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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缘分之源(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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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陈云飞,慕云的思绪一下子就被带回了大学时代。

陈云飞是慕云上大四时的英语老师。说起这个英语老师,其实同学们更愿意叫他陈哥。因为他刚研究生毕业,慕云所在的班级是他带的第一个班,而且他只比班上大部分同学大两岁,遇到个别上学晚的,陈云飞就和他们同岁了。再者陈云飞长着一张娃娃脸,清秀俊逸,有文科男生的儒雅之风,像极了金老爷子笔下的段大公子。同学们都很喜欢他,上英语课时班上从无缺席,课堂气氛也很好,课间女生们喜欢找他聊天。

慕云从来没有去找他聊过天,也没有想过自己要和这位老师有什么亲密的关系。那是万物复苏的春天,百花齐放的季节,慕云所在的大学就像一个花园一样,各种花竞相开放,美丽极了。外语教学楼的外边是一大片空地,空地上就种着玉兰花。

不想不代表不会发生,慕云和陈云飞的缘分就始于教室窗外的玉兰花。

那是一次课间休息,慕云正望着窗外的玉兰花发呆,英语老师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走到了窗边赏花。玉兰太美,被花吸引的慕云,魂早就被花神勾走了,所以当英语老师过来时,慕云以为是哪个同学,随口就说了一句:“好美哦。”

英语老师也附和了一句:“是啊,真美。”

才反应过来的慕云看着英语老师,脸有点红了,说:“我不知道是老师您。”

英语老师估计这会儿也是才反应过来,说:“没事”,转身走了。

就是这样一个插曲,让慕云和英语老师之间似乎多了些别人看不见的牵连。日子若这样一直过下去也挺好,可是偏偏又出了岔子。

乍暖还寒的季节里最容易生病,这不,刚脱下棉衣的慕云就被一股寒流击倒了,鼻涕流的跟瀑布似的,也许是病来虚弱,没有多余的心里控制,也许是春天多情,反正就是吃完感冒药躺在被窝里还没有睡着的慕云,翻看着手机聊天室里的人,就在英语老师那里停住了。

“陈老师,我想请你答应我一个不情之请。”

“说吧,只要我能做到。”

“下次上课的时候,你可不可以穿西装呀?”

慕云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向英语老师提出这个要求,反正就是说出来了,也不期待老师能答应,就是提出来了,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

“这个,好吧,在最近几次上课的时候,我会穿一次的。但是为什么呢?”

“穿完之后再告诉你。”

看到英语老师答应了,慕云反倒有一丝忧虑,但也说不清楚是为了什么,就是感觉这种无知无觉的状态很吓人,因为它可以往任何一个方向发展,就像无色一样,它可以被涂成任何你想要的颜色。

还好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每次轮到上英语课,温度就很低,天气一冷,就没有机会脱掉棉衣了。慕云始终揪着的心才算是稍稍舒缓了点,几个星期的高度紧张,让慕云身心疲惫极了。

又到了上英语课的时候了。慕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周一。因为他们只有周一和周五有英语课。

三月份的最后一个周一。

早上起床的慕云还特意跑到窗户边看看外边是什么天气,感觉很冷,犹豫了再三,才决定还是穿棉衣。在那犹豫的时刻,其实是有一种预感,今天英语老师可能会穿西装,那么自己穿棉衣似乎有点显得不搭调,不符合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原则。但当慕云听到窗户外边呼呼直响的风声时,还是抱着一丝侥幸的心里穿上了棉衣。

他不会穿西装吧,这是慕云在踏进教室前在心里对自己说的最后一句话。

事与愿违。那天的太阳从七点就开始照得整个学校暖暖的,选择棉衣是错误的,但是也来不及回去换了。慕云有点恨自己的懦弱了。要是自己今天早上果断的穿单衣,怎么会现在这么懊悔?犹豫再三也没选对。

果然就在英语老师踏进教室的那一刹那,全班同学都轰动了。骤然脱掉厚厚的棉衣,换上帅气的西装,眼前一亮的惊喜还是非常明显的。而且大家也从来没有见过英语老师穿西装,这么正式,像是要去结婚似的。同时班上的女生们也被英语老师的帅气征服了。一个一个的脸上都泛起了桃红。

慕云没敢看英语老师,因为从同学们的口哨声中,她就应经知道答案了。

映着金灿灿的阳光,西装、衬衣的英语老师一定是个美男子。

一整节课慕云都没敢看黑板,一直埋着头,想想一会儿要向英语老师解释的理由,慕云的头埋得更低了。自己总不能告诉他,我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忽然就那样要求了。想了一整节课,最后想出了一个主意,慕云给英语老师写了一首诗,在下课的前一秒,发到了英语老师的手机上。

诗是这样写的:

公子才华迥绝伦,新阳城内寄贤身。

春来梦到空色殊,轻敲寒微慕子兰。

严格来说,这不能算是诗,因为虽然也押韵,但是平仄不对,勉强只能算是东拼西凑的句子了。其实这就是慕云从以前背过的唐诗宋词里偷出来的,因为时间紧促,也来不及详加修改,就这样发过去了。

好不容易熬到放学,正在低头收拾东西的慕云,忽然就感觉书桌前边站了一个人,她没有抬头,但也知道是谁。

“你的文笔不错呀?”

“啊?谢谢。”

慕云没有抬头,一边装着收拾东西,一边等待着英语老师的声音。那一刻,那声音温柔无比,比窗外的阳光都温暖,慕云的心都要被暖化了。

可是英语老师什么也没说,转身走了。

听到英语老师走远的脚步声,慕云的目光赶忙追寻过去,就只看见一身休闲黑西装的陈云飞在朝阳的光辉中渐渐消失的背影。

周五的英语课,陈云飞没有来。学习委员解释说英语老师病了。

病了,怎么会病了呢?慕云在心里祈祷千万不要是因为穿得单薄而病的,因为穿棉袄的慕云那天并没有感觉到热。

四月的第一个周一上课的时候英语老师还是一脸病容,慕云的心情也跌落至了极点。课间的时候慕云仗着胆子问陈云飞怎么病的,英语老师一脸玩笑的样子说缺乏锻炼,身体单薄,一下子就病了。慕云的负罪感就更重了。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过话,仿佛两个人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可是怎么可能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呢?

那首诗,那件西装,真真实实的在两个人之间横亘着,像沟通南北两岸的天桥,就像当年司马相如在众人欢宴中弹奏的《凤求凰》,在众人如痴如醉的欣赏时,卓文君已经决定夜奔了。可是陈云飞是司马相如吗?

再后来有一次慕云在学校的草坪上背英语单词,准备迎接四六级考试。陈云飞不知道从哪冒出来了,就给慕云讲了一下午的考试技巧,就是这一下午,让两个人彻底形同陌路。

因为慕云发现,那一个下午之后,班上开始谣言四起。

师生恋,虽说这在当下社会不算什么,但是从小就被父母教育“师即是父”思想的慕云怎么也接受不了。在慕云的概念里,“师生恋”的帽子,会玷污“教师”这个神圣称谓,要遭道德谴责的。所以在谣言进一步扩散之前,慕云及时的遏制住了。

再者慕云所在的大学还没有师生恋的先例。先驱的人生是惨淡的,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慕云不愿意让陈云飞背上骂名,所以在以后的日子中,慕云都没有再搭理英语老师。有时候既使在校园不小心遇上,慕云也只是低头走过。

可是在慕云心中,始终有一个感觉,他们之间不会就这么结束,一定有一个结局在未来的某个地方等着他们,终有一天他们要去践行那个上苍安排好的结局。

果然在即将毕业的时候,有一天陈云飞约慕云吃饭,那时慕云已经决定了毕业就回家找工作的,想着这可能是今生的最后一次见面,慕云就答应了陈云飞的吃饭邀请。

在新阳最好的餐厅,相对而坐的两个人起初只是沉默。

后来餐厅响起了王菲演唱的《传奇》,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听着听着,慕云就哭了。

卓文君在听完《凤求凰》之后,想必也是要落泪的。琴里的情意只有知心人懂得,越过众人的爱恋,荡气回肠。就如那件西装,在陈云飞穿上它踏入教师的一瞬间,就已经升华了。爱情发生的时候,不需要言语,心有灵犀就够了。

可是够了又能怎样呢?夜奔的卓文君不还是要回到临邛,用“当垆卖酒”的计谋逼迫父亲承认司马相如吗?爱情是一秒钟的心里悸动,可是悸动之后,就需要面对实实在在的生活,世俗的压力,道德的谴责,无处不在。

“你怎么哭了?”

“陈老师,你永远都只是我的陈老师,你明白吗?”

……

陈云飞没有说话,两个人又陷入了沉默。

“愿意用这一生等你发现,我一直在你身旁,从未走远。”歌声又响起来,今天餐厅好像在故意和慕云作对似的,反反复复放着这首歌。

“我要走了,我不再当老师了。”

“啊?”

惊讶的慕云脑中久久地回荡着那句,“我要走了,我不再当老师了”,甚至忘了问陈云飞要去哪里,两个人就这样结束了约会。后来慕云就再也没有见过陈云飞。他真的走了,不见了。当然慕云也没有找他,因为去找他,那他的离开不就没有意义了吗?

后来慕云独自一个人跑到家里的山上,不知道该怎么办,在夕阳将要消散尽的时候,哥哥来接她回家,哥哥指着残余的晚霞对慕云说,你看,多美。那残余的晚霞已经没有了夺目的光彩,却饱含着数不尽的柔情蜜意,那一刻慕云就决定,自己要留在新阳。

不为重逢,不为相遇,不为再会,更不是为了在一起。就是守候,就是等待。慕云要为陈云飞守候新阳的每一次花开,等待窗外的每一次玉兰绽放,他看不见的,慕云愿意用自己的眼睛为他描叙,慕云愿意把他们之间的君子之交化为守候。

后来慕云答应李帆去竹阳,是因为李帆和皇甫复的事情,慕云想要成人之美。其实慕云心里盘算的是等他们两个人在一起了,自己还是要回到新阳的,竹阳注定只是自己的临时驿馆。可是偏偏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现在可儿在竹阳正是需要朋友的时候,所以慕云回新阳的事情才被耽搁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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