上她,我又是个高龄产妇,做的检查都要比普通产妇多一倍,什么糖筛啊,什么羊水穿刺啊……真是受罪,生她的时候更受罪,她已经不是千金是万金了!所以啊该恋爱的时候恋爱,该结婚的时候结婚,该生孩子的时候生孩子,什么时候该办什么事,这是有自然规律的,你要违背这个自然规律,那你就得比别人多付出几倍的代价。”杨柳感叹说。
“谁让你初恋难忘,难忘初恋呢?该恋爱的时候不恋爱,该结婚的时候不结婚,所以结婚那么晚,生孩子也那么晚!”雨桐趁机打击杨柳。
“你也好不到哪去!半斤八两!”杨柳哪能任由雨桐打击,马上反唇相讥道。
“现在提起那个张亚杰还有感觉吗?”
杨柳摇摇头,“前年同学聚会过一次,见到他了,没什么感觉,已经云淡风轻了!”说着把孩子放到床上,把一个小摇铃递给楚楚,楚楚会意马上拿着摇铃逗妹妹玩,妹妹随着楚楚摇动的方向不停地转动着眼睛,并发出咯咯咯咯的笑声。
杨柳看看楚楚,压低嗓门问:“你不打算再给楚楚找个爹了吗?你看这孩子多可怜,你应该给她一个完整的家。”
雨桐轻轻地叹了口气,看了楚楚一眼。
“你和方宇到底怎么样了?难道你要让人家等你一辈子?到底答不答应,你赶快给人家一句痛快话,老这么拖着人家,合适吗?做人不能太自私了!”杨柳依旧是那种老脾气,说话直来直去,不带一点拐弯。
“嗯,我知道。”其实雨桐心里早已做了决定,只是一直忙于工作,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
“既然你心里清楚该怎么做,那就赶快行动,不要再拖泥带水的了!”
“嗯!”雨桐没有多说,她非常清楚接下来她该怎么做。雨桐心里清楚,这三年来方宇的付出和默默地守候。她很感动,她知道现在这个社会这个年代,几乎没有谁会为了谁而等候一辈子,如果有,那他一定就是个傻瓜,而方宇就是那个傻瓜。自己能碰上这样的傻瓜,是三生三世修来的福气,一定要好好珍惜。至于楚天,她没有忘,也不可能忘。在她的心中,永远都有那么一个位置留给楚天。她相信楚天一定会懂的,一定会理解她,支持她。
看了杨柳之后,下午雨桐决定带楚楚去看看她曾经寒窗苦读六年的中学。
这是家乡C市一中,全州最有名的一中,在这的每一个莘莘学子都是骄傲地挺着胸脯进来,骄傲地昂着头颅出去的。而雨桐当年小学毕业,就是这样骄傲地挺着胸脯进来的,读了三年初中,又到高中毕业,雨桐有点遗憾,她并不是骄傲地昂着头颅出去的。
学校的大门不再是两个不锈钢的大地球仪,取而代之的是标准式的方方正正的学院式大门,教学大楼和新盖的几栋学生宿舍楼都统一涂上了砖红色,运动场灰黑的煤渣跑道也换上了砖红色的塑胶跑道,篮球场也做了翻新,场上还有几个跑动的身影,这一眼望去整个校区和谐、开阔、而又雄伟。
雨桐牵着楚楚的小手,不知不觉走到了一号教学大楼下,楼下的那两排梧桐树还在,只是更加高大更加茂盛了,站在梧桐树下仰望天空,只能看见星星点点的阳光,眼前只有那一片翠绿,湛蓝的天空好像被隔得非常遥远。那时的雨桐也喜欢这样站在梧桐树下,仰望树叶,仰望天空,喜欢透过树叶捕捉从叶间穿过的阳光。
女儿楚楚也跟着仰起头,“妈妈,这两排是什么树?绿油油的,好漂亮!”
“这是梧桐,妈妈在这上学的时候就有了!”
“哇,好高大呀!”楚楚奶声奶气地说。
雨桐不禁感叹,孩子居然会用“高大”这个词,这段时间孩子经常会意想不到的说出很多词语,只是很多时候有些词不达意。
雨桐摸摸楚楚的小脑袋,“这个词用得好,高大,这些树确实很高大。”
“妈妈,我们比赛跑步好吗?看谁先跑到那边的第一棵树。”楚楚抬头看着雨桐。
“好啊,可是我还想再加一条规则。”雨桐想给孩子的游戏再提高点难度。
“什么规则?”楚楚好奇地看着雨桐。
“我们来个往返跑,先跑到那边的第一棵树,绕树一圈,然后再往回跑,跑到这边的第一棵树。”雨桐抬手指指左边又指指右边,“看谁先到终点,好吗?”
“好啊!”楚楚对妈妈的提议很赞成。
“那谁来发令呢?”雨桐故意问。
“我来!”楚楚非常踊跃,马上做出一副预备跑的姿势,“妈妈,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雨桐亮开嗓门回应道,做出非常认真的样子。
“预备——跑!”楚楚发出稚嫩的声音。
雨桐故意奋力冲出去,可是没跑几步就故意放慢脚步,装出一副非常吃力的样子。
楚楚一路领先,跑到左边的第一棵树,然后很灵活地绕树转了一圈,接着又往回跑。
雨桐紧随其后,跟着绕了一圈,也往回跑,嘴里不停地喊:“楚楚加油,妈妈要追上你了!”
身后的紧迫感让楚楚跑得更加卖力了,微仰着头,挺着胸脯,完全一副奋力冲刺的模样。
雨桐被楚楚这幅可爱的模样逗乐了,笑喘着,脚步更加慢了。
这时迎面过来一个男人,雨桐并未留意,只顾笑看着楚楚,往前跑。
那个男人看了雨桐一眼,从雨桐身边擦肩而过,可是没有走出几步,他就突然停住了脚步,缓缓转过身,看着雨桐的背影,好像想起了什么。
那个男人迟疑了一下,终于冲着雨桐的背影喊了一声:“周雨桐!”
听见喊声,雨桐一愣,停下了脚步,转过身。
“周雨桐,啊,真的是你!周雨桐!”那个男人惊喜道。
雨桐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身材修长,一身笔挺的西服,干净整洁。雨桐仔细分辨着这张脸,虽然略微有些发福,但并不影响清晰的轮廓,两道浓黑有型的眉毛,一副金丝眼镜挂在高挺的鼻梁上,镜片后面那双浓黑深邃的眼睛熟悉而又陌生,哦,对,就是这双眼睛,“你是——”
“我是靳勇!”还没等雨桐叫出名字,那个男人已经自报姓名。
靳勇?靳勇!雨桐心中突然荡起了涟漪。
“没想到在这碰上你!”那个男人走了过来。
“是啊,没想到。”雨桐确实没想到那么多年会在这碰上他,有些无措,不知道要说些什么,然后把目光投向了不远处的女儿。
楚楚冲着这边喊:“妈妈,我到终点了!”
“孩子都那么大了?”靳勇看向楚楚,然后又把目光停留在雨桐身上,“你,还是没变。”
雨桐没有作答,只是淡淡地笑着。虽然岁月没有在雨桐脸上留下多少残酷的痕迹,然而心境终究是不同了,那时的雨桐正是十六七岁的青春花季,而现在却是一个三十六岁为人母的少妇了。中间经历这二十年的时光,能说一点没变吗?
“你还好吗?”靳勇探寻着雨桐的眼神。
“还行,挺好的!”雨桐淡淡地回答,面对眼前这个男人她心情有点复杂,但是却没有那种久别重逢后的喜悦和激动。
靳勇从雨桐淡淡的回答中流露出一瞬的失望和尴尬,迅速又从脸上挤出一丝笑容,随手从衣袋里掏出一张纸和笔,在上面写了一串电话号码,递给雨桐,笑看着雨桐:“这是我的电话号码,有空给我打电话!”
出于一个老师的良好素养,雨桐礼貌地接过纸条,看了一眼,微笑着说:“好的!”
“我也是放假了回来看看,我还有事,那就先走了。”靳勇找了个借口,转身就要走,没走几步,忽又转过身来,补充了一句:“你一定给我打电话!”
雨桐看着靳勇远去的背影,再看看手中的纸条,上面的“靳勇”两个字还是写得那样的娟秀,仿佛是一个女孩子的手笔。这个字,曾经那样的熟悉,那样渴望看到。而现在,这个字就在自己手里,却也是千里之遥。
雨桐木然地走了几步,随手把这张纸条扔进了身边的垃圾桶,楚楚朝着她奔了过来:“妈妈,刚才那个叔叔是谁啊?”
“妈妈以前的同学。”雨桐淡然回答。
“哦,妈妈的同学。”楚楚笑了,话锋一转,“妈妈,刚才的比赛你还没跑完呢!”
“好,我接着跑!”说完,雨桐迈步跑了出去,可是心中的那道涟漪还未平静。
只有雨桐知道,刚才扔进垃圾桶的不只是一张纸条,扔不去的却是那永久的记忆。
不得不感叹,时间如水,岁月如梭,一晃那么多年过去了。雨桐完全没有想到今天居然会在自己的母校碰到靳勇,虽然他已经淡出自己的生活那么多年,可是这个人毕竟是自己的初恋,又有谁能忘记自己的初恋呢?那是人生中的第一段感情,虽然它带给自己的不一定是美好,但是它能让自己成长。
刚才见到靳勇的那一瞬间,雨桐心里还确实有点波澜,可是很快她的注意力就转移了,她不会再像十多年前一样,为这个曾经伤害过她的人而痛不欲生、竭斯底里,杨柳的那个词很贴切“云淡风轻”,靳勇只是她生命中的一个过客,而这一生让她至亲至爱的那个人是楚天,现在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人在等着她,那就是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