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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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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遇见金钟仁。

①宸斌:男妃等级之一,相当于贵人位分。

②圣君:古代男后,执掌凤印,地位同于皇后,有处理宫里所有人的权利。

☆、倾尽今生今世番外-意中人(二)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长在】

直到遇见金钟仁。

有的人,注定见到了就会怦然心动,那种感觉,真是妙不可言。

“谁!”

我正在正殿里休息,即使武功被废,修炼了这么多年的内力也明显能感觉到有人擅自闯入了宫里。

门口守着的宫女太监们都无故昏迷,暗沉的天色巡逻兵也不会察觉这里到底是有刺客还是什么。

“嘘,是我。”

这语气说得他跟我很熟一般。只见一黑衣男人跃门而入,身长八尺,举手投足间有着特别的气质,若非贵族子弟是教育不出来的。

我映象里从未见过他,却隐隐有种熟悉感。

“我带你走,你不快乐。”

他眉星剑目,皮肤相较黝黑,一点不脏,反而更有男子阳刚气魄。

“你怎知我不快乐。”

“这里是个吃人的地方,所以我知道。”

原来他叫金钟仁,是高丽王嫡二世子。

我还是跟着他一起逃离了皇宫,他说得没错,这里是个吃人的地方。因为我武功被废,身体虚弱,几次差点被巡逻兵发现,幸好都化险为夷。这是我第一次做这样刺激的事。

逃出皇宫后,我的右脚被礁石划伤发炎,他没问,我也没说。

“嘶……”

“怎么了?”金钟仁这才转过头来,我摆摆手说没事,他却非要扯开裤脚,看到我腿上的伤,不动声色的从身上扯下一块棉布为我包扎。

有时候,一个小动作,一个眼神便知体会。

我不是算命先生口中的神,我也只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知冷暖晓疼痛的人。从未有人像金钟仁这样关心我,即使他什么都没做,只要静静看着他就够了。

很麻利的包扎好我的伤口,看得出他是一个经常受伤的人,想到这里不由得有些心塞。

“能走吗?”

“别试图小看我。”我站起身蹦跳两下,怎么说一个大男人不至于这点小伤就倒下。

可谁想老天还是注定要我在他面前丢脸,蹦两下之后脚完全疼的受不了,本来就不好的身体直往外面发冷汗,瘫坐在地上都起不来。

他蹲下身,轻轻敲击我两下伤处,“还要逞强吗?”

他二话没说直接把我背在身上,即使年龄小了几岁,肩膀厚实程度比我们这些人都强壮得多。

不过我还是觉得一大男人在街上背着另外一大男人太别扭了,极力要求下来我自己走。说得多了可能就有些烦了,金钟仁一个翻摔就将我甩到前面。这姿势抱着,我更有些难为情。

“是抱着舒服还是背着舒服?”

“都不舒服,快放我下来自己走!”

“鹿晗你别这么矫情行不行。”

“我矫情?是不是我非要叫你两声俊郎你才听着舒服?”

他好像没听懂我意思,没办法,只能说明我们之间有着横沟,他跨不过去,我走不过来。

“什么意思?”

“没意思,你还是背着我吧。”

幸亏这地段已经离皇宫偏远,很少有人烟,不然京城鹿少丢脸丢到家了。

“不,我更喜欢抱着你。”

果然,还是跟小孩一样,笑起来特别好看,心情好就吃两颗糖,心情不好……我还没见过。

在我小时候,对于女子还是有些欣赏之意。皇宫里不乏美人,京城更是数不胜数,即使我娘,看着也是倾城之顾。

或许就是因为我娘长得太妖冶,即使身为男儿身的我,也频频被说成女子那样好看。

渐渐的懂事之后,越发觉得那些美人也并没有这么美,也渐渐没了兴致。好像是十四岁那时,才逐渐觉得自己根本就有龙阳之好,所以对女子提不上兴趣,为了割断这难以启齿的性向,多次流连青楼,都是做给那些人看的。

他们眼中的鹿晗,不过是一个只靠丞相老爹,整天不务正业的纨绔子弟罢了。

“金钟仁,你是谁?”

我左手扯着他衣领,右手抱住腰,若是在外人看来,那真是极其暧昧。

他好像没听懂什么意思,所以也没做回应。

我使劲一跃,环住他的脖子,吻上他的唇,轻轻一咬就破了皮。

“我是金钟仁。”

金钟仁,在金氏王朝里普通的姓,普通的名,组合起来却又这么了不得。

到了安排的地处,那真是极其简陋,毫无之前的那番金碧辉煌,但唯一让我觉得舒服的就是干净。说真的,我很挑,很难伺候,但我不怕吃苦。今生若执一人手,愿能相守到白头。

原以为我鹿晗命中注定不会有所爱之人,但如今看来,这是遇到了。

男欢女爱本就是寻常之事,怕的就是他非能接受断袖之癖。

“不知道京城会有什么动静。”

我想我知道,吴世勋一定会发疯似的找我,然后殃及池鱼找一些和我基本没关系的人杀之而后快。

只是没想到,这次殃及池鱼的岂止是那些小宫女太监,而是张艺兴那家。

自从知道张艺兴与金钟大的关系后,我一开始还是高兴的,因为不觉得这世上原来只有我一人是断袖之癖龙阳之好,觉得只有自己才不一般,逐渐逐渐又开始羡慕了,在这世上,找一个真心相爱而都是男子,那得多大勇气?!

疯了疯了疯了吧。

在知道金钟大被抓之后,金钟仁还是按捺不住说要去救金钟大,毕竟血缘关系在,我自没有立场阻止,即使张艺兴在先一步救下,也不算在我的意料之外。

罪孽深重的我,又该拿什么去面对艺兴呢?

我害他双亲,已是罪不能恕,又将过错嫁祸给金钟大,害他挚爱两相离,甚至差点阴阳相隔,这欠的罪,是多久都还不起了。

救了金钟大,我第一次参加这样惊奇的逃亡,要说害怕,那其实刺激更多一些。

想听后面的故事,嘘——别着急,继续慢慢讲来。

☆、倾尽今生今世番外-嫁红装

【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

我应该就是百姓们口中说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从小有父母疼着,长兄爱着。

因为家里女眷不多,兄长们都很宠我这个妹妹,即使说要天上的月亮,也会给摘下来给我。我性子贪玩儿不学女红女训,父亲因为这事儿没少训我。可每次一觉训我都会拉大哥当我的挡箭牌,他说家里这么多男孩儿有出息就够了,让父亲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事实上这么多年,最牵挂的人还是大哥。

十五岁那年,他带了一个红衣男子回家,他好漂亮,比京城第一美人都还美上几分,连我站在他面前都自行愧色,恐怕只有丞相府的鹿晗和他有得一搏。

那个男子叫金钟大,是个高丽人,暂时住院我家,不过也是大哥的那个小院儿。

我以前在茶苑听书说相会一见钟情,一直不懂是何意思,几分求解也不了了之,而再在见到他那一刻好像最懂了。

从那之后,我常常会到大哥的院子里去,顾名思义是看他,真正的探的却是那个人。

记不得是哪一次,正撞上大哥给金钟大擦嘴角的时候,第一次觉得自己有了劲敌好像大哥宠他就不宠我了一般。

可就算是这样,金钟大也如鹤顶红般深深的迷住了我,当时就在想,要是能嫁给她,那该多好啊。

父亲知道这事后很生气,说他一蛮夷商人之子配不上我的身份,可哪管的这么多,一心就非他不嫁了。

后来家里发生巨变,父母双双被害,即使兄长们瞒着我,也大概猜出几分,那人是仙子吧,绝不会有这么歹毒的心,不过后来倒是没见过了。

一年后,他再次来到府里说,他要娶我。

之前的事情查清楚了,不是他下的毒手,而我也正值婚嫁之年,连连答应着,高兴的很。

未出嫁的前几日,我会日日穿上喜服在大哥面前问他好不好看,长兄如父,现在想想真是太讽刺。

成亲后的日子,金钟大对我也不冷不淡,我想他只是不习惯而已,只要日子相处久了他会接受我的,可那时怎知是同床之人却做着他梦。

那两个我最爱的人,曾以为是最爱我的人,却是伤我最深的人。

当吴世勋告诉我详情时,那种心所想已经无法表达,是悲哀,是愤怒,是心痛,是无奈,通通都不记得了。

我恨,我恨他们这样背叛我,我要让他们都不得好死,我要他们下地狱。

一个大顷王爷,一个高丽太子,他们怎么能在一起呢?

两人共赴黄泉有什么意思?阴阳相隔才叫人生不如死。

可真当看着大哥为金钟大喝下毒药,一点儿报仇的心思都没了,想起更多的是他对我的宠爱。

时隔一年我又嫁与将军之子做妻,他对我很好,我们相敬如宾,日子细水流长。

直至洞房之夜,我才知道如今十八的我,却还是处子之身,金钟大你还真是用心良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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