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第 14 章(1 / 1)
张明远在晚上回到公寓时总感到蒋浩洋在用哀怨的目光看着他,他转过身来看蒋浩洋,蒋浩洋则转过头看电视,只是看来看去都只是在看情感类的节目。
张明远反观孟哲,孟哲倒是和平常一样一边吃东西一边看书。张明远泡了壶龙井问他们要不要喝,蒋浩洋依然是不理不睬的,孟哲拿起手边的雪碧示意不喝了。张明远越过生闷气的蒋浩洋往房间走去。
蒋浩洋实在没办法接受有无视他还抬脚越过他的人。蒋浩洋从沙发上一跃而起本想扯住张明远的衣袖的,却没成想踩到沙发下的毛毯了,结果可想而知……
“砰”的一声蒋浩洋摔在了毛毯上,他的身侧还有一只棉拖鞋。最先受到惊吓的是孟哲,当时他正在吃鸡腿无辜受到牵连吓了一大跳,炸鸡腿掉在了他的泰戈尔诗集上,看见诗集上都是油腻腻的,他唯有用纸巾试试可不可以印走油渍了。经过好几次他才知道诗集是没办法恢复原样了只好作罢。
张明远回过头来时蒋浩洋已经从地上起来了。张明远看了眼蒋浩洋,说道:“浩洋别磨磨蹭蹭跟个女孩子似的,有什么想要问的那就问吧。”说着他就把茶壶放到一旁的桌子上等着蒋浩洋要对他说什么。
蒋浩洋立刻就双眼发亮,他坐到沙发上问道:“你真的这么想跟我说?好吧,我答应你了。是这样的,我想问问你,芳芳是不是来咱学校了,你今天是和她出去了吧?”
张明远嘴角轻扬,凤眼微睁,“哦!原来让你一晚上纠结来纠结去的就是这事儿啊,那我还真是无可奉告。”说罢他拿起茶壶回到房间关了门。只剩下还在张口结舌的蒋浩洋和一副“我就知道会这样”的孟哲。
好一会蒋浩洋才从打击里回过神来,他拿了一个孟哲的炸鸡腿边咬边想到一定要见到芳芳妹妹!就不信你会把她藏的那么严实!不抛弃!不放弃!
孟哲看他一副壮志雄心的样儿也就不打击他了,反正不久他又会被阿远打击的了。
张明远回到房间后的规律还是和之前的一样打开笔记本电脑,在键盘上打字,微光洒在他的脸上映出柔和的笑脸。
王芳直到上大学才明白高考时老师说的话大多都是半激励半诱骗的。小学的时候老师说初中好,初中时说高中好,高中时就把大学说成是想不想上课就不上,想咋的就咋的,就像是人间天堂似的。结果往往是说的有多美,对比现实就是天差地别。
王芳是被人从被窝里拉出来的,准确地来说是被舍友们一起拉出来的,因为离上课仅有五分钟了,而她仍然在美美的睡觉。
“为什么……”为什么老师都爱骗人,还以为上大学就不用考试什么的,结果还不是得老老实实的上课考试啥的。王芳把自己隐藏在高个男生的身后默默地哀悼过去甚是美好的岁月,和她一起坐的丁嘉宝也借助高个男生身边的更高个的男生的优势完美地躲在他身后看她喜欢的小说。
王芳认命地从包包里拿出笔记本来记讲师的重点知识。如果张明远在她的身边也肯定会让她好好学习别东想西想的。
“芳芳,你好认真啊,你看这里很多人都和我一样是用录音笔的呢,像你这样用笔记的不是说没有而是挺少的。”丁嘉宝在看小说的时候也会注意周边的情况,这可是她高中时练就的本领。
王芳笑着说道:“那是因为我习惯了。”习惯了他的习惯。
丁嘉宝发现王芳的字很漂亮,就像是学了多年的小楷,写出来是端正秀丽。“你以前是不是学过书法啊,看起来挺不错啊。”
王芳笑着记笔记,没有回话。写书法时是张明远离开的第三个月,那时他是刚学书法没多久,他说想让她通过学习书法来变得淑女一点所以就给她寄来了字帖,毛笔,砚台之类的东西。每次他有空闲的时候都会来她家住一段时间,有时是几天有时是半个月,在这段时间里他会手把手地教她写。
王芳的字和张明远的字可以说是八成的相似,如果不仔细看是分辨不出来的。王芳很喜欢字唰唰地写在纸上的声音,当手触摸到字体时好像就能看到打着她的脑袋让她专心点的张明远,远在她还不明白喜欢还不理解爱的时候他就这样的存在着。
大学的课程有时候还是挺空闲的,所以很多人都会选择自己感兴趣的社团来安排合理的时间或是学习课外的知识。
王芳收拾桌面上的东西不过几分钟的时间,等她再回头看丁嘉宝时却看到了一大沓的纸张。她随手拿过几张来看,“社团招人?还真多啊,什么样的都有,嘉宝你要去吗?”
丁嘉宝摇摇头:“不!确切地来说是你和我一块去。”说着她把好几张都给了王芳让她也挑几张来试试。
王芳想想也觉得去试试也不错,她点头说道:“那也好,反正现在还早,去试试也不错。”可能以后还会用得着的时候。她从包里拿出手机给张明远发了短信再和丁嘉宝到社团看看。
丁嘉宝感兴趣的是动漫社团和古风社团,而王芳想去的是吉他社。“你可以和我一起去动漫社团什么的啊,那些不是更有趣吗?”丁嘉宝边看宣传报边问道。
王芳看着手里的吉他社宣传报里的一句话,笑道:“我是有个人原因的,去那除了感兴趣外个人原因是存了一大半,反正说什么也要试试。”
吉他社的宣传语是最简单的可报社团的人数却是不少。有自备稿子的有脱稿的,有时尚的女郎也有颓废型的才子,可以说各色各样的人都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看不到的。
在面试台前有两个师哥和一个师姐来作为面试官。在这次的招收社员里,只会招收十个人,不限男女。王芳不知是第几个面试的了,因为她已经等了很久,久到她忘了时间了。
面试的师哥社团里的二把手,他在问了王芳的姓名和一些基本情况后问了她一句话。“告诉我,你的梦想是什么?”摆出了传说中摇滚的手势和姿势。
王芳呆了,好一会才点头说道:“我的……我的梦想是和宣传语上的一样,就是就是为了……我的梦想吧。”
师哥甩了甩到肩的发,拍桌而起指着王芳说道:“好!你进了!你是我见过最为诚实的了!记得三天后准时到这儿来报道。”
王芳直到拿着报道时间表还是迷迷糊糊的,至于为什么会一下子就选中了她,好像是因为宣传语。因为那时候她听到旁边的师哥师姐一副头疼受不了的样子。
这是叫瞎猫碰上死耗子?还是傻人有傻福?
王芳是顺利进入了吉他社,而丁嘉宝不是进了动漫社也不是进了古风社,她最后进入的是文学社。
“为什么你会突然进了高大上的文学社?”王芳吃着张明远送来的自制猪肉丸。丁嘉宝虽然很想吃吃看,可是想想自己还有一盒饭的猪蹄也就不吃她的了。
“你知道我为啥最后进了文学社吗?”丁嘉宝神神秘秘地说道。王芳是顺从地摇头表示不知道。
“咳咳!那是因为我看见他们社里有一个特别有内涵有志向有样貌的大三师哥,他真的特别的特别。”丁嘉宝说起她心里的文学社师哥可以说是双眼发亮。
王芳拿出每天都要记录的日记本,“那到底是有多特别啊,要不你以后就叫他特别师哥?”丁嘉宝嗔视了她一眼,用手一推差点把她推到地上去。
丁嘉宝拿出一份文学社的宣传报,把它卷成话筒状放在嘴边:“他是文学社有名的才子,他博览群书,他文采风流,在他的神来之手下写出了多少的好词好句,他戴着眼镜,就连偶尔的托眼镜的动作都是如此那么的英俊潇洒。”
丁嘉宝说完后把宣传报一扔,站在椅子上高声道:“他的名字就是——孟哲!”王芳突然觉得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这还是她认识的世界吗?
“而且,我发现我和他又共同的爱好,他喜欢看书籍我也喜欢看小说,反正都是白纸黑字的嘛,他还喜欢吃,以后我们会是最登对的吃货情侣。”
王芳看丁嘉宝依然沉浸在对孟哲的无线幻想中,以免打击她,她还是写自己的日记吧。
王芳每天都会给张明远通电话发信息什么的,由于知道他创业很忙所以很多时候她都不会去烦他,只是他说过每天都会抽出时间来听她日常行为,所以她也如约执行。
短短几分钟的电话蕴含的是浓浓的情感,直到王芳躺在床上时仿佛还能听到张明远用沙哑的声音来跟她说晚安。
记得别太辛苦了。入睡前的她这样想到。
王芳在考上大学后一直以为从此后就可以不再上数学课了,然而现实却在告诉她数学是一定要的。
她都快要崩溃了……终于最后一节上完了……
在王芳上课的时候就听到室外有很多吵杂的声音,当她收拾好东西出去时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哥哥,你真是越来越招蜂引蝶了……”王芳很自然的把背包给张明远,他也习惯的帮她拿着背包。两人走到了学校的饭堂。
张明远把背包放在桌上,同时也把王芳一直瞄着的饭盒放到她的面前。“打开看看吧,刚才不是一直在偷看吗,这是我今早给你做的。”王芳嘻嘻一笑。
张明远一早就给她做的是蛋炒饭,准确地来说是“明远牌蛋炒饭”。由于饭就放在保温的饭盒里所以王芳吃的时候还是很暖和的。
在王芳的记忆里张明远后来是学会了很多的菜品的烹饪方法,他做的菜也越来越好吃,可在她看来最让她印象深刻的是他第一次做给她吃给的蛋炒饭。
“哥哥,这饭很好吃,你要尝口吗?”王芳用饭匙舀了一勺送到他的嘴边,他笑着看着她然后慢慢想开口把那一勺子饭吃下了,王芳觉得挺有意思的所以又给他喂了好几次,直到张明远说饱了她才停住手来。
张明远喜欢看芳芳吃他做的饭菜,也是因为她他才会从不会做菜的菜鸟变成现在的看见菜就会想用什么煮法她才会喜欢吃。
王芳在吃的面前永远都是不顾形象的,这几年里也只有张明远才会一如既往地给她备纸巾擦嘴备水给她喝备发绳把她的长发绑起来。“芳芳,头发都已经那么长了,要剪剪不?”张明远帮她把的长发绑起来后再给她擦额头上的汗,头发太长她吃的都出汗了。
王芳摇头:“我才不剪呢,至少现在不剪,等以后吧。”说罢她对他展颜一笑又恢复到吃饭的模式了。“古灵精怪的。”张明远笑道。
蒋宝珠是第二次看到张明远和王芳在一起的场景。说实话她很想到张明远跟前,可是她也知道他的性子,毕竟一个大院里长大的孩子多多少少也会了解彼此的性格。她想靠近他的身边也不是一天两天一年两年的事儿了,小时候或许还可以借口邻家哥哥照看她,可长大了也就没什么别的借口了,要说有也就只有情感类的了。
蒋宝珠也明白她不是他喜欢或是想要的那一类,可这世上因爱不得的人都会用不甘心来作为借口,而她也是不甘心,不甘心在他身旁的是王芳,不甘心他尽心尽力费尽心思为的都是王芳。她告诉自己只是不甘心而已。
“宝珠姐,我们可以走了。”李小雨挽着蒋宝珠的手说道。蒋宝珠回头拍了拍她的手回头看了看。
“宝珠姐,你在看什么?”
“没什么,我们走吧。”蒋宝珠拉过想一看究竟的李小雨走出了饭堂的大门。寒冷已渐渐远去,蒋宝珠却无法认同春天已经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