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地缚灵·长生(1 / 1)
谁都不会想到,为祸一方的巴爷竟然猝死了,而且死在自己的新婚之夜。
这个新消息像一枚惊雷投入湖底,引起了全镇人的注目,巴宅内一片混乱,巴宅外也有一帮好事人等着好戏。
巴爷没有子嗣,从前整条东街的店铺和赌坊都由他一人经手,现在巴爷忽然死了,树倒猢狲散,从前巴爷养的那些打手还有巴宅里的仆人一夜之间都走的七七八八,连同值钱的东西一起带走了,整个偌大的宅院顿时变成了萧条的破旧样子。
而对于在新婚之夜忽然猝死的巴爷和新嫁娘,惊奇的是却没有人去探讨到底是谁杀了他们。没人报官,没人言语,所有人都不约而同的选择对巴爷的死闭口不提,毕竟想看他死的人不在少数,没人会去追究到底是谁杀了他们。
只是可怜了新娘子陪葬。仆人们收拾东西离开的时候,都会同情的看一眼宁娘,然后就带着裹挟的金银珠宝离开了。只有长生临走之前选择放下包袱,葬了宁娘。
长生是巴宅里的大夫,他爹是巴宅的打手,就是巴爷手下的一个喽啰,在他三岁那年跟着巴爷去追赌债,打斗时被人一刀捅死了。
而他娘是巴宅里的丫鬟,签了终生契的,这辈子都离不开巴宅,所以没能改嫁,一个人拉扯长生长大,攒钱送他去医馆当学童,如今长生终于成了个像样的大夫,娘却终于积劳成疾去世了。
昨夜听说巴爷被人毒死了,他心里还是很高兴的,若不是巴爷,爹不会死,娘和自己也不会被困在这里。所有人对于讨厌的人都会有一种幸灾乐祸的心理,临走之前都想去看一眼仇人的死相。
他也不例外,将自己的医书等东西都打好包裹后,也选择跟随其他的仆人跟到新房里来,看一眼传说中七窍流血死状惨不忍睹的巴爷。
巴爷确实是七窍流血了,圆胖的身子趴在地上,鼠目圆蹬,仿佛不敢相信。但是越过眼前的虎躯,会发现内侧还有一个娇小的身影,还穿着一袭红衣,俏脸消瘦而苍白。
想必这就是那位枉死的新嫁娘了吧,听说是被巴爷抢来的。
关于宁娘的传闻,虽然巴爷不许提,但多少也有些在宅中传开,看着这个姑娘,长生心里有些不忍,想了想,还是放下包袱,走进房里抱起宁娘想要将她葬了。
一旁的仆人们看看,纷纷要他放下,说人死了太晦气,长生笑笑,说,“她是无辜的,还是叫她入土为安吧。”于是抱着宁娘走了。
重新打开医馆的门,长生将宁娘嘴角的血迹擦干净,想要为她擦干净脸,好好入葬。这时他忽然想到了巴爷的死状,七窍流血,如果喝了相同的毒酒,为什么她没有七窍流血而死。
意识到这一点,长生存着一分侥幸,还有医生的责任感,伸手把上了宁娘的脉搏,可是却感受不到丝毫脉动。长生心里划过一丝失落,可是师父还说过,手腕处的脉搏有时会微弱于心房。
虽然男女有别,但是长生此刻也管不了那么多了,解开她繁杂的婚服,伸手抚上了她的胸口。手下细腻的肌肤让他有一刻心猿意马,但他还是聚精会神的感受她心脏的跳动。
果然……还有一丝微弱的跳动……
咚咚……咚咚……让他不由的感觉手下的皮肤都开始发烫起来。
可是他医术尚浅,面对如此微弱的脉息有些束手无措,不知该如何是好,但还是深呼吸了几口气,回忆起在医馆里师父所教的,拿来针盒,仔细为她施诊。
她的生命气息太薄弱,长生尽了全力,额头细汗直流,他忙活了一个下午,等到月上柳梢的时候,巴宅里一片寂静,长生将银针从她的穴位上一一取下,才恍然惊觉已经到了晚上,仆人们都走了,只有他的小医馆还亮着灯。
长生勉强控制住了她体内的毒素,但却没有办法替她将毒逼出来,正当长生思量着该如何是好的时候,忽然听见门外传来有人说话的声音。
“阿九哥,我们回去吧。天都黑了。”
“不行,公子交代过了,一定要把药送到。”
“可是能找过的地方都找了,那个大胖老爷自己死在新房里,没准她根本就没死,早就自己跑了呢。”
“还是要再找找。”
说话声越来越近,忽然其中一个声音喊道,“那儿亮着灯!”
然后跑步声越来越近,长生起身打开门,就看到两个小小的身影提着灯笼跑过来,一个大一些,少年样子,一个更小,看着也就六七岁。
小的那个无视长生,直接就跑到屋里来,指着躺在床上的那位姑娘欣喜若狂,“找到了!可以回去睡觉了!”
那个少年打量了长生几眼,“公子和那位姑娘是什么关系。”
长生看着他戒备的眼神,以为是这位姑娘的家人,连忙道,“小生只是巴宅的大夫,小生看到这位姑娘虽然误饮毒酒,但是还未身亡,于是将她带回医馆来,想要尽力挽回一条人命。”
“有劳公子了。”那少年道。
“什么?她没有死吗?”小孩听了,跑到少年面前拉拉他的衣摆,少年低头,两人咬起耳朵,“公子做的这瓶药是起死回生的,她没有死喝了会不会出什么问题。”
“应该无事吧。”少年从衣袖里掏出一个小瓷瓶,走到宁娘面前,想要喂她喝下去。
长生连忙拦下,“小生刚给这位姑娘施完针,不宜服药。”
阿九研习医书已经有些日子了,听出这只是他随口编的借口,忙宽抚他,“你不必担心,我们不会害她的。”
长生这才放开阿九的手腕,看着阿九将那瓶药倒进宁娘嘴里。
“阿九哥,我们回去吧。”白术见任务完成,连忙开口。
阿九见他困得已经眼皮打架,就将宁娘托付给长生,带着白术回去了。
这厢阿九和白术走远了,长生才收回视线,看向床上那个莫名接收的病人。姑娘长得漂亮,柳眉如弯月,紧阖的凤眸虽然看不到,但生着两排鸦羽般的长睫,眼睛一定也很好看,长生想。
只是她的脸色实在太差了,不止是服食□□的缘故,倒更像是长久积累下来的旧疾。长生守着这个突如其来的病人,只能尽心尽责的照顾她,可是不知那夜那两个孩子给她吃了什么药,第二日一早,这位姑娘居然就醒了。
宁娘醒来的时候,有一刻的慌神,她报着必死的决心喝下那杯毒酒,从来没有想过还有再醒来的一天。
自己躺在一张简易的木床上,还穿着那日繁重的婚服,房间里唯一的一张木桌上,伏着一个人,穿着粗布青衫,头发一半束进发带里,一半披散在身后,此时睡得正浓,没有注意到她的醒来。
宁娘想要下床去,却不小心踢到了床边的一个小木凳,桌上那人猛地惊醒了,回头向她这边看来,眼里还满是睡意。
“我不是故意的。”宁娘不好意思道。
“姑娘你醒了!”那人激动地站起来,“真是神药啊,竟真的起死回生了。”
他快步走到床边来,把把宁娘的脉搏,看看她的脸色,喜上眉梢的对她说,“毒已经去除干净了。”
“公子是大夫?是公子救了宁娘吗?”
长生看着宁娘欣喜的目光,不由的压下了嘴边的话,轻轻的点点头。
“宁娘多谢公子。”
“姑娘不必客气。”面对她的道谢,长生有些心虚起来,他连忙转移话题,“姑娘这就回家吧,巴爷已经死了,没人还留在这里了。”
“家……”宁娘重复着这个字,“我哪还有家呢。狗儿死了,我连最后的亲人都没有了。万不得已走上那条路,我从来就没给自己留退路。”
“姑娘你说,什么路?”
“巴爷,是我杀的。”宁娘看着他的眼睛说,“我要给弟弟报仇。”
长生沉默了一会,“所以姑娘选择与他同归于尽么。”
“是。我早就生无可恋。”
“可是姑娘,你的弟弟已经死了,你怎么能还不珍惜自己的性命呢。”
“狗儿死了,我的性命还有什么价值。”
“不,姑娘,你不为任何人活着。生命何其珍贵,你爹娘已经失去了儿子,你怎能让他们再失去心爱女儿呢。即便这世界上只剩你自己一个人,你也要为自己好好地活着。”
宁娘看着面前这个瘦弱公子一本正经的样子,开口问他,“那公子家住何处。”
他愣了一下,接着挠挠头道,“这里就是我家,可能有点简陋,但是住的还算舒服。”
“那如今巴爷已死,公子要去何处。”
听到这句话,长生笑了,“我也没有家人,没有地方可去。我爹早就为巴爷丢了命,娘也死了,我因为是终生奴的儿子,所以从小也只能留在巴宅里,给巴爷做下人,可娘疼我,拼命攒钱送我去学医,才让我有了一技之长。如今有了离开这里的机会,我想要带着这几年攒下来的积蓄,去四方城的墨云镇开一家医馆。那里是娘的故乡,是娘生前想念了很久,却再也没能有机会回去的地方。”
宁娘看着长生,他有高挑的个头,可是身形瘦削,青衫穿在身上有些不大合身,可是他那么坚强,提到未来的时候黑亮的眼睛里有光彩照出来。
长生低头问宁娘,“姑娘有什么打算?”
宁娘摇头,“我不知道。”
“如果姑娘不嫌弃的话,”长生想着接下来要说的话,觉得有些唐突,但却忍不住开口,“我想要找一位学徒,帮我打理医馆,我可以教姑娘医术。”
话说出来,他又觉得自己对一个刚认识的姑娘说这样的话实在太不礼貌,连忙解释道,“如果姑娘不愿意的话就,就算了。我不是坏人!”他涨红了脸,最后憋出这样一句。
宁娘噗嗤就笑了。
长生的脸变得更红。
*
小马车摇摇晃晃的驶向远方,从这个小镇朝另一个小镇而去,五月的繁花落了,绿树成荫,鸟儿啼鸣,一切都是让人欣喜的模样。
小马车摇摇晃晃的经过千尾巷时,宁娘没能找到弟弟的尸骨,只能奉上了三炷香。
小马车摇摇晃晃的途径悬壶斋,安锦站在窗口听着嘚嘚的马蹄声,对身后的小孩说,“现在可以安心上路了吧。”
“嗯。”狗儿重重的点点头,目光追随着小马车消失在视线里,笑着笑着就笑出了泪花。
阿姊,一定要幸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