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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与外界失联的二十多天(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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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中缅边境地区缅甸境内的一个不知名的寨子里,这里甚至没有电,没有电视,没有一切和现代科技沾边的东西,我在这里养伤,每天有人送饭,那个老者每天会为我换药,我从别人口中得知他叫李卫国,大家都叫他“阿爹”,因为他懂医术,在这里免费为大家治疗疾病,热心照顾每一个人,就像自己的父亲一样,所以这里年轻一点的人都叫他“阿爹”。

几天后我和他渐渐熟捻起来,也许是因为我是内地来的汉族,让他有了一种亲切感。我也跟着大家叫他阿爹,他却纠正我,让我叫他李叔,说这样可以让他感受一下汉族的气息。

等到第七天的时候,我已经能下地活动了,只是伤口的地方还有点疼。我每天惦记着美彤和耗子的安危,可是我又没办法和外界联系,这让我每天苦恼不已。

李叔似乎看出了我的焦虑,就每天带我出去到处转转,让我散散心,同时也会和我聊一聊他年轻时候的很多事情。他告诉我在最初被救起来的时候,这里还没有这个寨子,当时是一个逃命的赤脚医生带着全家路过这里,看到他被河边的树枝挂住,伤口的肉都翻了出来,白花花的让人看着都恶心。那个医生救了他,把他医好,后来还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他,所以他非常感激这些人。这个地区的人基本上和边境上的傣族人是同根同源的,但是一道国界将他们彻底的分割开来了。他和自己的妻子结婚后,就继承了他岳父的职业,在这个山区大小八个寨子走医看病。再后来有一年发生瘟疫,他带着很多有感染症状的被寨子驱逐的人逃到这里,给这些人治好病,然后就在这里安顿下来。

“所以现在这座山有九个寨子,我叫它九寨山,”李叔眯着眼睛回忆着过往,“那边不是有九寨沟吗?我们有九寨山。”

我点点头,我知道他给这座山起这个名字肯定有思乡的意味在里面,一个人跑得越远,就会越将故乡的概念放大化,比如到了省会,就会说自己是哪个市的人,到了首都,就会说自己是哪个省的人,而出了国,就会说自己是中国人。在李叔的眼里,河对岸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就是他的故乡。

“李叔,您有没有想过,回老家看看?”我试探着问道。

李叔没有说话,吸了一袋又一袋的烟,良久才开口道:“想过啊,尤其刚到这边的那些年,一想到我爹妈我就忍不住的哭,但是后来,慢慢也就淡了,”他吐出烟雾,烟随即被潮湿的风吹散了,“都这把老骨头了,回不回去又有什么?”

我觉得李叔其实是想回去的,但是这么多年了,回去恐怕都找不到以前的家了,这对他来说太打击了,还不如不回去,那个家门永远都留在自己的记忆中。

日子就这样过着,我的伤口也愈合的非常快,过了十几天,我已经彻底好了,只剩伤口皮外还有点红肿。这天吃完晚饭,李叔把我叫到江边,坐在石头上和我说话。

“小李,你的伤也好了,明天晚上我们把你送到江对岸,你赶快去找你的妹妹和兄弟吧。”李叔有些感慨。

我却突然有点伤感,我非常感激李叔救了我,否则哪有现在的我,现在快要分别了,顿时生出许多不舍来。

“谢谢您,李叔。”我情绪有点激动。

李叔拍拍我的肩膀,笑道:“果然是个容易动情的人,小李,桃花运不错吧,哈哈……”

我没有在意李叔的调侃,开口继续说道:“要不是您救我,我现在说不定早是河里千百具浮尸之中的一个吧。”

“我已开始也怀疑你是不是上游的犯罪团伙成员,但是你一句话让我打消了顾虑。”李叔说道。

“哦?哪句话?”我问道。

“就是当你说出你来救你妹妹那句话的时候,”李叔站起身,“我看到你眼睛里闪出的一丝柔情和担心,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它从来不会骗人,尤其骗不过我。”李叔说完,他那如鹰一般锐利的眼睛闪过一道光,然后背着手缓缓的向前走去。

我站在他身后,感叹世事无常。

第二天一早,李叔就叫自己的子女准备了很多好吃的东西,热热闹闹的像过年一样,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一天的时间一转眼就过了,黄昏时分,李叔带着自己的两个儿子拿着手电,一起带着我往河的上游走,李叔说得往上走三四里地,才能有一个可以过河的地方。

那会儿出门的时候李叔把枪用布包好,让我贴身藏好,并嘱咐我到中国了最好把枪处理掉。我想把枪留给李叔,但是李叔说我越境后那边也是有很多游走于中缅两国的匪徒盘踞在山里,万不得已可以保自己周全。

夜幕很快降临,我们借着手电的光亮,穿过河边的灌木丛,终于到达了过河的地方。这是一个水流很急的落水点,水面上借着手电可以看到有好几块大石头,但是石头之间距离有点远,稍不留心就会跌落水中,在这里掉进水里马上就会被冲下前面的小瀑布一样的落水点,那样真的就太危险了。

李叔怕我掉水里,就先让自己的两个儿子跨过去,然后拉一根绳子,让我抓着绳子往过跳,以防我掉进水里。我上前紧紧抱住李叔,眼泪不争气的流了下来。

“快走吧,这里也不安全。”李叔拍着我的背说道。

“谢谢您,李叔,我这辈子都不会忘了您。”我松开他,他的眼睛在黑夜里闪着光。

“好好生活,有缘我们会再见的。”李叔和我告别。

“李叔,您保重!”我擦把眼泪,抓着绳子往另一块石头跳去。差不多十分钟,我就过了河,李叔的两个儿子和我告别后,飞快的跳回到河对岸,对我珊珊手电,然后就消失在了灌木丛里。我回过头,从怀里掏出手枪,摸着黑通过灌木丛,往树林里走。

夜晚的树林充斥了各种声音,有外出觅食的昆虫,也有行走巡山的走兽,一阵风刮过头顶的林子,惊起一群不知名的鸟儿,吓得我冒起一头冷汗。人类向往光明,是因为在数万年的进化过程中,黑暗带来的恐惧已经深深的写进了我们的基因。黑暗代表着未知、恐惧、邪恶,以及一切一切让人感觉无能为力的东西。大概跑了有两三个小时,我尽量让自己能大致沿着一个方向前走,避免兜圈子消耗体力,但是貌似这个林子非常大,想要走出去还是有点困难。我靠坐在一块大石头上休息,望着从树枝间漏进来的夜空,最惦念的还是美彤和耗子,不知道现在他们怎么样了。

我又想起了陈丽雅,这个看起来柔柔的女子,却拥有丰厚的家产,或许她父亲是一位很成功的商人。当初把她一个人扔在酒店,当时以为这就是一个简单的拿钱换人的事情,还想着第二天带着美彤安安心心的回家,然后再找陈丽雅,但是没想到这一去就是二十多天,还差点丢了命,真是世事难料。

不知足不觉我竟然睡着了,等我猛然醒过来的时候,很幸运我还在那块大石头上靠着,并没有受到野兽或者其他什么东西的袭击。我站起身观察了一下太阳,找准方向继续行走。我不知道自己跑到了哪里,直到太阳偏到西面,快要落入山那头,我饿的厉害头有点晕,双腿都开始发抖了,还是是没有找到人类生活的迹象。

不能倒下去……我心里告诉自己。我扶着一棵树站稳身子,伸手抓了一把不知什么树的树叶,塞进嘴里嚼了起来。入口满是苦味,跟黄连一样苦,我皱着眉头嚼了几下忍着咽了下去,心想只要没毒,最起码能救命。前走几步,我又重新找另一棵树,揪了一把嫩叶,也许是新抽出来的叶子,倒不是很苦,我就站在原地基本上把能够到的嫩叶子全吃了,然后靠着树坐在地上休息。

想想自己落地这般境地,也只能心里苦笑一声,所谓大丈夫能屈能伸,保住命走出去比什么都强。过了一阵感觉饥饿感好像没那么强了,我起身趁着天还没完全黑继续往前走。好在这山上有很多小溪流,水喝起来甘甜清冽,到不至于让我因为脱水而死。又是一天过去了,天黑之前我居然在半山腰发现了大片大片的果树,虽然这个季节没有结果子,但是最起码这表明附近有人生活,这让我顿时信心倍增,在沿着果林里的小路继续前行了一阵之后,我终于看到山脚下有隐隐约约的光亮。

这一点光亮就像黑夜里的北极星一样,为我快要绝望的内心指明了求生的方向,我跌跌撞撞的加快脚步,走到了房子后面。这时拴在门外的狗叫了起来,家里的院门打开了,一个人拿着手电走了出来。

我没有闪躲,生怕他看不到我,我喊道:“老乡,帮帮我!”

那个人听到声音拿手电照过来,光线刺得我张不开眼,只听他操着方言味道很重的话问道:“你是谁?”

我偏着头回答道:“老乡,我不是坏人,我被坏人抓了刚逃出来!您能不能帮帮我!”

那个人拿手电我把我上下照了好几遍,看我满身泥土,可能是相信了我的话,就说道:“你过来吧!”

我赶快跟着他走进了他家的小院子,进去后他走进了屋里,我站在院子里没有跟进去。不一会儿,他端着一盆子水出来放到我面前,让我洗一洗。我连声道谢,总算是把自己的脸稍微收拾干净了些。我洗完脸,他又和一个女人抬着一个小桌子出来了,然后拿出了一些吃的让我吃。

越是现代化发展的地方人心越狭隘,钢筋水泥铸成的城堡里把太多的现代人的善心和最原始的善良打磨光了。这里人迹罕至,民风淳朴,人们安居乐业无欲无求,要不是遇到这些淳朴的老乡,我李昊博早在二十几天前就死了。

我有些狼吞虎咽的吃完这些东西,这家的女主人把碗碟收拾完就进屋了,然后那个男的就问我是哪里人,怎么到这里了。我大概把情况说了一下,但是略去了枪战和越境的事,就说是和妹妹也走散了,想出去联系外界再作打算。那个人也没多问什么,过了一阵就把我领到旁边一个小屋里,拿了一床被子让我休息。过去的24小时太累了,不停的爬山走路,还没吃都东西,这会儿吃饱喝足,我头一挨到枕头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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