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别扭少年(1 / 1)
“有什么想吃的?”楚燕问,三天来她都吃的很少,感冒倒是好了,胃口却越来越小。
“烤肉。”秦暮躺在沙发上装死。
“驳回。”
“烤排骨。”睁开眼睛。
“有区别吗?”
“一个有骨头,一个没骨头。”
楚燕看她一眼,“我要去上班,饭已经做好了,中午要吃的话你自己热一下,晚上我尽早回来。”
“恩,路上小心。”秦暮直起身,“记得带烤红薯回来。”
回应她的是啪的关门声。
为什么突然想吃这个?秦暮重新闭上眼睛,冬天快要到了,这一年的冬天来得太迟太迟。
升初三那年,她十六岁。花样的年纪,周围的人都在为青春期的那点旖旎心思蠢蠢欲动,空气中的荷尔蒙似乎都比往常高些。
秦暮是在一个清晨收到的礼物,干净的玻璃瓶里插着一束娇艳的玫瑰,旁边还有一张硬质卡片,蓝色的纹路印在上面,干净纯洁。没有署名,字迹清秀,只写着一句话,我不想成为你生命中的过客。很文艺的说法,看来是个可爱的书呆子。
处理掉瓶子之后,她神使鬼差的将那束玫瑰塞进背包。被人喜欢了,不知道对方是谁。这种感觉很奇怪,却意外的不讨厌。至少到目前为止,秦暮并不觉得有任何的困扰。
冬季的白天过得飞快,女孩仍旧是最后一个走,没有什么不同。除了,她走到门口,毫不意外的看到一个少年。
黑色单肩背包,他靠在门扉上,斜斜的剜她一眼,然后慢慢的收回目光,“六点整,比昨天慢了十分钟。”
忽略掉他话中的不满,秦暮习惯性的低着头。
已经高二的齐修云迅速长到一米八,原先几分文弱的气息早已经荡然无存。“秦小暮,我就这么见不得人,你非得藏着掖着,这么迟才舍得出来!”他不爽的抗议,明明是冬天,却只套了一件高领毛衣。不像她,总是包的像粽子一样。
终于转身,却是摘了背包扔他身上,是真的扔,不愿意就离开,谁要你巴巴的等了?她面无表情的看他,“走吧!”
“明天请早,下午过二点钟天气会更加冷。”他一本正经的重申,“我感冒的话可就没人送你了。”所以秦小暮,你可不可以不要每天都最后一个离开。
“好的。”她点点头。齐修云每天都送她回家,三百六十五天,扣掉假期。他会坚持多久?秦暮第一次不想去思考这个问题。
少年的眼皮跳了跳,她总是答应的快,“今天有什么有趣的事情?”
“没有。老师很凶,学生很呆。”她的嘴巴很坏,总是尽量减少说出的字数。又不爱笑,被班里的女孩子排挤也是正常的。
少年跟在后面,“那就好。”声音极轻。其实大多数时候,两个人都不说话,这没什么。
齐修云看着前面的女孩,说实话,他也无法理解自己跟屁虫一样的行为。只要下课的铃声响了,他总是忍不住望向对面那栋楼的窗户,想象着她板着一张小脸,慢吞吞整理课桌的模样,然后无论如何也不能迈开脚步。
学校附近有许多卖小吃的摊子,这么晚了仍然开着。烤玉米红薯的味道糊了一样,真心不好闻。她那时因为过长的烟囱才多看几眼。
“想吃吗?”齐修云见她停下来。
“我饿了。”她还是板着脸,呆萌呆萌的,大大的棉袄衬得一张小脸十分精致,嘴唇被冻成红艳艳,干净的黑色眼眸透着一分妖异,仿佛童话里的小妖精一样漂亮。
少年只觉得一颗心都化了,即便是想吃东西也要绕着弯说自己饿的别扭女孩是他一生中最值得珍藏的记忆。“阿姨,一个烤红薯。”
卖小吃的夫妻笑着应了,“红薯还没好,要等一会儿子。”
女孩扯了扯他的袖子,他一愣,“没关系,我们等等。”这是她第一次主动表示想要的东西。
等待的时间不长不短,十多分钟的样子,中间有一对情侣走过。
“我想吃红薯。”
“要等很久的样子,玉米行不行?”女孩子勉强应了,两个人的背影愈来愈远。
齐修云从栏杆上抱她下来,“天气凉,别坐那上面。”然后接过红薯递过去,“很烫,先别急着吃,拿着暖手。”
他对她真的很好,秦暮歪了歪头,很专注的盯着他看。少
年不自然的转过头去,“快走,磨磨蹭蹭天都黑了。”
擦肩而过的时候,她牵住他的手。齐修云难得脸红,薄薄的粉色一直蔓延到耳根。耳边是女孩轻柔柔的声音,“我看到那两个人也是这样的。”
“嗯。”他点头,握紧了手中的柔软。不同于他,她的手很冰,穿的比谁都多,可就是暖和不起来。
“嘶啦”书包的带子没有系紧,东西撒了一地。齐修云低头去捡,目光触到某物,不说话,面色却越来越冷。
女孩小心的退后几步,没敢吭声,默默的啃红薯。
“秦小暮,给我解释一下,这是什么?”他最后去捡玫瑰,因为缺少水分,又被各种书压住,玫瑰掉了几片花瓣,焉了般,已呈灰败迹象。
“哦,玫瑰啊!”秦暮疑惑,“它怎么会在我书包里?”
“这正是我要问你的。”他就知道这丫头不让人省心,哪个混账手伸这么长,不想要了?!
“今天天气真好。”
“不要转移话题!”
秦暮奇怪的看他,“你是在生气,你为什么要生气?”
少年一顿,板着脸格外严肃,“你这是早恋,早恋不好!”
“哦,不好啊!”她故意拉长尾音,自顾自往前走,几分懊恼,“可是怎么办?齐修云,我本来想说喜欢你的。”
什么?!喜欢他?少年怀疑自己听错了,她说喜欢他么?秦小暮说喜欢他?!哦!幸福来得好突然。齐修云抱紧全部的书追上去,“秦小暮,你刚才说什么?”
“没听到算了。”
“喂!你说过喜欢我的,不能不算数。”
“早恋不好,我们是没有可能的。”
“秦小暮!”
……秦小暮,秦小暮,记忆中的那个少年啊!只要一激动就会这般唤她。还记得他微笑的模样,右脸颊上隐约的酒窝,比热烫烫的烤红薯还要温暖。
楚燕第一次在工作的时候走神,原因不明。“王林你说,人为什么突然想吃某种特定的食物?”
“因为个人喜好。”他答得快,老板的脸黑的也快。
旁边的女秘书忍不住笑出声,楚燕一眼扫过去,她直接笑抽了。“boss,这不是很简单吗?”开口的是刚来不久的新人,初生牛犊不怕虎,果然胆大。
“你说。”楚燕发话,在场的人将手中的动作放轻,竖起耳朵。
“除了个人因素外,我们是很有可能因为某个人,某件事而对某样食物情有独钟。”
因为某个人,楚燕若有所思,她又是哪一种,是个人喜好还是某个人?
晚餐是理所当然没有烤红薯的,他还没有大度到为情敌制造机会,对于所有关于齐修云的事情,必须分分钟掐死在摇篮里!必须!
见他面色不善,秦暮也不好多要求,吃人家的住人家的也不能太过分不是!
------题外话------
若是遇上对的人,何必伤了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