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番外一(苏藉)(1 / 1)
烨,意为火光盛大之景。
大一迎新晚会上,各路人马纷纷展示七十二般技艺,声乐不过十级都不好意思出来唱歌。中场过半,所有人已经审美疲劳,除非是脱衣舞,否则再难有兴趣。
然后灯光亮起,有一支乐队蹦上台。我抬头看,主唱拎着一把吉他,如同张扬的烈火,一个微笑就能点燃所有人熊熊的好色之心。
他极其拙劣地弹唱《小星星》,停下时深情地望着观众:“曲有误,周郎顾。”
下面有女生尖叫,我险些也不能免俗。
很多年以后,我依然记得他之后唱的《Hold on to the night》:
“Hold on to the night.
Hold on to the memories.
I wish that I could give you something more,
That I could be yours.”
晕轮效应的作用无穷大,他貌比潘安,我便真心实意地相信他有潘安之才,还能感慨一句,这特么真是惊才绝艳。
这个浅薄的,残酷的世界。
然后我发觉美人虽与我不同系,但奇迹地成为我的室友,于是立即与世界和解了。
自然,我有这等开阔的心胸,不是gay,起码也得是双性恋。
大一平淡无奇地过去了,美人室友十分骚包,与班花系花校花勾三搭四,与社长部长会长眉来眼去,最终成为校园风云人物。除了考试前需要虔诚地拜佛,十分潇洒。
大二因为与美人朝夕相处,我对他的颜值已经免疫,可以面对现实只把他看成哥们儿。于是生活立即狗血,有一天我回寝室,听见他和一个人争执:“你好歹把我学费给我。”
他的语气恶劣,对方估摸着也说不出什么好听的话。然后他挂断,拨了另一个电话,开朗可亲:“钱哥,上次的稿子怎么样?还有新活儿吗?德语?行,保证两天内赶出来。谢啦,回头请你吃饭。”
我没敢推门,尴尬得仿佛是自己穷困潦倒。
虞烨的家史不难查,他有昔日的高中同学与我同系,两三顿酒就混出来。该同学做了叛徒,清醒后十分惶恐,叮嘱我不要乱说:“这是那家伙的逆鳞,不能碰。一碰就炸。他在这种事儿上很小气。”
色厉内荏的骄傲,再没有比这更坚硬也更脆弱的东西,多有意思。
一个人,从小被关系恶劣的父母各展神威,一较高下似地溺爱,他怨恨而又深爱着父母,自卑而又自傲,因而渴望正常的感情却又不可控制地为变态的关系所吸引。如果有一天,深信的亲情对自己背信弃义,那他自以为是的优秀与骄傲也会被怀疑成镜花水月。而他是在拿自己的骄傲和优秀当饭吃。
美的□□在于它破碎的一刻。我撕开他的面具时,骄傲者的脆弱绚丽得惊心动魄。本是兴之所至,后来却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暑假时他无处可去,只好留校,顺路做几份兼职。可惜假期还没过半,就把自己折腾到医院。具体情节可以去参考天涯里最狗血的家庭纷争,因而他无人可以求救,我在家被嫌弃天怒人怨,立即回去与美人作伴。
美人之所以能有如此多的裤下之臣,不只因为他有一副好相貌。他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不论是魔兽Dota还是普鲁斯特,他都懂得恰到好处——能让人如沐春风。他自觉我们关系没有好到毫无压力接受我照顾的程度,颇为认真地感恩,因而这股春风里有了十足的柔情。我陪了他一个月,觉得每天醺醺然。
他出院时恰逢生日。我鬼使神差地清点了所有余钱,花掉一半买到一只不好不烂的表。买完之后我冷静下来,心疼得一抽一抽,觉得还不如直接把钱借给他。
我们在宿舍庆生,守着一只甜腻的蛋糕,他看着那份礼物僵硬地向我笑:“你中彩了?”
我打肿脸充胖子地若无其事:“哥挑了一下午,快谢我。”
他动了动嘴唇,终究什么都没说出来。
我在修补他的梦境,昔年他还有彼此恶斗的爸妈在后撑腰,奢侈品意味着安全感。而如今由我来替代。
虞烨耀眼夺目,点燃人心最深的绮思——而他会依赖我,这种感觉令人沉醉。其实我们本可以走上一条更正常的路,或者正大光明地追他,或者老老实实地做一个朋友,结局都会比后来好。
而我不敢向前,唯恐往前是万丈深渊。又不甘心后退,唯恐退后是芸芸众生。暧昧不清,当断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