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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异国的追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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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王彦翔。是个IT工程师,在新加坡电信工作。他是我在国外留学时候,在网路上认识的一个来自长春的男人,他是个非常聪慧的男人,一个风度翩翩的公子。我与他的相逢是在新加坡,我一次去那出差的时候。机缘巧合下,与他在基督教会里认识,我是固定周日早晨会去教会做礼拜的,因为阿婆在工会里是传教士,所以我一方是为了帮助我阿婆传教,另一方是为了弘扬基督文化,将耶稣精神和爱传扬给大众,这是我渴望,也是阿婆的渴望!然而,上帝的指引,让我见到了他。我与他就这样在上帝的召唤下所相识了。起初,我和他只是在教会里一次聚会中,偶尔的看到后,点点头,其实我与他并无其他的接触。后来,由于一次事情让我和他的距离一点一点地拉近,他在教会中,在耶稣基督的召唤下,将自己的身心完全的奉献给了主,他原本是个佛教徒,但他可以跨越佛教的界限,相信主的话语,相信主是爱他的,我对他于是产生了一种情愫。一种很不一样的感觉!我与他的第二次相遇时在我在一家当地最时尚的杂志社里做平面秀广告设计的时候。我在那里看见他正在选择杂志,我走近他,站在他身后,无意中发现他正在注视着一本国家地理杂志刊物的限量版,我于是瞅瞅这本杂志,说:“现在有很少人会看这种纸质报刊杂志了,大家都以将这种杂志完完全全装载到自己的智囊团里了。”他抬起头看看我,定睛的看看我的神情,笑了笑,说:“小姑娘,你应该是中国人吧?”我听了,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我很诧异的看看他,但我并无说话的意思。我只是觉得这是第一个人称呼我为“小姑娘”,我感到自己好像忽然年龄降低了10岁一样那样开心。因为不管在家里,还是在学校,甚至工作后,大家都称呼我为“唐小姐”。我已经习惯了这种称呼。我看着他的脸颊,瘦长脸,小眼睛,单眼皮,高鼻梁,英俊挺拔的外表,矗立在阳光中,显得格外的惹人注意。我虽然瘦,但我也有女人中的中等身高,165的身高站在他身旁,显得格外的合比例。他心胸宽广,阳光挺拔,实力雄厚的一副男人形象。我刹那间就坠入了爱河,虽然只是外表上的吸引力,但是我不得不承认他的身材是诱惑我的关键!我与他第一次的接触就是在杂志社,闲谈了片刻,我于是径直的去见了“新加坡时尚前线期刊”的杂志社的主编,带着自己的作品去向他展现自己的理想与抱负。很幸运,主编看了我的作品后,很乐意的聘用了我,做广告设计总监。我也很荣幸的受到了青睐,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的顺其自然的发生,我与他见过一次后,就感觉很多事情就这样的不自然的发生,我忽然感觉自己无法自拔的爱上了这样的一个大男人,但我心里清楚:我不可能嫁给他做老婆的,因为我家里的家规问题。我阿婆是绝对禁止我嫁给他的。就这样,我回到我租的公寓,一夜无法入睡。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全身酸痛,脖子僵硬,艰难的从床上坐起,忽然一个电话铃声响起,我很自然,但很困难的接起电话,声音无力的,低声地问:“早上好,请问您是哪位?”我阿婆在电话一头大声嚷道:“Suzie,赶快起床,来教会。”我听见阿婆那急促的召唤,我清楚这种召唤一定是教会里发生了事情,于是,我急促的清洁了下自己后,做了个三文治,就急匆匆地去赶电车,去教会了。周日的街上,格外的清静,无任何杂音侵袭着,感觉新加坡的早晨的天气是格外的让人心旷神怡,我走在去往电车的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三三两两的拥挤在一起,大家都在你争我抢的,争着上电车,这时候,我正准备上电车的时候,后方有一个老者慌慌张张的挤进来,我被他很用力的退了一把,我差点滑下阶梯,这时候,从后方一个强有力的手将我胳膊拽起,我回头一看,原来是那天在杂志社选期刊的那个男人。我害羞的立刻从他怀里矗立起来,说:“谢谢您,先生。真的很有缘啊,这样都能碰见?”他定睛的看看我的脸颊,温柔的说道:“是啊,咱两真有缘分,这是第二次了!”我笑了笑。上了电车……

电车驶到工会,我对坐在我身旁的这个男人说:“我到站了,有事的话,就来这工会找我,我在这里做工,我是这家教会的传教士,如果您对圣经有疑问的话,随时可以和我联系哟!我可以帮您解答您不清楚的地方的。”说完,我对他笑了笑,于是就匆匆的下了电车,向教会飞奔而去。我站在教会走廊前,回头始终看见他在电车上,脸朝着我这儿的方向,静静地看着我的身影,电车缓缓地驶向了前方,消失在人流中了。

很多事情,在不知不觉间会让你无法预想的那样匪夷所思;我与他的两次相遇,我相信不再是巧合,是真正的缘份到了。终于,那天周日的下午,我整理完手中的事情,准备去工会旁一家挺棒的茶餐厅去喝下午茶的时候,我再次的看见了他。他还是那样的矗立在阳光中,高大挺拔,气宇轩昂。我轻轻的走到他身旁,向他打了一声招呼:“唉,您来找我的?怎一直站在工会外,不进去呢?”他说:“不是啊,我只是到这来看看你工作的地方罢了!”“哦,对了,我姓王,叫彦翔。你呢?你是?”他热情地自我介绍道。我说:“我叫Suzie。”他点了点头,笑了笑。大约过了半个多钟头的样子吧,我打断了彼此之间的沉静,我先开口了,问:“您有老婆否?”他先是一愣,然后是狐疑的看看我。我看出了他的“怀疑的眼光”。说:“无所谓啦,您如果不愿意的话,我也不强求您的,毕竟这也是需要两厢情愿才能做的。”他更加不安的看着我的脸颊,终于开口问我:你的意思是……?我笑了笑。是啊,您先生真的很保守啊,您应该很讨厌做情人的女孩吧?您猜对了,我就想做您的情人,但是无任何添加条件的,我不需要金钱,也不需要您给我一个头衔,我都不需要,只是那天在你选择杂志的时候,我对您就产生了感觉,但我并不想做您的女友,我只想和您做情人。在双方都需要的情况下,随时保持联络的情人关系而已。您同意还是不同意?他走到我身旁,离我只有几尺之遥,缓缓地捧起我的脸颊,深情地看着我的双眼,我也毫不害羞的回视着他,他盯着我的眼睛片刻,说:好的,我答应了。不过,你得想清楚了,你真的愿意这样做?我低下头,不再说任何话了。此时的我完全懂得:情人这个角色是很难演出的,因为情人和恋人并不一样,情人是一种只有性,无爱情的结果;情人只是在享受床上的欢乐,不管是痛苦的,挣扎的,都是必须得自己去承担!情人无权利去撒娇,讨男人欢心,因为情人需要自己变得足够强大,让自己的伴侣也能享受到自己。事后,情人的角色将可以变换,变换成另一种方式,让自己变得更加有亲和力,温柔的对待床上的他,像小羔羊一样偎依在自己情人身旁,亲昵着他的全身,因为只有情人才能这样无私的奉献着自己,无任何条件的奉献着。他是如此的娴熟的用自己的唇轻轻的亲吻着自己身边的这个女孩子。

我和他就这样的第一次的接触,他牵起我的手,缓缓地来到一家酒店,我与他第一次进入了酒店,我非常地害羞,也非常地紧张。所以,他成为了我第一个男人,我也是他的第一个女人。他径直的朝前方抬头挺胸的走着,我跟在他身后,旁边的保洁阿姨用余光扫我一眼,我立刻加快脚步,飞奔到他身旁,拉起他的手。他看见我拉起他的手,先是触动一下,紧接着就是很不自然的握紧我的手,然后紧紧地拽着我,一步一步地朝着前方跨越。我感觉一切的一切,都是顺其自然的发生一般。让人感觉很难忘,很向往。那晚,新加坡的夜晚很漂亮,夜空就像一幅画一样,空洞洞的。整夜,我与他都将灯开着,电视也播放着。我与他就在一片喧闹中,缠绵在一起了。他动作是如此的娴熟;姿势是如此的优雅;体态是如此的矫健;声音是如此的有磁性!我很荣幸能做他的情人,做他的第一个女人是无比的荣幸,我也很开心有这次机会。他很性感,可以让女人得到一种“释放”与“解脱”。他就是我的“灵魂”,一个让女人无法忘记他,忘记他的一颦一笑,他是如此的让女人怜爱,让女人无法忘记他那可爱的模样,他是个很优秀的男人,一个很有魄力的男人!他是一个让女人无法忘记的,就算将自己的第一次奉献给他,女人也不会后悔,因为他值得让女人去奉献自己。他是个很出色的男人,也是个很自信的男人,一个真正可以负责任的男人。他有着忧郁的眼神,宽阔的胸襟,让女人怜爱的容颜。是的,一个男人如果有一张让女人怜爱的容颜,就表示这个男人就不能算是个普通的男人,他是一个“圣人”。一个“杰作”。他是神创作出来的,神说:“将你的一切,包括你的身体完全依附于他,你的灵魂将永远会伴随在他左右,无论是贫困,疾苦还是疼痛,都对他的爱永远不离不弃!”是的,如果让我一辈子做他的情人,我会对他永远始终如一;就算做情人,也不会给他任何负担,压力的。如果一个女人甘愿为自己所爱的男人奉献一切的话,哪怕再苦再累,她都愿意承受,因为心中有那份柔情就足够可以表达自己心里的骄傲。心里的痛苦,惆怅只有自己心里清楚,了解一个人的心理,是一个至关重要的一种学问。至于他,我想说的是很多事情都必须需要自己去深究,探索;因为我爱他,所以我不会去在乎他的一切,哪怕他曾经有过一段感情,这些我都不在乎。因为做为他的情人,就应该抛弃一切,抛弃一切的流言蜚语。

我和他第二次的邂逅都是在同一个地方,同一家酒店,同一间房;如果你非得问我原因,我不得不告诉你:那是因为我与他都是属于“保守派”。他很顽固,就算是邂逅用的东西都是用一种牌子的,非常的传统的大男人形象。他喜欢按照自己的方式去生活,用自己的思维去思考所有发生于未发生的事件。他是一个理智,头脑清晰,压力强大的男人。他喜欢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喜欢按照自己的方式去规划未来,享受生活!我喜欢他,欣赏他,也很尊重他的任何请求;他说我是个好情人,好女人,说我是一个头脑清晰,宽宏大量,重感情的奇女子,也许是吧,但我自己并不这样认为自己有他说的这样优秀,大度。我虽然对他来说,我只是个情人,永远无法替代作他的女友,因为情人与女友之间是有很大区别的:情人,仅仅只有欢愉;而女友,则不一样的。女友是需要对一份感情承担起责任来,不管是困苦,还是疾病,都需要了解到爱的真谛:爱是一种包容,一种忍让,一种无私的奉献;女友所需要经历的,付出的,是一个情人完全无法给与的。我和他之间,坦白说,无这种所谓的爱的真谛,因为我不需要去学会包容,忍让,甚至去奉献自己所有的爱给与他。事后,我与他将不再过问个人的隐私,大家都回各走各的,但两周后,我与他会再次因为对方的需求,互相保持联络,这就是情人关系。当你需要的时候,随时致电给另一方,另一方会及时给您通讯,这层关系就是深深的,令人回味无穷的,永远无法忘记的关系。我也不知道这层关系会将持续多久,但我心里清楚:有可能是一年,两年,甚至只有短短的3个月-6个月期限。在我与他事后,大家都起身离开酒店的刹那,我想我与他心里都了解一件事:下一次的性爱我会做得更好?还是这些仅仅就是一种圈套,让人无法逃脱的一种逆境呢?既然走进了这样的‘圈套’,我就应该学会去适应环境,适应自己给自己设下的‘圈套’,这是必须得履行的一项任务法则。很多事情,在知道答案后,就已经给自己设下了一个永远也无法解开的金锁;因为有些事情是我与他都无法承诺的。感情太复杂,也太深奥,无任何把握,我和他是无法有进一步发展的。所以,我只希望我和他只能做‘情人’,而不是‘恋人’。

男人,都是博爱的;女人,该学会像男人一样,用智慧的眼光去探索,并深究一件事情。女人可以去奉献自己的爱,奉献自己的一份情,都是无怨无悔的;而男人不仅需要去奉献自己的那一份感情,而且还必须需要去探索自己是否可以给予身边的女人最好的体验。因为自古以来,男人都是好强的生物,他不希望被身旁的女人说成是‘无用’的人!他需要身旁的女人给加油,给鼓励。男人都是好胜心极强的动物,他需要一个乖乖,而且听话懂事的小羔羊,这样他才可以好好的去征服她,然后好好的鞭打她,甚至好好的去肉虐她。

他,虽然是一个从事IT工作者,超负荷的压力促使他无法好好的对待自己的生活,但是他还是顶着自己的压力,将所有的作品都做得非常的完好无损。在工作中,他是一个积极向上,勇于进取,一丝不苟的工作狂;而在生活中,他又是一个心思细腻,做事有条理的成熟男性。他热爱性生活,在性爱中,他是个很有魄力,很有主见的形象,在床上和在工作室里一样,都非常的善于扮演自己的不同角色!他,热爱运动。喜欢健身,他享受在闲暇的时光,和自己一起去户外运动。他喜欢漂泊,流浪。他认为人生中最最好的事情就是一个人尽情的去流浪,去漂泊,希望自己无忧无虑的等待着自己可以拥有一个自己的红颜知己,陪伴他一起走过人生中的风风雨雨!是的,很多事情是需要自己和自己的爱人一起走过去的,只有一点一点地走过,才能清楚自己真正需要的。他曾经问过我,你跟我在一起,无身份,无地位,你到底图我啥?我笑了笑,说:“那你觉得我跟你在一起是为了啥?”我清楚自己已经被他给同化了,说话的语言已经少有了几分僵硬,我懂这几年和他的相处,他完全的改变了我,将我改变的完全不再是那个曾经的我了。他也清楚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彼此之间无遮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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