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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毒品无情
送走了熊哥,丝丝松了一口气,转向阿飞问道:“熊哥到底在经营什么生意?”
“制毒贩毒!”
丝丝倒吸了一口凉气,多日的相处,她并不讨厌熊哥,最起码他是个为人豪爽,重义气的汉子。可是一想到那些抛家弃子,流落街头的大烟鬼解剖标本般的肋骨,所有的好感一下子荡然无存。
“你别想歪了,是加工售卖‘□□’。”阿飞看到丝丝脸上愕然的表情,知道她会错了意,于是解释道。
丝丝皱起的眉头立即舒展,心想,原来只是□□而已。如果说毒品骇人听闻的话,那□□好像只是小孩子助兴的工具,实在算不了什么。
“以前倒是听表哥提到过,□□到底是什么东西啊?”丝丝轻松地问道。
“□□也是毒品的一种,人一旦服食后,就会禁不住手舞足蹈,摇头晃脑,所以称之为□□。”阿飞接着道,“它也是一种极其危险的毒品,成瘾性极强,甚至有些人只用一次就会上瘾!”
阿飞丝毫没有夸大□□的危害,在上海的一项统计中表明,青少年吸毒当中有82%的人是在不知道毒品危害的情况下稀里糊涂就吸毒了。事物本来就是这样,越是有害的东西,就越是充满了诱惑。也许正是因为其致命的诱惑力,才造就了其无以比拟的毁灭性。
(注:□□,俗称“□□”。最初是由人工合成作为戒除吗啡毒瘾的药物使用,后来发现成瘾性是吗啡的三至五倍,并且更加难以戒断!
□□,化学名称为□□,因其外观与冰极相似,故称之为“□□”。由于□□的刺激性强,持久力强,使用一次便会上瘾,因此被称为“毒品之王”。□□的某些毒性甚于□□。□□极易形成强烈的生存欲望,而□□则使吸毒者不希望生存,只渴望死去。
□□,是一种致幻性□□类毒品,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很强的兴奋作用,服用后表现为活动过度、情感冲动、□□亢进、嗜舞、偏执、妄想、自我约束力下降以及有幻觉和暴力倾向,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故虽然□□的成瘾性最低,仍然被认为是未来世纪最具危险的毒品!而市售□□为加大药力,多掺入不同比例的“□□”,故成瘾性极大!)
阿飞一一道来,神情庄严而肃穆。丝丝不由自主地想,什么时候阿飞也变得这么啰嗦,简直像我们的辅导员。她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就带着一丝迷惑走马上任了。
临近郊区的迪厅里,人海如潮,乐声震天。
舞动的人群中都是些少男少女,强烈的节奏不断变换着刺激耳膜,旋转与摇摆的身体让乍一进来的人几欲头晕目眩!
十点钟以后照例有一次领舞,一个打扮摩登入时的女孩在霓虹灯下站定,随着音乐节拍蛇一样疯狂地扭动腰肢,台下一阵阵喝彩声如同海浪。舞到劲处,女孩上身只剩下一件外穿式的抹胸,几个男孩跃到台上随之一起舞动,动作暧昧,全场男女的舞动也越来越是疯狂。丝丝看不下去了,便吩咐手下几句,独自一个人离开了迪厅。
午夜时分,一家KTV歌厅的包房内,烟雾弥漫,灯光昏暗,房间内七八个男男女女刚刚服过“亚当丸”,有人随着音乐疯狂地扭动腰肢,有人在沙发上相拥而坐,眼睛微闭,头不停地晃来晃去。音乐骤紧,一个正在使劲甩头的女孩极度亢奋,猛然脱去上衣,露出□□的身体,霎时间,引来一片尖叫声和口哨声……
接手之后,丝丝渐渐了解到熊哥所谓的“生意”。在百里之外的山区里,有一个秘密制药基地,专门负责将偷运来的□□按一定比例掺入□□中,制成□□。服用□□的人一旦上瘾,就需要不断加大剂量才能获得快感。所以掺入□□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供应成瘾者,二是让初次服药的人更容易上瘾。
这些五颜六色的药片被设计成棱形,上面的图案有“天鹅”、“蝴蝶”、“笑脸” ,三者是按照□□的含量多少来划分的,天鹅是纯洁的,所以不含□□,而笑脸中掺入的□□是最多的。丝丝看着手里的药片,心中悸动,谁又能想到这些超级可爱的东西竟然是邪恶的毒品!
更加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原来王阿宏生前竟然是这里的小头目,专门负责销售。丝丝想起王阿宏日记里记载的三种水果,“苹果、菠萝、山楂”,也许只是一种简单的代号,分别对应天鹅、蝴蝶和笑脸。那么单字的水果,也许是王阿宏所发展的成员,专门替他卖□□的下线。
后来,丝丝便只去天外天夜总会,她实在是不喜欢迪厅的氛围,反正都是熊哥的地盘,夜总会的情调要好很多。丝丝在前台点了一杯Dry Martini,心中不免感慨,前不久自己还是一名侍应生,现在却是熊哥手下的一员大将了。
丝丝之所以会点Dry Martini,不只因为那是阿飞的爱好,也因为它是鸡尾酒之王。可是很快她就后悔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适应Dry Martini的强烈口味。正当她勉强咽下第二口酒的时候,看到了一个让她无比惊讶的人!
当班头款款向她走来时,丝丝很好奇,她一身的学生打扮,究竟是怎样混进夜总会的呢?
“我们谈谈。”班头脸上的表情非常严肃,像是参加WTO谈判的代表。
“好吧,跟我来。”丝丝将她带至一个角落里坐下,避开手下的耳目。
“你知道昨天我们有马哲考试吗?”
“知道。”丝丝收到豆豆的电话了,可惜她走不开。在她看来,学习固然重要,可毕竟不是生活的全部,生命中当然有比学习更重要的事情。
“那为什么没来参加考试!?”班头却不这么想,从小到大她所接受的思想就是,学生就要学习好,只有学习好,将来才有好工作,才有出息。
所以班头高中三年的时候,就只顾了埋头学习,什么课外活动、体育锻炼,根本无暇参加。要不是高考前的一场肺炎,她的成绩一定会更加理想。在她的心里,学习就是全部,而别说补考,就算成绩下降对她来说都是一场恶梦!
“这里有更重要的事情。”丝丝解释道,同时心里也很感动,感激班头能为了她跑来天外天,像这种地方,本来打死她也不会来的。
“有什么事情能比学习更重要?!我们还是学生,捉拿凶手是警察的工作。”班头扫了一眼舞池里的男女,一老一少正在贴面热舞,不禁心生厌恶。“跟我回去吧,这里太危险了。”
“我这里真的走不开。”丝丝说的是实情,既然已经介入了,又怎么能够半途而废?
“走不开?是你不想走吧?我知道你很聪明,可是不要聪明反被聪明误!”班头越说越激动,“你到底走不走?不走,我们以后就再也不是朋友了!”
“我……”丝丝刚想辩解,却发现熊哥从里面走了出来。
“丝丝,怎么回事?”熊哥好像听到了什么,一脸狐疑地问道。
“没事,我以前的同学,来借钱的!”丝丝说着,冲班头使了个眼色。
班头心领神会,却不由自主紧张起来,直直地盯着丝丝道:“不借就不借,谁稀罕你的臭钱,我们以后再也不是朋友了!”然后站起来转身就走。
“我去看看她。”丝丝跟熊哥交待了一句,起身追到门口,小声地跟班头说道:“危险,直接打车回学校。”顺手将一百元钱塞在班头手里。
“你想想我说的话,好自为之。”班头语重心长。
门卫是一个留着毛寸的青年,一身笔挺的西装看来价值不菲,脖子上系的领带却是“一拉得”。见两人走到身前,笑嘻嘻地问班头:“找到人了?”
“哼!”班头没搭理他,径直出门走了。
丝丝好奇地问毛寸:“我这位朋友是来找什么人的?”
“本来我以为她是学生,不让她进去,她却说穿成这样,是来跟老公一块回忆初恋的!”毛寸猥琐地笑笑,一脸讨好的神情,似乎知道丝丝大有来头。
丝丝看了一眼班头的背影,心说,还真是有你的!眼见班头上了出租车,她心里一块石头也落了地,只是她没想到,那竟然是她最后一次见到班头!
丝丝转身时猛然发现熊哥正站在她的身后,不由吓了一跳。
“走了?”熊哥脸上的表情极其复杂。
“啊,走了。”丝丝一时不明所以,顺口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