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第 193 章(1 / 1)
初夏的北京傍晚的街头,大概是这一年中最动人的景色了。
十几年前的新街口应该可以算是北京当时最著名的吃喝玩乐之地,当然那时候这里也是各种打口带的发源地。不过时过境迁,现在的新街口已经没落了,少了往昔的热闹劲和繁华劲,而变得很萧条而破烂了。当然,现在的新街口依然聚集着大量的服装店、影楼、珠宝店以及琴行。
没错,我是要让野马陪我来买琴的。
电琴这种东西水份太大,我完全弄不明白。当年给严默买那把琴之所以没有受骗,是因为我和严默有小半年的时间几乎天天都泡在那家琴行里,和老板混了个脸熟我才敢买的。
那些琴行的老板本来就是那种打扮得奇装异服的人,脸又都差不多和严默一样臭,看起来绝对不是良民,本来弄得我这个外行就很害怕,要是那些老板再随便和我说几句行话我就更傻了——毕竟没法凭一把琴的样子就判断出它的好坏来。
我很怕去琴行这种地方,所以严默在医院的时候我给他买的那把琴就是去的离停车场最近的那家店,买的也是最便宜的那把琴,完全没有和老板多说一句话,而且脸摆的比那些老板还要臭。
其实现在想想,那阵子我天天都有如惊弓之鸟,完全没有一点儿安全感。我一方面为严默而感到伤心,可是又不想在严默面前表现出这份心软,又要每天为他纠着心,真的是心力憔悴了。
还好,那段灰暗的日子总算过去了;而最终我和严默又走到了一起,这才是真正值得感恩的事情。
我们会越来越好的。
结果我和野马还没把车开到新街口就接到了严默的电话。
“还在逛街?”严默在电话那头温柔的问我,声音却掩盖不了的疲惫。
“嗯,再逛一会儿就去吃晚饭,野马说请我。”我说着说着便捂住手机悄声的对严默说,“真没想到野马把头发剪短会这么帅!他这次相亲一切能成,肯定能把对方迷死的!”
“哈哈哈哈哈……”即使我声音压得很低可野马还是听见了我的话,然后就兴奋的大笑了起来,接着对我大声的说到,“快和你们家老默儿说,我这次相亲肯定没戏,我要娶的是你们家的闺女,定娃娃亲,等他回来咱们就画押!”
“好好开你的车!不许说话了你。”我捂住电话扭头瞪了野马一眼。
“野马吵吵什么呢?”严默显然没听清野马在说什么,在电话里问我到。
“没事儿,他又抽疯呢,这一天他吵得我脑仁儿都疼了。”我无奈的支住脑袋对严默说到,“他怎么能有那么多话可说呢?你们平时是不是都不理他,把他憋坏了?”
于是严默乐了,对我说到:“丫就是个人来疯,别搭理丫。你要是累了那就吃完饭早点儿回家吧,明天正好不用上班也不用去上课,就好好在家休息休息。”
“不行啊,家里已经乱得下不去脚了,我明天得收拾一天屋子。”我想起家里的乱劲儿就更加头疼了。
“怪不得不让我去你们家呢。”野马没消停过一分钟就又开始接下茬儿,自己嘟囔到,“我可以帮你收拾啊,我还能换灯泡。”
我没理他,继续问严默:“你今天几点开始演出?”
“7点半,刚才刚把设备调好,歇会儿再走一遍台。”严默叮嘱我到,“家里要是太乱了找个小时工吧,也花了不几个钱,别那么辛苦了。好不容易休息一天就多睡会儿觉,你睡眠要是老这么不好可不是个事儿。”
“我可不放心小时工,”我说到,“我们单位找那阿姨干活儿还没我利落呢,她收拾完我桌子我还得自己再收拾一遍,书架上面的灰她从来擦不干净。”
“这人不能太能干了,要不然就得累死!”野马又搭起了话来,“你看那些做领导的,什么都干不了,不也挺好?”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样才能让野马闭嘴不捣乱。
“哎,Andy叫我来了,”严默说到,“今天可能得忙到挺晚的,要是太晚了我就不给你打电话了。看见喜欢的东西就多买点儿,然后早点回家别逛得太晚了,听话,让野马送你回去。到家要记得把门锁好,现在太乱。对了,你要是不想请小时工就再坚持几天,等我回去收拾。”
“再说吧。”我答到,“你也别太累了,我听你嗓子有点儿哑,让Andy帮你买点儿肥大海煮水喝。”
“嗯,知道了。爱你。”我听见电话里除了Andy还有别人的声音,严默忙着要收线了。
“我也爱你。”我侧过头压低声音对严默说着,然后挂上了电话。
“哎!哎!老默儿,我也爱你!”野马叫到,“怎么不和我打声招呼就挂了啊?!重色轻友这是!”
“你怎么这么讨厌啊?”我怒目瞪着野马,“我们打电话你老瞎捣什么乱?”
“怎么叫瞎捣乱啊?你们天天通电话,我和老默儿都一个多月没通过电话了,我不得向他汇报一下个人情况了?你要知道,他现在不仅是我老板还是我未来老丈人,我们聊会儿有什么不对的?”
“你可真烦人!”除此以外我也不知道还能再说他什么了,“你专心点儿,看着路边的车!”
“咱就把车停这儿得了,前面太堵,也没地方停。咱们遛达遛达。”野马一边说着一边已经把车停进了停车场。
我们只能遛达遛达了,新街口这条老街除了路口酒店前面有这么一小块儿停车场,就再也没有停车的地方了。街两边倒是有一些胡同,看起来也有些车停在胡同里。但是这些胡同不是禁行就是单行道,我可不敢让野马贸然把车开进去,如果违章了麻烦的是我。
把车停好,我和野马没走几步我就听见路边传来了激昂的胡琴声,那曲调儿听着还挺熟。
琴行基本上都集中在新街口南大街道路两侧,各种中西乐器应有尽有,而且每家琴行的老板几乎都是好乐手,吹拉弹唱无所不能,只是不见得有多精。大概是现在屋子里比外面热,所以隔几步就能看见个一个老板坐在店门口,不是拉胡琴,就是吹笛子,当然也有打鼓的和拉小提琴的,好不热闹。
结果我和野马刚逛了几家琴行以后,我就被那琳琅满目的电吉它给迷惑住了。
这家店里挂满了各式各样的琴:那把红色的Gibson Les Paul CS琴颈是桃花芯,指板是玫瑰木,有3档拾音器和2个音量钮、2个音色钮,看进来非常热情;而那把白色的异型Dean Uli Jon Roth Sky 6-String,看起来完全是高科技的产物,不过6位数的价格实在是太贵了;带有老虎皮毛一样的木质斑纹的PRS Modern Eagle ME I YL是巴西玫瑰木制的,最主要的是它还配有一个棕色复古的、内置厚厚天鹅绒的漂亮琴盒;而Fender的American Vintage则小清新许多,琴箱竟然选用了淡雅的青色,让人耳目一新……
我挑花了眼,每一把琴都想给严默买回去。当然,我还仅存一丝丝理智——我没那么多钱,别说全买回去了,光那把6位数的琴我就买不起;要是咬牙买了我和严默以后的日子就别过了。
看着那一把把好像都在向我招手的电琴,我只好向野马求救了——他虽然唱歌没调儿,但好歹他也在这个圈里混了这么多年,大小也有点儿名气,电琴他肯定比我要懂得多。
“买琴是最容易的事情,只要有钱。”野马随便拿起一把琴对我说到,“这选琴啊就和选老婆一样,一眼的事儿,得凭感觉,一见钟情,你看哪个好看就买哪个。”
“啊?”我吃了一惊,没想到野马是这么的不靠谱儿,“不能只看好看不好看吧?不是每把琴的功效都不一样吗?”
“你听我和你说啊,”野马一边抚着那把琴的弦一边对我说到,“为什么说让你看哪个好看买哪个呢?其实道理特简单,一把看了就让你手痒的琴,会让你从身体里分泌出练习的欲望,从而使你在不自觉中增加练习时间。当然对于我和你家老默儿例外,练琴对于我和丫老默儿这种级别的人已经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了,我是出神了,丫是入化了。你想想,就你送丫那把破箱琴,丫不是一样玩得挺好的吗?所以现在对于你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感觉,感觉到了一切就都有了。你就凭第一感觉说,这几把琴里你最喜欢哪把?”
“我……”我很犹豫,因为我刚才确实也是一直都是以这种很肤浅的只是在看琴的样子在选琴。但是这些琴不同的样子给我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我分辨不出在这么多琴里我最喜欢的是哪一把。
要说起来,我可能更喜欢之前送严默那把琴的样子吧,因为那是严默一眼看上的梦之琴,我当然也就爱乌及屋了。
“要不还买以前那把吧,我记得叫黑美人,英文好像是Gibson Custom 57 Les Paul什么的,我记不太清了,要不让老板查查?”我对野马说到。
“不好不好,”野马夸张的摇着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不要纠结于过去,要着眼于未来,要有新的开始。你看那把芬达怎么样?”
“我不知道,”我沮丧了,“我都弄不明白Gibson和Fender到底有什么区别,我只是听严默说过这两个牌子。”
“怎么说呢?”野马皱了皱眉。
“Gibson和Fender的拾音器不一样。”那个一直不放心的盯着野马的的琴行老板说到。
野马一直在拨楞他怀里的那把琴的琴弦,但完全没弹出一支像样的曲子来。
野马现在的样子完全不像是会弹琴的人。于是从我们一进这家店的门,老板就很热情的向我们推荐了半天一把样子很炫而且价格不菲的电琴,说那琴如何如何好、音色如何如何美,还是限量版。但是野马刚才小声的和我说那琴就是个样子货,一定是卖不出去才这么使劲向我们推荐的。
没想到野马还知道小声儿说话。
不过后来老板看我们对那把琴没兴趣就也不愿意搭理我们了,让我们自己随便看,却一直不放心盯着我们,大概是怕我们把店里的琴磕坏碰坏。
“拾音器确实不一样,但还有其他很多方面的差别,”野马没有理老板,而是继续和我说到,“芬达,听这名字你就能知道,它和汽水一样,廉价。芬达一开始的市场定位就是便宜货,所以琴用的也是便宜的木料,琴颈用的是枫木,琴颈的下面直接加工成指板,而不是另外粘贴,琴体和琴颈是用螺丝连接的,这样节约成本。拾音器……拾音器懂吧?拾音器说白了就是麦克风。芬达的拾音器一般用单线圈配置,加上这琴本身就轻,所以它的音色明亮圆润。虽然这琴是显得薄了点儿,但是喜欢的人也挺多的。”
不知道为什么,本来在一边盯着我们却不愿意再理我们的老板,这会儿放下了手里正在擦着的一把琴,也侧耳听起了野马白话儿。
“再说吉普森,它的结构和传统箱琴更像,插接式琴颈连接,13度琴头反角,”野马一边说着一边对着另外一把琴比划上了,“所以成本就要比芬达高了。而且吉普森一般用桃花芯木,这种木头产量少所以这琴成本也就更高了。而桃花芯木因为密度大,所以音色低沉,再加上吉普森特有的双线圈拾音器,所以造就了它经典的浑厚声音,是重金范儿。”
“哦。”我张大了嘴,一脸崇拜的看着野马问到,“那我还应该买Gibson对吧?”
野马终于抱着怀里的琴弹出了调,是著名的《Hotel California》Solo部分,而且野马弹得还相当不错,不过当然是不能和严默比的了。
我一扭头,便看见旁边那老板也是这副一脸崇拜的神情看着野马,不过看我扭头看他马上闭上了嘴。
“哥们儿,”老板踱到我们身边,和野马搭起了话来,“挺懂琴的啊?玩多少年了?”
“没有没有,我这也是瞎玩,这完全就是为了骗姑娘瞎说的。”野马指了指我,然后对老板说到,“你这儿吉普森还挺多的啊。”
“全是美国进口的,保真。”老板指着身后的一排排琴说到,“这条街就我这儿的Gibson最全了,你要是在我这儿都选不中,那就没地方买了。怎么样?看你这么懂,我给你打个9折,所有款只要你看上。”
“那先谢谢啦。”野马冲老板抱了抱拳,然后小声儿的对他说,“那让我再在妞儿面前显摆显摆,只要她有挑中的,我们今天就在你这儿买了。”
老板笑了笑,又去一边擦他的琴去了。
“其实这套都是和你们家老默儿学的,也就学了丫十分之一不到吧,所以不用太崇拜我。”野马继续和我白话上了,“所以,小阳阳,你喜欢什么颜色?”
“蓝色,不过严默喜欢黑色。”我答到。
“你别管丫喜欢什么颜色,现在是你买琴。”野马说着给我指点了一下这店里的几把不同深浅的蓝色的电琴,然后继续说到,“现在选好颜色了,接下来就要看这琴的功能了。吉普森的蕾丝破用的是固定式琴桥,虽然没有了颤音臂,但是不容易跑弦,音准有保证。蕾丝破你知道吧?你之前送老默儿的那破琴就是蕾丝破的,这个系列的琴是吉普丝为纪念莱斯·保罗做的,莱斯·保罗丫是个老炮,玩爵士的。”
我点了点头,表示我知道Les Paul这号人物。
于是野马继续说了下去:“而那边那把是芬达,安置的是单项颤音琴桥,虽然不能大幅度的改变音程,但是刚才说了它的音色清脆圆润,这是它的魅力所在。你看那把琴,那就是双向颤音系统,能搞出巨牛逼的激烈的颤音效果,改变音程,只不过就是音准性太差了,经常跑弦,而且换新弦特费劲。”
“哦。”我一头雾水的看着野马,心中已经默默的把那把跑弦的琴pass掉了。
“接下来就得聊拾音器了,这是对电琴影响最大的部位。还是说那把芬达,单线圈拾音器,高音音色平稳、明亮,但是,出力小,噪音大。还有一种是捆绑式双线圈拾音器,这种拾音器出力大,噪音小,中域和低域音色结实。不同的拾音器组合,可以使音色产生质的变化。当然,这也和琴声、指板的木材、琴弦的选择有很大关系。”
我完全没有听懂,无从判断。
“最后就要看手感了。一把琴即使有漂亮的外形、良好的功能和绝妙的音色,但是如果没有舒服的手感,就让人不愿意弹了。手感舒服不舒服主要看琴颈。琴颈从断面上看,大致可以分成V型、U型和超薄U型。芬达用的是V型琴颈,适合solo的演奏也适合和声吉它,所以被称为‘万能型’,但是一万能也就说明什么都没做精,太普通。吉普森的蕾丝破用的是U型指板,适合和声演奏,但不容易速弹。你要不试试?”
不知道为什么,我和严默在一起这么多年,他虽然教过我最基础的爬格子,但是他从来没有给我像野马这样讲过琴。虽然野马讲完以后我依然不知道该如何决定买哪一把琴,但是我却记住了之后野马对我说的那句话:
“选琴和选老婆一样,先是一见钟情,然后得看看内在的,心地啊、性格啊什么的,但是最最重要还是要看好用不好用。哎……你别瞪我,我这话话糙理不糙,你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么回事儿?这老婆自己觉得好看肯定是第一位的,但是每个人眼光不一样,有爱萝卜的有爱白菜的,就像你喜欢蓝色老默儿喜欢黑色我喜欢绿色一样,这事儿没法统一,所以自己觉得好就行,这是第一。可是光好看还不行,还得看心地性格,心地性格不好那也是白聊,说不定哪天就人脑袋就打成狗脑袋了呢,我要找就得找个漂亮的傻姑娘,这是我很坚持的。接下来就是最重要的了,就是俩人在一起时候的感觉,感觉对了就能一辈子,感觉不对就扯蛋去,这三点缺一不可。其实我真觉得……你……算了,我不找骂了。”
于是我在依旧茫然的状态下,跟随自己的心意给严默选了一把蓝色的Gibson的Les Pual Custom Saphire。我教野马念了几遍这个琴的英文名字,可他还是固执的说这琴叫做:吉普森的蕾丝破卡斯特罗斯派尔。
我无奈了,他愿意管它叫什么就叫什么吧。
不过我不知道严默会不会喜欢这把琴,我自己试弹过之后觉得它非常好:我喜欢它的颜色、它的音色,更喜欢抚摸着它琴弦时的手感。
只是它的价格真是有些偏高,即使打过85折也比当年那把琴整整贵了一倍——7万块钱。不过老板送的那个琴盒我很喜欢,所以也觉得值了。
再说,为了严默,也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值的。
我希望严默会喜欢这把新琴,我想他了,盼望他快快回家,还好没几天他就回家了,我可以开始倒计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