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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第七十一章 书生不才三寸舌(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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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林烨手脚并用爬上山,跌了无数个跟头,滚了一身烂泥,终于找到起义军的藏身地时,天已经擦黑了。

或者说,不是他找到的起义军,而是被巡山的两个起义军当做密探抓了起来,捆住手脚,挂在扁担杆上,活似即将被架在火堆上烹烤的乳猪,一路扛上位于半山腰的据点。

手腕脚腕被麻绳勒得生疼生疼,眼看着就磨出了血。可惜嘴巴被破布塞住,一声哀嚎也发不出来,只能愁眉苦脸小声哼哼。

瞅瞅跟在人肉扁担后头,嚼着草根子,眯着眼缓缓踱步的乘风,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心想,好你个白眼狼,平日里什么好马料没给你喂过,今儿人家扔给你几根枯草,你就心甘情愿跟着走,也不说踹他们几蹄子救救主人,竟然给奶就是娘,真是岂有此理!

这支起义军是去岁春初时偷偷摸摸组建的,一年来没做过什么出格事,只四处宣扬皇帝无所作为,顺道招募兵马,准备等待合适的时机,举兵起义。

这些个详情,名单里都写了,而林烨此番要寻的人,正是起义军头领——洪晟。

原本还打算雄心万丈来一段壮志激昂的演说,劝他改邪归正,将名不正言不顺的起义军归入海静郡王麾下,为大铭征战效力。却不想被人跟扔畜生似的扔进荒庙里,直直摔在洪晟露出大脚趾头的黑板儿鞋跟前,吸了一鼻子灰。

真狼狈,真丢人。

洪晟抬脚在他肩头踹踹,对手下使个眼色。

嘴巴里塞的破布总算被取了出来,林烨挤着眼干咳好一阵,忍了一路的“哎呦”声终于放了出来。

手脚被捆,一半脸贴在地上,拱一拱,动也动弹不得,只得从眼角里瞧向香案旁坐在破木椅上的男子。

正准备发泄不满,突然想起常臻在跑镖路上的那番劝诫,便忍着难受劲,腆着脸讨好道:“哎呦这位大爷,快给小的松松绑吧,您看小的这模样,实在也不像个密探啊!”

洪晟大大咧咧靠在椅子上,往他脸上踩一脚,笑道:“那你说说,怎么个模样才是密探啊?”

林烨被踩的直冒火,面上还得装作不在乎。白麟要他找起义军,目的显而易见,这事可万不能做砸了。

“噗噗”几声吐出嘴里的土,瞅瞅洪晟蓬乱肮脏的络腮胡,接着咧嘴乐:“大爷,您看您天庭饱满地阁方圆,定是个聪明人,密探么,总得有那么点儿功夫才敢探不是?您瞧小的这胳膊腿,哪儿能啊?”

洪晟斜眼瞅着他笑:“这世上还有‘缩骨术’和‘驻颜术’,若练成了,一样的嫩皮嫩肉,细胳膊细腿儿。这理由不成。”

“哎大爷,什么骨什么颜?小的一个也没听说过。”

洪晟不搭茬,将两张纸扔到他眼皮底下:“你倒是说说,这是怎么回事?”

林烨瞥一眼,见是适才搜身被掏去的名单。便装模作样叹一声,道:“大爷,这么跟您说吧,小的是奉海静郡王之命,前来寻贤纳士的。小的这话一字不假,还请大爷听上一听。”

洪晟稍稍一愣,旋即仰天大笑,气若洪钟,连烛火也被吓着了似得,跟着颤了一颤。

“听说海静郡王是个杂种,杂种派来个小子,没一个上道的,可笑,真可笑。”

林烨秀眉一抖,暗骂,狗眼看人低的王八羔子,也不瞧瞧自己几斤几两,人家郡王一根头发丝儿都比你尊贵。若不是情势所逼,谁看得上你手底下那些个贩夫走卒?

骂完扯起嘴角,笑呵呵道:“哎大爷,话不能这么说。自古寒门出英雄,杂种也照样能驰骋天下。您看咱们□□皇帝,他娘是个蛮人,人家不照样一统江山了么。”

洪晟听他一口一个“大爷”叫得格外亲切,见他这模样也觉得有意思,荒庙外聚集了好些手执刀剑的兄弟,想必他即使有功夫,也不敢造次,便招呼手下给他松绑。

林烨撑着地坐起来,蜷起条腿,偏过头瞧瞧血刺呼啦的手腕,暗暗抽几口凉气。

抬头一看,却见自己那行囊已被拆开,里头的东西在香案上摆成一排,显见都已查验过。再抬眼,结跏趺坐的金菩萨像周身尘土,只剩下半边脸,忽暗忽灭的火光映在上面,看不出和蔼可亲,只叫人觉得诡异。

再看看破佛像底下坐着的人,豹眼虬髯,褛衣烂衫,凶神恶煞,山贼似的,好不骇人。

几不可见地打个抖,看着洪晟嘿嘿笑:“多谢,多谢大爷,大爷真乃善人。”

说罢就要起身活动筋骨,可还没等站直,膝弯里不知被什么砸中,腿一软,“扑通”又跌了回去。

“哎呦”一声,还以为中了暗器,扭头一瞧,却是常臻的腰牌。

急忙捡起来吹干净,拿脏袖子抹一抹,翻来覆去看看,见并未破损,这才小心翼翼塞回衣襟,拍一拍。

洪晟本还以为那腰牌是个仿品,专用来唬人的,可见他这样小心保管,想来是真家伙。扬扬黑粗黑粗的眉毛,问:“陈镖头的腰牌怎的在你身上?”

林烨闻言,明白了。原来这洪晟是个江湖人,也知道常臻的名声。

稍许放下心来,弯起眼睛,笑得格外真诚:“陈常臻是我兄弟。”

“海静郡王又是你什么人?”

“也是我兄弟。”

洪晟一怔,拍着香案哈哈大笑,前仰后合,直要把眼泪都笑出来。

“一个郡王一个侠客,怎的会有你这么个窝囊兄弟?”拍拍腰间剑鞘,“小子,胡诌也得有个根据,再信口胡言,仔细刀剑不长眼。”

林烨有点发急,忙不迭道:“大爷大爷,小的并非胡诌。陈常臻跟小的是总角之交,郡王爷跟小的是莫逆之交,别看小的这窝囊样,小的绝非口说无凭。”

洪晟笑得停不下来,摇着头随口道:“好好好,那你便说些叫老子信服的话来。”

林烨眨巴眨巴眼,忽然就敛去了所有面色,坐直身子,清咳一声,开始发问。

“大爷可希望有朝一日能出人头地?”

洪晟倒是一奇,不知他这演的哪一出。不笑了,道:“这谁都想。”

“大爷组建起义军可是为了保家卫国?”

“不错。”

“大爷许久未举兵,是否因为囊中羞涩兵马不足?”

“……”洪晟不言语,这正是他的忧虑所在。

“如今天下动乱,若出于此故不得不躲在荒山里,岂非错失良机,做不成乱世英雄?”

洪晟还是不言语,眉间稍许蹙起,暗暗思量。自己手下都是些江湖义士,为了兴邦除贼聚集在一起,却满腔斗志无处使,前阵子还因此起内讧,走了好些兄弟。若如此下去,这支起义军迟早会吹灯拔蜡,一年多以来的努力也会付诸东流。

林烨见他有些动容,便道:“大爷,如果有人愿许您兵马钱粮,尊您为上将,你可愿为他效力?”

洪晟歪嘴嗤道:“天底下哪有此等好事。”

“大爷,古往今来,平民起义就没有一场是胜利的。为的何,只因缺粮草缺兵马,又缺乏朝中靠山。海静郡王虽出身草莽,但胸有韬略,且对手下部将一视同仁,从不讲究尊卑身份。如今听说他已出征西伐,却只有一万多兵马,若大爷愿出手相援,事成后,他定会涌泉相报。”

白麟只率一万多军士出征讨贼的消息,是白日里在酒肆道听途说来的。所有人都一致认为,这位郡王爷年少无知,自以为是,此一去只怕会白丢性命。

林烨本还想着慢慢悠悠游山玩水几日再来寻洪晟,听见众人的议论,惊了一头冷汗,当即撇下桌上热气腾腾的红烧肉,拍下一锭银子,抓起包袱就往外跑。一面慌慌张张四处打听这座山的所在,一面腹诽白麟这厮怎的这般沉不住气,万一真丢了性命可如何是好?

可当穿梭在密林中,实在爬不动,瘫坐在地上歇脚时,又想,白麟胆大是胆大,可从不这般轻率,恐怕早有准备也说不定。

正百思不得其解,就被抓了个正着。也好,省得迷了路,半夜三更也找不到地儿,被野兽叼了去喂崽子。

洪晟稍加琢磨,道:“可万一事不成,全军覆没,我等好容易积攒起来的根基,岂非会化为乌有?”

林烨抿抿唇:“大爷,贪生怕死,瞻前顾后,绝非君子所为。既然大爷有报国之志,该卖的命就得卖,该担的险就得担,否则便是一事无成,与皇帝所为,有何区别?”

洪晟心里稍动了动,原本就打心眼里瞧不起皇帝老儿,被这小子一说,便觉确是如此。

“可即便帮他一把,到头来还是要听那皇帝老儿的差遣。”

林烨一笑:“皇帝老儿如今都六十多岁了,黄土埋到脖子根儿,还能活几年?您说,是也不是?”

这话大逆不道,但洪晟本非朝中之人,听在耳中,只觉是这个理。又一忖,嘿,这海静郡王莫不是要夺储?

弯下身子瞧着林烨,道:“此等大事,海静郡王怎的就交给你一个毛头小子来办?是否太欠考虑?”

林烨摇摇头:“适才小的说了,海静郡王礼贤下士,故而连我这般的毛头小子,只要稍有本事,便也要用上一用。”

洪晟努努下巴,笑道:“你有什么本事?”

林烨盘腿坐地上,抬袖子抹抹满脸灰尘,不好意思一笑。

“小的没什么本事,磨磨嘴皮子,给郡王爷跑个腿传个话罢了。但尺有尺用寸有寸用,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小的一介草民,也愿出一把力,更何况是大爷您这般的侠义之士。大爷若不嫌弃,尽可试试,若实在不愿,到时候再回原地便是。”

此话抑己扬人,听得洪晟心里美滋滋的,看看林烨,觉得他也不像油腔滑调之徒,倒似怀抱一腔忠诚。

靠回椅子里,摸着下巴思量。

半晌,点点头,道:“罢了,我先派人前去打探打探,若看着可行,就帮,若不可行,小兄弟莫怪我。”

林烨一乐,抱拳拜了拜:“多谢大爷,多谢!”稍加思索,摸出腰牌递给洪晟,道:“大爷且拿着,源阳那地界,谁都识得陈大侠,这腰牌出城进城都管用,约莫能派上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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