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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我要变成最明艳动人的女子(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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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景华,曾经我用三年的时间爱你,可你却用三天的时间将我抛弃。我不恨你,我只是觉得我还不够强大,强大到让你一直喜欢我。曾经,我以为你是我一生的执念,现在我用三天的时间去痛哭,去颓废,去忘记你。第一天我彻夜哭泣,回忆辗转而来,将我煎熬在你的柔情与你的无情。

第二日,我长醉不醒,我只为忘记现实,可是现实终究不可逃避。

第三日,你还是没有联系我。这个陌生的城市,我为你而来,我想你知,我无依无靠,我想你亦是知道。那么,还有什么可留恋的。我们连一句问候和牵挂都没有了,当夜,为了祭奠我死去的爱情,和一起埋葬了的你,我去酒吧买醉。彻夜,和一个女孩相谈,甚欢。

——林珂泱

中午,冗长的睡眠终于结束的了林珂泱顶着一头乱蓬蓬的头发在房间走来走去,像一只刚刚冬眠结束的狮子,在四处寻找食物。

刚刚给楚域打了电话,虽说已经约定好了,时间是由她定,最后的结果是楚域十分钟后到楼下接她。

一边刷牙一边听今天的新闻,听留言,然后简单化妆。

悠扬的早上,歌声飞扬,不过也可能只有某女才觉得好听。

“搞定,出发!”

林珂泱左手拎着香奈儿的小皮包,脚踩20厘米的高跟鞋,一摇一摆,目光向前平视,挺胸,收腹部,看似有模有样的规规整整的大家闺秀。可是目光移到右边,却是拖着一个超级大的旅行箱。

才刚走出宾馆,林珂泱就把箱子放一边,右手撑着木栅围栏大口大口地喘气。

“去你的,累死姐了。这是什么破鞋,穿起来比跑八百米还要命。”

此时,前方滴吧一声,一辆银白色的奥迪转了进来。

停稳后,车上下来一个身穿休闲卫衣,下搭配着今夏时尚的休闲牛仔裤,脚上一双耐克。右手关门,转身左手顺势捋头发。这些动作看起来居然那么的自然和谐,一点都不做作,像是习惯性的一般。

林珂泱站在阳光里,夕阳在她的前面,而来人,站在她的前面。她的这个位置看人是看到闪耀的光芒。

“珂泱。”

……

“珂泱?”

楚域将手在林珂泱的眼前晃了晃。

“额。你好。请问我们,认识吗?”

这回换来的是另外一个人的更无语。

“我想我们认识。”楚域说罢就走到一边将林珂泱的拉箱拉走。

林珂泱赶紧穿上刚才脱下的高跟鞋,一摇一摆地跟上去。

“喂,你是南楚吗?”好像哪里不对,“你是楚域?”林珂泱终于艰难地走到楚域的旁边。

“唔,不习惯高跟鞋干嘛要穿?”楚域看着林珂泱的鞋。走都走不稳还穿那么高。

“是啊,总要尝试新的东西。”林珂泱倔强着,昨天花了大晚上选的搭配,在她的心里想着,北京大街上的女的不都是穿着高跟鞋一扭一扭走的吗?自己第一次见朋友,不能显得太没见识。

楚域又看了看林珂泱手里的皮包,“也包括尝试这个吗?”

他的眼底闪过一丝的惊异,很快便消失不见,换上了满眼的迷雾,楚域在商场打滚这么多年,当然一眼就看得出林珂泱手里拿的是高仿的货。

可是林珂泱并不知道楚域看得出这是假货,世界上最可悲的事情就是自欺欺人,还以为别人都不知道的样子。可是林珂泱知道,她需要改变,就是像安彭彭那样妖艳的女人将她打败,世间男子若都是喜欢那样的女子,她又有何不可去做那样妖艳明媚的女子呢?只是如今,没有了他,她要成为全天下男人喜欢的那种女人。只不过不再属于他了。

楚域还是温暖的样子,一如初次见面的样子,只是一路上都好像因为刚才的事情各怀心思,都没有再说话。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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