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章(1 / 1)
好似度受跟JJ敏,感点不同
用了度度的和谐测试器
保佑木有口口被大部队抛弃在这个城镇已经一星期了,而从一个月前我就已断粮。
经常侧头看那一对儿的时候,都能看到两人眼冒绿光地盯着我。他们也饿了,饿到极致是会扑上来咬我的。不过万幸我还有对他们的绝对控制权,只要注意精神力集中,我就不会被自己的同伴吃掉。
先前别的智慧丧失传达的消息,表明人类大军大约这几天就要赶往这里,收复这个城镇。他们走的时候,用虚假的食物诱骗了我、也诱骗了这一对情侣丧尸留下做替死鬼。我相信全体头目已经忍耐我们这三个丧尸很久了,这回终于找到机会抛下我们,原因很简单——身为智慧型丧失的我太柔弱,总是拖后腿,多次险些被人类捉住;他们太桀骜,总是不听指挥,满场乱跑随便咬人,破坏整体部署。
不是没想过要逃,这个镇子在被我们大部队围观下来之前是一个人类的据点,为了与我们抗争,修建了高达6米的围墙。对于力量型丧尸,两个叠一起就可以翻过去,但对于敏捷型及我这样的智慧型来说,是不可跨越的高墙。并且,他们走之前,为了避免人类看出异样来,把出口封堵,又挖断了以前镇上人类挖的地道,彻底把这个镇子封死。我们这三只是被集体充分仇恨上了。
“活”在世间总是如此艰辛,一如我从前还是人类的时候那样遭人排挤。
我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眼见那俩只手腿不安分地动了动,立刻小心翼翼加强了对他们的控制。然后将嗅觉放远,闻闻生人的气息。闻得出来,最多还有两天,我就要跟我曾经的同类们亲切会晤了。
从最高处的钟楼上下来,我摸摸瘪瘪的肚子,虽然不感觉到胃袋的蠕动,但脑子里总有对血肉的渴望。
做人类的时候我就只能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即使人们都说这个年代笑贫不笑娼,谁又真正看得起出卖肉体换取生存的人?后来我成了一只丧尸,由于身体并未像其他丧尸一样往强壮的方向进化,仍旧是随时食不果腹。在别的丧尸都吃到撑,血肉内脏从他们的肛齤门里挤出来的时候,我只敢躲着人类,捡别的丧尸吃剩的吃。那时候人类尚未找到对付丧尸的好方法,食物还很充沛,我从不会去捡从肛齤门里掉出来的断肢吃。如果那个时候能预知到现在我的处境,我一定会在被困在这里之前胡吃海喝把肚子撑爆。
慢慢走在水泥路面上,灰白色的路上只有凝固的血斑,就算我趴上去舔,也只能舔满嘴的灰尘。咂咂嘴,我朝另一边望去,那两只正不近不远地跟着我。
他们拿我当备用粮看,我也从未把他们当做自己人。可我打心眼儿里嫉妒他们。明明都是男同性恋,凭什么他们还能在变成丧尸之后也相守相依不离不弃,一开始还是初级丧尸时就一起行动,后来一起进化一起变成敏捷型丧尸,一起在人类的刀枪箭雨下活下来,最后一起被大军抛弃,而且还能死在一起。
而我从来就只是一个人。
我饿了,但是我没有吃掉他们的武力值,控制他们的行动还可以,一旦危及他们的性命,我肯定会被反噬。我不想死在如今的同伴手里。
天色渐暗,被城镇高楼遮挡住的山峦上,蛋黄色晚霞映衬紫色的天空。好多人类以为丧尸是没有视觉的,但其实我们有,只是统统都是近视眼。模模糊糊的风景在任何时候都是好看的,除了在饥饿的情况下。
晚风带来了危险的气味。我认得这个气味,是从我暗自喜欢的人身上传来的。他是大部分丧尸的终结者——高级雷系异能者及高级赏金猎人。
他来了,我不敢抱着钻人类搜索死角逃走的侥幸心理了。他是那么厉害,被称为“鹰眼”,我在他目光下无处遁形,何况我还可笑地偷偷喜欢他这么久。
摸出藏在怀里的那张皱皱巴巴的照片,忍不住亲了亲,又把它放回贴胸处护好。我招呼一声那两只情侣,随即当先往断壁残垣的黑暗处走去,总是要死的,死之前让我躲着再多活一分钟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