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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参加婚礼(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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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冰她脸为什么会扭曲呢,其实这真不能怪她。任谁看到那张和身材不相匹配的书生脸都会有她那种心情的,更何况她觉得她表现得已经相当含蓄了,至少她没惊呼出声,只是在心里稍微腹诽了下。

熊男有一张很清秀的脸,虽然留着短平头,再加上那熊身材中和了那清秀的气质,但是那张脸看着还是很违和。后来熊男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变得很不友善,周身气场明显变了,郁冰也就没来得及细细琢磨他的书生面皮,拔腿就溜了。

这么矛盾的生命体特别受创作者的喜爱,有矛盾才有看点,郁冰感觉自己最近是不是命不久矣开始回光返照了,灵感来的太猛烈,根本停不下来。

郁冰溜了,可扒着门框的王兰就没那么幸运了,自己的金主不高兴,她也只能强忍着害怕使自己不腿软跌到地上去。

邹宇看着跟兔子似得逃窜的细瘦背影,玩味的笑了。他这心情一转换,周身的气场很明显就跟着变了,王兰是个敏感会看人脸色的,立马挨着他手臂做小鸟依人状。

王兰年纪还很小,因为弟弟生病需要很多的钱,不得已她才辍学出来打工。每天起早贪黑累死累活的,也铮不了几个钱。城市里的生活比她想象中还困难,每天打好几份工也挤不出来多少钱寄回家给弟弟治病,她租住的房东说给她介绍个来钱快又轻松的工作;她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介绍的工作肯定不是正经工作,她挣扎过最后还是顶不住对金钱的迫切渴望答应了。

也许她的人生轨迹在她答应的那一刻就发生了改变,第一个金主贵然很高大但对她挺怜惜而且出手也大方,她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只要他高兴,弟弟的病就有钱医治,她就什么都知足了。

邹宇看着手臂上挂着的女孩,软绵绵的挺单纯的女孩子,却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做些违背本心的事。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心下一软,怜惜得搂着她的肩膀也一起离开酒店。

邹宇不太相信一见钟情,他的思想很传统,觉得相亲和日久生情比较靠谱。对一个女人产生怜惜之意,他认为这就是爱的雏形,以后两人如果能够长期交往,爱肯定就会一点点的积累。正是因为有这种先入为主的思想,所以他把对郁冰的那点刚刚萌芽的兴趣立马甩在了脑后。因为他下意识地觉得,谎话连篇又病怏怏的女人并不在他能接受的妻子类型里,所以他把郁冰归类在路人甲分类里。要说哪点特别,充其量只能说最近遇到的这个路人甲挺好玩。

昨晚不知节制喝得烂醉如泥,半夜醒来时就在酒店客房的床上,他知道楚方舱肯定会把他们这些喝醉酒的兄弟安置好,所以晚上灌酒一点都不含糊,喝了很多。睡眼迷蒙神智还不是很清楚时,他就发觉不太对劲,身边有陌生人的气息。常年在队伍训练,他的感知能力较一般人而言强很多,下意识地抬脚把床铺另一侧的一团不明物体给踢下了床。

不明物体刚着地就发出女人特有的哼哼唧唧声,邹宇吓了一跳,连忙上前把被子剥开,露出了那张让人怜惜的小脸。女人的左手腕被他给踹脱臼了,还好只是骨节错位,邹宇麻利的又给人接了回去,其间当然少不了女人的呼痛声。女人的嗓子很有特色,平常听着也许就是绵软而已,但是酒精上脑的男人本来理智就有限,被这小嗓子一通媚叫,小邹宇立马精神奕奕了,他怎能忍得住?莫名出现在自己房间的女人,还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肯定是兄弟们的好意,那他也就不客气的扑上去直接把人给吃干抹净得了。

可能两人体型相差太多,也可能是承受的一方初经人事,需要有个适应的过程,邹宇华丽丽地把人给弄受了而不自知。他只知道昨晚真是畅快,那销魂的滋味难以用言语来形容。可他爽快了,王兰身体却很痛,金主兴致太高,昨晚折腾了很久才放手,现在还肿着呢,腿一动就疼。

邹宇吃饱喝足睡醒了,伸手把小羊羔子拽来怀里抱着,暖呼呼软绵绵的特别舒服。可怀里的羊羔却在发抖,他迷糊的神智也被抖清醒了。把裹着被子的羊羔剥开一检查,原来是他把人给折腾狠了,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不说,连那地方都受了伤。他连忙起身穿衣服去药店买了点消炎药和药膏回来给人打理好,又睡了个回笼觉,再醒来时已经是下午1点了。

邹宇对这女孩挺满意,身体干净不说心思还正直。他并不是有处女情结的人,女人的第一次给了他就能令他刮目相看。只是这个为了弟弟愿意牺牲自己的女孩,那颗坚强的心很得他的青睐,他对女孩从内到外都很满意,想想不日他就能回北京,也许交往看看也不错,虽然女孩年纪很小才19岁,但是不觉得他老,配她绰绰有余。

他了解了一下她弟弟的病,其实也不是什么大病。并不是类似白血病之类的稀罕病,治愈可能性极低。先天性心脏病只需要换个心脏基本就能痊愈,以后生活饮食方面注意点,活到90岁都不成问题。女孩高中没毕业,辍学了3个月出来打工也完全可以再接着念书,复读一年再考大学,那时候他也常驻北京了。

邹宇被他黑心老爸教育得很成功,一把女孩看做自己的人,就开始替人考虑未来还把对方的家事都往自己身上揽,完全就是有责任心有爱心的社会好青年。他没有养过情人,所以也没把王兰往情人这个角色上定位。他更没有被灌输门第之见,在他心里女人只分自己喜欢的和不喜欢的,没有配得上和配不上之说。如果没有郁冰,邹宇也许就这样和王兰走到了一起。但是很多事情就是因为有如果,冥冥之中很多事情已经发生而当事人却不自知,所以结局注定会不同。

邹宇他的假期时间是半个月,一个星期用来陪表妹旅游玩耍了,还有一个星期当然就留着和兄弟家人呆在一起。他铁哥们陈京有个远方表妹明天结婚,女孩小时候他也见过,有个好听的名字叫陈嫣。这个圈子里芝麻大点的关系都要到场祝贺聊表心意,何况他们小时候还一起玩过,各自家长在单位也都是同事或者上下属关系,所以这个聚会他不可能逃的掉,好兄弟的表妹也就是他表妹,他是肯定会去的。参加完婚礼,再歇个一两天,正好回队伍。等下次再回来北京时,也差不多就是调任书任命之时了。

开车把王兰送去医院给医生细细检查了一遍,医生很隐晦的跟他说要知道节制,不能这么不管不顾的,让女方身体太有负担,他瞅着王兰红彤彤的的面皮一一应着,一点都不害臊。出了医院根据王兰的指引,邹宇开车把人送回了她临时落脚处。

皱着眉打量巴掌大的小隔间,邹宇终于表现出了公子哥的少见多怪,嘴里直嘟囔着北京怎么还有这样的地方,这真的能住人吗之类的。王兰听着他的话,十分窘迫,倒底还是个孩子,虽然被迫出卖了尊严,但还是有很强的羞耻心的。邹宇说着说着看见王兰一副穷迫的模样就住了嘴,心里也在暗自责怪自己不成熟不考虑他人心情。两人就着小屋子里的床上坐着,促膝长谈了一番,最后达成协议:女孩继续上学,她弟弟的病他帮忙解决,条件是女孩要跟着他。

其实他内心是把她当做平等的交往对象看待的,但是想也知道她不会相信,所以也就定了这么个像包小情儿似的的协议。邹宇他不是大情圣,遇到苦难的小白花就想拉一把,只是王兰出现的时机太对,所以成了他的头列,而且是独一份,所以说王兰的人生轨迹因为遇到邹宇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结婚是个什么概念呢?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郁冰是过来人她挺同意这句话。30岁的她,爱过,恨过,离过婚,还不易有孩子相当于世人眼中的无子瓜,好像注定了会孤老一生。但是她并不在乎,前半生她为了家人为了男人而活,后半生她只为自己活。孤单寂寞了,找个体贴温暖的男人陪陪,不谈情不说爱更不会走进婚姻,这就是她现在的生活态度。肆意潇洒,对自己也很不负责任。毕竟没了她在乎的和在乎她的人,她就只能对自己好点,不要钻牛角尖,心痛快了最重要。

郁冰今天这一身行头可是有好好收拾的,不说艳压全场,那也胜过大部分女人。本就天生丽质,再特地打扮一番,容貌上想胜过她的女人还真不多,就说今天的新娘吧,也不一定能比得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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