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番外1,2(1 / 1)
番外一:叫我战神嫂
我叫林花,在一次夜晚的表白后,我就一跃成为战神嫂。
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想过,能不嫁给杀猪的,而嫁给了一个英俊的小伙子,虽然这个小伙子,在年纪上可以当我祖宗了。
从小,我爹就告诉我,姑娘家家的,嫁人不能只看长得好不好看,要看生活能不能踏实,长得结实不结实,能不能对我好,当然,我觉得我爹说的非常地有道理,在遇到战神大人之前以及在认识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秉承着我爹的择婿要求进行夫婿的选择。
但俗话说的好,近水楼台先得月,肉在嘴边不吃的是傻子。
并非我特意炫耀,攻下战神并非我来书摊的本意,只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罢了,最初到书摊来,也只不过是出于对战神的崇敬,以及无家可归的迷茫和一小部分的,对于战神所提出的分红的一点儿心动。
而后来,支撑我留下来的绝大部分原因,则就是单纯的因为□□熏心了。
我觉得,自从认识王祝之后,我变了很多,而在王祝眼里,我似乎没怎么改变,我好像能理解,又好像不能,为什么呢?
我和他的故事并不大,只是一个小小的书摊就能包括的,但我和他的故事有些长,从朗山到来仪阁,再从来仪阁到书摊,从书摊到鹿茫镇,蜿蜒曲折也纵贯了半个赵国的天下,也许这对于见过大世面的战神来说,并不算什么,但这对于我来说,就意义非凡,那样的跨度和等待,让我的整个生命都燃烧了起来,这些记忆里充满了闪光点,以至于我能在面对美貌如花的战神对我的无视时,咬牙撑了下来,最终获得了胜利,这几个月的等待,确实是功不可没的。
当然,虽然最终美人在怀,很多时候,我还是觉得,这个相公是我捡来的。
不止我这么想,连钱婶也这么想,不止钱婶这么想,连王三李慕有时候也是这么想的,他们有时候总会用一种略带怜悯的眼神看着王祝,而战神大人总是不为所动,该干什么干什么,这也让我放心了不少。
情况也有逆转的时候,又一次,王三偷偷问我,“林花妹子,你就从来没过其他的想法?”
对此我没有回应,并不是我不想回答,而是在王三话音刚落的时候,战神大人就进来了,我相信依战神相公这么儒雅的性格,王三是绝对不会被一顿胖揍的,但是王三肯定会被吓得尿裤子,这点我还是可以保证的。
王三被王祝强制拉进后院的时候,我正在思索着王三的那个问题。
我要有什么想法呢?
连问题也没有听懂,要怎么回答王三呢。
而且,我假如思考的多了,他反而要走了,不如就这样,我做做饭洗洗衣,他买买菜,看看书,一辈子也就这么过去了。
这样想想也就看开了,我起身,默默地走到后院,把埋在地里的番薯掏了出来,递了一个给王三,王三看看我,看看王祝,没敢接过来,王祝眉头一挑,“在等什么?要我帮你接?”
我没搭理他们,自己回屋子里啃番薯去了,没有玉米棒的日子里,我连闲事也不想管了。
生活里的一切都没出我的意外,唯一让我有些感慨的就是,虽然衣食无忧,但是战神大人的厨艺实在没有多大长进,除了会煮玉米烤番薯,他在厨艺方面也就没啥作为了,对此我多次以假装绝食威胁他要好好改进,不仅屡遭败仗,又饿了几天肚子,在权衡之下,还是放弃了教战神烧菜做饭技能。
反正是个大财主,要求太高也不好,爹告诫过我,要知足常乐。
毕竟他能出现就是不易,也已经耗上我一辈子的运气。
番外二:我是俊美的王氏祖宗
一百年对于我来说也不算什么。
也就是闭上眼睛和睁开眼睛的功夫。
不过这两者相差太大了,闭上眼的时刻,我身受重伤,肩负家恨血仇,赌上自己作为王氏长子的荣辱尊严,眉目凝聚的是杀气与恨意,睁开眼的时刻,我也是充满了愤怒,只是生气的对象却改变了。
鸡鸣,鼾声,生火,做饭,砍柴,捞鱼,赶鸭……
蒙蒙亮的天空下,脑子里集结这些纷扰杂乱的声音,有些怒气地睁开眼睛,水光浮现在眼前,眼睛酸涩难忍,动了动手指,起身惊起了一池水花,公鸡在岸边被吓了一大跳,叫着跑到别处,鸭子在一边兴奋地走来走去。
好个鸡飞狗跳,烟火气息太重,以至于一时间我都没能想起那些个前尘过往。
当林花从屋子里出来的时候,我竟然没有半点吃惊,好像这些声源都汇聚在一起,脑海里就自然有了这么一个形象。
虽然我从未见过眼前这个年轻的,睡得迷迷糊糊的,有点儿叫人生气的村妇。
之后的日子里,我的生活可谓经历了一段比以往还要颠簸的旅程。
我居然生存在了百年以后的世界,连同我的子孙,还有我的仇家后代一起在边陲小镇里出生入死,最滑稽的是,我居然看到了自己在百年写的字,和当年别人偷偷画的像。
这种感觉真的有点儿说不出的巧妙,当我有天闲着无聊,林花又缠着我要我说说在鹿茫镇的时候发生的事时,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她。
而她的反应又一次超出了我对她的预期。
她满眼期待地看着我,舔了舔嘴唇,眼珠子滴溜溜地乱转,“你那时候假如多写点儿东西藏起来就好了,现在拿出来卖的话,真的够我们的孙子吃喝不愁了。”
向来对于林花的这种回答不太买账,当她说出这句话时,我很难得地提出了批评意见,“倘若子孙的用度都从祖辈这儿取,不能自食其力,怎么能是我王祝的子孙呢?”
义正言辞,有理有据,我自以为林花是无法反驳的,谁料林花却说,“当年你刚当上将军那会儿,那点儿俸禄,够不够你王氏长子过日子?”
我犹豫了,但转瞬又清醒过来,林花这是在给我下套,旋即道,“我又非吃王家老本,那时的王家,比起此时还要富足,哪来的坐吃山空一说。”
林花皱着眉头想了会儿,“你出行穿着吃喝是不是王家给你贴钱的?”
说的有些难听,我并不太想承认,所以我又一次无视了她的回答。
尽管在林花在场时,我并不太愿意承认,但是说句实在话,林花远比大家眼中的她要聪明的多,我自认有些自负,但在择偶方面,我觉得,林花足以与我相配。
倘若说出来,在他人眼中,定是一句对林花的了不得的赞扬,但我深刻地知道,林花假如听到这句话,也一定会理直气壮,“说过是门当户对了,足以和王祝相配当然是显而易见的。”
对于王三来说,想必是有些不能入耳的,但在我听来还是很受用的,这也是我长期以来逗弄林花的根本原因。
还记得林花曾经问过我,关于想生个男孩儿,还是生个女孩儿的问题,林花说那时候说,想要个男孩儿,而对于我,林花却说,假如我能有个女儿,会很不错,又斯文又漂亮。
那时候的林花,望着我的眼神里都是满满的喜欢,却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未来和我的未来分割的一干二净,她不知道,那时候的我,却因为她的这句话濡湿了睫羽,彻夜未眠。
我又何尝不希望我们的未来紧密联系在一起,但是以我百年怪异之躯,何以许给她膝下子孙环绕的承诺?
因此我的回答只是,“若能有,都行吧。”
只要我能如同常人一般与你并肩缓步行走在日光下,我们就成亲吧,只要可以,我无所谓子女。
当然,最后林花的语言准确得一塌糊涂,当然,也出现了些许的偏差,王旺童的出现几乎颠覆了林花对于“女儿随父亲”的这一迷信思想,这样也好,我倒不用为这倒霉闺女的遗传问题负什么责任,和她娘亲好好过日子便成,不过多了个烂摊子,兜着便是。
生活就像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圈,不论之后发生了什么,都会回到起点,和林花的生活就是这样,日复一日,好像在过着毫无意义的生活,但对于我来说,每一天睁开眼睛,都是造物给我的礼物,躺在林花身边,听到她均匀的呼吸声,黑暗中肚子随着呼吸安静地起伏,雪捡在睡梦中偶有低吠,林花翻个身又深深睡去,阖上眼睛便开始期待新的一天的开始。
戎马数载,因不畏死生,被人敬为战神,而在书摊的这些日子里,我也开始惜命起来,既然是对于我命不该绝的偿还,我便不客气地收下了。
百年若是等待的时长,林花倒算是个不错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