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第二十四章(1 / 1)
既然相看两相厌,索性就不看了,李莫愁撩开车窗一角看风景。
清晨时分镇子里落了场雨,此刻空气十分清新。
青石板铺就的街面上湿漉漉的,道路两旁长满了青苔。许是骤雨初歇的缘故,古朴的长街上行人寥寥,分外静谧,莫愁只听见马蹄声和车轱辘转动的吱嘎声。
绝对出乎她的意料之外,熟悉的街道映入明眸。
这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舍都鲜活地留存在她的记忆里。
这里发生过的一切都是她从来不曾忘却过的噩梦。
只需一眼便已断魂。
她曾经跪在它的街头痛哭失声。她的陆郎就站在那里,拉着别的女人的手告诉她:我不爱你,你杀我好了。
他的箭上沾满了她的血。
前世的她在陆展元死后常常想,如果他那一箭射准的不是她的肩膀,而是她的心口,那该有多好。她宁可当时就死于他的箭下,也不愿他在十年后用她的剑自刎。
如今想来,陆展元果然如他所言,无论何时,他都狠不下心来真正地杀死她。
他选择忘了她。
他说我爱的人是何沅君。
人的一生总有一个人能让你刻骨铭心,总有一些话能让你矢志不忘。
那句话就像一句魔咒,日日夜夜回荡在她耳边,生生地逼疯了她。
今时往昔,记忆交错。
李莫愁渐渐分不清今夕何夕。
眼前一阵模糊,她怔怔地朝窗外伸出手,仿佛想触摸那一日陆郎绝情冷硬的脸。
白素腕,纤纤指。
冰凉如玉的柔荑突然就被一只温暖有力的大手握住。
那热度让莫愁浑身一颤。
陆展元骑在马上一手持缰,为女人手掌的温度攒起眉头。
“天这么冷,手放外面干嘛?”
李莫愁傻傻地望着男人温柔的侧脸,轻声低喃:“不干嘛,我就想摸摸你。”
一抹笑意飞快地掠过男人眼底,然后另一种炙热燃烧的情绪占据了他的眼眸。
陆展元手上用了点力,偷瞄了一眼马车里的情况,布帘恰好挡住众人的视线,他抓准时机飞快地在女人的手心印下一吻。
莫愁被烫到般缩回了手,掌心麻酥酥的痒。
车内三人被她突兀的动作吓了一跳,她眨了眨眼睛,平板地对众人道:“疾风想咬我。”
疾风是陆展元新买的黄骠马。
何沅君漠不关心地转开视线。
玉暖两只眼珠灵活地一转,瞅着她家小姐染了薄红的双颊,顿时露出“这个我也懂”的神情来。
只有小凌波紧张兮兮地挪到师父旁边,扒开布帘对着陆展元跨下的黄骠马进行了一场单方面的说服教育。
疾风甩开马步,精神抖擞,神骏非常。
偶尔鼻孔里喷出两道白色哈气,像在嘲笑它背上的主人。
陆展元微微挑起唇角,安抚地拍了拍马鬃。
如花的美眷,似水的流年。
一只空荡荡的掌心似乎在表达一首世间最动听的诗句——
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
李莫愁的目光牢牢地粘在陆展元唇边的笑意上,心底万千愁绪哀思都随着耳畔的流水声一道东逝了。
马车不停歇地前行,缓缓驶离这座微微泛着烟雨色的江南小镇。
达达的马蹄声踏碎了街头巷尾的前尘旧梦。
往事尽如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