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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偷看日记,嘿嘿(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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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熬到了下午放学。

我回到寝室,便开始了跟彬彬沟通了起来。不过,本以为这件事会很容易,但却比我想象中要困难的太多。

语言不通,我便尝试了一下用动作去跟它交流。

首先,我伸出自己的小指,给它看,想让它知道,我要找的东西是这么大的,接着又指了指自己的耳朵,相让它知道,我要找的东西是可以用来听的。最后,我把窗户打开,便准备让它带我去找。

结果,它反应了一会儿后,却把我很要以前就放在桌子上的一串钥匙拿给了我。我有些疑惑接过钥匙,不明白它这是什么意思。后来,仔细一看,原来钥匙链上还有一个掏耳勺。

好吧,看来它是彻底的误会我了,我就算耳朵在这么痒也不可能让一只猴子帮我找掏耳勺吧。

见此招不灵,我便又换了一招,我拿出纸和笔,画了一棵有树洞的大树,然后递给它看,并将花夏的手机掏出来,往树洞的方向碰了碰。

彬彬瞅了一会儿,又抬起头想了一会儿,接着它突然放下画纸,冲出了窗户,跃在了前面的树上。然后,它回过头来有些着急的瞅起了我,好像是明白了。

所以,我便也急忙跑下楼,跟在了它的身后。

跑的时候,我还在默默地祈祷着:可别再出错了,老子的时间可是有限的。

结果,这次彬彬还真没让我失望,在左蹦右窜了一会儿后,它还真把我带到了昨天取手机的那棵大树下。

我满意的摸了摸了它的头,然后趴在地上,将手伸进了树洞。

最后从里面掏出了一个小口袋,一个笔记本,拿到它们以后,我便又带着彬彬回到了寝室。

回去的时候,我想了想中午彬彬被抓的事,我估计那帮护岛的人肯定是在这丛林里设下了很多圈套,才会让机灵的彬彬也落网。

所以,为了彬彬的安全,我便把它留在了我的寝室,而我自己呢,将笔记本仍在桌子上后,系上了一个小腰包,在里面装了一些秘密武器和刚才拿到的录音笔后,打门走了出去。

不过,走出去以后,我突然想到了昨天花夏那可怜的样子,便回到了寝室,塞了两个苹果。

路上,我提高了一些警惕,走的很小心,以避免自己重蹈彬彬的覆辙,落入那大光头一伙人的陷阱里。

不过,在我神一般的走位下,却还是成功的走到那个地下场所的树门,然后,我左右巡视了一番,发现周围没有人后,便快速地钻了进去。

熟话说,一回生二回熟,这话放在我身上,一点错误都没有。

第一次来的时候,我总觉的这里是无限大的,每一条道都是无限延伸的,而这次则不一样了,我多少对它的规模有了一点点的认识,所以,走起来也就没有第一次来的时候,走的那么模糊了。

不过,话说回来,这好像也多亏了昨天出来时,连续走错的那两次路,让我反复的适合了一下这出口处的复杂。

走进这个场所以后,过道开始变得明朗了一些。这时,长廊的深处突然传来激烈的打斗声音,不过,一听声音就知道不是真实的打斗,而是电视或者评书里的那种。估计是有人在看武打片吧,所欲我并没有管它,继续小心的往前走着。

走到昨天那个小屋的时候,我看见那个络腮胡子的男人正拿着自己的手机,瞪大眼睛,激动地看着。见他如此入神,我便也就没那么紧张了,绕过他的小屋后,我来到昨天关花夏的地方,然后将一个录音笔和苹果递给了花夏,本来还想给杜妙涵表哥一个的,不过,在我喊他的时候,他却还像昨天一样,一动都不动。

后来,花夏告诉我,自从他表妹逃走以后,那帮人就没在给他水和饭,现在估计已经死了。

我吓得一激灵,心想:合着我家花夏天天跟一个死人关一块儿。

于是,我又劝花夏跟我离开,但她却还是拒绝了我。

后来,又闲扯了几句,我突然听见了高跟鞋踏地的声音,心想应该是那个紫旗袍的女人来了吧。

然后,便把另一个苹果也给了花夏,并起身要离开,但在我刚要走的时候,花夏却低声跟我说,她还有一个笔记本,后面几页的内容应该对我有用,让我去看看,但不允许我偷看前面,说因为前面是她的日记。

我一本正经的点了点头,转过身来,嘴角微微地上扬了。

后来,同样在我神一样的走位下,自己又安全回到了寝室。

彬彬见我回来,显得很高兴,一个劲的指着窗外,好像是要出去,虽然我怕它再次被抓,但我也怕它会被憋坏啊,所以,就只好带着它出去转了一圈,回来以后,它便乖乖地趴在地上睡着了。

然后,就是激动人心的小时刻了。

我有些紧张的拿出花夏的笔记本,轻轻地打开了第一页,结果,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花夏的日记既然会写的这么简单。

每天就那么几句话,发现了什么,出现了什么疑点之类,然后就没了。就这也怕我偷看吗?哎,好失望啊!

然后,我便直接翻到了最后。

后面几页很多老师和同学的名字,而每一个名字的后面都还有很长的介绍,这让我不得不佩服花夏谍报工作。

除了名字之外,还有很多的疑点和暗号。其中最吸引我眼球的还是那句:“事悲黄,牵指西,难舍情,腹空虚!”

想不到花夏既然也有这句话,那它一定很重要,可它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我躺在床上,想了半天都没有想出来。所以,就只好又翻开一页。而这页就更是我想知道的内容了,它竟然关于大光头那伙人的详细情报。而且还有附属的照片呢!

这我肯定得好好看看了,为了救出花夏,我觉得自己跟他们在将来必有一战,俗话说的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嘛!所以,我便仔细的看了下去。

笔记本上的第一张照片,就是昨天遭我绑架的那个女孩,她叫于娜,17岁,是七人当中是最小的一个,排在了最末,擅长近身格斗,尼玛,居然还获得过某届女子格斗大赛的冠军。

第二张照片里,是个脸上有一道刀疤的男人,名叫崔连褔,23岁,排行老六,擅长匕首,现在的身上好像还有两桩命案。

第三张照片里,是今天去买饭的那个黄毛卷,他叫申重,21岁,虽然岁数比崔连褔小,但却排在了老五的位置,至于为什么我就不知道了,可能不是按岁数排的吧,不过,他最擅长的是泰拳,腿功很强。

第四张照片里,是昨天晚上遇到的那个紫色旗袍的女人,吴雪琪,22岁,排行老四,最擅长的竟然的美人计和暗杀,额……听上去好危险啊!

第五张照片里,是今天抓彬彬的那个大背头,名叫邓宝华,21岁,排行老三,擅长布置陷阱,圈套和用计。应该算是七人当中军事级别的人物了吧。

第六张照片里,是昨晚那十秒男人络腮胡,他叫陈黎忠,26岁,排行老二,力大无比,战斗极强。

哎,不对啊,怎么没了,他们不是七个人吗?

见照片没有了,我便又好奇的翻了一页,结果在独立的一页上,我看见了大光头的照片,而他的名字则让我大吃一惊。我有些不敢相信的念到:“施,施岩?”

尼玛,这不是我堂哥以前的天敌的名字吗?难道是巧合?我又看了一眼他的年龄23岁,尼玛正好跟我堂哥同岁呀。而且还都是秃子!

我接着往下瞅,想看看他擅长的招数,但花夏好像也没有调查清楚,上面写着的竟然是未知,不过,如果他真是我堂哥那时候的天敌,那他最擅长的招,我应该就知道了,和我一样,肯定也是阴人啊。

想到这,我既然有些紧张了,一想自己将来要跟阴人十三式的鼻祖大战了,心里突然没谱了。

不过,为了能救出花夏,老子拼了。

这时,口袋中的录音笔突然震动了一下,我将其拿出来一看,是另一个录音笔发来的语音,我急忙按了一下确定的按键,然后将它放在了耳朵旁。

只听,录音笔里极为小声的传出了花夏的声音:吴桐,那个叫“中爷”的人,周六会来,到时候,不管发生什么事,你一定要把我套出来的话保存好,千万不要让他们得到,如果有什么重要的情报,就交给我在大陆的同事们,好了,我没有事了,你千万不要回我,就这样吧,再见。

听完这段录音后,我开始有些着急了,因为这句话,怎么听好像都是要牺牲她自己,换取情报啊,靠,那怎么可以啊?她还得给我做老婆呢?不行,我得去救人,打不了叫人呗。

可是……

想到这,我突然犹豫了一下,我心想:如果真那样的话,万一破坏了花夏好不容易创造的机会,她岂不是会更加恨我。

哎,如果她也喜欢我就好了,这样我就可以毫无顾虑的去救她了,而且就算是错了,她肯定也不会怪我的。

可现在怎么办啊?是听她的话,自己弄个救人计划呢?

就在我犹豫不决,手指胡乱翻页的时候,笔记本中一页比较长的文字突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而读完它后,我瞬间不再犹豫,并彻底的下定了决心,于是,我便给我的堂哥吴凡发了一条很长很长的短信。

笔记中的文字是这样写的:

“据那件事发生,已经过了整整八年,我曾发过誓,如果不将它解决,就永远不开始自己的人生。可是由于某种巧合,我的初吻在今天下午被一个小我七岁的男生给夺走了。虽然事后发生了很多不愉快的事,但我却不一点都不记恨他。我们的恋爱只有短短地一分钟,但却足以弥补我空白了八年的青春,或许我们以后会分道扬镳,或许以后他会变心,不再对我说他喜欢我,但我会一直记得他,因为他是我的初恋,一个没用的大笨蛋,吴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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