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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上)(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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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会想到要请我看电影?”趁电影开演之前,我同郑之凌聊起天来,“难道你不上班吗?”

“我不用总是守在夜总会里,”他说,“有程剑书这个领班,我轻松多了。”

“你经常看电影吗?”

他笑笑:“不算太经常,但如果有音画效果一流的电影,我还是会到影院来看,不会选择看碟。和平都会这个三楼的数码厅是我最喜欢的,银幕不错,音响相当好,而且我领你坐在四排一号和二号,这也是最佳观影位置。”

“哦?是吗?你怎么知道是最佳的?”

“我有灵敏的眼睛和耳朵。”他朝我说道,“我去过很多影院的各个影厅,音响效果属这里最好,是DTS的,要是你在这里看过《指环王》《星战前传》《黑客帝国》《碟中谍2》或是张艺谋的《英雄》,你就会深切体会到这个厅的绝妙音响,比如飞机飞过,声音就会*真地按着飞机行进的方向发出,最绝妙的是《英雄》里面的棋馆雨滴,那雨滴简直就像在你周围落下,就落在你的肩上,太身临其境了。但其它的影厅就没有这么好的效果。”

“你说的这些我只看过碟,或是网络版,没看过真正的电影,电影太贵了。”我叹道,“对了,为什么四排中间的位置最好?”

“你朝银幕看,看了你就知道了。”

我朝空空的银幕望去,很快便领会了他的意思,我说:“没错,这个位置正好可以把银幕整个地看在眼里,两边不会留下太多的旁物,不近也不远,恰到好处。”

“对了,就是这样!很多人喜欢坐在后面,但那样一来,看到的银幕就会变小,就像在家里看电视一样,把旁边很多摆设也看了进去。”

“你是一个超级影迷,”我说,“而我以前能说是碟迷,如果以后我有了工资,我也要多多地到影院来看电影。”

“看电影真的是一大享受。”

电影还没开场,我看看他,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便问:“郑Sir,你什么时候学会拉小提琴的?”

“很久以前。”

“看起来你对音乐很精通,小提琴拉得很好,相信每一个听过你拉琴的人都会这么说。”

“粗通一二,”他说道,“小时候在少年宫里学的,只能自娱,没法当作职业。”

“并非只有从事专门的职业才算是优秀的。”我说。

“其实,”他对我说道,“我对音乐并不是很入迷的,这只是生活中的一种调剂。我最喜欢的其实是……”

“上网发帖。”我接口道。

“呵呵,你可以这么说,算是一部分。”他笑了笑,“主要是写文章,有时写了也不会贴到网上去,只能自己看看。”

“为什么不贴?孤芳自赏可没什么意思。”

“太敏感的文章就是贴到网上,也会很快被网站删除。”

“哦,我明白了。”

他看了我一眼,眼里的内容令我不解,他似乎想说点什么,却又犹豫着没有开口。

“你爱看小说吗?”他忽然问我。

“爱看。”我说,“我喜欢从意味深刻的文学名著中得到人生的启迪,从美丽动人的故事中得到精神的快乐,或者,用低浅的小说来消磨无聊的时光。只要我买得起,我什么书都看,只是书太多了,怎么都看不完。”

“你喜欢看谁的作品?”

“哦,很多,大部分是外国作家的小说,特别是英国十九世纪那些作家的小说,我很喜欢。当代小说我很少看,就连郭敬明、饶雪曼这样当红明星的书,我都没看过。”

“是吗,”他说,“我喜欢托马斯•哈代的作品,你呢?”

“哈代很不错,我总是在看完奥斯汀的小说后再去看哈代的小说,这样可以提醒我,不要沉浸在《傲慢与偏见》那种灰姑娘嫁王子式的现实童话中,不要觉得英国人的日子就像书里的上流社会那样轻松自在,要想到苔丝,想到裘德,平凡的底层小民才是最多的一群人。”我说着,庆幸自己前不久花时间对头脑思考力做了一翻提升,我想我的这翻评论是不会让他视为浅薄的。

“没错,”他果然很赞同,“上流社会的生活只是那时英国的一张封面,就像现在,繁华的城市建筑是我们的封面,然而作为一本厚重的书而言,封面再华丽,也掩不住里面无数平凡普通的纸张,那才是社会的主体。”

“是啊,要会看内页,不能只看封面。”

“对,就是这样,你是个挺有脑子的女孩,和很多没头脑的女孩不一样。”他说。

我一边惭愧,一边庆幸。如果再朝着这个方向聊下去,我想我就会露底了,于是我改变了话题:“你和你的女朋友经常来看电影吗?”

“我没有女朋友!”他颇冷地盯了我一眼,将眼光调向银幕,“不算有。”

“算我没说。”我淡笑。

“你的记忆力不好。”他说。

“不重要的事我总是懒得记。”

他没有说话,也许我的话有一些触及他的内心,他要我把他的话都看作重要的话吗?他要我记住他没有女朋友这个事实吗?我心中窃喜,他一定正在一步步地喜欢我,一步步地走进我为他织造的陷井里。想着想着,我不由自主地笑了一下。

“你笑什么?”

“没什么。”

他看了我一眼,似有话,却又没有说。

影厅里的灯暗了下来,我将目光投向银幕,电影开始了。

我很惊讶,很久没有看过电影的我,被影院效果震憾了,无论是画面还是声音,都和看影碟完全不同,当然也不同于学校电教室里放映的那些投影,它吸引着我的眼球,捕获着我的耳朵,而《功夫熊猫2》故事里那些可爱的情节又掌控了我的笑容。

郑之凌和我一样,每当遇到有趣的情节,他也会开心地笑。听见他如此密集的笑声,我简直有些不信这就是那个整天绷着脸的总经理助理。他不仅会笑,还会用手碰碰我的胳膊,转过脸来和我聊几句。

“好莱坞现在很喜欢用中国元素,你说这是好事还是坏事?”他小声对我说。

“当然是好事啦。”

“我也这么想。”

我望了望他,笑了。看来,我还是能够摸清他的一些想法的,我已经不是浅薄无知的人了。郑之凌把我领进影院,让我感受到电影真正应该有的样子,这件事我还真得感谢他。我扭头看了看他,他也同样看了看我,眼光中流露出轻松和喜悦。

“这是我看到你笑得最多的一次!”我小声说。

“这是可爱的喜剧啊,笑是正常的。”

整整一场电影,近两个小时,我们都沉浸在欢快之中。《功夫熊猫2》真的非常精彩。

影片结束的时候,我问他:“是不是所有大片你都到影院里来看?”

“也要看有没有时间,只要有空,我总是会来的。”

“你可真会享受。”

“你喜欢吗?”

“很喜欢,看来电影真得到影院看才行。”

“也不是所有影院的所有影厅都能出好效果的,你记着这个影院的这个厅,下次想来就来这里,一定对得起你的钞票。”

“好的,谢谢指教。”

顺着人流走出门外,天已经黑了。然而华丽闪亮的各式招牌却让这儿的夜晚一点都不寂寞,喧闹的夜市就在旁边热火朝天地进行着,人流如织,一派喧嚷景像。

又一次走在郑之凌的身边,我不禁心潮澎湃。绚丽的华灯照亮了他的脸,映着他修长的身躯,他的手臂露在外面,让我看到了上面充满弹性的肌肉。望了他一眼,我想我得承认,他真的相当英俊。当然,我也不差的,虽然没有他那么高,但走在他身边一点不逊。

我又低下头,想起了许多以前的那个晚上,我决定要引诱他,然后再整治他的打算,时至今日,我却并没有同他交往过多少次,我的打算依然没有太多的起色。不过好在,与他聊*也罢,跳舞也罢,看电影也罢,都会使我乏味,甚至还乐在其中,这样的话,我就有兴趣也有时间把这个游戏继续玩下去了。当然,最最重要的是不能让他知道我的这个打算。

“你饿不饿?我们去夜市上吃点东西?”他忽然对我说。

“不饿,前面在‘金冠’唱歌的时候,已经吃了一堆爆米花。”我笑着说,“不过,如果你饿了,我可以陪你去。”

我们来到人民电影院门前的夜市上,在人群中穿越着,挑选着,最后,他看上了一个卖砂锅的摊位,拉我来到这里坐下,并说:“这家的砂锅做得不错,不想尝尝吗?”

“我真的不饿,”我说,“要是你真这么想请我,我就吃几串烤羊肉吧,砂锅太多了,我吃不了会浪费的。”

“噢,旁边那家的烤羊肉做得不错,就叫他们烤吧。”

于是,他点了一份牛肉砂锅,又为我点了五串烤羊肉。我们坐在一张桌子旁,开始享受各自的美食。

“这么晚吃这么多东西,你不怕发胖吗?”我一边吃烤肉,一边笑着问他。

“不算多,又不是天天吃,只要勤于锻炼,就不会变胖。”

“你常去健身房吗?”我看了看他,他真的长着一副勤于锻炼的好身材,怎么看都赏心悦目。

“有时间就去,没时间就自己锻炼,早晨可以跑跑步,也可以随时在屋子里炼炼哑铃,偶尔也会找几个朋友,一起打打篮球。”他说,“你平时都做什么运动?”

“我?”我有些惭愧,“我没有你这么努力,我虽然常和同学一起打羽毛球,但还是做不到天天这样,我最多的运动就是走路,以及在公共汽车上跟着车一起晃,因为我每天都要上班,要坐车,车站也不是从门到门的,总要走一段路,前后加起来也挺长的。”

“上班?你又找到工作了?”

“是啊,老是不工作,我就得喝西北风了。”我笑道。

“你真的是自己供自己上大学的吗?”

“也不全是,我爸妈留下来的房子也能帮我挣点钱,我把房子租出去,收点房租用用,可以救急。不过你知道,鄯善可不是乌鲁木齐,房子租金很有限,光靠那点钱是不够的,所以我得不断打工,才不会入不缚出。”

他喝了一口汤,又吃掉一块牛肉,抬头看着我,说:“是我的错觉,还是你太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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