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争论(1 / 1)
夜色沉沉,成欢穿着睡裙戴着黑色大框眼镜躺在床上翻着新一期的《孤雁》。荒海的专栏依旧,却少了他曾经一贯犀利的笔锋,多了一番失意孤闷的柔情。
想起来他上次写的那一段话,估计是受了挫,情场失意吧。她微微叹了一口气,为荒海其人,也为自己。
自己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过,若是那个人来找她了,她又会怎样?是开心地笑,还是埋怨地恨?现在他真的来了,真真实实地站在自己面前的时候,自己却是惶恐与不安。就像一汪平静的湖水被人投掷了一个个石子,让她原本已经不抱希望想要安定下来的心,此刻又开始蠢蠢欲动。
尽管表面上装的多坚强,但她还是骗不了自己脆弱的心。
毕竟曾经一往情深。
“嘀——嘀——”
来电显示竟是个陌生号码。她心里一紧,放佛早就猜到了是谁。
“喂?”平淡而听不出喜怒的声音。
对方却是沉默良久,才缓缓开口:“阿欢,是我。”
熟悉的声音,曾经让她等了千百个日夜。以前他们有着说不完的话,现在却是如鲠在喉,静默之后,只能说出淡淡一个字:“哦。”
她也不想去问什么“怎么拿到我的号码”之类的问题,很显然,不是于煜就是陆心悦所给。这两个——叛徒!她心里已经咬牙切齿。
而那边声音再次传来:“我在你家楼下,我们谈一谈吧。”
“不好意思,我要睡了。”关了台灯,她却跳下床,轻轻撩开窗帘一角。外面清辉尽洒,的确有个人笔挺挺站在路灯下。昏黄的灯光映着他的棱角分明的侧脸,却是无比孤寂。
“好。晚安。”落寞过后,似是不甘,他又急匆匆补了一句,“我会一直在这里等你。”
她看到那人挂了电话,脚步未移,就那么挺着身板杵着,跟个电线杆似的。
“死倔!”成欢心里咒骂一声。
上床,睡觉。他爱站多久站多久,关自己什么事。
她和他,不是早就一刀两断了么!
“啪嗒,啪嗒……”
雨打窗棱,伴着风啸声,就像无数只手在拍打着玻璃。成欢本来睡眠就浅,现在是更加烦躁。
风雨大作夜,她像个死人一样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心里却在想楼下的那个人——走了没呢?
终于还是抓了抓乱七八糟的头发,起身看手机,已经凌晨三点半。
趿拉着拖鞋走到落地窗前掀开窗帘,雨水如柱。昏暗的灯光下,只剩下一辆黑色别克孤零零地停在路边。
“嘁。”成欢不屑,心中却微微泛起了酸水。
合上窗帘转身的瞬间,她忽然看到了什么,又是猛地一拉——
那个人居然在对面楼的车库廊下,负手而立如佛像般一动不动。她看不清他的表情,但她知道,那人一定是倨傲倔强的。恃才傲物,从不低头,就算是求人,也要摆出一副我才是大爷的神情来。
那人,就是这样的性子。
看着他如此身影,她心里有一种前所未有的痛快。不禁在黑暗里轻笑出声,随即又捂着嘴巴,两行清泪刷刷流下。
永远是错误的时间,错误的人。命运就是这么可笑。
她是个软心肠的,几年过去,说恨也恨不起来,装高冷,那也不是她的范儿。裹了件风衣撑伞走到胡应生身边的时候,他靠着墙,闭着眼,双唇冻得发白,连她来都没有发觉。
轻轻推了推他:“喂……”
胡应生睁开眼,借着路灯看清来人,柔软的长发披肩,慵懒而妩媚,要不是自己身上微湿,他说不定已经冲上去抱住她了。
现在只能冲她咧嘴:“阿欢,我知道你是心疼我的。”
成欢使劲白了他一眼,冷冷说道:“跟我上来。”
胡应生心里窃喜,他赌的这把,怎么看都胜算极大。
进屋,换鞋。对着两双男士拖鞋,一双是老爸专用的,还有一双……咬了咬唇,成欢还是拿了那双孙来义常穿的给他。
换了拖鞋,胡应生才开始好好打量这不算太大的房子。
一厅一卧一书房,清新的欧式田园风,灯光暖暖地映照着碎花窗帘,茶几上的玻璃瓶里还有一束小雏菊,生机勃勃。
“热水在厨房水壶里自己倒。”她拿着一块毛巾给他,“要洗澡的话就用这个……”
“阿欢,你还是这样风风火火的……咱们先坐下缓一缓吧。”
成欢没好声气道:“胡应生,你这是要我在凌晨三四点钟的时候跟你畅谈到天明吗?休息好了赶紧给我走。”
顿了顿又问:“楼下的别克是你的?”
见他点了点头,她轻蔑一笑:“这几年你还真是发达了,居然连车都买了。”
“阿欢,你知道我来Z市的用意……”
“我知道?我知道什么?抱歉,我什么都不知道。还有,我不是单身,我有男朋友。”
“那我问你,你爱他吗?”他扳过她的身子,直盯着她的双眼,“看着我的眼睛,你说你爱他吗?”
成欢大怒,眼里似要冒火般挣扎着脱开他的手:“你凭什么管我的事情!我爱不爱他,总之跟你无关!你这个疯子,不会爱的人是你!”
胡应生牢牢箍住她的肩膀,把她狠狠按在自己怀里:“阿欢,现在我会了。是你教会我的。”
怀中人肩膀微微抽动,他知道,她在哭。
“我不想失去你,所以来找你。你有男朋友又怎样,我知道你心里肯定没有他。他能像我一样和你秉烛夜谈么?他能像我一样跟你有那么多共同语言么?你曾经不也和我谈过他,说你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够了!”成欢抹了把眼泪,不知道用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推开他,踉踉跄跄勉强站稳,她才开口:“你没资格这样说他。你给我不了我的他都能给我。别的不说,至少他没有伤害过我。”
接下来声音愈发冷冽:“你以为我还像那时候一样年轻无知吗?那时候我可以不顾一切要跟你在一起,为了你我可以坐十几个小时的硬座去看你,为了你我甚至换了工作去Q市,那你呢?你给了我什么?连一个女朋友的资格都没有……现在这里Z市,是我从小长到大的地方,不仅仅有我,还有我的父母家人,还有我所有的亲戚朋友。你面对的不仅仅是我自己,还有我身后的一大堆人。他们牵扯着我每一个生活细节,胡应生你明不明白?”
“阿欢,你说的我明白,我当然明白。但是无论如何,我不会放弃的。我相信你心底是爱我的,你是我的,永远都是。”
成欢已经要头痛欲裂,这种无用的争论让她心烦意乱。砰的甩了房门,背靠着门,她向外面的人说道:“我不是任何人的。我现在只想安静的生活。对你,我不过是曾经爱过而已。你收拾收拾开车走吧,我要睡了。”
乱七八糟的梦塞在脑子里,一会是胡应生的脸,一会又是孙来义的身影,成欢迷迷糊糊睁开眼的时候,天已经大亮。
客厅里整整齐齐地,茶几上还留着一杯没怎么喝过的凉水,下面却压着一张字条,成欢抽出一看,是胡应生的笔迹:
“愿无岁月可回头,且以深情共余生。阿欢,我只愿我们都能无怨无悔过一生。”
这句话……这句话不是在上期荒海的专栏里见过么!成欢心里一惊,脑子里有个模模糊糊的想法,却又不敢去确认。
洗漱上班,虽然化着精致的妆容,却也掩不住眼底的憔悴。连保安大叔看到她的时候,也关心的问了一句。成欢只是淡淡一笑,说句没事,也就过去了。
她和孙来义是旧识这件事儿,公司里人也都知道。小城市比不得大城市那些勾心斗角的,开个后门什么的都是常事。一般这种不大不小的私人企业里,还是熟人多。
成欢所在的资料部,大都是些中年男女,有的甚至小孩都上高中了。每个人对她都都像对自己小辈儿一样好,再加上孙来义这一层关系,成欢在公司里也算是如鱼得水。
还没跨进办公室,就遇见挺着大肚子出来倒水喝的王思丽。王思丽只比成欢大一岁,算得上是整个办公室里和她年龄最相仿的人了。
成欢见她一手撑着腰,一手还拿着水杯,便赶紧上前接过杯子:“思丽姐我帮你!”
王思丽见到成欢,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欢欢,你待会可要从实招来哦!”
成欢简直是一头雾水,半睁着还没睡醒的双眼迷迷茫茫问:“什么从实招来?我有什么可招的?”
“你快进办公室去看看吧!”王思丽捂着嘴偷笑。
成欢赶紧倒了热水,和她一起往回走。
推开门,只见办公室里一帮子中年男女都涌在自己办公桌前不知道在看着什么。有人眼尖看到了她,便大喊一声:“欢欢来咯!”
其他人都附和着发出八卦的笑声。
成欢一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