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第 十六 章(1 / 1)
午后,仿佛连阳光都是懒懒散散的,轻轻柔柔地铺了一地。莫陌惬意地躺着卧室的小沙发上,一边翻着杂志一边吃着水果,还放着音乐,真真是舒服极了,享受极了。
林越臣在书房结束了视频会议,一回到卧室,就看到莫陌如此小资的小模样,真是有种把这个女人抱过来好好□□一下的冲动。
走到跟前,正好莫陌用牙签戳起一块水果往嘴里送,被林越臣直接张嘴拦截了。然后林越臣志得意满地转身坐到沙发上,把莫陌的头挪到自己腿上。莫陌也不气恼,还主动地又喂了林越臣一块水果。
“明天抽空帮我整理一下行李,后天我要出差一趟。”林越臣一只手把玩着莫陌的一缕头发,说道。
“要去几天?”暂停手上吃的动作,莫陌问道。
“大概三天。”林越臣担心莫陌一个人留下来会不会太无聊,便问:“要不要一起?”
莫陌摇了摇头,解释说:“我辞了原来工作室的工作,打算私干,刚请了晓念就做了我的经纪人,前两天她给我接了一个宣传海报的摄影工作,两天后开工,所以后天我也要出差。”
林越臣挑挑眉:“出差的地点在哪儿?”
“好像……”莫陌想了一下,不太确定的说:“应该是在弗洛伦撒吧。”
什么叫应该是?林越臣默默地摇了摇头。
“真巧,我出差的地方也是弗洛伦撒。”林越臣轻笑。
“真的?”听到林越臣的话,莫陌将信将疑:“你不是逗我呢吧?”
睨了莫陌一眼,林越臣吩咐道:“你后天早上跟我搭同一班飞机,我会让秦轩帮你订机票的。”
好吧,莫陌信了。这种福利莫陌自然不会放过,她不会告诉林越臣其他工作人员都是晚上过去的。
到的时候,弗洛伦撒正好是晚上,闲来无事两个人索性手牵着手,漫无目的地走在充满人文气息的街道上,兜兜转转不知不觉就来到了罗马共和国广场。此时,广场上的一个角落,有一群印第安人在举行音乐演出,单纯的民族旋律吸引了很多人驻足欣赏。
莫陌对音乐没有研究,她只是喜欢街头音乐的氛围,自由随性,没有拘束,不由得停下了脚步。
“喜欢?”林越臣问。
“恩。”莫陌回答着林越臣的问题,注意力已经被表演吸引过去了,“像这种街头表演,没有商业的包装,演唱者也是随心情选择演唱的曲目,很纯粹。”
林越臣并没有看表演,而是在看着莫陌:异国他乡的街头,这个女孩子似是卸下了心头所有的包袱,回归到当初单纯的模样,恬淡的站在人群中跟他说着话。
林越臣觉得自己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挠了一下。
牵起莫陌的手,莫陌都没有赏一个眼神给他,显然是早已经习惯了林越臣的小动作。林越臣也不介意,反而在莫陌身旁露出了宠溺的笑容。
带着莫陌慢慢靠近表演的地方,一起站在人群中聆听着着不同国度人民的音乐,用吉他,小提琴,竖琴演绎的美妙旋律,并没有多复杂的谱曲,表演音乐的人也是轻松愉悦,脸上带有热情笑容的样子,让听的人不自觉的就放松下来。林越臣和莫陌也一派轻松和广场上所有的人一起,享受着这夜晚的时光。
一曲终了,表演者热情的冲所有的听众鞠躬致谢,然后穿过人群来到莫陌面前,冲莫陌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
在西方的国度里,东方人的面孔本就显眼,再加上林越臣和莫陌两个人具长相出色,对这样的表演又甚是喜爱的样子,自然吸引了表演者的注意力。
表演者看起来像是印第安人,用有点蹩脚的英语说了句什么,然后对莫陌做出邀请的手势,想要邀请莫陌一起表演。
一时间路人的目光也集中了这对手牵手的东方情侣身上,带着友好的,期待的笑容。莫陌难得的有些窘迫,脸蛋红红的,如果她没听错的话,这个人是要请她唱一首情歌给她的男朋友听。
大庭广众对他唱情歌这种事,她可不可以不要再做第二次?
求助地看向林越臣,但谁知林越臣居然好整以暇地看着她,顺便还用眼神鼓励了一下。无奈,莫陌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抱着吉他,笨拙地拨弄了一下琴弦。莫陌会的歌曲不多,英文歌就更少了,犹豫了一下,选择了一首很老却甜蜜欢快的英文歌。歌声响起,旁边的印第安表演者跟着节拍给莫陌鼓掌加油,也带动着大家一起。
在这样的氛围下,莫陌似乎也越来越有自信,放松了很多,一边注视着林越臣一边欢快地唱着,享受着这个过程。
表演者的后方是一个小型的旋转木马,在静谧的天空下,晕黄的灯光亮起,时间也似乎在此流连忘返……
……
哦~第一次我说爱你的时候呼吸难过心不停地颤抖
哦~第一次我牵起你的双手
……
那是第一次知道天长地久
……
我好像第一次知道喜欢人的感觉……
林越臣,我喜欢你,做我男朋友吧,我会对你好的!
……
八年前,陆成冉当着所有师生的面,在舞台上用情歌坚定勇敢的对林越臣表白。
八年后,莫陌在异国的街头,用一把吉他弹唱着古老的情歌,凝望着林越臣。
前者热情似火,敢爱敢恨,后者含蓄内敛,处事不惊,却一样让人心动。
临街的冰淇淋店,靠窗的位置,林越臣和莫陌人手一支冰淇淋,林越臣的是芒果味儿的,莫陌的是猕猴桃味儿的。
如果忽略掉林越臣脸上极其不情愿和难以理解的表情,一对小情侣坐在街边店里临窗的位子,看着街道上的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却有你陪在我身边,这样的场景,这样的感觉,应该还蛮诗情画意的。
可惜,没有如果。林越臣是什么人,气场强大的让人难以忽略。
此时,林越臣在疑惑:这种随随便便就会化成水,尝起来甜甜腻腻的东西,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趋之若鹜?
难以理解,真的很难以理解!
不知是因为异国他乡陌生的街头我只认识你,还是古老的情歌唤起了曾经青春年少的记忆,林越臣跟莫陌之间在不知不觉中变得亲密了一些。
所以,现在,虽然莫陌发现了林越臣明摆着的不情愿,还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不理睬的态度,最多只是毫无诚意的招呼一句:“尝尝吧,挺好吃的。”就自顾自地吃起来。
看着莫陌吃的满足的样子,林越臣觉得勉为其难的试一下。
像是做了重大决定一样,林越臣艰难地尝了一小口,只一小口就变了脸色:果然,跟想象中的一样难吃!
林越面色僵硬的决定放弃这个冰淇淋了。
看莫陌吃的满足,林越臣觉得看她吃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注意到莫陌手上的玉石手环,多次看到了,林越臣还是会悄悄惊叹它的精致。象牙色的手环,散发着冷然的光泽,没有过多复杂的雕饰,简简单单的样子。
林越臣不自禁地轻抚上手环,研究的看着。
引起林越臣对这个手环兴趣的并不仅仅是因为这个手环本身有多么好看,好东西林越臣见的多了,真正让林越臣感兴趣的是莫陌一直带着它,从来没见她拿下来过。
工作,吃饭,睡觉,洗澡,甚至那啥…的时候,都一直带着。
察觉林越探究的目光,莫陌想把手臂缩一缩,林越臣却不放,无奈只好随他了。“手环虽好看,你也不能一直盯着瞧啊,会害羞的。”
林越臣:“……”
“恩…”莫陌本来还想继续说明一下,却感到,林越臣的手慢慢摸到了手环的连接处,微微一用力,扣子打开了…
一支鲜红欲滴的玫瑰赫然缠绕在莫陌手上。
注视着这个刺青良久,林越臣笑了:“我倒是觉得手环下面的东西更好看…”抬起头直直的看着莫陌:“你,认为呢?”
虽是问句,却并没有询问的意思。
莫陌迎着林越臣的目光,像是对这一幕的发生做好了准备,嫣然一笑,“真是,还是被你发现了…”抽回自己的手,拿过手环重新带好,才又说道:“好看,却太引人注目了,这样不好。”
“既然不想引人注目,又何必要纹呢?”林越臣挑挑眉,如果刚刚没感觉错,在莫陌手臂的下方是一块微微的凸起,是疤痕。
林越臣觉得他现在站在莫陌心的边缘,往前一步,坦诚相见,退后一步,失之交臂。
“我吃好了,我们走吧。”这一招转移话题,实在是低级的可以。刚刚的淡定是假,现在的小慌乱是真。或许她惊慌失措的样子太明显,林越臣却是不忍心再追问了,任莫陌拉着自己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