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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最初的参赛目的 第十二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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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而丑陋的虫子们正在啃食着自己,“噗嗤——噗嗤——”的啃食声回荡渗透在自己的大脑和神经之中,痛楚和呼吸一样频繁,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是在自己骨头间蠕动爬行的虫子多一些?还是在苍白如纸的皮肤下啃食自己的虫子要多一些?

但是身体的主人间桐雁夜并不在乎,魔力也好,血肉也好,想要的话,就尽管拿去,只要让自己能够获得和那个可恶的男人——远坂时臣一战的实力,再大的代价,雁夜也愿意付出。

八年前的那天,当自己心爱的葵姐接受那个年轻魔术师的求婚时,那份笑容明明写满了对幸福的期盼。正是因为相信了那份笑容,雁夜才甘愿认输,决定要娶葵姐的男人,也许只有他,才是那个唯一能给她带来幸福的人。

但他错了,他不该犯这个致命的错误,因为他本应比任何人都切身理解什么是魔术。正是因为明白魔术的无情之处,雁夜才诀别了自己的亲兄弟后离开了这里。他明知魔术是多么可怕,他明明因为害怕而选择逃避......但他偏偏把自己最重要的女孩,让给了那个魔术师中的魔术师!

两年前,雁夜本来和往常一样,到公园去和葵姐见面,看着小樱和小凛在公园玩耍,却从葵姐的口中听到了小樱要被过继给间桐家的消息,无论自己如何反对,如何反驳,葵姐只是说:“这件事,时臣已经决定了。”

那个时候,自己就明白,自己实在是错得离谱!八年前,自己就该反对葵姐的婚事,然后带着葵姐远走他乡!可惜,无论自己如何悔恨,事情已经发生了,本该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幸就要由葵姐的孩子——小樱来承受了。

自己决不能坐视这样的不幸,于是,我回家了,回到了那个我千辛万苦才逃离的那个家,间桐脏砚那个老家伙似乎很意外,但他并没有理会我的要求,认为我不过是一时意气罢了。

我并没有因此放弃,作为这个家曾经的一份子,我知道脏砚一心渴求的圣杯战争就要来了,而他的手中,并没有可用的棋子,为了小樱能够幸福,我甘愿来当这颗棋子。

一年前,我听到小樱过继被延迟的消息很高兴,庆幸自己这一年的苦并没有白受,只要为那个老家伙夺得圣杯,小樱就彻底安全了,葵姐也不会难过了。

虽然身体上的痛苦让我整夜整夜的失眠,寿命也所剩无几,但是只要葵姐能幸福,我就感到无比满足!

刻印虫的折磨,让我的身体越来越不听使唤,思维也越来越迟钝,脑子里的事物开始渐渐丧失,自己喜爱的摄影也好,小说也好,当记者时遇到的不甘也好,统统消失无痕,最后只知道要拯救小樱,让葵姐幸福,然后,就是对远坂时臣的憎恨!

间桐雁夜有多爱葵,就有多憎恨夺走了葵,却没有带给她幸福的远坂时臣,刻印虫的折磨无疑是痛苦无比的,只有把对小樱和葵的负罪感,把对父亲的恐惧和不可违背,以及自己体内的一切疼痛转化成对远坂时臣的恨意,才能让自己挺过这一次又一次的折磨。

自己的付出不会有人知道,自己的辛酸无人可以述说,就连自己的性命,也余日无多......

但是,为了葵能够幸福,间桐雁夜还是咬牙挺了下来。

在码头仓库的上空,看到那个金色英灵时,自己的满腔恨意都喷薄而出,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杀了那个远坂时臣引以为傲的英灵!”

在berserker奉命出击的时候,自己终于感受到了久违的一丝轻松,对远坂时臣的报复是来得如此畅快甘美!

可谁能告诉他,为什么在这个英灵乱斗的仓库街,小樱会出现!可恶的远坂时臣,难道他一点都不关心小樱的安危吗?!

但是,让他震惊的事还不止于此,小樱的手上居然有令咒!!!而那个自己正在攻击的英灵是小樱的从者!我说那个魔术师中的翘楚怎么会延迟小樱过继的日子,原来是因为这个,可恶的时臣!我间桐雁夜绝不会放过你!

诶,等下,小、樱、的、从、者!我的berserker还在打他啊!!!在无法用回路喊回他的情况下,我用掉了一个令咒,但我并不后悔,毕竟我是为了拯救樱才来参加这次战斗的!

在小樱提出和时臣当面谈谈的时候,我稍一思索就答应了,反正英灵是小樱的,到时候如果时臣执迷不悟的话,我就让berserker杀了他!

在士郎找到小樱的时候,雁樱间的交谈已经结束了,

“小樱,master让我把你带回去。”

而小樱看到土狼那张熟悉的黑炭脸时,不由地泪流满面,

“怎么办,caster,我刚才找雁夜叔叔的时候,忘记告诉吾王了。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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