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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2(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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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卿清醒之后,才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双人床上。薄薄一层空调被盖着倒也不冷,舒服的很。

记忆重现,昨天她由于太兴奋,后来竟然睡过去了。现在竟然在一张床上醒过来!她太疏忽大意了!她还没确认那个外国人到底是什么底细呢!

阳光透过薄薄一层的亚麻色窗帘,时卿忍不住想象窗外的景色了,难道是超级豪华的酒店?照昨天豪车、私人飞机那种情况,时卿也只能这样想象了,不过,整个房间的调调是非常朴素的,想想也是,她现在正在中欧。

怀着一丝好奇,时卿慢慢拉开窗帘,映入眼帘的竟然是一片碧波荡漾的湖水,还有清幽的远山,真是如画一般,这简直是太震撼了。

自从遇见了这个李莫西,时卿觉得,自己实在太渺小了。这两天的见识,已经远远超出自己前面十九年的所有惊讶与震撼了。

驻足了很久,才从一阵敲门声中回神。时卿赤脚走在毛毛的浅褐色地毯上,开门一看,竟是神情愉悦的Derrick。

“Miss Lin,睡得可好?”说完,嘴边咧开一个大大的笑容,时卿也被感染了,可是她笑不出来,因为又要用英语交流了!太累人了!

“睡得不错!额……我想知道的是,现在我该干什么?”好像就她一个人,还不知道此行的目的吧?

“不用担心,先享受一下美味的早餐吧!我们少爷可正在等着你呢!”

时卿生疏的用英语和这个老外交流,说自己要先洗漱一番,让你的少爷先吃吧。其实她有点怕见到这个李莫西。她就像一个没见过市面的小人物,而他却是一个拥有无数光环的王子,天壤之别。

可惜,像Derrick这种热情的老外,还是坚持要让她和他的少爷一起用餐,还说新的换洗的衣服已经放在床头了。于是,时卿用五分钟就刷好牙洗好脸了,还扎了个最简单不过的马尾。衣服是时卿喜欢的类型,吊带加牛仔裤,还有一件摸着非常舒服的薄的驼色羊毛开衫。

时卿下楼来,才知道她住的是一间别墅,而且还是一套湖景房。

餐厅里,李莫西淡定神闲的坐在那里看报纸,咖啡杯里的咖啡喝完了,倒是餐盘里的三明治还完好无损。时卿很想提醒他一句,空腹喝咖啡有害健康。这让她想起她的哥哥了,她哥哥也喜欢每天早上看报喝咖啡。不过时卿没多想,因为看报纸的那个帅哥眉毛已经皱起来了。

“我吩咐Derrick十分钟之内把你带下来,现在已经十二分钟了。”李莫西眼睛盯着时卿,一边放下报纸,一边很有范的瞥了一眼手表。

时卿一时无法还嘴,应为她还没学会怎么用英语很有范的回嘴呢,于是只能弱弱的在心里腹诽:有本事讲中文啊!

不过,一旁的Derrick倒是开腔了:“少爷,大早上的,可不能发脾气啊,会长皱纹的,不管怎么样,Miss Lin不是下来了么!绅士要学会等待,尤其是等待这么漂亮的女士了!”

听德叔深情并茂的讲完一连串的话之后,时卿不得不佩服他的口技了,死马估计都能被他说成活的了!

李莫西不说话了,一脸严肃的开始动刀叉了。德叔给她一个安慰的眼神之后也入座了,开始尝试在异国的第一餐了!不过吃饭的过程很压抑,没人讲话,这最好不过了!

李莫西吃完后,很有教养的用餐布轻轻的擦了擦嘴,然后看着在切香肠的时卿。

“有英文名?”

时卿尴尬的放下了刀叉,然后摇了摇头。

“中文名是林凡,对吧?”

时卿很配合的点了点头。心想,这不过是我的假名罢了!

“Fully,你的英文名。”

时卿不知道该不该谢谢他,她可不认为这个名字有多好听。

“谢谢,不过为什么要给我取这个名字?Fully,我觉得不好听。”

自从时卿开始念小学,要开始写自己名字的时候,她抱怨过为什么自己的名字那么难写,还抱怨为什么她哥哥的名字笔画比她要少!最后她爸告诉她说\'卿\'代表着高贵,他们会宠着她,像一个公主一样。

“林凡,在英国,我们习惯叫凡林,而且我不喜欢Vanly这个发音,Fully比较好。”

有时候解释是多余,比如听了李莫西的解释,她还是接受不了这个时常做副词后缀的一个东西竟然也能成为一个英文名!她还是喜欢Vanly多一些!她有选择权么!

好吧,人家是有钱有权的,争不过!算了!反正不是我的真名!无所谓!

氛围似乎有点僵,时卿不确定自己还该不该继续和香肠奋战了。放弃这个念头之后,时卿想用眼神和德叔交流,可惜德叔一直很有食欲的在吃早餐肠。

她只是想问吃完这顿早餐,接下来要做什么啊!怎么越来越像是鸿门宴了。

时卿刚想大着胆子问继续看爬满外文字的报纸的李莫西,没想到人家倒是先开口了:“在维也纳,抬头低头都是文化。”

时卿听的一愣一愣的,不知道怎么做评论的她装作一副没有听到的样子,对面的德叔食物刚下咽就挥舞着刀叉说了一句:“Mozart is the best。”于是,时卿有点懂了。

奥地利首都维也纳,是世界音乐之都,时卿不会不知道,因为这也是她向往已久的一个城市了。这里是很多声名显赫的音乐家作曲家的天堂,也是来自世界各地热爱音乐的人们的聚集地。很小的时候,时卿就知道莫扎特,贝多芬,海顿等有名的大师,因为那个时候时卿就开始学习弹钢琴了。

“维也纳肯定是座非常吸引人的城市,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说是贝多芬搬了八十多次家,但是却没有离开过这里的。”时卿最喜爱的就是贝多芬,每次学校有活动或者其他聚会,她都会演奏贝多芬的曲目,连她爸爸都发牢骚说嫉妒这个已逝世的音乐天才了。

“是哦,住在维也纳的人,天天想离开却是很难离开。我们三少差不多每年都会来四五次呢,搞的我这种生性粗犷的人都爱上这里悠悠绵绵的小调了。”Derrick一激动,不是很标准的英语就像是瀑布一样倾泻的极快,时卿还是选择放弃做\'听力\'了。

“想不想亲自体验一下这种\'离不开\'的感觉?”声线是性感低沉的,时卿听来,感觉还带着一种诱惑。于是不假思索的回答了一句:Of course。

□□。世界五大音乐厅之一。能在这里演出的都是能称得上人物的。中国也有多个艺术家荣登过□□,在这里给全世界的人展示属于他们的才华。比如□□、李云迪。还有一个就是时卿特别崇拜的钢琴家孔祥东了。

当时卿穿着考究又华丽的礼服进入到□□里面后,她真是快感动哭了。他亲自带她去名品店买华丽的礼服,高跟鞋,做尽了一个绅士该有的行为。只是当时她面对那些天价的礼服时,感觉一切似梦一般,开心又有心悸,接受吧,她内心是这么对自己说的。

时卿不知道自己面对的人有多尊贵,但是坐在二楼观望台上看下去,觉得像是回到了某种年代,而自己就像是那个年代的公主,桌上放着的咖啡和奶精的香味和飘散于室内的音乐声混合,她好像整个人都变轻松了。还真是有种让人离不开的情愫呢。

楼下的钢琴家手指灵活的在黑白键上来回,刚柔并济,眼睛却是紧闭的。一副享受且自信的神情。两边的小提琴手、大提琴手们也是一副陶醉的样子,在指挥家的领导下,演绎出了一段比画还美妙的曲子。只不过,这曲子很独特。

世界级的演奏水平在□□尽显无遗,时卿也不无遗憾了。真想就这么一辈子生活这种被音符围绕的城市啊,只不过,这只是个梦罢了,总有会醒的那一天,这个,她时卿是明白的。现在束手无策,那就只能将这个梦尽量做的甜美一些吧。

再美妙的曲子也会有终了的时刻,坐在黑色加长林肯里面,时卿思绪还是沉浸在刚刚那段美妙的乐曲中间。对于自己喜欢的曲调,她喜欢哼唱出来,可是,此时此刻,对面还坐着一个在安静喝红酒的男人,李莫西。

“Fully,知道刚刚的曲子是什么吗?”李莫西慢慢的品尝着葡萄酒,眼神却停留在满脸红晕的时卿身上。他很自豪自己给她选的礼服。淡绿色的磨砂抹胸,一丝活泼,一丝神秘,一丝妖娆,和今天的曲子很配。

被点名了。感觉到从他嘴里喊出的自己的代号似乎还萦绕一丝酒味。错觉!但还是不免一惊。

且回神,腹中先用中文打个稿子,于是,慢慢转成英文:“说来也是凑巧,前不久刚拜读过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一本书。里面有提到贝多芬的这首《大公三重奏》,于是我也听过一两遍,没觉得有多吸引人,只不过,没想到,在这里听的感觉实在是震撼。”

李莫西安适的枕在头枕上,还真是出人意料,不愧是时远的妹妹,懂得倒还不少。

“呵,不错。不过对我来说,艺术的好坏并不是取决于能否取悦自己的耳朵,而是要结合相应的艺术背景。就像了解一个人,并不从她的外表,而是从她的过去。”

时卿仔细聆听,可是听到后面,一颗心就提到嗓子眼了,他,难道发现什么了?还是说,他早就知道了,所以才会抓住她,逼她成为一名杀手?到底,什么才是真相!

影响情绪的某一因素,可以来自于大脑无边无际的猜测。时卿停止了漫无目的的猜想,主动迎上了李莫西一副深海似的眼神。

时卿不知道该说什么,就像这辆车一样,她也不知道他们的下一站是哪里。气氛有点压抑,对面的男人又开腔道:“很开心能够给你带来震撼,不过,我很希望有机会能够和Fully一起弹奏一曲。”

似是邀请,又似是挑衅。时卿摸不清这个李莫西到底玩的什么花招,能做的只能见招拆招。

“我可不敢在您面前献丑,我弹的最好的也就是一首生日歌,和您没法比。”时卿钢琴八级。本来想大学过十级,没想到出了这种意外。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出门在外,’才’不外露!做人低调一点,总是没错的。

“达芬奇成名也是从画简单的鸡蛋开始的,很期待和你一起弹奏一曲生日歌呢,应该会是一次不错的体验。”

时卿很是无语,不过点了点头,表示同意。谁知道这种大人物会不会只是一时兴起呢,可能过不了几天就会忘记的。

汽车抵达了一处很丑陋的建筑物,应该是危楼,墙上的玻璃全变成楼底下的碎渣了,墙面斑驳的油漆说明了并非人为,而是经过了风吹日晒。应该是一栋废气了很久的大楼。

时卿判别的没有错。这栋处在郊外的黑色庞然大物确实是破烂不堪。而且也是此行的目的地。不过她不知道的是,这是一栋连政府都没办法动摇的资产。很多黑色交易都在这里发生。政府可没有胆子管这种事。有些暗箱操作的事情,政府很’和气’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就是现实。

时卿一脸镇定,不过满腹疑虑。能做的就是把高跟鞋踩稳,紧紧跟在李莫西的后面。毕竟他身边还有两个彪形大汉!想到这里,她怎么就没看见德叔呢?

危楼里面确实是和表面看上去一样,破破烂烂,砖块的残渣满地都是,而时卿和李莫西的穿着却是华丽的与这里格格不入。时卿拉着裙脚,亦步亦趋。危楼里面没有电梯,只能一步一步自己往上走。艰难的走完了六层楼,时卿就被眼前的景象给震住了。怎么可能!刚明明就像难民窟一样,怎么这第七层楼竟然有种Presidential suit的感觉。淡黄色地毯铺满了整整一层楼,超豪华的吊灯盘亘在一张简约的玻璃桌上面。画面还真是突兀。

玻璃桌旁已经坐了一个男人,他身后同样是有保镖随行。时卿看到那个坐在那里的男人,脸上竟然有长长的一条刀疤,就像一条蠕虫一般,一阵心慌加恶心。

“难道不近女色的三少,是因为这个女人,才延迟了交易?”男人粗犷的口语从一张大嘴里面吐出来,时卿不确定他的唾沫星子有没有溅出来。

李莫西笑意盈盈,松了松领口的领带,很有气度的坐在了椅子上。

“呵,别忘了是谁救你于火海的。如果我不高兴了,不用我动手,你也马上会变成一具千疮百孔的尸体。我这次只不过是让你苟延残喘罢了。”李莫西眼神犀利,直逼对面脸色发暗的刀疤男。

时卿不懂其中利害关系。反正简单的来说,就是李莫西占上风。即使如此,时卿也不敢轻举妄动,毕竟这里是男权地域,她一介女流之辈,实在手无缚鸡之力。

刀疤男身后的保镖应该是觉得李莫西的话太有挑衅意味,随身便携□□都指向了李莫西,秒针还没转动一下,在时卿旁边的保镖也已经举起□□对准了刀疤男,实力相当,只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场景的她,着实是吓出了一身冷汗。

李莫西优雅的举起一只手,示意后面的保镖放下枪支。款款开口道:“如果吓坏了这位女士,我想我们的交易可以取消了。”

一听这句诙谐的话,刀疤男立马大声的喝止了身后的保镖,然后毕恭毕敬的开始和李莫西谈话。其间包括很多专业术语,时卿不懂,不过唯一捕捉到的信息就是’枪’。时卿大脑快速运转,猜想,难道这是一场军火交易?不会吧?明明刚刚还一起出入文明场合的,怎么下一刻又做起了这种黑道交易!她可看不出他一身好素质的李莫西是这种人!

但是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确实,李莫西就是这么一个人,在黑道混迹了七年,始终是以一副翩翩君子的模样示人,可是也偏偏这种君子的手段是让人闻风丧胆的。放在两个月前,有些人还会不识好歹的叫他一声’李莫西’,不过,在他父亲和哥哥去世之后,没有人再敢这么喊了。毕竟他代替他的父亲坐上Dark的主人之位,是不可否认的。

刀疤男是越南一个黑社会的头目,两个月前做毒品交易的时候,将几袋纯度高的毒品调包成了纯度不达标的毒品,后来被买家追杀。□□的几个卖家都被收买了,走投无路才来向李莫西这个在欧洲首屈一指的老大求救的。

交易花了十分钟就谈妥了,倒不是说内容简单,只怪他李莫西向来是以简单快速作为谈生意的准则的。

重又坐回黑色加长林肯中,时卿才觉得这一切又是另一个梦,黑色的梦。

于是,时卿单刀直入的问:“你是黑社会?”

时卿听到李莫西话语中带笑的答:“你只要做好准备就好了。”

这算答非所问?她确定自己问的很直接了,难道他的回答间接说明,他是黑社会?不过,让她做好准备又是几个意思?

在揣测间,李莫西递过来一杯红酒,时卿接过。一口气喝下,第一,感觉就是难喝,第二,她好像有点晕。五秒之后,时卿倒了下去。李莫西仍是一副优雅的模样。

没过多久,在机场安排的德叔来电了:“三少,飞机准备好了。咳,我真的觉得这次你的决定有点槽,本来我们可以直接要了她的命,你要知道她是你杀父仇人的女儿!”

“呵,这一点你不用提醒。你不觉得把她放在身边,天天看着,身体里复仇的血液才会一直翻涌么?而且,这场游戏,早就注定谁是赢家了。我只是想让它变的更加有趣一点。”

“OK。这是你的事情。话说回来,这次交易没出什么事吧?”

“一切顺利。”

“本来可以直接从匈牙利过来的……”

“Derrick,从你跟在我身边的第一天起就应该知道,我不喜欢别人妄自猜测我的想法。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开开心心的想着,我们要去你的祖国了。”

“既然如此,那我就要努力陪三少玩好这个游戏了。毕竟,所有事情都是有风险的。我不希望你有事。我答应过George的。”

George是李莫西的哥哥。

李莫西收了线,视线一直盯着昏倒的时卿。喃喃自语道:Game start,游戏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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