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 > [HP]谁的月,谁的夜 > 第12章

第12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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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拒绝了。他说,他有很重要的理由,必须去北方【注】。

我没有再问他那个理由是什么。他的表情告诉我,他的前半生,我不曾参与,后半生,我也不可能拥有。

那是我们此生,最后一次说话。我眼看着他,渐渐远走,那孤独的背影,终于消失在了漫天的大雪中。

后来,一年以后,我的男友回头来找我了,他说他还是觉得他更爱我。但我没给他复合的机会,不是我矫情,而是我发现,我对他已半分感觉也没有了。再后来,我也尝试着交了几个男朋友,可我发现,我总是会不自觉地拿他们和莱姆斯作比较。

多可笑,我和莱姆斯,其实连开始都没有过。

最后,在我30岁的时候,我还是嫁人了。我的丈夫其实和莱姆斯一点儿也不像,莱姆斯的温润、平和和幽默,他一概没有。

可是,他对我足够好。

我有时候会想,我会答应这样一个男人的求婚,也许是因为,我明白了,这个世上只有一个莱姆斯·卢平,其他的,再像,也只是替代品。我不想把将来要和我过一辈子的人当作替代品,那对他不公平。所以,我宁愿选择一个和莱姆斯完全不像的人,这样,莱姆斯就不会总是夹在我们夫妻之间了。

之后的很多年,我都不曾试图打探莱姆斯的消息,直到,伏地魔掀起的第二场战争结束,我听说他成为了唯一被授予一级梅林勋章的狼人。

他在那场战争中失去了双腿,但这并不妨碍人们对他的尊敬。他成为了霍格沃茨的黑魔法防御术的教授,格兰芬多的院长,而我那被分入赫奇帕奇的儿子告诉我,他很喜欢幽默的卢平教授。

我还听说,他结婚了,娶了一位傲罗,并有了一个儿子,那个孩子,还成了哈利·波特的教子。他的妻子在战争中受了重伤,战争刚结束的时候,她一直昏迷不醒。

我是真的没想过,会真的有人完全不在意他狼人的身份,愿意嫁给他,并为他生儿育女。那一瞬间,我猛然明白,我们的错过其实是必然。

我的确喜欢过他,但那份喜欢,或许还远远谈不上爱,至少,我没有他的妻子爱他深。我对他的气质着迷,却没有足够的勇气接受他那阴暗的一面,所以,我们注定不会在一起。

我儿子五年级的时候,他的妻子醒了过来,但一天里仍有20个小时都在睡梦里度过。他为了那短短的四个小时辞去了霍格沃茨的工作,转而开始靠搞研究和写书赚钱。

我想,他和他的妻子一定很相爱。他们每天只有四个小时,但那四个小时,他们可以一直在一起。

普通的夫妻,又有多少在一天里清醒的时刻,陪伴对方超过四小时?

时光,就这样一点一滴的过去。我看着,我的儿子,长大,娶妻,生子。我看着,我和我丈夫渐渐鬓发花白。

我爱我的丈夫,但我也会永远记得,曾有一个温润如玉又不失傲骨的人,在我的生命里出现过。

也许,这就是中国人所说的,人生若只如初见。

—The End—

【注】莱姆斯一定要去北方,是因为在《当年》的剧情里,特里劳妮曾对莱姆斯做过一个预言“最后一个父之好友在13岁之前不得接近幸存之子,当前往北方,否则命运将降噩运于彼之最珍惜之人”。

作者有话要说: 这文【暂时】完结了,我不确定将来我有没有可能再写一写以其他的人角度看待子世代的莱姆斯。

至于那个结局,是的,我改了莱姆斯的结局。本来,我为《当年》中莱姆斯准备的结局,是如原著般死去,可自从写了这篇番外,我舍不得了。

这个结局还只是暂定,如果之后写《当年》结局时我又改主意了,这边的结局我也会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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