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越前龙马番外(一)(1 / 1)
我叫越前龙马,今年12岁。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或许人都还没有网球拍高的时候,便已经开始学习打网球;所以我所有的记忆,似乎都和网球有关。八岁之前,我们家一直幸福地生活在加州;然而,在我八岁那年,臭老头突发奇想说要搬家。然后,毫无反抗之力的我就这样被迫离开了自己心爱的小窝以及最最钟爱的陪伴了我八年的网球场。
如果没有这次搬家,或许,我也就不会遇见她了——这个不知道该用天使还是恶魔来形容的家伙,这个缠了我整整四年的家伙,这个除了网球之外霸占了我记忆中最大一部分的家伙。
第一次见到她,恰巧看到她被别人欺负。我好心出手相救,她站在那里,傻愣愣地看着我,叫我天使。从小到大,还没有人说过我是天使呢;所以就在那刻,我认定了她一定是一个好人!哪知道,从一开始,我就被她骗了!而且,臭老头和妈妈竟然都帮着她一起骗我,他们实在是太过分了!“以身相许”,原来,她竟然一开始就对我有非分之想(挪用臭老头的说法)。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我决定了,从那以后绝对不会再理她了!
但是,她竟然还是死皮赖脸地天天缠着我,不管我怎样板着脸,她都是一副笑嘻嘻的表情。或许是因为她的厚脸皮,或许是因为她那莫名其妙的热情,总之,我最后还是大度地原谅了她,也渐渐习惯了她的存在与陪伴。
然后,最令人打击的事情发生了:她的网球竟然打得这么好。用臭老头的说法就是,如果不是年龄的限制,她的水平绝对是世界级的。明明是比我还小一岁的小女孩,竟然就这么厉害,这简直太伤我自尊了!我决定了,除了臭老头以外,我又多了个要打败的对象!
据臭老头说,打网球的左撇子其实是很少的,因为受到力量的限制,而女网球运动员中的左撇子就更少了;然而,她和我一样,都是左撇子。不过,她和我一起练习网球的时候,总是喜欢着重训练右手,用她的说法就是,她想让她的右手变得和左手一样强。
切,她以为她是谁啊,左右手一样强,怎么可能。不过每次看到她眼中闪现出的那耀眼得让人睁不开眼睛的热情,这些话我就只能往肚子里吞了。
或许是因为有了左手经验的关系,她的右手进步得非常快,才过去一年的时间,就跟我的左手不相上下了。
说实话,和臭老头比起来,她是个更好的同伴,也是个更好的老师。每次,总会耐心地指出我的不足,耐心地陪我开发特技,让我渐渐不再将她视为纯粹追逐的目标。
除了练习网球的时间外,她平时有事没事也总是喜欢跟我粘在一起。每次无论讨论什么事情,说着说着,最后都会演变成:“龙马,我最最喜欢你了!”天天把这么肉麻的话挂在嘴边,她都不觉得恶心啊。反正,我是不会喜欢她的,谁叫她一开始就欺骗我,而且网球还打得比我好。哼~~~
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好像特别喜欢中国的文化,每到周末总是喜欢拉着我给我念汉文诗歌或是散文,可是我明明听不懂啊。学习英文和日文已经够让人受的了,这么科幻的中文我这辈子都没希望听得懂。不过,有句话她倒是翻译成英文念给我听了,就是那句什么“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也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这么没有水准的话;如果这真的是事实的话,那我和她前世肯定回头回的脖子都扭了,真可怜。
在我十岁生日之前的一段时间,她突然像是失踪了一样消失在了我的生活中。平时有事没事总是喜欢粘着我的她突然连着半个月没有出现在我的眼前。难道她,不再喜欢我了?不可能!我使劲地甩了甩头,把这个天马行空的想法从脑海中甩去。如果她都可以不再喜欢我了,拿估计天上就要下红雨了吧。这家伙,被我打击了这么多年都没放弃,纯粹就是打不死的万年蟑螂。
在我生日的那天,连约翰叔叔都来了,她竟然还是没有出现,我开始有些不高兴了。在约翰叔叔的解释下,我知道她是为了给我准备生日礼物,心理才稍微舒服了一些。
当我看到后来她送给我的礼物时,真的是非常吃惊。那么精美的冰雕,很难想象是出自她之手,她平时可是个连十字绣都绣不好的家伙;然而,却也只可能是她自己雕刻的,毕竟可以这么真实地展现出我们每个人的神态与表情的人,也只有她。看着她那十根肿的跟香肠似的手指,我突然有些不舒服,也不知道是不是蛋糕吃太多了的副作用。她真的,有这么喜欢我吗?
或许是因为收到了礼物心情特别好,所以后来,在看她盯着我吃烤鱼时,我才会毫不吝啬地夹了一条给她。哪知道当我吃完烤鱼后,她竟然开心地在那里大叫“太好了,龙马也喜欢我呢!”。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会喜欢她呢?!我喜欢的,明明是她做的烤鱼啊!不过,如果每个人真的都一定要有一个喜欢的人的话,那就勉强让她当那个人算了,反正我也就认识她一个女生。
真的,只是勉强哦!谁叫她这么喜欢我呢。
之后的两年,我们携手到处游历,开始了网球争霸之旅。网球嘛,本来就是一个人的事情,为什么还非要搞什么双打呢,真是太无趣了。要不是她一直在我耳边嚷嚷着要和我组成混双参赛,我才没有兴趣参加。不过,虽然双打很没意思,跟她一起打击对手还真是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导致我竟然在每一场比赛结束后,就开始期待下一场比赛,真的是有些不像我呢。就这样,我们一路奋战,囊括了女单,男单,混双这三项所有的冠军。兴奋的她又在那里一头热地给我们起了个我完全听不懂,但是据她说是个很响亮的代号——神雕侠侣。
我开始觉得,这样的日子,好像还挺不错的;或许,被这样的她喜欢着,也不是一件坏事。
当我的思想刚刚开始发生转变,臭老头竟然又私自做出了搬家的决定。这个混蛋!到日本以后一定把他的那些杂志全烧了!一本不留!日本和美国这么远,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到她了。到日本以后,就没人给我做烤鱼,没人陪我练习网球,没人给我念那些神秘的文字了;想到这,还真是感到有些不舍。不过算了,也就少了个小跟班而已,去日本之后再找一个就好了。
就这样,我告别了她,离开了美国,前往日本。上飞机之前,我四处张望,却依然没有看见她的身影,心里,确实有些不小的失落。不过很快,失落的情绪便被不满所代替。哼,竟然不来送我,这次我绝对不会再原谅她了,我要跟她绝交!我恨恨地对自己起誓到。
然而,在日本呆了一段时间之后,我才突然发现,她,似乎对我做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在离开她的十五天零二个小时候后,我竟然,在不知不觉中开始想念她。
那么,下次见面的时候,就赏赐她一句喜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