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宠儿(1 / 1)
人世间有很多事,都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栽柳柳成荫的。如果苏雪倩一心想当个好员工,时刻以一种期待被认可的姿态卖命干活,迫不及待地向主人表现自己的才干与能力,易太太马上就会将她视为处心积虑想要争夺易先生注意力的假想敌,毫不吝啬地将各种虐待往她身上招呼。可她偏偏只是想打个酱油而已。
因为脑子里绷着根“我在特务家里,我要尽量减少存在感”的弦,原本就不多话的苏雪倩愈加沉默寡言。入职一个月来,她对易先生能避则避,对易太太讨好不足,几乎化身为干活机器,只知埋头做事。这种踏实肯干的做派倒令原本对她不太满意的易太太暗暗点头,生出些要倚重她的想法来。
也正是苏雪倩赶上了机遇。易太太一家原是住在香港的,两年前才搬来上海,因当时走地匆忙,许多用惯的老人都没能带过来,所以只能到这边安顿下来之后再陆续聘。可惜,连试了好几个人都用不趁手。易太太也实在是烦了一次又一次地装成“何太太”去人市上挑人,巴不得尽快找到得用的稳定下来,慢慢培养。
于是苏雪倩的日子便不大好过了。易太太既要叫她做能一丝不差背出红酒品尝步骤的高级女佣,又要叫她做能光着膀子跪在地上一擦一上午不挪地儿的低级奴役,如果还能在她打麻将时提醒她一下别人的牌,那就更好了。苏雪倩摸不准她这种跟周扒皮有的一拼的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按理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丈夫和妻子的为人处事总会有许多相似之处。易先生在大部分时候都是儒雅的,他对下人很宽容,可是易太太,却好似恨不得要将每一个佣人的血汗都榨干净似地,一分钟都不肯让人喘气。
“肯定是她没嫁人之前太穷,小家子气,一辈子都改不了了。” 容妈撇着嘴恶意地揣测。
关于易太太的身世,易公馆里有很多种说法。佣人们私下里偷偷谈论,猜她是舞厅里的交际花,靠勾搭易先生从良。易太太年轻时是顶漂亮的,有照片为证:烫成波浪卷的披肩长发,明眸大眼,嘴型丰满,细长的眉毛向斜上方微挑,勾勒出永永远远的媚意,不笑时亦带出三分轻佻。美则美矣,只是,怎么看都不像是正经的良家妇女。
“她那张脸一看就是狐媚子,浑身骚气,要不怎么勾得住易先生?”说这话的,还是容妈。
苏雪倩却不敢苟同。
她虽然同易先生交集不深,可是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如他这般身份地位的人,是决计不肯娶一个风尘女子当官太太的,无论他有多爱她。民国时男人仍旧可以三妻四妾,不愿把人养在家里的还可以毫无社会压力地置外室,所以男人都把红玫瑰和白玫瑰分地很清楚。红玫瑰可以东摘一枝西插一朵地调剂生活,但种在家里的,只能是不曾被别人圈养过的白玫瑰。
这不仅仅是贞/操/观的问题,更是男人的面子问题。
当然,那是易先生年轻时的那个年代。现在新生代的少爷小姐们受到西方思潮的影响,于爱情选择上更加开放。他们学欧洲人在家里开舞会,学日本人在夜场里喝酒,学美国人光明正大地在街上热吻。最受欢迎的是放浪形骸的名媛淑女,因为她们放荡所以可以任意轻薄,因为她们经济独立所以恋爱成本低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姑娘是社交界的宠儿,只要一出现在公共场合,就会如同蜜糖一样吸引众多蜂蝶飞扑,乐此不疲。
易明兰把法国进口的亮油涂到指甲盖上,五指撑开,将芊芊玉手伸过头顶,眯起眼,借着日光灯细瞧。“还不错。”她漫不经心地说,歪着头等着指甲油风干,“他们说女人像猫,我觉得男人才像。你把他当一回事儿呢,它扭过头去不理你。你把它扔到野外不管了呢,它反倒记起你的好来,巴巴地贴上来死缠了。所以,对付男人啊,你就得由着自己个儿的性子,高兴了把他抱到胸前捋两记顺毛,不高兴了,就让他到外边自生自灭去。这样,他才永远觉得新鲜,永远玩不腻你。”说罢大概很得意自己能作出这样一番长篇大论来,“咯咯咯”笑地花枝乱颤,额前的碎发挂下来,弯几个弯,垂到耳际。
她是易先生和易太太唯一的女儿,上头还有一个哥哥在德国留学,所以只剩下她承欢膝下。可以想见,她在家里受宠地不行,结果养成了跳脱肆意的性格。
可惜她没有继承易太太的美貌,虽然也长了一双狭形眉,但却是形似神不似。她的眉毛是被抽了灵气的,恹恹地趴在眉骨上,不管怎么挑都挑不出魅惑来,叫人好生挫败。但她也有自己的长处。她是摩登的,任何时候都画着艳丽的浓妆,还在国中上学,上海城里最贵的一款尖头皮鞋就叫她给买回了家来,迫不及待地套到脚上,学大人的姿势妖妖娆娆地走,没穿出成年人的妩媚,倒有一股小女孩故意装成熟的憨气,平添一份率真可爱,尤其招猥琐大叔们的眼。
当然,同龄的男孩子们也是爱她的。正处在青春萌动的年纪,他们对于女神的要求无关长相,只要够大胆,够热辣就行。易明兰能点燃他们心底里埋了十几年的火种,她深V低领裙后那对饱满的乳/房从来都不会让人失望,每次都能喂饱他们对于女性胴/体的遐想,一次次地满足,一次次地欲罢不能,仿佛吸毒一样上瘾。
她知道他们要什么,也不吝啬给予。但她不爱他们,她只是爱挑拨,爱勾引,爱引诱他们跪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因为只有这样能显示出她的魅力。
她通过男人的爱慕来实现自我价值。
“哎呦,这个李子涵到底是怎么回事,说了我不要同他出去,还特特跑来约,真不要脸。”易明兰站在窗口,火红的指甲在帘上拨起一个角,看着伫立在楼下冷风中的男人又得意又兴奋。
苏雪倩提醒她:“小姐,他说来取你问他借的书。今天图书室的租约到期了,他赶着拿去还。”
“唏~借口!我十岁起就有人追求,这种把戏见多了。”易明兰不屑地挑眉,“你去跟他说我不在,叫他回去。”
一个月前她还不认识李子涵,就因为听说他是临校的校草,存了争面子的心思,才刻意去勾搭他。可是待撩拨地人家真注意到她了,她又失了兴致,变得不理不睬,真真正正的翻脸比翻书还快。
李子涵对易明兰的脾性多少有些了解,看苏雪倩一个人下楼,就晓得“易小姐”必是不耐烦见他,言语中不免带出点火气来:“答应了昨天还书,偏要拖到今天,白累我跑这一趟。结果又不见,真不晓得她哪来这么多花样,以为我也是那些个男人,随她怎么耍都苍蝇似地围着她转吗?哼!”
说罢连眼皮都没抬,竟然一转身,就这么气呼呼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