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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第三十一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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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少校一起拜见那位民间人士。

他打开一个营房,部队中住宿都很简单,唯独这个营房不仅是单人单间,而且装饰甚好,显然专门招待贵客,这个人究竟是谁?居然受到部队如此优待呢?我正思虑着,便见到了那人,却是一个三四十岁的干瘦中年人,眼眶上架着眼镜,典型的一副知识分子模样,然而却是高鼻深目,褐色头发,不像中国人。此刻发现我们进来,先是看看少校,再瞟了我一眼,少校介绍道:“雷先生,他就是本次带你去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朱恒淮先生,果然著名的考古探险人员!”

那少校敬礼走出,由得我们亲自交谈。

“你……你好!”

对方不信任地伸手。难怪,此刻我浑身肌肉发达,满脸大胡子,左耳又缺了半边,相貌凶恶,犹如土匪一般,当下不快地哼了一下,叫道:“有屁快放,老子没心情和你们罗里罗嗦!”

那人反而一喜,自我介绍道:“我是从英国来的,我叫斯蒂文•珊德,中文名雷颂贤,睚眦将军雷石隆便是家祖!”

“睚眦将军雷石隆,是你爷爷!”

我大吃一惊,这睚眦将军雷石隆,在中国近代史上可是赫赫有名,不单历史书上有记载,民间也多有他的故事流传,前些年我就买了一套《睚眦将军杀鬼子》的小人书,视作传家宝收藏。据悉雷石隆出身于广东电白县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十二岁就被骗到美国做猪仔。长大之后身强体壮,又好抱打不平,在华侨中颇有威望,后加入洪门,任海外大佬。早年雷石隆追随孙文推翻满清王朝,又参加历次护法、护国和北伐战争。在孙文去世、蒋中正掌权之后,因与其不合,愤然下台隐居。抗战爆发,不顾年事已高,散尽家财组织民团游击队抗倭。因其手段残忍,一旦活捉鬼子,必定施展点天灯、活剥皮等残酷刑法杀死,吓得鬼子胆战心惊,闻其名鬼哭狼嚎,唤作睚眦将军。

雷石隆虽然是洪门大佬、国民党元老,但是革命彻底,又比较同情共产党,与党内诸多高层有联系。国共内战时,他斡旋无力,心灰意冷之下,便隐居到了英国。建国后一度参加致公党从政,在文革时又回到英国。他迄今已有一百多岁,依旧老当益壮,在海峡两岸关系缓解,和平统一呼声高涨,雷石隆便热心出山,积极联络。如此重量级人物,难怪政府如此重视雷颂贤的交代的事情,当下我肃然起敬,问道:“原来是共和元勋、抗日英雄的后代,失敬,失敬!”

雷颂贤连忙摆摆手,自谦道:“哪里哪里。”

我们两个人都是性格干脆利落,当下也不客套,直接切入正题。雷颂贤说道:“这次我回到大陆,是为了寻找四十多年前,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失踪的父亲――雷武功!”

我心底咯噔一下,顿时忧虑重重,当下也不想隐瞒,实话实说:“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我进去过数次,其地方圆三十多万平方公里,相当于整个日本面积大小。而且又是流动沙漠,今日乃是沙丘,明日说不定就是绿洲。再说你的父亲失踪于四十多年前,别说活人,就是尸体也难以找到。”

雷颂贤苦笑道:“这我当然知道,只是我父亲是爷爷最小的儿子,一直宠爱无比,自从在沙漠失踪后,爷爷就念念不忘。我也是父亲唯一的遗腹子,家母是英伦名门,所以我是混血,她在过世之前,一直念叨父亲的名字,无论如何,为了祖辈们,我说什么也要找到父亲的即使一根头发。”

我还是摇摇头说道:“如何寻找还是一个问题,另外我更是担忧。塔克拉玛干沙漠是核试验场所,万一他的尸体在核试验中心,挨上几十颗原子弹氢弹,别说一根头发,就是连一个分子都难以保存!”

雷颂贤说道:“如何搜寻倒是不必担心,我们只要沿着父亲过去的路线前行即可。假如遇到核子弹爆炸中心,那是天意,我也无话可说。你可知,我为什么要挑选像朱先生一样精通上古文明考古的专家?”

“莫非令尊也是我的同行?”

雷颂贤喜道:“正是,家父乃是不列颠剑桥大学历史学博士,精通考古知识,在抗战前夕,他乘船从不列颠到印度,参与印度河旁的旁遮普郡一带摩亨佐•达摩(印度语即为死亡之谷)废墟。其时废墟测定距今最少有五千多年。发掘的时候,根本找不到神殿和宫殿,却发现了大量不可思议的晶体化岩石和大量高温加热的痕迹遗骨。如要融化岩石,必须达到两千度以上的高温,但是古人根本无法制造这种高温,当地又没有火山活动痕迹。恰当年美国把原子弹投掷到日本广岛,对比资料,家父认为这是史前的核子战争!”

我原本一直板着脸,哪知听到此刻,忍俊不禁,叫道:“史前原子弹?”

雷颂贤一本正经点点头说道:“正是,难道你没有听说过,在这几百年里,世界各地都发现了如许不可思议的史前遗物。譬如一八四四年,苏格兰特卫德河附近的矿工,在地下八英尺的岩石中发现藏有一条金线。第二年,不列颠布鲁斯特爵士报告,苏格兰京古迪采石场在石块中发现一枚铁钉,铁钉的一端嵌在石块中。据考证,这块岩石已经有八千万年的历史了!一九三八年美国肯塔基州柏里学院地质系主任柏洛兹博士在距今二点五亿年历史石炭纪砂岩中发现十个类人动物的脚印。显微照片和红外线照片证明,这些脚印是人足压力自然造成,而非人工雕刻。更早一些时候,有人在美国圣路易市密西西比河西岸一块岩石上,曾发现过一对人类脚印。据地质学家判断,这块岩石约有二点七亿年历史。人类学会制造工具不过十万多的年历史,然而,人们却从几千万年甚至几亿年前形成的矿石中发现人工制造的东西,你说,如何解释?”

我嗤之以鼻,笑道:“在从事考古工作之前,我一直学习地质知识,其实这些疑问很好解释。首先,那个什么金线――金元素在自然界会自然沉积,数百万年,就可以形成一条金线。而什么岩石中的铁钉,纯粹胡说八道了。所谓铁钉,恐怕就是一长条形铁条,这在自然界也存在,比如一次陨铁降落,就会给地球带来几十斤上好的铁条。假如是在水里,因水中矿物质自然沉积,不用一百年,就会把铁钉抱起来。假如你此刻在泰晤士河里扔下一条铁钉,以那条河的重元素污染程度,不用五十年,我就还你一个天然的石包铁。而那个什么在石炭纪矿石上发现脚印的美国佬,连他自己也不是承认了嘛?是类人生物!现在老早被证实,只是一些两足直立的恐龙脚印而已!这些都是伪科学,我向来不信有什么史前文明,统统都是洋鬼子们造谣出来的。”

雷颂贤听得目瞪口呆,过了半晌才摇摇头,讷讷说道:“其实我也有点不信,因为我做了考古工作二十多年,也没有发现过什么远古文明遗物。哈哈!”

这人倒蛮实在的,甚合我口味。

雷颂贤继续说道:“不过我父亲却深信不疑,和一帮英国人就此一路追随所谓的文明遗迹,从印度到阿富汗,又转而到了新疆。当时国共内战已经爆发,兵荒马乱,虽然新疆在盛世才的独裁统治下,还保持一方稳定,但是也不安全。根据最后的消息,我父亲不听众人劝告,执意进入塔克拉玛干沙漠,去追踪传说中塞人的踪迹,从此就渺无音讯了!唉!”

雷颂贤长叹一声。

我好生奇怪,问道:“方才不是一直在谈及什么史前文明之类的,怎么又忽然扯到塞人身上?据我所知,塞人是生活在距今两三前年的一个西域民族,《史记》、《汉书》中的《匈奴列传》、《大宛列传》、《西域传》中都有记载。只是后来该民族神秘的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留下的残存痕迹少之又少,固然离奇,但是不至于同劳么子的史前文明挂钩吧!”

雷颂贤说道:“那倒不一定,我父亲真的有所发现,若是你不信,我给你看一样东西。”

雷颂贤小心翼翼地从公文包里拿出一盒录像带,放入房间内的录像机里,在电视上慢慢显示出一段犹如是古老的黑白电影的图像。图像上展现出这是一片广袤的大草原,风吹得野草哗哗如海洋潮水。但是一片平坦的世界里,突兀着几个奇怪的人形物体,浑身僵硬,犹如时候的挺尸。渐渐的由远及近才看明白,这是十几座石人矗立在旷野之中。石人极其高大伟岸,镜头不得不仰起头近九十度,才能完整把一个巨大的石人拍下来,如此我便估计,石人起码有六七米高。

这些石人非常古怪,六个石人圆阵型把中间一个最为高大的石人围起来。处在外围的石人个个怒目而视,口中露出獠牙,相貌狰狞可怖,两只手伸出,一手持矛,一手持盾。再随着镜头步入内部,中间的石人虽然高大,但是脸廓和眼睛都呈柔和的圆形,面颊上还刻有三角状饰纹,似乎是一尊女性石人。

我不禁心思转动,根据石人的风化程度,我估计不会超过两千年的历史,其实西域老早进入父系氏族社会,而且诸多民族的神话里,并没有有关女神的崇拜,为什么塞人特意要雕刻一个居中的女性形象呢?我摸摸下巴,一疏忽,图像已经放下去,我慌忙凝神观看。

这时镜头已经凑近了石人,在女性石人的圆柱上,雕刻有许多抽象符号,最多的是鹿的形象,极具美观,已经达到现在抽象画的水准,虽然线条简单,但是刻画既有神韵。唯一奇怪的是所有鹿的嘴巴都被拉长如细长的鸟喙,并且在这些鹿身鸟喙兽的形象身上安上相争神灵的翅膀,显然不是图腾崇拜,那是什么呢?

我看下去,石人上还有其他的一些抽象的符号,上面是小圆圈,中间是一条三道斜线,下面是一个三角形,圆圈意味着五官或者人脸,三道斜线则是身子,而三角形代表的部位正是下半身,这三部分组合起来恰好是一个抽象的小人。一个个的小人在头部和颈部都装饰有奇怪的饰品,摆出各种有趣的姿势,好像是在载歌载舞。

图像终于放完了,雷颂贤抽出录像带说道:“这是与我父亲拍摄的考古发现纪录片,之后我父亲一意孤行要前往大沙漠,把摄像器材交给同行的美国人带回来,所以录像带的记录也可以说是我父亲最后的记忆。你说,看了这段片子,你有什么想法?”

我摸摸脑袋,半晌老实承认:“中古历史非我所长,我也无话可说。”

雷颂贤说道:“经过我的大量研究,我认为石人若是从高空俯视,它们的形状恰好和太空梭发射平台相似。那头上和脖子上有饰物的石人,正是带着太空帽、穿着太空服的超古文明太空人形象。而至于说鹿身鸟喙兽,我认为表达的是超古文明通过巨大的吸引力将地面上的动物吸上天空,鹿嘴恰是因巨大的吸引力而被拉长!这些事情被同时代的原始人类看到,崇拜如神灵,虽然超古文明湮灭了,但是原始人类一代又一代把传说流传下去,就此雕刻了这些形象来纪念!”

我听得目瞪口呆,虽然有一定道理,只是心里隐隐约约觉得似乎不是这样罢了!想反驳又反驳不出,竟无可奈何。当下我也懒得计较,心中只打算早点陪这个家伙走完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无论是否有没有找到他父亲的遗物,我都懒得管。于是我问道:“那么何时出发?”

雷颂贤大喜,笑道:“当然是越快越好!”

因穿越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极其危险,数千公里毫无人烟,不象敦煌这边到处有补充,所以文清要找地方放下。一开始文清也吵着要去,又哭又闹,林白水束手无策,只好老子出马。

我对文清威胁道:“小鬼,你要是再胡闹,当心我把你丢到幼儿园去!”

“啥!”

文清顽劣之极,当然讨厌上循规蹈矩的幼儿园,迄今都一直呆在家里。她怕我发狠,当真送到幼儿园去,那简直要了她小命,于是不得不乖乖听命。

其实这段时间并非进入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进行探险的最好时机。现在是夏天,每年四月到九月,正值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风季,每隔几天就要刮两三天的暴风,飞沙走石,去过的人都笑称以后要该行做宇航员――登录火星时的大沙暴也不怕了!加上夏季沙漠干热难忍,比最佳时机的冬季困难十倍不止!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因林白水带领的《国家地理杂志》和探索频道的丝绸之路不少路线与我们相通,所以一路上还是结伴同行,减少了很多寂寞。恰好他们也需要我这种职业冒险家作为领队,于是我带着一行人从宁夏出发,匆匆赶到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其时新疆局势不稳,外有邻国阿富汗内战爆发,不时有武装分子和难民拥入,内有一小撮民族分裂分子,受到劳么子的*独立思潮蛊惑,胡说和远在万里的土耳其是一家人,要搞什么突厥大帝国,从东海到地中海都是他们的,勾结境外不法势力,在新疆制造多起恐怖袭击事件,一时人心惶惶。

有兰州军区的条子在手,新疆自治区政府一路开绿灯,我要什么提供什么,于是一口气把地质大队的装备扫荡一空,又公款购买了如许交通工具。我唯恐局势不稳,受到什么东突恐怖分子的袭击,又向乌鲁木齐分军区借了几杆自动步枪、四把手枪、六百多发子弹,两个手雷,基本上可以对付一般的土匪了。考古队中除了我拿枪,另外萝卜丝估计也是部队出身,曾经和我并肩作战,所以他也是一个重要的战斗力。其他考古队中的人物,差不多都是书呆子出身,中看不中用。不过毕竟林白水是自己老婆,要偏袒一下,偷偷地塞在其一把手枪,教会如何打开保险、射击和上弹夹。女人不蠢,差不多能够在平稳的条件下射中三十米开外的酒瓶了。

如此做好了充沛的准备后,我们就从阿克苏出发,沿季节性盈枯河和田河南下折东,夏天正是和田河的丰水时期,一路上至少上百公里我们不必忧愁水源问题。从阿克苏初入塔里木盆地,转眼景色就从山区起伏不平的山丘转换到万里无垠的沙漠地区,放眼都是一片金灿灿的世界,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很多人都是第一次来到沙漠里,骑在骆驼上极为兴奋,连连高生欢呼。

虽然现在机械化程度已经非常发达,而且自治区政府也愿意提供越野车辆,但是我考虑到机械在沙漠的磨损程度太可怕了,难以维护,思来量去,最终还是决定采用传统的沙漠之舟。为此还耽搁了四五天,培养那群白痴骑骆驼的技巧。

此刻林白水驾着骆驼慢悠悠地靠近我,她穿着一身阿拉伯式的长袍躲避烈日暴晒,脸上带着防沙镜,笑嘻嘻对我说道:“现在我才知道,为什么称呼沙漠为沙海,而骆驼又是沙漠之舟。不仅是因为沙漠广大,而且,也因为沙漠起伏不定,那一堆堆的沙丘,在阳光之下,你看,像不像金色的波浪?而骑在骆驼身上也有不时晃悠,正如坐船啊!”

我瞧见眼下林白水浪漫性大发,等下就知道沙漠的厉害了。果然接近正午,一阵阵热浪袭来,气温高达五十多度,表层砂石更是超过七十多度,顿时把一干兴致勃勃的书呆子打回原形,个个如瘪了茄子一般萎靡不振,昏沉沉地坐在骆驼上半死不活,只会做一件事情,就是不断地喝水。

我暗暗好笑,存心给他们一个下马威,看过去,只有那个强壮的萝卜丝犹如一头苍鹰,警惕地狼顾四周,他在紧张什么呢?

到了傍晚,我们在一片绿洲处驻扎休息,营地上青烟袅袅,打着几个熄灭的火堆,在不久之前,应该还有人驻扎过,不过却又马上离开了。沙海茫茫,绿洲难得,到底我们前面的那批人为什么要突然离开?我心中突然升起了一个不安的念头。

我望着眼下忙忙碌碌准备做饭休息的人,能够保持警惕心的,另外只有一个萝卜丝了,我们两人目光交切,顿时交换了心思。他摆摆手,招呼我过去。

我们钻进一片杂生灌木,迎面一阵恶臭,萝卜丝拨开枝叶,我定睛一看,居然是一泡人屎,不禁勃然大怒,却听萝卜丝说道:“大便还很热,说明这里的人还没有走多远,我们再找找看。”

我心头一凛,一来佩服萝卜丝的眼光,二来他这种探测手段,虽然污秽,但是非常有效,这个不简单啊!

萝卜丝猛然摆手,我听到前面有动静……

第三案、西域魔国 五 恐怖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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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卜丝没有吭声,只是手中打着手势。我当然理解,在军队中某些情况下无法出声,便只好依靠打手势传递信息。虽然中美两国语言文化差异极大,在手势上却有极多共通之处,他意思是叫我配合他波浪式推进。

我点点头,打开手中五六式全自动步枪的保险,潜伏在灌木丛中,警惕地张望。那萝卜丝弯腰半蹲,高大的身体悄悄越过灌木丛。我从灌木枝叶中见他一直保持攻击姿势的持枪动作缓了下来,把枪口朝上,意思是危险解除。

我从灌木丛中走出,四下扫视,沙地上连个沙鼠蜥蜴也没有,萝卜丝低头,紧紧地盯着一套扔在地上的衣服。

我上前,随便瞟了一眼,这是一套接近阿富汗那边边民的男性外衣,看款式,这人块头不小。我便用枪管把衣服挑起来,哪知里面噗噗掉下一大堆内衣、内裤和袜子,顿时吓了一跳,露出怪异的神情。我不禁伸手对着衣服一捏,沙漠晚上温度极低,而衣服还热着,显然这人才脱下衣服不久。莫非这人疯了,外衣不要也罢了,居然连内衣一起脱下,岂不是裸奔?

我正在奇怪,萝卜丝蹲下身子,在衣服下面的沙地上,以手指点起一丝残留的液体,对准鼻子闻闻。我问道:“有什么发现?”

萝卜丝若有所思,最终摇摇头,说道:“不清楚这是什么。”

我们又向前走了几步,地上摆放着六七套男人的衣服,用步枪挑起一看,里面的东西噗噗全部掉下来。我又惊又奇,一个人裸奔是变态,一群人裸奔就是不正常了。再说,这衣服也极其怪异,不像是人们脱下所有衣服,又把贴身的塞进外衣内。似乎就是一个穿着衣服的人,身体突然消失了,然后衣服失去支架就自然掉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心中焦虑不已,渐渐地转化为一层恐惧――看不见的敌人才是最危险的敌人。

突然前面想起像小猪一样哼哼的声音,又似乎是一个人的垂死挣扎。我立即抬起步枪,快速穿插到一个沙丘上,穿过沙丘,看到地下躺着一个人,穿着我们刚才看到的那些衣服,全身缩成一团,不住哼哼。我上前用枪戳戳这人,大喊道:“起来!”

“伊不伊斯!伊不伊斯!”

那人突然发狂地大叫,转过脸来。这是一个满脸大胡子的男人,鼻高目深,比当地的新疆人更像西方人。

“发生了什么?”

萝卜丝翻越沙丘过来,那人看到萝卜丝,就如见到了爹娘一样,突然就扑到萝卜丝脚下,死死抱住不肯放开,口中大叫:“monster!monster!”

文清这小鬼能够在短短几个月内学会英语,何况她老子呢?我天资聪明,比英语难学的俄语都可以,在这几个礼拜中,林白水加上若干美国佬,使得我水平突飞猛进,此刻听到这个词汇,知道是怪物。我猛然警觉,他刚才在用另外一种语言在叫魔鬼怪物!

那人抱住萝卜丝发狂,惹地后者不耐烦,我看准时机,一枪托砸昏。萝卜丝问道:“他出了什么事情?”

我摇摇头说道:“一直在叫魔鬼,似乎被什么可怕的东西吓成神智混乱,拖回去仔细询问。”

当下我就一手拎起那大胡子,沿着沙丘拖到营地,唯恐暴起伤人,就用牢牢捆住。林白水询问:“他是谁?不像新疆人,也不是俄国人。”

我说道::“捉来的俘虏,也不知道做什么的。奇怪,现在是夏天,除了科学考察,很少有人会来塔克拉玛干沙漠。而最近就只有我们这一只了。”

我搜了一下大胡子的衣服,满身臭味,摸出一些乱七八糟的物件,还有一个本子,上面都是弯弯曲曲的阿拉伯文。我不识,随手丢给林白水。见再也不能从俘虏身上得到消息,我对准俘虏,连连扇了好几个嘴巴。那大胡子张开眼睛,猛然又叫道:“伊不伊斯!伊不伊斯!”

我一转头,叫萝卜丝用鸟语问他,毕竟我学的时间不长,听力尚可,口语不行。

萝卜丝便嘀嘀咕咕地对着那大胡子问话,那大胡子从最先的惊恐不已到慢慢平静下来,只是在那双棕色的眼珠里,依旧可以看到残存的害怕。

萝卜丝一边说鬼话,一边对我们口译道:“他说,他是阿富汗‘伊斯兰圣战组织’成员,原本在阿富汗展开反对政府的圣战。”

我眉头一皱,疑问:“为什么跑到中国来了,而且居然在塔克拉玛干沙漠。”

萝卜丝又叽叽咕咕的询问,说道:“他说这次他从阿富汗带来一批武器弹药,准备运到新疆,支援正在为了新疆独立,建立纯粹伊斯兰国度的东突战士。因为塔克拉玛干沙漠人烟稀少,运送武器比较安全。”

我勃然大怒,想不到眼前捉住的竟然是一个从事分裂我国的境外反动势力分子,落在老子的手里,可是有好果子吃了。正在思虑怎么折磨那个家伙的时候,他有乌拉乌拉大叫,渐渐地萝卜丝那头灰色的眉毛卷起来,抬起头来,露出凝重的神情,说道:“他说,他们在刚才的时候,受到了看不见的魔鬼袭击,许多战士甚至来不及拔枪,神秘的魔鬼就把他们吞噬了。他吓坏了,好不容易逃了出来。他警告说,这个魔鬼还在,如果我们不当心,也会遭到同样的下场!”

我心头一凛,扫视四周,眼下大家都四散开始,有的忙碌捡柴煮饭,有乘机仰天躺在软软的沙地上休息,若是那个大胡子说的真,几乎我们立即就会被一望打尽。我说道:“把所有人都集中起来吧,这样安全一点。对了,那个大胡子叫什么?”

萝卜丝嘀嘀咕咕询问,说道:“他说他叫奥萨玛.本.拉丹,沙特人!”

我当然不会预想到,几十年后这个人的名字,吓倒了全世界的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不惜一切代价追杀他。此刻我大声把众人集合起来,突然,远方传来美国佬道格拉斯的惨叫!

我心头蓦然一凛,抬起枪口,但是细听,道格拉斯并不是出于危险而呼救,反而好像是看到了什么离奇的东西而不住大喊大叫,既然叫的那么起劲,说明并没有陷入危机中。我稍微放下心来,提枪走了过去,那道格拉斯一见到我就急忙拉着我的胳膊,额头上满是汗水,瞪大了眼珠,结结巴巴叫道:“你,你看……”

我拨开灌木丛,眼前的事物赫然在目,叫我不禁愣住。原先我脑中转过千百个应对方案,或是遇到猛兽、或是恐怖分子、甚至一度想到“外星人”,但是哪知眼前却只是一个浑身赤裸的年轻女孩子,肌肤呈健康的小麦色,长长的黑色头发披下来,遮住了面颊。她横躺在沙地上一动不动,身边流淌了一些蛋清状半透明液体,似乎刚刚从水里爬起来一样。

我眉头一皱,这样一个光屁股的女人,我总是不大好意思处理,于是大叫:“白水,你过来!”

林白水急忙赶过来,看到少女啊的轻轻一声,慌忙脱下外衣盖在她身上。然后林白水把少女扶起来,摇摇身子,那少女长长的眼睫毛微微颤动,慢慢地张开了淡绿色的眼眸。

林白水问道:“你是谁,你怎么在这里?你的衣服呢?”

“衣服?”

少女喃喃自语,眼神一片迷茫,就如儿童一般,浑然不知。

林白水眉头皱起来,把少女抱在怀中,送到营地里去。那道格拉斯也跟随过来,林白水问道:“道格拉斯,发生了什么?”

道格拉斯结结巴巴说道:“刚才,刚才我正打算在沙漠里解决一下个人问题,就跑到灌木丛中,忽然听到动静,我站起来一看,就发现了这个没穿衣服的女人。”

我转而对林白水说道:“我见这个女人,眼珠碧绿,肌肤麦色,不太像当地人种,反而接近印度那边。是不是那些东突恐怖分子带来的慰安妇?”

林白水摇摇头,对着拉丹叽里咕噜几句,回答:“不,刚才我已经询问过了那个拉丹,他说并没有什么女人同行。这些圣战组织分子都是狂热的宗教信徒,连命都不要了,因此我不太认为是在撒谎。”

那个少女惊慌失措,只是瞪大一双无辜的漂亮绿眼睛。仔细看来,她鼻高目深,相貌甚是美,年龄约在十四五左右。林白水唯恐她不懂得汉语,所以又相继用当地的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普鲁图语、甚至连蒙古语也冒出来。但是结果还是一问三不知,林白水只能无奈地摇摇头。取了一些饮水和食物,哄她吃喝下去。

这时旁边的灌木丛中,一直在放哨的萝卜丝扒开来,向我招招手:“朱,我发现了有趣的东西!

“什么东西?”

萝卜领我穿过一片灌木丛,在皎洁明亮的月光下,但见沙地上半埋着一口行军锅,近看呈现半透明,犹如胶带纸缠起来的东西,月光透进去,似乎存着一些东西。

我凝视着眼前的东西,越看越像像是某种动物蜕下的外壳,特别是如同蝉一样的幼虫,只是体积大上了很多。这个大锅从背脊的中间裂开一条长缝,我尝试着扒开裂缝,里面黏糊糊的,盛满蛋清般的黏稠液体,没有干透,显然有什么东西刚刚从里面孵化出来。

萝卜丝面色凝重,急切地说道:“朱先生,朱先生,看到这个,你有什么想法。”

我呆呆地看着,过了很久才摇摇头,说道:“很像是一种地下生活的虫类。但是不对,我在塔克拉玛干呆过很长时间,据我所知,在沙漠里,根本没有如此巨大体积的虫类。”

萝卜丝说道:“我也从来没有听说过,但是事实就摆在眼前。而且,假如把这个和刚才圣战组织人员的神秘失踪事件联系起来的话……”

我脸色都顿时大变,从构造来说,这种虫子确实非常适合沙地地下行动,呈铲型的头部可以拨开沙粒,庞大的身躯挤开砂子,防止崩溃。它极有可能依靠砂子的震动判断方位,然后钻到人站立部位的地下,以尖喙刺穿鞋底,在人体里面注入消化液,吸收肉汁。而难以消化的衣服等植物纤维就哗啦啦掉下来。这就可以解释看不见的敌人了!

想通了这一点,我只觉得周围空气冷到了极点,喃喃道:“我们发现了蛹,成虫呢?”

萝卜丝一凛,那双蓝色的眼睛警惕地打量四周,或许这只成虫,正隐匿在沙漠的某处,暗中窥视着我们,一旦有动静,就随时发动袭击。

我立即操起步枪,说道:“快回营地布防,把所有武器都发下去,今夜……”我看了看天空中的一轮明月,“注定将是一个不宁静的夜晚!”

我们转回营地,一言不发,统统把武器下发,交给几个身强体壮的男队员,而女性和老头则被安排好保护起来。当我提起那个俘虏的时候,本.拉丹突然闪着狡黠的眼神,说道:“你们这样做是没用的!一个阿拉伯的勇士,就可以把你们这些异教徒统统歼灭,乖乖投降才是王道!”

我一怔,迷惑不解:“你说什么?”

正疑问间,突然轰隆的一声巨响,从营地中间爆炸,然后不停地发生爆炸。人和骆驼顿时被炸了窝,一时间四下里忙乱的很,随之伴随着乌拉乌拉的呼叫,一群蒙着头巾的人,手中提着自动步枪,一边扫射,一边从沙丘后边杀过来!

该死!

我居然忘了,既然本.拉丹一伙是运送武器的,自然有接应的人。他们看到这里都是我们的人,以为被占领,因月夜天难以偷袭,索性强攻。方才为了防御我把武器下发,拉丹以为我看破了他的诡计,所以才有这番话。

我一枪托砸翻拉丹,急忙上前迎战,幸好考古队中以身强力壮的男人居多,中美两国不少队员都是有过参军经历,在强攻面前,萝卜丝迅速以死掉的骆驼为掩护,组织了一道火力防御网。此人枪法极准,五六全自动步枪调到点射状态,一枪一个,铁定爆头,顿时杀了五六个,直到我加入,火力越发凶猛。敌人眼见不敌,只好缩回沙丘。

“发生了什么事情?”

萝卜丝大叫,他恼火之极,此次受袭损失极大,我们一下就被砸死了八个人,骆驼三头。

“拉丹的同伙,他们来了!”

我沉静地回答。

萝卜丝禁不住破口大骂:“该死的阿拉伯杂种,不在阿富汗打内战,跑到中国的塔克拉玛干作甚?吃沙子啊!老子离开队伍多年,还不得清净!”

果然和我猜想的一样,萝卜丝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肯定参与过对阿拉伯人的大规模军事行动,而且从他刚才受袭时镇定自若的情形来看,估计是基层一级指挥官员。不知为何放弃在部队里的大好前程,跑到考古队做一个小小的队长而已。

“对方人数有多少,火力配置如何?”

这个才是我关注的问题,因为我们毕竟不是正规军,满打满算,合格的战士只有我和萝卜丝,能开枪的人不多,刚才又死了几个,剩下的都是没有战斗力的妇人和老人,不知道我们能不能经受得住下一次冲击!

萝卜丝一谈到涉及军事,顿时回复常态,说道:“对方估计有二十五到三十个人,其中六个已经被我击毙。其余人退回沙丘。他们的武器以俄制AK自动步枪为主,没有重武器。不过要小心他们的手雷,我们都是吃了这个的亏!”

双方对峙片刻,谁也没有主动出手,对方一下子就被干掉六个人,实力大损,摸不清我们的实力。过了片刻,突然从沙丘那边传来一个破锣似的响声:“对面的弟兄们听着,我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刚才纯粹是误会!现在,只要你们把手里的那批军火和几个外国弟兄交给我们,从此各走各的路,井水不犯河水!”

那人如鬼子的汉奸翻译官一般不住劝降,我听的实在不耐烦,悄悄伸出枪口,对准发声处砰的一下,顿时哑然,然后朝萝卜丝笑笑,纯粹是有点不服气的挑战。那萝卜丝也没有多在意,我猛然一怔,叫道:“等等,他们说在我们手里有一批军火,但是我们并没有看到,莫非被本.拉丹一伙隐匿起来?”

萝卜丝几乎跳起来,叫道:“好家伙,正好火力不足。走!”

我嘱咐剩下的几个人注意布防,然后慢慢爬到营地,看到我老婆林白水正抱着那个神秘的少女,惊慌失措地坐在帐篷里,急忙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一直在打枪?”

“土匪。放心,很快干掉!”

我不想使得林白水过于担心,胡扯了一下,赶紧和萝卜丝一起来到俘虏身边。刚才拉丹挨了我一枪托,此刻头昏脑胀,不知所措,我拎起拉丹恶狠狠地问道:“告诉我,你们把军火放在哪里了?”

拉丹得意洋洋地笑道:“我是伟大的战士,打死我也不会告诉你!”

我勃然大怒,抡起枪托又一阵暴打,那拉丹转眼就鼻青脸肿,但是依旧嘿嘿冷笑,我竟然拿他没有办法,不禁垂头丧气,喘了一口气,把枪托放在地上休息。萝卜丝拦住我说道:“他是一个宗教狂热分子,你单是毒打是没用的。不过,落在我手里的话……”

萝卜丝蹲下身子,忽然扯住拉丹的裤子,双手使劲,猛然往下剥。我看的目瞪口呆,那拉丹即使不怕挨打,但是人类的羞耻心依旧使得他大喊大叫,拼命挣扎。可惜双手被缚,动弹不得,转眼间叫萝卜丝剥的赤条条,光着屁股横躺在地上。

那萝卜丝双手便伸向自己的腰间,解开皮带,呼啦一下,裤子也落下来,露出那牛马一样粗细的玩意儿,满脸狞笑,不,是淫笑,摸向拉丹的屁股,说道:“要是你不说,我便先将你强奸掉,嘿嘿……”

我只觉得浑身毛骨悚然,这美国佬太变态了,那拉丹更是被摸的连光秃秃的屁股也挤出鸡皮疙瘩,双腿乱蹬,叫道:“我说,我说!”

萝卜丝放下拉丹,穿上裤子,系上皮带,脸上立即恢复若无其事的神态。拉丹仍是毛骨悚然,眼睛瞄着前方,说道:“就在那里,被杂草覆盖着,下面有一口坎儿井,弹药就在里面。”

萝卜丝点点头,对我说道:“走!”

拉丹见我们要离开,焦急地大叫:“等等,先给我穿上裤子啊……”

我和萝卜丝哪会理会,一走了之,放任其大喊大叫,我问道:“萝卜丝,假若拉丹不说,莫非你真会那个?”

萝卜丝满脸严肃地点点头,说道:“嗯,当然。不过这些阿拉伯人,从小深受教诲,认为*是非常邪恶的,这招一般屡试不爽。”

我只能竖起拇指,赞叹:“高,实在是高!”

心里暗暗叹道,看来《红岩》里的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的种种酷刑,所言甚是啊!这美国佬果真不是一般的变态,也只有他们能够想出如此阴损的刑讯。再看萝卜丝所作极为熟练,恐怕不是第一次干了。

我来到那撮杂草前,揭开一看,果然有一口地下井,原本就应该奇怪,在沙漠这个干燥的地方,生长的多是耐旱的灌木胡杨,哪里会有如此一堆肥美的草丛,只是太过于明显了,竟然疏忽掉。

那杂草下流水潺潺声不绝,说明有一条地下河。“坎儿井”是井穴,传说是林则徐发配到新疆时候发明开凿,其实真实历史已经有两千多年,从中亚一带传习过来。坎儿井由竖井、暗渠、明渠和涝坝四部分组成。眼下这个坎儿井的明渠已经不见了,只剩下三部分,估计这口坎儿井有一定年份,原本的明渠倒塌,形成地下河。

由于眼下没有手电筒一类的照明工具,萝卜丝只好亮起打火机,照明范围和距离有限,看不起底下,都是黑乎乎一团,但是想到既然是藏匿军火的地方,需要时常前来,应该不会设有机关暗器。当下我就和萝卜丝一起爬下坎儿井的竖井,脚上踩着奇怪的圆石,低头看了看,是一些很有年份,已经发黑发黄的骷髅,也懒得理会,说不定这里过去是牧民的墓穴,就径自沿着暗渠边岸往前走。

走了约莫半分钟,在打火机飘渺的火光照耀下,前面是一个涝坝,地下水从上面的石缝里渗出来,积满了涝坝,沿着暗渠溜走。在涝坝旁边,摆放着几口大箱子。我大喜,扑上去,抡起枪托砸开箱子盖,掀开布膜,一股熟悉的枪油味道放出来。我定睛一看,笑道;“***,这些东突恐怖分子也是太狠了,连这个玩意都拿出来,可惜草船借箭,全都送给我诸葛亮喽!”

我大为兴奋,急急忙忙把步枪背在肩上,从箱子里拾起一个单兵肩扛式反坦克导弹发射器,好家伙!这帮东突恐怖分子手笔真不小,连反坦克导弹也拿得出手,看来准备大干一场了!我爱惜地抚摸着发射器黝黑锃亮的外壳,好像在抹一个美女的细嫩肌肤,一股激动油然而起,男人果然天生与武器结缘。摸到导弹上,触手一排阴刻文字,细看居然是英文USA,转头对萝卜丝笑道:“还是***美国货呢!”

与我喜欢长距离攻击性武器不同,萝卜丝更加偏好防御性武器,他撬开了另外一个箱子,捡起几个反步兵地雷爱不释手地翻转欣赏,抬起头来说道:“朱,我有一个主意!”

萝卜丝便把他的主意细细告诉我,我一边听一边点头称是,不错不错。

当下我先回到地面上,招呼来几个壮劳力,抬走一部分武器。其实萝卜丝的主意也很简单,仅仅凭我们几个人是绝对守不住。若那些东突恐怖分子一鼓作气攻过来,我们极难阻挡,与其如此,我们不如索性撤退,速度快的话,一夜功夫就可以逃到当地一个驻军基地。不过若是在逃跑的时候受到追击,恐怕我们也是一败涂地,所以要借助这些玩意儿,暂时为我们守一下了。

萝卜丝捡起几颗反步兵地雷,拆掉引信,便打开了盖子。反步兵地雷不同于一般的触发性地雷,而是在内部装有先进的红外线感应系统,一旦大股步兵接近,就会感应到人体散发的热量,立即引爆。传统的工兵探雷根本无法触发,所以号称步兵杀手!

之所以拆开这些地雷,就要借助一下里面的红外线装置,假若单单是在外围埋设地雷,敌人也可以绕过来,我们需要广泛性的火力支持,眼下恐怖分子的军火里居然有数挺美制十二点八口径重机枪,阻击极佳,可是撤退的时候断后的人怎么办呢?萝卜丝心思灵敏,当下决定用红外线感应装置,做一套简单的自动射击步枪!

我们把两挺重机枪抬到死骆驼掩体后,安插了两条各四百发子弹的子弹带,由红外线感应器自动控制开启,如此一来顿时形成了一个覆盖近一百度的扇形火力网,足可以阻挡恐怖分子数分钟,再加上反步兵地雷的牵制,纵然突破防线也是受创重大,时间充沛的我们从容出逃。

正在紧张施工中,猛然对面的沙丘砰的一声枪响,我们顿时吓了一跳,面面相觑,难道是敌人发觉了我们的诡计?慌忙趴下掩护,只听对面枪声大作,几十把突击步枪的火力极猛,有时枪口对天,子弹在空旷夜晚划出一条一条断续明亮的轨迹线。我死死盯着那些子弹线,几乎都是胡乱射击的,中间不时夹杂着他们马大马大的惨叫声,似乎在经历非常可怕的事情,以至于心生恐惧而胡乱开枪。

这时在对面的沙丘上,陡然站起了几个人影,连滚带爬的从沙丘上滚下来,飞快地奔向我们,一边狂奔一边大喊:“马大,马大!”

我见他们手中有枪,却只是单手握住,根本没心思开火,稍微再凑近一点,就可以瞄到那些人脸上挂着极为惊惧的表情。我心念转动,眼见周围的人都端起了枪械,猛然站起来想阻拦开火:“等等,先不要开火!”

但是晚了,那两挺自动重机枪已经布置好,红外线系统受到感应,人体的温度在沙漠夜晚寒冷的背景下极其明显,立时转动,突突!重机枪以每分钟六百发子弹的高速吐出火舌,那几个人仿佛冷不防受到了重锤正面一击,整个人都向后飞了起来,瞬间教十二点八口径的子弹扯成碎片。

重机枪慢慢停了下来,空中飞舞着扯碎的衣服碎片,上面沾了血水,飘到重机枪的灼热发红的枪管上,立时烫住。

我转过头,凝望着萝卜丝,脸色煞白,问道:“你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使得他们竟然不顾死活冲过来?”

萝卜丝竟然也是一头冷汗,显然非常震惊,最终摇摇头,瞪大眼珠对着我说道:“我唯一能够肯定的是,他们受到了袭击,非常致命的袭击!”

我捡起反坦克导弹发射器,仰天近九十度,当作迫击炮一样,扣动扳机,轰得一下肩头一震,导弹飞天而起,约莫六七百米高之后,失去动力,循万有引力自然坠落,砸在沙丘背后,轰隆隆!火光闪耀,地动天摇。

我如此一来,是尝试对面到底有没有发生异常。导弹爆炸之后,除了飞起一些沙尘,并没有生命活动的迹象,当下心中依旧疑虑不已,对萝卜丝说道:“我去看看!”

萝卜丝不认识我一般,冒出一句鬼子话:“Areyoucrazy?前方敌情未明,你贸然出去,只有送死,眼下赶快抓紧时间撤退才是正道!”

我说道:“我就是担心这是诡计,万一在撤退的时候袭击怎么办?”

萝卜丝不语,算是勉强同意,我一边跳出死骆驼,一边叫道:“关上机枪!”

我打开手里自动步枪的保险,避开地雷,极快地跑到沙丘下,然后小心翼翼地登上沙丘,伏在沙堆上,稍稍抬起脑袋向下看去。沙丘之下,火光熠熠生辉,地面乱七八糟地躺着几句残缺不全的尸体,都是挨了我那一颗反坦克导弹的下场。除了现场惨烈一点,并无异状。我的目光徐徐从东扫到西,从西扫到北,嗯!那是什么?我心神一凛,凝神贯注。

沙漠之间原本是平坦一片,受到狂风吹拂,形成一条条波浪般的沙浪,这时有一堆沙子慢慢地隆起,就像在沙堆中鼓起一个大包,移到一具尸体前,从沙子里伸出一条半透明的管子,相似潜望镜一样地探视,发现人体,陡然刺穿尸体皮肤。奇了,那尸体立即发胀,这是尸体腐败期才有的现象。那血水和我们寻常喝汽水一样,红的白的液体从管子里流下去,而这时尸体慢慢地就像一个干瘪的气球一样萎掉。

管子稍稍隆起,地上伸出的管子中间的砂石好像水流一样流下,凹出一个洞穴,越来越大,慢慢地管子顶了起来。我呼吸也开始加快,这个食人尸体的怪物,到底是怎么样的家伙?

管子下露出一颗圆球,我定睛细看,竟然是一颗人头!有鼻有口,合着双目,管子就长在他头顶。

我脑中原本想象过无数种,或是昆虫一类的怪物,或是穿山甲一般的,但是绝对想不到如同人类。我吓了一跳,手指颤动,扣下了扳机,砰,枪走火了!

那颗人头立时张开双眼,唰地扫到我!

人头陡然张开眼睛,射出如雷电一样慑人的目光,将我牢牢锁定。那沙土之下的身子猛然一弹,向上窜出两三米,立时把大部分躯体露出来,在颈部以下,亦是一个人类女子的身体,胸口悬着两个不正常的硕大乳房,而双臂随移动而摇晃,仿佛只是无用的装饰品。

食人已经相当可怕,何况更是长成人形模样,更是叫人畏惧。据说人的心中有一个人形概念,倘若一个物体,与人类相似度在百分之九十到九十九之间,却是最为憎人,所以我们才会对一些塑像和蜡像天生存在畏惧。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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