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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第 14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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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朝夕苑,黑灯瞎火,莫知好像已经睡了。他在她房门前站了一会儿,然后走到阳台抽烟。

第二天天还没亮,被手机铃声吵醒,他精神恹恹地坐起身,“喂?”

对方似乎一夜未眠,声音很是清朗,“老陆啊,告诉你一件新鲜事儿,”安迪的笑意里透着无尽的嘲讽,“昨天晚上你猜我碰到谁了?呵,陈雨诺!她蹲在我家门口,啧啧,那副可怜样,就跟当年勾引我的时候一模一样。”

陆明旭捏捏眉心,“她找你做什么?”

“谁他妈的知道,”安迪嗤笑,“我带着小女朋友呢,谁有空搭理她?不过这会儿她还等在外面呐,你说我要不要请她进来喝杯茶?”

正说着,一个娇媚的声音响起,“几点了?”

“还早,再睡会儿,乖。”安迪温言细语地哄了半晌,他就是这样的男人,会把自己的女人宠到天上,让你觉得自己是被捧在手心里疼着的,可等他新鲜劲一过,连缓冲期都没有,你就已经变成了陌路。

他的盛宠收得太快,女人很难承受那种落差。

以前他还不至于这么浪荡,刚被陈雨诺抛弃的那两年完全不近女色,只是回国以后被灯红酒绿的腐败夜生活浸淫过久,渐渐的也就麻木了。

安迪和安情的家境不算富裕,父母都是教师,当年安迪在留学生圈子里是出了名的勤工俭学,绝对算得上潜力股,看他如今的事业成绩就知道了,但当年的陈雨诺等不及看他飞黄腾达,转身就嫁给了年长十八岁的华侨商人,并且,还打掉了安迪的孩子。

这件事情安情并不知晓,只以为他们是和平分手的,但陆明旭却全程目睹了安迪当年的苦苦哀求和心灰意冷。

“其实上个月我就在机场跟她碰过面了,听人说,她早就跟那老男人离婚了,这些年在外边也混得不怎么样,如今回国发展,工作还没落实,倒先来找上了我,你说这可笑吗?”

和安迪通完电话,时间显示六点半,通常这个时候莫知应该已经起床了,今天倒还没听见什么动静。

他洗漱完,走到她卧室前扣了两下门,“莫知?”

里边没人回应,他推门而入,正好看到浴室门打开,莫知裹着浴巾走出来,“……舅……舅。”

他愣了下,“为什么现在洗澡?不怕上课迟到吗?”

莫知避开他的目光,脸颊急速升温,手足无措地立在那里,“昨天睡得太晚了,没来得及。”

陆明旭给她带上房门,折身到厨房给自己煮了杯咖啡,刚煮好,莫知就穿戴整齐地走出来,“我去学校了。”

“我送你。”他说着,抿了一口咖啡,跟她一同出门。

莫知将半长的湿发拨到一边,校服被浸出一圈深蓝,她打开车窗让风灌进来,顺便吹散了车里浅淡的陌生香气。

“舅舅,”她终于开口,“我想住到学校去。”

窗外天色幽蓝渐亮,宽阔的道路两旁种着高大的梧桐数,正值深秋,遍地落叶,凄凄凉凉。

陆明旭一时没有说话,只是握着方向盘的手指渐渐收紧,骨节分明。

半晌,他听到自己比平时略沉的声音问了句,“为什么?”

莫知仍然看着窗外,脸色淡淡,“功课越来越紧张,住校会更方便一点,”她说:“而且,我也不想妨碍你。”

“你妨碍我什么了?”陆明旭打断她的话,语气冷冽,“不要胡思乱想。”

莫知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没有再吭声。

陆明旭心烦意乱地开着车,气息浮躁,理智险些失控。其实他很想问,当初她说的无论如何都不会走,还算不算数。但他问不出口。小孩子的话,如何能当真?也许她连自己要什么都不知道。

“如果你真的想读住校,”他疲惫地叹息,终究妥协,“那就等下个学期吧,现在已经快放假了。”

莫知听到他这样说,心头揪紧,一阵阵难受涌出来,喉咙干涩得像塞着石灰粉一样。

这正是她自己提出的不是吗。她如愿以偿了,很好。

***

寒假来得这样快,莫知收拾行李离开朝夕苑的前天夜里,偷偷痛哭了几场。

回到自己家,浑浑噩噩地度过一日又一日,想他,思念他,每时每刻。

好像有只手,搓揉着她的心脏,反反复复,从左到右,让她变得极其脆弱。

一直熬到春节,除夕夜,孟湘说,第二天要回老家扫墓,陆明旭也会跟他们一起去。听到这个消息,莫知一整夜都没有睡着,不知是高兴还是紧张,心脏提到嗓子眼,折腾个没完。

再见他时,仿佛已经分别了好久好久,久到感觉何其陌生。

一路上孟湘兴致很高,话题不断,她现在的事业蒸蒸日上,久别重逢的自信和凌厉让她看起来年轻了许多。

莫知、赵陈玺和赵小楠坐在后面,一直插不上嘴的小楠忽然凑上前伸出胳膊,“舅舅,那只兔子好可爱啊!”

莫知望过去,心跳漏掉一拍。

“这是驴子吧?”孟湘拿起仪表台上的那只耷拉着耳朵的毛绒玩具,疑惑地看向陆明旭,“你的?”

那当然不会是他的。

“舅舅,给我玩,给我玩!”小楠兴奋地闹起来。

陆明旭沉默片刻,“舅舅下次给你买个新的,这个不能玩。”

孟湘瞅了他半晌,挑眉笑说,“谁送的玩偶啊,这么宝贝。新交的女朋友?”

莫知听到他含糊其词地“嗯”了声,耳根子霎时烧起来,抬眸的瞬间,正好撞入他从后视镜来投来的目光,只漫不经心的一撇,竟在她心里掀起冲撞的巨浪,翻涌难息。

这次回乡祭拜,受到了叔公婶婆们的热情招待,孟湘带了许多礼品,出手阔绰,当真是今非昔比。

在外祖父母坟前烧了纸钱和香烛,开始磕头,莫知和小楠并排跪在地上,她规规矩矩地拜了三拜,听到妹妹在旁边声音清朗道,“外公,外婆,我们都来看你了,请你保佑我们一家平安,保佑妈妈和舅舅事业顺利,不要生病。”

在场的叔婶们无不感怀,“小楠真懂事。”

孟湘欣慰地笑着,把小女儿搂在怀里,拍掉她裤子上的泥巴,“宝贝真乖,外公外婆肯定能听到。”

莫知退至田坎边,见这土埂蜿蜒,从分叉的路口可以抵达河边,于是便沿路往下走,反正,也不会有人注意到她。走了两步,回头望向那个身长玉立的男人——他背对着她,默然看着坟前的一堆人,不知在想什么。

舅舅,我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清楚的觉得,我们是血脉相连的亲人。那坟里,埋着生你的母亲,没有她就不会有你,也不会有我。

正想着,见他忽然回头朝她望过来,莫知忙收回目光,大步朝河岸走去。

坐在大石头上吹了会儿凉风,心里计算着那些人大概都完事了,便拍拍裤子起身,原路返回。快走到姑婆家的时候,却看见舅舅和妈妈站在柴屋背后说话,脸色不是很好。

她下意识放下脚步,听到舅舅冷冰冰的声音,“她是你的女儿,不是一个‘人口’,只要吃饱饭睡好觉就可以了,你说你尽到了责任,”他停顿下来,点燃一根香烟,语气冷到冰点,“你怎么不直接把她送到孤儿院去呢,那里的老师比你更会尽责。”

孟湘被指责得眼眶有些泛红,哽咽着说:“我知道我不是个好妈妈……”

“那倒不至于,”陆明旭嗤笑,“你对赵小楠可是宠上了天的。”

“……”孟湘张张嘴,转开话题,“你从来没有问过我,关于莫知父亲的事情。”

“我知道。”他有些不耐烦地弹掉烟灰,“你在北京读书的时候认识的一个酒吧歌手,后来他抛下你走了。”

孟湘惊诧,“你派人查过?!什么时候的事?!”

“去年。”

“……”孟湘错愕地瞅着他,半晌才重重叹出一口气,目光别向远处,“他叫莫廷瑞,是个非常放浪不羁的男人,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被那种桀骜的气质迷得神魂颠倒,然后凭着一股脑的傻劲儿,把他追到了手。现在想想真是蠢得要命,那种浪子,注定要到处漂泊,跟他在一起哪有什么未来可言。但当时我已经被爱情冲昏了头,即使在他走了以后,还是义无反顾地生下他的孩子,在北京等他回来……”

“等了几年,慢慢开始心灰意冷,正好那时接到你的电话,说妈妈乳腺癌过世,我就带着莫知回来了。虽然很不想承认,但莫廷瑞是我这辈子唯一爱过的男人。尽管他甚至不知道我给他生了一个女儿。”

陆明旭眉宇微蹙,问,“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后悔的?”

孟湘再次惊诧地望着他,有些难堪地咽下一口唾沫,“想不起来了,可能是嫁给赵陈玺以后吧。那些年我受了多少流言蜚语,不是你想象得到的,我也想对莫知好,但我就是做不到,那孩子性格沉闷,有时我一看到她的脸就会想到自己愚蠢的过去,怎么喜欢得起来。”

陆明旭嘴角撇着冷笑,正要说什么,却被突如其来的犬吠打断。他们闻声望过去,正好看到莫知站在芭蕉树后面缩脚躲避那只小土狗。

她抬眸看了他们一眼,神色是从没有过的冷漠。

由于长辈的盛情挽留,他们今晚会在乡下歇一夜,明天再走。

天色黑得很快,遥遥望去,连绵山峦如墨一样静谧深邃,院子里的腊梅开得正浓,香气扑鼻,沁入心扉。屋子里透出蒙蒙光亮,孩子们挤在堂屋看电视,大人们砌了几桌麻将,正打得水深火热。陆明旭不会打麻将,也不像赵陈玺那样侃侃而谈,他是个身份尴尬的人,跟他们也没什么好说的。

早早回车里拿洗漱用品,开了两瓶矿泉水洗脸刷牙,百般的不适应。

回到主人家给他收拾出来的屋子,刚准备睡下,莫知就端着一盆热水进来了。

“这么冷的天,泡一下脚吧。”

她将盆子放在床边,又说,“被子够厚吗?盖着会不会冷?”

陆明旭坐到床沿,脱鞋脱袜,“这是你烧的水?”

“嗯。”

“过来一起泡。”

莫知四下看了看,在衣柜旁端了把小凳子,坐到他对面,脱掉袜子,把冰凉的脚丫子放进盆里,谁知刚碰到水面,就被烫得猛缩回来,龇牙咧嘴。

“有那么夸张么?”陆明旭见她畏畏缩缩的试着水温,不知怎的,下意识就把她的双脚踩到了水里去。

“啊——”莫知尖叫一声,抽不回脚,于是猛地站起来扑到他身上去。

陆明旭差点被她撞倒,一手抱着她的背,一手撑在床面,哭笑不得,“好了,对不起,我不知道真的那么烫。”

“你,你……”莫知气得说不出话来,你了半天,突然就哈哧哈哧地哽咽起来。

“怎么了?”陆明旭抱她坐在自己腿上,“这么大了还哭。”

莫知把脑袋靠在他肩头,闭上眼睛抽泣了一会儿,“舅舅,”她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你对我最好。”

他轻轻拍着她的背,有些话就在嘴边,又被他咽了下去。看来孟湘的那番话,已经让她伤透了心。

默然许久,他顾左右而言他,“所以呢?”

“所以,”她抹掉眼泪,支起身子与他平视,“所以我就烧了洗脚水,来孝敬你啊。”

陆明旭瞅着她又红又肿的眼睛,手掌不由自主环住了她的腰,“还有呢?”

莫知努努嘴,趴到他肩头,把脸埋在他的颈窝,“还有就是,你不知道这些天我有多想你,想给你打电话,想见你,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那么难受。”

他终于是笑了,脸颊贴着她的发丝,“真是有够肉麻的。”

其实还有更肉麻的话,没说出来。她想无时无刻跟在他身边,寸步不离,就这么看着他,依偎着他……这种强烈的想法让她觉得自己好变态,如果被舅舅知道了,会不会瞧不起她?

一定会的,久而久之他一定会烦的。

所以她要克制一点,再克制一点……

可到头来她还是没能克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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