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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典妻(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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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知道“典妻”这个词的时,是溪殃在阅读现代的一些文学作品。当时读到了柔石的《为奴隶的母亲》,溪殃真的是深深的震撼了。

在古代的人们不是非常的讲究贞操的吗?甚至有些时代,看到女子露出的脚,都是有违礼教的了,轻轻碰到就是伤了闺誉了。怎么会有“典妻”这种现象出现的?溪殃觉得简直是不可思议。为此,溪殃还特意去查询了百度。

典妻现象的存在,如同中国婚姻制度的一个毒疾,让那些封建士人无法回避,又羞于启齿。典妻是一种临时性的婚情方式,一般要经过媒证、订约、下聘、迎娶等环节。一般典妻均经过订立契约的过程。契约主要写明出典妻的时间、租价及备往事宜。典期一般为3至5年,典租价以妇女的年龄大小、典租时间的长短而定。

很多时候,典妻是因为丈夫的贫穷,为了摆脱困难或者是减轻家庭的负担,丈夫会把妻子典当给别人,换取一定的钱财。

这在古代时一件很平常的一件事。

今天,溪殃想讲述的却是现代的二十一世纪发生的一件类似“典妻”现象的事,有时觉得人类的“传统”还是蛮荒唐的,但也很无奈的。说到底一切是为了生活。

在溪殃的老家有个习俗,除夕那天贴完对联,祭拜完祖先之后就不能扫地板的了,尽管地板可能因下雨,有客人穿着沾满泥土的鞋进来或者小孩子把垃圾乱扔在地上,更甚至是燃烧的鞭炮,炮响后留下的鞭炮纸之类的,堆满整个院子,但是不能扫地,一定要到年初三才可以搞卫生。说是怕把财气、福气都扫没了,至于真假,反倒没人会去追求的。

今天就是年初三了,今天第一次搞卫生的日子,溪殃早早的就起床帮忙。

当溪殃刚刚搞完卫生,准备吃早饭的时候,就听到院子外面有人在叫溪殃的母亲。

“妈妈不在家,出去了。”溪殃看到进来一个有点眼熟的女人说。

那个女人看起来四十岁左右,下身穿着一条黑色的加厚肉丝袜裤,将结实的大腿裹得让人一眼就禁不住黏上去,脚上穿着一双褐色的高跟靴子,上身是一件黑色大外衣。虽说现在时代已经发展,各种生活习俗都变化了,但在这农村,这落后偏僻的小村子了,这样穿着还是真的很引人注目的。

“诶啊!原来是小狐狸在家啊!现在你看起来越来越媚了。”她一看到溪殃就咧开嘴笑了。

溪殃满头黑线,终于记起她是谁了。

想溪殃活到现在已经二八芳华,二十八,因为人长得清秀,嘴巴甜,会说话,哪个见到她的人不说溪殃的好,以前真的二八,十六时,个个夸可爱,清秀,学习好的。现在二十八,不说可爱,总得说有气质漂亮什么的。也只有眼前这个女人一如既往的会说她长得媚,说她那单凤眼就像狐狸的眼睛,盯着你说话时再眨啊眨的,就能将人的魂儿都勾走了。

第一次说的时候还是在十几年前,过年前的村子集中祭祀的时候,她在一大堆阿婆阿姨辈的面前说的。当时的溪殃恨不得挖一个洞跳下去。这是一个长辈该说的话吗?那样的轻浮。而且对于一个还是孩子的孩子说这样的话,不是徒惹人笑吗?只是十几年前那个老是笑的很年轻,有种乡村味道的,用现在的话来说很有田园风格的她,只能感慨时间就是一把杀猪刀,催人老啊!

“……”

所以,对于她一开口就是这小狐狸的,溪殃很无言,本来想说句新年快乐的也懒得开口了。

“你阿妈之前说借我两只竹篓的。”

“好的,你等等,我就拿给你。”

她接过竹篓就走了。

……

下午一家人闲聊时,溪殃说起了这件事,母亲笑着说溪殃是一只像狡猾的小狐狸,只是披着狐狸皮的呆兔子而已。

后来,父亲和母亲也说起了她最近几年的遭遇。

凤娟,也就是那个说溪殃是狐狸的女人。年轻的时候长得挺漂亮的,为人处世都蛮不错的,挺会来事的。当时,她和溪殃的叔叔都在城里的水泥厂打工。

溪殃的叔叔,有着一米七八的身高,身材那是个棒啊!长着一张娃娃脸,嘴巴会说话,很会来事,懂得浪漫,就是很懒惰,追求的是极致生活的享受,再加上他是家里的小儿子,哥哥姐姐们都疼着他,在物质方面对他是很宽松的,和女人在一起相处他很舍得。长得帅、会说话、又多金的男人,年轻的女孩子很容易就会掉进他的怀里。当凤娟和溪殃的叔叔谈朋友时,溪殃的叔叔还有另外一个女朋友。

那个时候,凤娟对溪殃的叔叔可是爱得死去活来的,如果不是孩子不小心流产了,她肯定会愿意为溪殃叔叔生儿育女的。后来知道了叔叔的那个女朋友的存在,还多次闹着要求叔叔和那个女人分手,甚至还做出了一些极端的事情来。

叔叔不愿意和那个女人分手,那时候,在多次的吵闹中,凤娟对叔叔深深的绝望了。尽管后来,溪殃的婶婶也不是那个女人,但那时候凤娟已经嫁给别人了。只能感叹一句,谁年轻的时候没有遇到过个渣。

凤娟在和溪殃叔叔闹翻分手后,在家人的介绍下,迅速闪婚了。尽管那个男人没有溪殃叔叔那样一表人才的外貌,也没有叔叔那么多金,那么会说话。凤娟还是嫁了。

在凤娟小的时候,见多了城里人生活水平的高,还有工作后见到的,心里曾产生了深深的羡慕,希望将来自己也能嫁个城里人,就算没有城里户口在城里有房子的半个城里人也好。溪殃的叔叔就是半个城里人,家里都宠着,平时爱打扮,都说姐儿爱俏郎。可最后,凤娟嫁的却是实实在在的农村人。

凤娟嫁的男人叫做程金,别号程咬金。是爱妹的小哥哥,家里的第五个儿子。人长得比较矮小,平时也不大注意穿着,幸好人长得比较白皙,一白遮百丑。凤娟嫁给他时,也没有一份正当的工作,平时在家里都是干农活,种地,喂猪,养鸡鸭。不是什么农场,就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而已。闲时给别人打打临时工赚点生活费。程金家和溪殃奶奶家离得并不远,谁也不知道为什么凤娟那么仓促的就决定嫁了,还是嫁给和前男友同一条村子,同一个祖先的男人,还没出五服。

当凤娟嫁的时候,溪殃还回乡喝喜酒了。

后来再次见到她时,她已经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了,也就是那回她说溪殃是会迷惑人的小狐狸。

当家里的孩子多了起来的时候,程金有没有什么稳定的收入,凤娟整天都得为柴米油盐和孩子的事情发愁。

那时,村子里还有城里很多人都兴起了到香港打工,他们一开始是偷偷的办证过去的,一般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最多不会超过三个月。

很多人都过去,在香港当农民工,尽管他们没有香港户口和身份证,待遇没有香港人的好,不能有一份很好的固定的工作,但是他们什么苦力工都做,水泥工、搬垃圾的、甚至是运尸体之类的他们都干,住的地方木板都长了木虱子,吃的很多时候都是捡人家扔掉的或者是不吃的,比如祭祀用的用品,香港人是不吃的,但大陆人一般都是很好的晚饭,很多人家里除了过年就是清明的时候吃得最好。还有香港人不吃猪心、鸭子之类的内脏,但是他们都吃的。

尽管生活的条件是样样不行,但是他们在香港打工一天的钱就能抵挡过在家里这边三五天甚至是一个星期的。只要他们一年时间能有半年能去香港的话,那么他们回到家里就能生活的很好一段时间。那个时候很多去过几趟香港的人,回来之后都盖了房子或者拿钱做了小本生意。

程金也跟着别人去了几趟,回到家盖了一层两百多平方的房屋。

本来以为好运就要继续来临的时候,香港那边查得严了,很多人尽管签了约也会被退了回来,甚至被关进牢里,尽管在香港坐牢是有钱拿的,但是那种滋味不是没有坐过的人能体会到的。

程金很不幸的一开始的三次签约都被退了回来,三年之内不能再办理到香港的证件,后来有黄牛票,他想尽办法偷渡过去,一开始还是能过去,再后来一回就被抓了,关进了牢里一个星期。

在这之后,他又偷渡过去了,一去就是三年。可是家里只有他一个劳力收入,凤娟得在家里照顾孩子。这样一来,他没有寄钱回来,他自己也不回来。家里入不敷出,渐渐地就支撑不下去了。

凤娟把孩子托付给婆婆,自己办了证跑过去了。找到程金的时候,程金已经非常的落魄,只是单单考帮别人搬运尸体才有收入,可哪里会天天有尸体搬,就算有,也有同行啊!在香港这三年里的艰难生活,他的身体几乎都垮了,人变得非常的瘦小。可不愿就这样回家,

凤娟到来的时候,狠狠的哭了一回。接下来就是想办法工作的事情了。可是一个女人,一个证件只有一个月能待在这里的女人,没有什么过多的学问,还得把偷渡过来的丈夫带回去是何其的困难。

凤娟和丈夫商量了一个晚上都没有结果,可是凤娟不知道丈夫早就不是三年前的那个了。三年的艰辛生活,看到别人的幸福,自己早就扭曲了。

看到妻子的到来,程金想的更加多了。

第二天他带着妻子去看香港的夜景,凤娟被深深的震撼住了,也迷住了,对于一个向往财富的女人来说,没有什么比得过一堆现金堆放在她眼前的震撼力更加大了。

在程金的不断诱惑和被香港的迷惑下,凤娟很快就沉沦了,就算后来程金把她送给别人过夜,换取收入,她也同意了。

待满一个月之后,凤娟带着对香港繁华的迷恋和金钱的收获,还有丈夫一起回到了村子里。

可是,受了诱惑的人就像是赌徒,哪里能放得下。尽管出卖的是肉体,但是能拥有那样的生活确是很多人愿意换取的。

令凤娟难过的是,她的签证没有再被批准过,她也不敢一个人偷渡过去。

但是凤娟不愿意再回到村子里过每天煮饭带孩子的枯燥生活,她和程金吵了几回,毅然来到城里找一份工作干了起来。干着干着又干起了在香港的那一行,不过收入就少了很多了。

程金毕竟还是一个男人,在香港时生活的逼迫使得他扭曲了,回到自己所在的城市,哪里还能看得过眼自己的妻子给自己帽子戴。

大吵大闹了几回,程金有一回来狠的,他不打女人,但是自己上吊去了。最后救了回来,凤娟也就死心的不出去了。不管怎样,程金始终是她的男人。中国传统女人的服从丈夫的天性现在依然深深的刻在骨子里。

可生活总得下去啊!程金的身体几乎垮了,苦力也就做不了了。人在绝望的时候,总会想走捷径的。

那时候,很多人在公路边偷电线里的铜线或者是钢铁厂的钢筋,程金也去了。他和几个人在天有点灰暗灰暗的傍晚,别人下班之后,过去行偷窃之事。

也许是他活该,也许是老天捉弄,他被发现了,结果别人都跑了,可是他最后被捉了,发现他的人是他小学时的一位女同学。

程金被关了进去半个月,才放了出来,这时,面对着无能的,终日暴躁的丈夫,还有嗷嗷待哺的三个孩子,柴米酱醋盐,凤娟忍受不住这样的生活了。她又一次跑了出去。

大概三个月之后的七月十四,鬼节。凤娟回来过节。全家人一起安静的吃完午饭之后,凤娟和程金又吵了起来,程金拿起早就准备好了的农药就喝了下去,一开始凤娟不以为然,可是看到程金一下子倒下去,在地上翻滚着,然后抽搐,口吐白沫,两眼翻白。她整个人魂都不在了。

程金的妹妹爱妹连忙打急救电话,洗肠子洗了好几桶水才救了回来,把家里之前卖地的两万块钱都用光了,之后还得过段时间再去清肠胃,需要的营养还得跟上。家里哪里有那么多的钱?孩子还在上学。可是再去干那行的话,丈夫就真的是没有了。也许死老婆的男人是幸福的,也是死老公的女人却是难以幸福的。

后来,爱妹介绍了凤娟进她所工作的酒店,做清洁工,还把自己大部分的工资拿给程金治病用。

可是程金的身体经过这一回是真正的垮了。

……

还记得,溪殃在高考完之后,回到老家玩的时候,经过他家门前时,已经完全认不出他来了,之后还偷偷的问妹妹,他是谁,八公不是早就不在了吗?八公是程金的父亲。

妹妹很惊讶的说,你不知道?那是程金叔。

溪殃吓了一跳,怎么可能?程金叔比溪殃父亲的年龄小很多的,也就才三十多点,不会超过三十五的,可是谁能告诉我,为什么程金叔会是一个满头白发,皮肤暗黑,嘴唇发黑的糟老头呢?

……

当溪殃大二的时候再回乡时,得知程金叔在端午节的第二天时候,口吐白泡沫,离开人世了,留下了三个未成年的孩子还有妻子凤娟,还有他白发苍苍的老母亲。

他的一生也就这样的完了,作为一个男人他不能给妻子稳定的生活,作为一个父亲他不能给孩子幸福的生活,作为一个儿子他不能给母亲安慰……

其实令溪殃觉得无语的是,他居然学了以前女人的那一套,一哭二闹三上吊,他还更加的厉害,还喝了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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