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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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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人姿势潇洒漂亮的不得了,裁判吹哨,我们队反超一分险胜。

他看着比分板似是有些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抿着唇微微的笑,眼神亮亮的看着我,朝我伸出了手,阳光正好。

当时我就觉得,这个人真特么好看的要死。

识久问:你还好吧?

我笑得有点无奈:膝盖伤了,走路估计全靠跳。

识久直接把我手搭他肩膀上:我扶你回去吧。

明明都是一身汗臭味,我却觉得舒心的紧。

识久很多事都很擅长,但偏偏是个音痴。

现在都还记得当时才开学的时候,学校里出了个活动非得每个寝室搞个活动出来参赛。

我们仨一合计就定了唱歌。

一首beyond的真的爱你跑的没了边,文修还去那些杂货批发市场鼓捣了仨10块钱一把的那种玩具吉他,一按就是生日快乐歌,还是电子琴版本的。

当时我们就那么傻不拉几的站在那讲台上,丢人现眼。

下面那些学生会的笑得都趴在了桌子上颤抖。

我是真的没想到,识久平时说话挺好听的一声音,一到了舞台上就跟修罗场一样。

我愣是快跟着他的调跑完一个海陆水循环。

还没有把调给拉回来。

可是他唱的还非常认真,始终保持了一个灵魂歌者的基本素养。

文修当时听识久唱了第一句之后整个人都傻了,抓着他的塑料吉他一个没留神碰到了按键,整个教室就识久的歌声和生日快乐歌唱和着。

很理所当然的,我们初赛都没过。

可是我们还是倔强的去看了决赛。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希望我这辈子都没有让识久去看那一次比赛。

那是堪比马克思和恩格斯巴黎相会的重大事件。

识久看到了叶卿。

时至今日,我也不得不说,叶卿是个很美的女人。

当时的她坐在钢琴前,一头黑发挽在脑后,随意的别了根簪子,很温婉的样子。

追光灯打在她身上,像是月光在流转。

识久安静的看着她。

直到叶卿演奏完毕,识久突然笑了一下。

“我好像有点喜欢她了。”

后来,后来我都有点记不太清了。

那段时间我日子过得有些浑浑噩噩的,只隐约的记得叶卿和识久越来越近。

追叶卿的人绝对不在少数,然而识久自己本身也算是一个传奇的存在。

那段时间我很少见到识久,他似乎总是很忙。

社团的事,学生会的事,叶卿的事。

相遇了,我们也不过只是笑一笑,打个招呼。

知道他们开始交往的事情我一点都不惊讶,但是心里面的失落很明显。

识久的床边上有个小柜台子,上面有好几本素描本。

三分之二都是画了叶卿的素描。

站着的,坐着的,侧脸,正面,背影,颦蹙,笑颜。

只有一张我。

是我让识久给我画一张的。

就像小王子里画绵羊那样,不停的挑着刺儿说,这不对,那不好。

我不是很能理解那本童话里那个小王子之所以最后要了一个箱子的用意是什么,或许是因为我也是一个大人,正因为我是一个大人,我无法简单的表述我自己的感情,在这份感情面前,我怯懦的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

我当时不断的指着画告诉他:这里太圆了,我有那么胖吗?

之类之类的。

我只是很享受他把目光放在我身上,很享受那段闲适的时光。

他脾气好,但是人是有些傲气的,反驳我:哪不好?不好你来画。

我笑:那可不行,我这人出手一向比较惊人。

他哼哼了一声。

我说:画啦,快画。

他斜我一眼,风情无限:那还圆不圆?

我只得附和他:不圆不圆,瞧你把我画的比我本人帅出一条街了。

他点点头,又有些不好意思:这话大王我爱听。

太喜欢他了。

可我这么喜欢的人,却有人不珍惜。

我是恨叶卿的。

我还记得那天我刚从图书馆回来,寝室里面有些暗,只开了一边的灯。

识久安静的坐在凳子上。

其实我已经有些时候没见着他了,他自从和叶卿开始交往了之后就在外面租了房子,基本上不会回寝室来。

我唤了他一声,他没有反应。

我走近发现他面前的画板上是一男一女赤裸交缠的肢体,看上去疯狂又显得淫靡,表情狂乱而又堕落,却带着惊人的美。

地上散落了大概10来张,都是同一个内容。

画面上的女人面容熟悉,一笔一画勾勒得清楚明晰,每一个明暗都把握得精准细腻。

叶卿。

他突然转头过来,像是突然发现我似的,笑了一下:你回来啦,这里有些乱了,我马上收拾。

我看着他的眼睛,里面分明有什么在混乱着,显得空洞而疏离。

我有些担心:这些…

他笑容扩大。

“美吗?”

美。

放纵堕落的美。

他说:神说,我们是带着罪出生的,贪婪,色欲、饕餮、妒忌、懒惰、傲慢、暴怒,可正因为有了这些,我们才成为人不是么?

我觉得他肯定是受什么刺激了。

他笑着说:我有罪,是我太贪婪了。

叶卿的事情过去的好像很云淡风轻。

但识久变了。

他不再是那个略带些腼腆的人,他整个人像风一样捉摸不定。

如果圣经是正确的,那么我想我的原罪一定是妒忌。

我妒忌叶卿,但我心底同时是那么可怕的,激起了贪欲。

人真是可怕的事情。

识久退了学生会和社团,每天没事就研究些各种诡异晦涩的文字,有的时候还看看诗经什么的,甚至还对金瓶梅进行了探究。

我看着他,守着他,我还是会时不时的挑他的刺儿,说你天天能不能少看些这些咿咿呀呀的。

但我再也没让他给我画过素描。

我想,终有一天,我能看到曾经那个识久回来。

然后我这么陪着他,到我们俩都老去,到我们肉体都分崩离析,葬入土里。

直到那个人的出现。

识久给他取了个名字,叫顾子权。

我给出的整体评价是,幼稚。

但显然,识久觉得他对他是负有责任的。

责任。

我察觉到识久的变化的时候,我那么一瞬间很想哭。

我最喜欢的那个识久最终还是回来了。

带着点别扭的,有些腼腆的,有些傲气的那个识久。

但让他变回来的那个人却不是我。

他们有人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我用了近十年的时间告白,却换来了一个告别。

但是这一次,我谢谢那个人。

让我在有生之年,看见了当年的那个少年,弯弯眉眼,笑出一派阳春映日的风情。

或许等到有一天,我能娶妻生子,能给我家孩子讲那副素描画。

也或许能有一天,我牵着我家小子在路口和识久相遇,我能够对他笑笑,告诉孩子。

瞧,那就是把爸爸画得跟个土肥圆似的人,他旁边的叔叔,是他的爱人。

我想,我的一切原罪,都源自于他。

一切救赎,也源自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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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统计说我写了8500多字呢0.0

听着《夜曲》写的,感觉那句我给的思念很小心好贴合小何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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