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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第拾玖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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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洋慢慢进了卧室,把滚乱的被子叠起来,拿着湿抹布把卧室里唯一的一件家具写字台细细的擦了。

把两个抽屉里的东西倒出来,然后一件一件放回去,最后剩下一部破旧的手机。那是大二生日时候郑邵峰送给他的一部手机,一直用到大四,郑邵峰临走前又给他换了一部苹果手机。

于洋一直舍不得买这种东西,在这之前一直用的是一部老年机,那时候郑邵峰总是捏着他的鼻子,笑着骂他,“你个糟老头子,你又没儿子没闺女的,也不用攒钱娶媳妇儿,攒钱干什么啊?买什么都不舍得,不花钱,你留钱给谁?”

那时候于洋总是腼腆的笑着搓手。

现在想起来,于洋还是笑着搓手,腕上的手表划了一下手背,于洋笑的有些发苦,笨拙的摘下来手表,放在床上。

很多人都问过于洋,为什么一直带一块破手表,从不摘下来,为什么?

那是因为,在于洋的左手手腕上,斜斜的横亘着数条狰狞的疤。

那时候于洋木着脸带着家具回了父母留给的房子,又木着脸收拾了屋子。当最后把书包里的洗漱用品摆放在卫生间的时候,于洋拿着刮胡刀,那时他和郑邵峰,一直一直是用的同一把。

一把单薄的刮胡刀,两个大男人天天用,也不知道,现在还锋不锋利。

于洋这么想着,鬼使神差的把刀片卸出来。

刀片捏在手里薄如蝉翼,于洋举起来眯着眼睛看它,灯光穿过刀片刺得他双眼直流泪。刀片划过手腕,耀眼的红色涌出来,顺着胳膊流下来滴落的地面全是刺目的血水。

似乎悲伤和委屈也慢慢被血液带走,于洋又划了几道,难过的情绪混杂在血液里,遇到空气就烟消云散。

于洋就像是上瘾一般,一下又一下地划开皮肤,更多的血液从翻斥的皮肉之中涌出来。

大脑浑浑噩噩,神智开始不太清醒,灯光闪闪烁烁的在眼前晃,天花板、墙面和地面纠结在一起,于洋抬手扶了一下额头,沾了满脸血。

血顺着睫毛流进双眼,血雾让视线更加模糊,于洋大脑一空,一下子躺倒在地上。

于洋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醒过来的时候许久都不能动弹,于洋摸着洗漱池子爬起来,半趴在池子里勉强洗了洗自己身上的血渍。

自己并没有什么想要自杀的念头,只是想试试刀锋而已,回头看着满地满身的血污,果然不应该尝试这种无聊的事情,还要自己一个人收拾卫生间,自己一个人洗衣服。

从那以后于洋一直带着表,没有一天忘记,别人问他为什么戴表,他总是不解释,然后不自觉想起那时候的自己。

左手手腕上的疤痕依旧狰狞丑陋,是谁说,时间能治愈一切伤痛?都他么的是放屁。

于洋摸着左手手腕,不自然的转了转。

开机的手机的屏幕亮起来,于洋抿着嘴巴盯着手机屏幕。

系统缓慢地开启,大拇指颤了颤指尖碰到屏幕那一瞬间,忽然一条信息冒出来,于洋瞬间激动起来。

于洋一直很少跟别人接触,这个号码也是只有郑邵峰一个人知道,现在忽然收到一条信息,是不是……

陌生的号码,于洋的瞳孔瞬间一缩,似乎想起来什么,看了信息之后还是不甘心,把这个号码输入自己的手机,联系人显示的是:顾以辉。

如同平地惊雷,劈中了他。

于洋喉结动了动,盯着屏幕上几个字,上面写着,“杨哥,吃果丹皮不?”

那个午后阳光下的人影打着转钻进于洋的大脑,几个月的种种,像是四面八方伸出的触手,掐住脖子,空气都憋在胸腔。

思绪纷乱的混成一团,不停地在大脑里冲撞,似乎像是要冲破躯壳,狠狠的爆发。

于洋手里的手机跌落在地上,电池手机壳飞溅出来。

“噗通”一声,于洋跌坐在床上。

顾以辉实在太像郑邵峰了,像得令人毛骨悚然,怎么会有如此相像的人呢,这个号码只有郑邵峰一个人知道,顾以辉又怎么可能知道。

答案就像是被蒙上了迷纱,就近在咫尺,于洋挣扎着,无论怎么揉眼睛却都看不清,胸腔里什么东西在挣扎,砰砰的使全身都燥热起来。

于洋咽了一口,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从衣服兜口摸出手机,播出了那个电话号码。

“嘟……”

“喂,洋哥,我以为你不理我了呢。”电话一打通那边就接了,顾以辉的语速很快,语气透着些兴奋,“洋哥,你还生我气么?”

于洋张了张嘴,干涩的开口“我……想见你,现在。”

“好,我这就去找你!”

“别!”于洋惊叫了一声,刺耳的声音都不成调,于洋舔了舔嘴唇,“你别来找我,我去,我去见你。”

“洋哥,”那边语气变了,“洋哥你怎么了?”顾以辉试探的问了一句,“发生了什么?”

“没事,我要见你,我有事要问你。”

“啊,我知道了。”顾以辉考虑了一下,温声说,“那我定个包间,叫司机去接你,咱们待会见。”

于洋点点头,也不管那边人根本看不见就匆匆挂断了电话。怔怔的看着地上支离破碎的手机,于洋一手撑着身子,一手把碎片逐一捡起来,慢慢组装好,开了机。

从柜子里翻出来衣服,于洋翻出来一件白色休闲衬衣,淡淡的泛着冰绿色。配了一条乳黄色裤子和一双尖头皮鞋,外套是一件厚厚的暖色羽绒服,宽大蓬松的鸵鸟绒绕在颈间,柔软的毛就像是情人的唇吻着皮肤,暖暖的颜色显得于洋温顺又平静,整个躯体似乎都暖和起来。

这一身衣服都是郑邵峰给他买的,当时郑邵峰说,“那家店门口的模特穿着这身衣服,暖光打着,我一眼看见就觉得我洋哥穿着肯定好看,就全卖了。”

于洋拿着衣服一脸心疼,直问多少钱。郑邵峰翻个白眼,“我把标签全剪了,多少钱人家也不退了,穿着吧你,甭操心多少钱。”

于洋穿着的确很好看,那些暖洋洋的颜色似乎天生就适合他,颜色的温暖弥补了于洋单薄身体,四肢匀称又纤长。郑邵峰握着他的双手,转来转去的欣赏,“洋哥穿着比那模特好看!”

“洋哥穿上这身衣裳看着就暖和,跟小太阳似的。”

“洋哥穿暖色衣服好看,跟洋哥画的油画一样。”

——

于洋慢慢拉上拉链,把羽绒服外面的扣子一个一个扣上,当时郑邵峰的每一句话似乎还在耳边环绕。

这件羽绒服,郑邵峰买来之后,于洋只穿过三次,都是郑邵峰在的时候,郑邵峰每一次都很开心,即使和他吵架了,面色上也会好看几分。

他不在的时候于洋从来没有穿过,一次也没有。

因为,没有了郑邵峰在身边,于洋不知道该怎样捡起阳光的颜色,然后穿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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