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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怡红院院长VS逍遥公子(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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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天天吃鸡腿儿吗?加入我的怡红院吧!”

紫鸢:“……”这个名字,肿么不太文雅……

小白:“!”这就是不文雅好不好,电视剧里的青楼都叫这个名儿!主人啊,你到底要闹哪般……

孩子们一听都愣住了,有饭吃了,只要加入那个什么院就可以了吗?这些水灵灵的大眼睛一瞬间,刷刷刷,全看向潇凌,潇凌面具下的容颜布满杀气。

是的,减肥最快的方法,就是杀人,和训练杀手。于是乎,潇凌逛街地时候发现竟然没有一个妓院叫做怡红院,瞬间就恼了,开个怡红院,一直是潇凌的计划之一。可谁知,就是这样不靠谱的东西,竟然成了与天下第一阁并驾齐驱的杀手组织,甚至后来,还把天下第一阁合并了,叫做怡红阁,当然这是后话了。

潇凌压低了声音,“我是怡红院院长,你们是乞丐吧,想不想过出人头地的生活?想不想吃喝不愁,再也不用讨饭生活?想不想惩恶扬善?”潇凌表示,前几个绝对是真的,但是这个惩恶扬善……额……谁有钱谁善啦……

小乞丐们都不约而同的眼睛闪光,“想!”,“想!”,“恩恩!”

潇凌从靴子里拔出一并匕首,“刷!”一下子,插到地上,“想来?很简单,刚刚那几个黑衣人都没有死透,你们只要狠狠地向他们的身上捅上几刀,你们就可以进来了。”语气还是一如既往,自认为和蔼可亲。

小乞丐们都不敢,可是刚刚那个站出来的那个小男孩儿,有些胆怯地走过来,拔出刀,闭着眼睛向一个黑衣人走去,“噗嗤!”一声闷响,“嗯……”匕首直插杀手的心脏……

“呼……呵……啊!噗……”男孩儿全身颤抖,再也抑制不住腿软,吐了起来,连跪带爬地走到潇凌面前。那匕首插在那人的胸膛上,伴随着泉涌一般的鲜血,随着心脏缓慢地跳动着……

潇凌十分惊奇,这孩子胆量不错!微笑着对这个已经吓得僵住的小乞丐说道:“完成的很好,你可以来了!”

时间仿佛静止在此,潇凌也不着急,静静的等着,紫鸢有些背后发冷,一向亲切的世子爷,竟然如此可怕!

已经僵住的小乞丐渐渐缓过神来,有打头阵的了,其他人就会放松许多,好吧,放松……只见几个小乞丐颤抖着走上前去,将匕首拔出,插到其它杀手的身上,潇凌顿时松一口气,这万恶的古代可比现代好多了,不像那些孩子,从小就被灌输不准杀人的思想,杀人比被杀都难。杀手都死光了,让人震惊的是这十几个孩子竟然都动了手,无论是十多岁的还是四五岁的,看来乞丐不是什么好的职业啊!

潇凌看着城隍庙雕像下,浮在血泊上的尸体,十分满意地点点头,“你们都是聪明的孩子,其实,刚刚要是有人不下手的话,下场,会和他们一样。”

所有人:“!”魔鬼奏是魔鬼!

“欢迎加入……怡红院。从今天起,你们不再是乞丐,不再居无定所!今天,院长给你们上了第一课,就是杀人,大家表现都十分不错。那么下面,我们来上第二课,你们的院长,是逍遥公子,记住了吗?”

小孩子们点点头,“逍遥公子!”逍遥魔鬼……

然后,潇凌捡了个树枝,以枝代笔,以血代磨,作诗一首,龙飞凤舞地写完……“现在,院长给你们上第三课,都别紧张,交给你们一个任务,就是锻炼一下你们的跑步技术!”

“从这里到你们要住的地方,只有两里路,院长会驾着马车然后你们在后边慢慢跟着。”

孩纸们:“!”

紫鸢再也看不下去了,“下雨呢!孩纸们都还小!”

孩纸们心想,还是这个漂亮姐姐好,但是所有人都被潇凌的杀气所震撼,都不由自主听了话,往雨里冲。

马车里。

紫鸢看着瓢泼大雨里艰难行走的孩子,再也忍不住了,“爷,这是不是,太残忍了,这么小的孩子,根本吃不消。”

潇凌只是笑了笑,“世间本就是弱肉强食的,他们应该庆幸,我没在他们后面用炮轰。我训练的时候,二百人,就活了我一个。而且,这样可以分散他们杀人之后的恐惧心理。而且这样,可以增加他们的凝聚力。”这就好比被罚写作业的那几个学生总是有一种同病相怜,教室遇知音的赶脚……

听了这话,紫鸢闭了嘴,终于明白,世子他……他竟然是个杀手!我滴个妈呀!

不一会儿,到了偏宅,这偏宅还是用容王府的宝贝换的呢!

到了偏宅,孩子们全都累趴下了,浑身湿透,可眼睛却是闪亮亮的,十分兴奋,因为潇凌的一句话:“恭喜你们,顺利完成了任务。”对于毫无组织毫无目的的乞丐生活而言,他们更喜欢现在有目标的活着。

潇凌让紫鸢给孩子们熬了姜汤,又舒舒服服地洗了热水澡,换了干净的衣服,美美地睡上了一觉。潇凌把紫鸢留在这里照顾他们,恩,十三个,这个数字好,吉利!未来七天都没有训练任务,只要坚持每天晨练跑步即可。

潇凌:“小白,咱俩明天早上要早起回王府。要不然大哥会担心的!”

小白:“嗷呜呜嗷呜!”那为神马现在不回呢~

潇凌:“傻狗狗,现在雨太大了。”

小白:“……”

等到清晨,潇凌换了一袭白衣,溜溜达达进城去,到了中午逛街时,却发现所有人都议论纷纷,

“城隍庙出现一个惩恶扬善的逍遥公子!听说没!”

“听说了,一个人单挑了二十杀手!”

“拉倒吧!是五十杀手,每个人死相都相当凄惨!”

“那是为民除害!一定长得很帅!”

“可不是?据说冷酷飘逸,风流倜傥!”

“以前怎么没有听说过这个逍遥公子?”

“人家是低调,懂否?自己写的,本来不问世事,但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难道是修仙之人?”

“这还用说!”

……

潇凌的嘴角都咧到了耳根子,没办法,想要在江湖飘,就得耍点心眼儿不是?

而后又听百姓们讲:“听说,逍遥公子还留言了呢!”

瞬间,整个菜市场和商业小铺都静下来……

------题外话------

作者表示,本人的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常公民,且非变态!对于宪法和绳命还是十分尊敬的,坚决抵制杀生行为,只是剧情需要,杀人不好,杀人不好,杀人不好,阿弥陀佛……

更的勤了许多有木有~表扬一下啦!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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