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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草长(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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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东西就像春天的野草,一旦抬头,就不要命的疯长。

丁修开始迷恋丁偃身上的一切,他的肌肤,他的眉眼,他的头发,但这些丁偃都感受不到,或者说他能感受得到,却可以忽略了。没有人教他,他整天在大当家和刀疤脸身边,作为寨子里的小少爷,他虽然没有养尊处优,但起码被看得很严,起码不像丁修当年那样,可以肆无忌惮的跟寨子里的女孩儿们调情。他所处的是一个完全男性化的世界,不修边幅,粗鲁干脆,在情爱上他还停留在当年那个小男孩儿,并没有随着他的身体一起长大并且变得诱人。但在丁修看来,这足够了,甚至是不能更好,这样他就可以更加彻底地掌握他。

丁偃呈现给他的,只有不成气候的抵抗,和稍显羞涩的应和。他其实在沉溺在这种奇异的快感之中,他只是模模糊糊地明白这档子事情,自己偷偷弄过,却觉得没有大哥弄得那么舒服,大哥觉得没事的话,那就继续麻烦他好了,大不了自己投桃报李,也帮他弄几回,这种事情,好像真的是别人帮着做才更舒服。

丁修在寨子里呆了三四天,就带着弟兄们再次出发了。这十七次路上的来回,贸易以及他们的老本行,已经让他们积累起足够的财富,甚至比之前都要多。刀疤脸是个比丁昊更合格的首领,这样的日子不比之前那般冒险,还能更加快更加稳定的来钱。丁偃第一次跟着丁修走上这条路,丁昊希望他能从他的外祖父身上继承到经商的血脉,但这孩子大概是在寨子里呆久了,并没有那么八面玲珑会说话,虽然心里的主意明亮,但是站在丁修身边,总觉得有点呆呆的,虽然他看不见,但他能想象出两个孩子并肩站在太阳底下,身后有马,有商队,丁昊觉得自己没有对不起梅莺,他竟然真的把丁修带的很好,虽然他现在代替了自己,成为西南最神秘但是也最强大的马匪,性格有点古怪总是阴森森,但他还能把自己扒光了洗澡再光溜溜地丢出去,就说明这孩子心里还是温柔并且能开得了玩笑,做到这一步就可以了。

丁修和丁偃骑着马并头走在队伍前面,丁修放缓了速度,让丁偃走在前面,自己默默地在背后打量了他一阵子,丁偃回头,带着一点直愣愣的不好意思,“你干嘛老是看我?”丁修撇了下鼻子,“当初救你回来的时候,你只有这么高。”他朝着马肚子比划了一下,“不,没有这么高”,他踢了一下马的小腿,“应该只有这么高。辛辛苦苦把你养得这么大,马上就可以杀来吃掉了。”丁偃还是那样憨直的语气,“做什么要杀我来吃,有油茶有粑粑,我有什么好吃。”

“哟!丁修赶了两步,手从上到下摩挲了一把丁偃的脊背,“你皮香肉嫩,特别的好吃,哈哈哈哈哈……”

该什么时候把这个小崽子吃掉?丁修觉得自己还是得说说清楚,不把事情说清楚就占了人家便宜,除非是明码标价的去睡□□,对待喜欢的人,不能这样。反正这一路还长,先问问阿偃喜欢什么地方。

“阿偃,你这一路上最想往哪儿去?”

“我?还是咱们商队?”

“你一个人和商队有什么区别吗?”

“整个商队一起走,那我就要去人最多的镇子,可以买卖东西,赚很多的钱。要是只有我一个人,那我就要去没有人的地方。”

“你要去没有人的地方?你一个人?”

“不,我不要一个人去,我要跟大哥一起去。去没有人的地方,才不会被打扰,就我们两个,想上山上山,想下河下河。我想去人最少的地方,没有人,就不用赚钱,也不用打仗,饿了就打点猎物来吃,太阳出来了就躺在太阳下面晒肚皮,晚上就躺在月亮下面。大哥,你说什么地方人最少?对了,最好还要能跑得了马,打的了猎?”

“这个嘛,我们这里,人多,要赚钱,要打仗。南边有的地方人少,但是不能跑马,不好。要说你想去的地方,大概是关外,关外你知道吗?出了山海关,那就是女真人的地方,他们人少,但是地方大,也不会做生意,每天就打猎。咱们到关外去,找个树林子,搭一个小房子,就咱们两个住,以后身上全围着老虎皮,头上戴熊皮帽子,给你再弄个狐狸尾巴。”

“大哥,这样不热吗?”

丁修低着头,他突然想到,阿偃可能并不能接受关外苦寒的天气,所以并不能长留在关外。他是在真真切切地想跟阿偃去他想去的地方过日子。

“阿偃,关外的冬天很冷,非常冷。这样好了,夏秋两季,咱们就在关外,打猎,下河,上山,冬春两季,咱们就还回到这里来,天暖起来,咱们再往回走,这样你一路上都能玩到。”

“大哥,为什么天冷的地方我就去不了?”

因为天冷的地方你的余毒会发作啊小笨蛋,丁修揉了揉丁偃的头发,“因为我不喜欢人少的地方,我喜欢人多的地方,咱们这里的人还不够多。我已经陪你去了人少的地方了,你也得陪我去人多的地方做补偿。”

“好啊,大哥去哪儿,我都陪大哥去,我去哪儿,大哥也要陪我去。”

“好,陪你去,不管是哪儿都我们两个人去。”

这一趟走的还算顺利,以一个不错的价格卖了货,又买了寨子里需要的东西回来,唯一遗憾的是没有碰上闽地的商人,他们走这条路的不是很多,所以没能拿到需要的东西,但是他们天天一个帐篷也很快活,要是快活得过了头,他可还担心阿偃会不能骑马。阿偃其实是个很好奇的小孩子,他有很多东西没见过,很多事情不知道,新鲜的货物,能让他兴奋好半天。他们曾经在一个商人的货囊里看到了苏绣的汗巾,经过长路的运输,这样的一条汗巾变得异常昂贵,超出了应有的价格,但是阿偃很喜欢,所以还是买了,这是一条细绢的汗巾,棕麻色,两头都绣了松针和竹叶,并不是很精细的绣工,但是跟寨子里做的苗绣完全不一样,是一种别致的秀气和典雅。阿偃很喜欢这条汗巾,也不舍得用,总是收在自己的小褡裢里。丁修虽然放纵他买了东西,但是心里还隐隐有些不快,他怕丁偃也像他一样,被这种别致的温柔给迷惑了。

阿偃问他,“大哥,这样的东西是哪里做的?”

丁修没好气地回答,“苏州,这样的货在苏州,一条只要十个铜钱。”

“只要十个铜钱?大哥,苏州人多吗?”

“苏州啊,苏州是江南人最多的地方。怎么,你想去苏州?”

“大哥不是喜欢人多的地方吗?以后咱们夏秋在关外,打猎骑马,冬春就到苏州去,我陪着大哥去人多的地方转转,大哥你开不开心。”

阿偃带着一种别样的稚气,丁修也发不了火,但是总有整治他的办法,真要到了苏州,那些青楼里少不了玩小倌用的脂膏,到那个时候,就用细绢的汗巾子把他的眼睛蒙上,手脚也捆上,看他还敢不敢到处生旖旎的心思,又要温柔,又要细致,总得叫他知道,什么是自己给他的温柔,自己给他的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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