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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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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又换了大概三五首,也可能是七八首,反正都是些地震似的劲歌舞曲,在我听来都是一个调调下来的。我又调制完了一杯鸡尾酒,刚擦了擦略微出汗的爪子,余光瞥及处,周姐姐已经向我这边靠近了些。

“帮我调一杯适合我现在这个状态的酒吧。”周姐姐扯过我近旁的记事本,在上面写下了这样一句话。

她的字,非常好看。行云流水般的正楷,就像从哪位名家的字帖上拓下来的一样,我的心瞬间一凛,一股舒服的感觉涌上心尖。直觉告诉我,或许,我会听到一个值得我请她一杯酒的故事。

字写得这样端正的人,没有理由不是一个心思细腻,会讲故事的人。

于是,我给她调了一杯寒冰深渊。这算是我这个只会三脚猫功夫的无证调酒师的杰作吧,闷倒驴加蓝莓汁加酸奶再加两勺沙冰两块泡腾片,也就只有我这种丝毫没有业务能力的业界败类才能干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来。

不过倒是挺好喝的。第一个吃螃蟹的我尝过后是这样的感觉,第一个尝试它的客人周姐姐也是这样的感觉。

这是一种眩晕并且汗毛倒竖、浑身发冷的感觉,就像瞬间跌入冰窖一样。当然,为了名字好听,我给它起名叫做寒冰深渊。

“要再来一杯么?”我问。

“嗯——对了,多少钱,我今天出来的有点急,没带钱包,身上只有。。。”周姐姐忽然想到了这样一件尴尬的事情。

“算是我请的~反正我们点酒水的话都是员工价~”我无所谓地笑了笑,“如果你实在过意不去的话,讲故事给我听呗,我从李丫头那倒是听到了不少你的坏话。”

“呵。。。”周姐姐强扯起一抹笑意,从我手上接过我再次调好的寒冰深渊,同样地一饮而尽。

我不得不惊异于她的酒量。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

故事大概要从二十年前说起,那时候周姐姐还是一个初中没毕业的少女,不过十四岁,非常适合蕊姝这个名字。

那是个含苞待放,宁静美好的年纪。

当她把这个故事向我娓娓道来的时候,我震惊了,原来,她竟然有着那样与她现在的沉静和端庄毫不相称的过去。

曾经,她是一个问题少女。是一个跟现在的问题少女差不多的问题少女,是一个跟现在的李思云一样的让父母头疼到家的无可救药的孩子。

故事,是那样的戏剧。

当十四遇上二十三。

她们之间,相差九岁。

没错,是她们之间。

意料之外的,周姐姐竟然跟女人交往过。于我这样一个局外人而言,着实难以置信。因为,我完全感受不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同类气息。

那个时候还没有酒吧,至少周姐姐那时所在的城市没有,但是有迪厅,有的地方是叫做歌舞厅。也就是我们小时候的安全公约里每次必写,明令禁止不让入内的三厅一台的其中之一。

作为一个问题少女,她自然是在迪厅里嗨到夜不归宿,或者是玩到下半夜才兴尽而归的一类人。

那一天,她因为喝多了酒,晕头涨脑的连路都走不稳,于是便提早跟那些狐朋狗友们告辞,独自回家。

走在路上,月黑风高,路灯略少,治安不好。理所当然的,遇到了小流氓。

当然,不是周姐姐遇到的,而是另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在小流氓看来要胸有胸,要屁股有屁股,长的还挺俏丽,鼻子是鼻子眼是眼,光心猿意马一下就能让小弟弟踢平正步的女人。

歹徒面前,求饶没用,于是,只能叫救命。但是月黑风高,路人稀少——可以说是基本没有。那年头的夜生活可不像现在,想玩什么玩什么,所以,入夜以后,大家基本上都窝在家里看电视,还是收不到十个台的那种电视。更要命的是到了晚上的某个时间点,基本上是十一点或者十二点,电视台就出雪花片或者彩虹条,反正就是没有影像。

所以,那年头,大家普遍睡得很早。

这下可毁了,那个俏丽妹子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眼见得立马就得被小流氓扒香蕉似的扒光了衣服,然后——

未成想,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

不远处的周姐姐借酒撒疯,冲着那小流氓雄赳赳气昂昂地嚎了一嗓子“妈哔滚”。

月黑风高之夜,路上根本就没有行人,突然飙出来一个尖利的女声,饶是不信鬼神,也着实把那小流氓吓了好大一跳。捎带脚的,那个俏丽妹子也被吓着了,不过更多的是在心里画十字念阿门,一遍一遍地感谢上帝。

待那个小流氓把注意力转向周姐姐的时候,周姐姐的手上正抄着两块在之前经过的工地里顺出来的板砖——当年的板砖可不是现在这些豆腐渣可以比拟的,照头上嗨一下,就算是练过铁头功的外家高手,也得鼓胀出一个个把月都消不掉的大包来。

毫无疑问,那是周姐姐拿来防身的。

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一样的,夜路走多了,总会狗屎运地遇上流子球子小流氓什么的,所以,防人之心不可无。

那小流氓刚看清楚周姐姐的长相,瞬间就两眼一抹黑了。

被劫道的那个女人不傻,起码心理素质很好,临敌之时能做到沉着冷静,不像一般二般的丫头片子那样就知道哭。她见小流氓分心,立马脱下脚上的高跟鞋,照着那小流氓的脑袋上就大大大大大力地呼了上去。

夜深人静,万籁俱寂。鞋底呼到后脑勺上的动静显得格外脆生,还带回声的。

这就是周姐姐和刘姐姐的初遇。

美人救美。有点好笑,但是设身处地地想一下当时的情景,毫无疑问地会冷汗直冒。反正换做是我,我的确不能保证自己会否乱了阵脚。

刘姐姐的名字叫刘云,从周姐姐的嘴里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难以捉摸,可望而不可即的天边流云。飘忽不定,而不知其所止。她就是李丫头的生身母亲。另外,思云这个名字,是周姐姐给她起的,而不是李丫头的父亲。

那个时候,刘姐姐刚大学毕业不久,二十三岁。当年的大学毕业生可比现在的值钱多了,物以稀为贵,所以毕业包分配。更何况,刘姐姐念的是师范,不愁吃不上饭。原因很简单,家里穷,上不起别的学校。

刘姐姐毕业后被分配到到了周姐姐所在的那个城市的重点高中任教,因为是大学生,所以还被委以重任——当班主任。

这可是莫大的荣幸,在那个工资不多的年月,一个月比普通老师多六块钱的补助,就表示着冬天可以多吃好几顿白菜炖肉。

话又说回来。至于那个小流氓的处理。则是周姐姐手擎板砖蹲在小流氓的脑袋边上警戒,情况不妙立马照着豆腐脑的程度拍,而刘姐姐那边厢,却是在动手解那小流氓的腰带,然后把他反剪了手绑在身后。大功告成以后,周姐姐负责看守,刘姐姐跑去了不太近便的公用电话亭给110打了电话。那个时候的110也跟现在不一样,有情况是会出警的,而不是像现在极个别的那样,以下班或者警力不足为由搪塞。

接下来,便是走一些笔录问询的流程了,光想想就挺枯燥无聊的,所以,虽然周姐姐想说,但我还是打断了她。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章

我以要不要去找李丫头为由岔开了话题,周姐姐告诉我说不需要,因为她带的家里的钥匙,并且,这么大的人了,没理由需要人天天看着。

又喝了一杯酒,她继续讲述着她的故事。

就这样,周姐姐和刘姐姐她们两个便算是认识了。在派出所做完了笔录,两人就离开了。走到路口,仗义之心泛滥的周姐姐忽然提出要送刘姐姐回家,以漂亮姑娘走夜路不安全为由,自告奋勇地想要当护花使者。

毫无疑问的,刘姐姐当然没有同意。因为近距离地说话,她明显闻到了周姐姐嘴里的酒气,并且可以断定,她现在走路都不能是直线的。这孩子都已经自顾不暇了,还想着把自己送回去,果断是喝醉了脑子不够使。

“那你把我送回去吧。”于是,周姐姐顺杆爬说出了这样的一句话。或许就是以这句话的出口为契机,两人才有了如此之深的交集吧?反正在周姐姐的回忆中我听出,她对刘姐姐产生仅仅可以称之为“朦胧”的爱意的时候,也已经是好久好久以后的事情了。

听到这里,我不由地暗自在心下里松了一口气。虽然所谓的一见钟情在某些人看来很是浪漫,但是在我感觉,这只不过是外貌协会对自己只一眼就看上某个俊男美女这种单纯由于性激素的刺激而产生的想法的粉饰。

所以,庆幸,她们之间没有产生所谓的一见钟情,以至于让这个直觉告诉我可能很凄美的故事变了味儿。

考虑到周姐姐自己一个人回家的确成问题,于是刘姐姐思索了一阵儿,便也答应了。

坐在刘姐姐自行车的后座上,周姐姐一边指挥方向,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刘姐姐闲聊。通过断断续续的交谈,两人对彼此也了解了个大概。

刘姐姐是光荣的人民教师,还是班主任,并且教历史。于是,周姐姐的酒就醒了大半,吓的。还差没点儿从后车座上栽下来。

身为问题学生的周姐姐,毫无疑问的是老师心情好的时候不搭理,心情不好的时候拿来提溜提溜撒撒气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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