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商会(1 / 1)
石流城最近特别热闹,除了因为快过年以外,最主要的是因为各地商人很多都聚集到了这里。
江湖上谁都知道曾家的少爷,唯香的老板将唯香解散,把所有银两都投到了石流城。
有人说石流城三年内会成为这世上最大的花城,任何一个商人都不会放弃这样的机会,无疑唯香给石流城作了最大的广告。
倾华楼外,默二努地学着微笑,让他二十多年的面瘫脸有种快抽筋的感觉,可他衣旧要微笑着把各地来的商人请到楼里。
余叶辰坐在首位,悠然自得的喝着茶,等下面的人都来齐了才站起来,“今天各位的来意我也清楚,我手上是有些铺子,但我不会卖更不会租。”此话一出,下面顿时议论纷纷。
庆城的张老板开了几家酒楼,几年内就挣了个金钵满盆,口气自然大了点,“既然余老老板不卖也不租,难道你能把石流城的生意做完不成,没有我们来投资余老板有多少钱能把铺子开满全城?既然余老板没有和我们合作的心,是谁放出消息引我们来的?”
云瓴城的李老板是做药材生意的,而且和曾家有生意往来,虽然觉得张老板说话过火了一些,却也并不无道理,但他相信曾夕愿意倾尽唯香所有帮的人,不会如此自大的看不清形式,“余老板不愿意把铺子卖出来,也不愿意租,但单评余老板自己是决不可能将铺子开满全城的,一座城如果只有一家商人不可能繁华的,这些相信余老板比我们清楚,不然也不会放出消息将我们娶在一起,就是不知道余老板有何良策?”
余叶辰赞赏的看了他一眼,不慌不忙的放下手中的茶杯刚要说话,一个二十多岁的公子站了出来,他是曲东城刘老板家的公子,刘老板是量酒行业中的翘翘者,此次听说他能来余叶辰暗地里是很高兴的,虽然最后来的是他家公子。可惜刘公子是个典型贵公子,有所有贵公子的毛病,高傲自大目中无人。
此时见他满脸嘲讽的站了起来,看着余叶辰的眼睛里也全是不屑,“谁不知道余老板以前是做什么的,这石流城与其说是余老板的,不如说是曾夕送给你的,余老板不懂做生意很正常,不如去把你的男宠叫出来商量商量。”
话刚说完下面就一片吸气声,余叶辰以前是做人头生意的,这里的人多少都知道一点,而且余叶辰到处曾夕的事并没隐瞒,他对曾夕不可能只是男宠那么简单,所有人都为刘公子捏了一把汉。
默一依旧面无表情的站在余叶辰身后,只是他周围的空气冷了很多,默三却用了很大毅力才军克制住自己的怒气,只因‘男宠’两字对于曾夕来说是决对的侮辱。
不管余叶辰心里怎么想,他表面看上去都并没有生气,放下手中的茶站了起来,并不理会自以为是的刘公子,“我说铺子不卖不租,但并不等于没有别的办法,各位心里想什么我余叶辰也清楚得很,更有自知之明,而且我余叶辰放出的消息,说出的话就一定会算数。”
这时有人心急的问:“余楼主有什么办法就说吧。”
余叶辰眼光在众人身上扫过,说出了两个字,“股份。”
下面一下子炸开了锅,说什么的都有。
余叶辰等他们议论得差不多了才开口,“铺子,我给你们用,不收一份钱,但我要和各位七三开。”
“怎么可能,你七我们三,我们还作什么生意。”
“就是,就是,这也开得太高了吧。”
“就出一个铺子就要和我们七三开,也太异想天开了。”
“不成……”
“……”
余叶辰也不着急,听着他们议论。
过了一柱香的时间,见他们都说得口干了才开口,“各位我说七三开是因为我不但提供铺子,还提供材料,也就说各位什么都不用出,只要来了就纯得三分。”
短暂的沉默后,是更大声的议论。
李老板想了想站了起来,“余老板,你知道我是作药材生意的,药材产自各地,石流城不可能齐全。”
这些问题余叶辰早就想到过,“石流城虽也产药材,但不齐全是肯定,我所提供的药材按七三开,石流城没有的你可以自己补充,我一会利不要,但这里有的你不能到别处采购,当然如果你愿意到别处采购来无偿给我七分我是不会介意的。”
李老板没想到余叶辰还会给他开一句玩笑,只能干笑几声坐下。
余叶辰明白如果今天谈成了,石流城才算真正的走上正规,所以他特别有耐心。
等大家签定合同后,出倾华楼时天已经快黑,余叶辰为他们安排好了酒楼,才又回到倾华楼里。
林央因为家里有事所以不在,站在窗前余叶辰突然感觉特别寂寞,好想有人能陪他说说话。
默一静静地站在他身后,忍了好久还是说出了口,“主子,刘公子明天就回去了。”
余叶辰有些吃惊,从没主动开过口的人,竟然主动和他说话了,想到曾夕以前说他们是木头人,如果曾夕现在能在,一定会笑木头人也开说话了,原来他说过的话自己记得如此清楚。
余叶辰明白默一意思,但他不但不能动刘公子,还要找人暗中保护他回到家里。“默一,你要记往我们现在不是杀手,小夕为什么要改变石流城,为的就是让我们不当杀手,能正大光明的站在人前,如果刘公子出了事,你想别人会怎么想?以后还有人敢和我们合作吗?”
“是主子,属下明白了。”
夜凉如冰,曾夕站在紫荆树下,地上的美女樱正开得正茂,不知何时曾夕爱上了紫色,淡雅高贵,像及了那个人。
夜里没人时,曾夕总喜欢一个人悄悄的来到后院,这园里除了绿色最多的就是紫色,各种各样的紫花:紫芳草,紫花桔梗花,紫罗兰等,而这些花中曾夕最喜欢的是美女樱 ,它如小草一样开遍整个后院,远远望去就如一片紫色的花海。
有时候并不是因为想念或者什么,只是单纯的习惯,习惯了每晚来到这里,习惯了这一园的紫色,直到身上一暖,曾夕才发现自己又走神了.
红舞将披风披在曾夕身上,语气带着淡淡的责备淡淡的心疼,“怎么不睡觉,出来也不披个披风,着凉了怎么办,你现在的身子自己又不是不知道那里经得起折腾。”
曾夕心里暖暖的,“红舞哥哥,你看好美.”
紫色的花朵在月光下带着梦幻的色彩真的很美,只是红舞不明白曾夕如此偏爱紫色,是不是因为那个爱穿紫衣的人,有没有一部分爱屋及乌的原因在里面.
“是很美,夜里凉回去吧.”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