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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正文.九(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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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瀑布后,花荣替代了格里斯,充当起司机的角色。这使阮止觉得尤其痛苦,很快就受不住,在路边把中午吃进去的土豆吐了个干净。

“这体质,你怎么对得起自己的职业?”格里斯把头伸出车窗冷嘲热讽道。自从看到阮止快速学会了控制物质,他对阮止的态度温和了很多,不过这也只是相对于之前而言的。

花荣笑着说:“其实回想一下,当年梅里姆特也是他这个样子呢,一坐我的车就要死要活得。”

“能比吗?”格里斯嗤笑了一声:“梅里姆特在体能上就是个白痴,他除了继承了他爸的好脑子,就没什么优点了。”

“不能这么说,”花荣扭过头去向远处的山脊瞭望着,绿油油的山脉在山雾中朦朦胧胧地屹立着,山底的溪流盈盈折成九曲,青山绿水,倒是好看的很。“梅里姆特是个很勇敢的男人,郑小洁其实很有眼光。”

格里斯脸上的讥讽色彩更浓厚了:“如果躲在深山老林里不出来也算勇敢的话,他确实是个当之无愧的勇士,郑小洁要嫁给他纯属瞎了眼,你看看,最后落了个什么结果?”

“你看不上梅里姆特不过是因为你喜欢郑小洁。”花荣依旧笑的云淡风轻。

格里斯一脚把副驾驶的车门踹烂了——他不敢破坏驾驶室,就拿无关紧要的车门出气了:“谁喜欢她了?她都快能当我妈了!”

“比你大十一岁而已,还当不了你妈。”

阮止终于吐完了,他虚弱地爬回岩甲车,一头栽倒在后座椅上,有气无力地问:“还有多久才能到?”

“地方倒是不远了,最多一个小时就到了,可是要进去得等明天正午。”花荣转动车钥匙,发动了汽车。

阮止一听说还有一个小时的车程,立刻痛苦地□□了一声,不等他考虑下怎么躺更舒服点,就被格里斯粗暴地提起来,提溜到车后座的一角。然后他眼睁睁地看着格里斯爬进来,占据了一半后座椅,让他用躺来度过这一个小时的愿望落空了。

“瞪什么瞪,后生,没看见副驾驶的车门坏了么?”格里斯的眼睛瞪得比阮止还大。他年纪轻轻,却喜欢喊别人后生,这有一种莫名的喜感,让人难免忍俊不禁。但是话说回来,天下的态术士可以说都是雷勒的徒子徒孙,格里斯又偏偏是雷勒的第一个弟子,从这师徒辈分上来算,他这么喊倒也没错。

阮止委委屈屈地往椅子深处缩了缩,半晌才冒出来一句:“还不是你自己踢坏的。”

“多嘴!”

晚餐依旧是土豆,只不过佐料变成了玉米。阮止经过一路颠簸,脸都变成的菜绿色,胃里翻江倒海,只吃了小半碗就再也咽不下去了。他端着碗靠在篝火旁,打量着四周。他们现在出于一座深山的半山腰上,山势很平缓,可以看到山顶上光秃秃的,怪石崚峋,但从山腰到山顶的这段路上,植被生长却的极其茂盛,但是大多都是阮止没见过的品种,其中数量最多的是一种青绿色的柳树,这些柳树树干粗大,柳枝柔韧坚硬,非但没长叶子,还坑坑洼洼布满了凹槽。除了怪柳树,再就是一种一人高的灌木生长得比较多。这些灌木比怪柳树好看多了,翠绿的叶片一丛丛地舒展着,叶边泛着海蓝色,像是镶了一圈蕾丝花边,还有一些花瓣肥厚的粉白小花点缀在上面。

阮止顺手掐了一枝下来,将枝头的小花递到鼻底闻了闻。有很淡很淡的香气,淡到不仔细去嗅,都察觉不到那股清香。

“如果你要闻那个,最好不要同时再去闻宁香。”格里斯不知何时站到了他的身后。

阮止耸耸肩:“很显然,我们身边也没有宁香这种奢侈品。”宁香是四十余年前被一个叫安德尔的人发现的。在屋里点上一柱宁香,只要五分钟,就可以让屋内的人精神得到放松,只是成本极高,只一柱的造价就要1000纳币。本来宁香主要用于焦虑症的治疗上,但是后来逐渐演变成了有钱人用来享受的奢侈品。

“还是知道一下最好,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格里斯的嘴角又开始浮现招牌式的嘲讽笑容。

“会致命么?”

格里斯摇头:“不会,死不了人。但是会让你全身无力,任人宰割,基本和致命也差不多了。对了,没有花荣陪同,你最好也不要自己进山林。”

阮止点头表示知道了,可并没把这当一回事。

“这些没用的东西都是安德尔那家伙发现的,那就是个一辈子都蹲在实验室长蘑菇的老家伙,”格里斯似乎对于那个叫安德尔的科学家并无好感:“成天发明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现在有人告诉我异虫是他造出来我都信,只可惜实际上他到死都没研发出什么真正有用的东西,尽是些岩甲打磨剂啊、宁香啊之类无关紧要的破玩意。”

“最重要的是,”格里斯的声调又拔高了一个台阶:“他还养出了个让人一看就心烦的怪胎儿子,连老婆都保护不好,呵呵,研究一辈子异虫,还能让异虫把自己的妻子吃了,也真是没用透了。”

花荣在远处清清嗓子,说:“这不能怪梅里姆特。”

“不怪他?”格里斯脸上的嘲讽都快溢出来了:“那你说怪谁?梅里姆特就是个窝囊废!他是个废物这要怪我么?”

阮止觉得如果自己再呆在这里,很快就会成为格里斯出气的活靶子了,于是连忙装作胃部不舒服的样子,告辞回到了他们的帐篷里,钻进属于自己的睡袋。帐篷外格里斯还在高声数落梅里姆特的不是,花荣时不时地反驳几句,他的声音和格里斯相比实在太小,阮止也听不大清楚他到底说了些什么。

原来他们的那个老朋友梅里姆特的妻子,是被异虫吃掉的么……不知道为什么,阮止的第一个反应是:如果有异虫要吃张天梁,他绝对不会让它得逞。

阮止胡思乱想着,没一会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那时候大概才晚上七八点的光景,这导致凌晨四点多的时候他就醒了。就算现在是夏天,也还不到太阳该升起的时候,但是天色已经没有那么黢黑了,天幕散发着薄薄的蓝光,星子不复深夜时的那般璀璨耀眼,正在闪烁着准备谢幕。

花荣和格里斯还没起床,两人的睡袋都平稳地起伏着。阮止提着自己的重剑,悄悄爬出帐篷,找到棵怪柳,倚着它坐下。他用左手敲敲树边的土地,地上的碎叶都轻飘飘地浮起,升到离地三四米高的地方,然后便天女散花般飘飘洒洒地落了下来。阮止也不起身,左手用力,百余斤的重剑在他手腕上居然被运得左右翻飞,灵动潇洒。刷刷数声,所有碎叶都在半空中被剑锋割裂,无一遗漏。

阮止再次用态能量升起许多落叶,在半空切碎它们。花荣从帐篷中钻出来的时候正看到这一幕,喝到:“好!”

阮止吓了一跳,忙起身问好:“前辈,起这么早?”

“我听到剑风的声音,出来看看。”

“啊……是我吵醒您了吗?真对不起……”阮止的脸一下子张红了。

花荣笑着摆摆手:“不要紧,反正今天的阵型也该摆出来了。你的剑法不是在永安学的吧?”

“嗯,”阮止的脸上露出怀念的神色:“是小时候我的妈妈教我的。”

“你妈妈的剑法一定很高……啊,时间到了,来了……”

阮止的眼睛瞪大了。他眼睁睁地看到山间的怪柳树一棵棵地开始挪动位置,它们把自己的树根从泥土中拔起,这些根茎如同触手般在地面上爬动前行,粗大的柳枝有规律地摆动着,以保持自身的平衡。这些怪柳移动得并不远,一般是挪移十余米便在新位置上扎根安静下来,不过也有几棵尤其粗壮的,足足行进了约莫得五十余米才重新把根扎进土地。整个过程只持续了不到10分钟,山林就又回归平静,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这些树叫做阵柳,是梅里姆特培育出来用来保家护院的植物。”见阮止震惊得说不出话来,花荣不紧不慢地开口解释:“它们的位置是有讲究的,从咱们所在的位置到山顶,所有的阵柳组成了一个巨阵。你也看到了,每日日出前这些阵柳会自行改变阵法的形状,所以,除非阵法的主人教过你柳阵的解法,就算被你窥得一次通过的方法,第二日便不能用了。一会你最好紧跟着我,一步走错就会这样……”

花荣说着带着阮止走进树林,走了十余步,他从地上捡起一块人头大小的石头,向一个地方砸了过去。石头刚落地,附近的一棵阵柳的柳枝上,突然从凹槽里刺出密密麻麻的尖刺,瞬间那些柳枝就像一条条狼牙鞭一样向那块石头砸了过去,只一下就把那块石头砸得粉碎。阮止看着那一地粗盐一般的碎末,愣住了。

“看到了么,这就是走错的下场。”花荣拍拍阮止的肩膀,带着他原路折了回去:“梅里姆特真的是个很厉害的科研泰斗,走吧,咱们回去叫上格里斯一起去山顶,但愿格里斯那家伙见到梅里姆特的时候嘴巴别那么尖利。”

三个人抛下岩甲车,只带了必要的装备踏进了山林。花荣走上十余步就要带着他们换个方向,时不时还要挪动山林间的巨石,他说这些看起来毫无奇特之处的山石其实是阵法中的机关,这让一直以为解阵和走迷宫差不多的格里斯很是讶异。有一次路过一条小小的山溪,他们不得不把它引流到另一条河道里,这才得以通过。阮止一路胆战心惊,生怕花荣哪一步记错了,那些阵柳会立刻把他们拍扁。不过还好,除了花荣的动作实在太慢,折腾了四个小时才得以通过以外,什么意外都没发生。

“你确定梅里姆特在这里?” 格里斯站在山顶,疑惑地瞥了眼花荣。山顶就如他们在半山腰那看到的那样,只有一片光秃秃的平地,不,并不算平,山顶中央稀疏分布有几百个圆圆的人工孔洞,孔洞都不深,也就半米左右的样子,山崖边还有许许多多嶙峋的巨大怪石,没有上百也有几十——反正就是没有人居住的痕迹。

花荣笑笑:“不在这儿,是在这下面,”他没有理会格里斯和阮止投来的疑惑的目光,只问道:“今天是几号?”

“6号。”阮止回答。

“7月6号……”花荣喃喃地重复:“没错,我也记得今天是7月6号。”他一边自言自语一边踱到人工孔洞群边,面向南方,嘴里嘟嘟囔囔地计算着什么,半晌才抬起头来,走到一处孔洞旁边,回首吩咐格里斯:“你弄个长棍,插到这个小孔里。”

格里斯不明就里,但还是照做了,他拍拍手,就有泥土从四面八方汇集过来,在他手心汇集成一条长棍,粗细正正好好能□□小孔。格里斯把棍子塞进孔洞,让它笔直地立在地面上,他问花荣:“这个玩意是做什么用的?”

“定位。”花荣言简意赅:“行了,现在我们等着到正午12点就可以了。阮止,孩子你去煮点玉米,我们可以提前享受下午餐,你带花生酱了吗,那个和玉米一起吃很美味。”

三个人吃了简单的饭食,稍作小憩,很快就到了正午。阳光挥洒,长棍在地面上洒下了一条笔直的影子,花荣走到棍下,蹲身顺着影子的方向一指,一道蓝光从他指尖飞出,在山崖边的一块巨石上打出了一条擦痕。

“把那块石头搬开。”华荣说。

阮止上前,手上青光闪动,只一抬,并未触到石块,巨石就随着他的动作移开了。

“有进步。”格里斯难得地夸奖了一句。

巨石下面露出了一个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隧道蜿蜒着向山体深处通去,四壁上涂着特殊的涂料,发着绿幽幽的荧光,照亮着前进的道路。

“我似乎明白了,”格里斯摸摸下巴:“每个巨石下面都有个隧道吧,每天能通到目的地的隧道应该也不一样,要根据当天的日期和某个算式算出这一天应该把棍子插在哪个孔洞里,然后棍子在正午12点的影子会指引哪个才是正确的入口。我猜的没错吧?”

“差不多就是这样,”花荣带头走进隧道:“走错的话会有比阵柳更可怕的机关等着闯入者……其实也从来没有人闯过柳树阵来到这里,就算没有被阵柳拍死,也都迷路了……不过不止你猜的那样。”

他们眼前出现了一个三叉路口,花荣继续说:“那个算式一共分9步来计算出结果,最终结果决定了棍子插在哪个孔洞上,而其他8步的结果则决定了我们走哪个岔道。奇数走左,偶数走右,就算不小心蒙对了结果,过程错了,依旧是死。”说完,指指左边的通道说:“走这个,第一步结果是73.”

一行人在悠长的隧道里左拐右拐地走了许久,正正好好路过8个岔道口,隧道开始变得越来越宽,光线也越来越亮,终于进入了一个豁然开朗的巨大岩洞,岩洞有五十余米高,千余平米大,中间有座看似很普通的民宅,斑驳的流光挥洒在民宅上,很是温馨。让人惊异的是,那光是透过水照射进来的——岩洞顶端不是由石头构成的,而是水!岩洞里美丽的斑驳的光影其实都是脉脉水纹!

格里斯和阮止都是第一次来到这里,他俩被此奇景震惊得合不拢嘴。

“你们怎么进来的,有何贵干?”一个声音冷冷地从民宅门口响起,三人一起将目光投向声源,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斜倚在门口,有些戒备地盯着他们。

三个人几乎是同时开口发问了,语气都是无比惊异,只不过格里斯和花荣问的是:“你是谁,梅里姆特在哪?”

而阮止问的是:“郑纶,你怎么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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