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同病相怜(1 / 1)
“宋夫人。”
孟朗源走进了贵妇人的会客室,看着坐在沙发上打扮的华美精致的贵妇人,轻声道。
“朗源来了啊,快坐吧。”
心情似乎颇好的宋夫人热情地要他坐下,又要佣人给他端上了刚刚泡好的西湖龙井。
茶水冒着袅袅的热气,散发着清香怡人的气息。
“宋夫人,我来是想解释……”
“我看了报纸了,也劝过思凝了,这一定是那个不入流的小明星的炒作,我不会放在心上的。”
宋夫人的态度竟然是云淡风轻的,就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孟朗源有些惊讶,“宋夫人,谢谢你。”
“都说了多少次,朗源,别叫我宋夫人,既然你已经跟思凝订婚了,就是我的女婿了,以后跟着思凝叫我妈就行了。”
贵妇人围拢了狐皮披肩,浅笑道。
这多少让孟朗源无所适从,本以为等待他的会是来自宋家人的逼问,却没想到……
这宋夫人一直对他极好,就像把他当成亲生儿子一样。
“姐夫啊,哪股风把你给吹来了?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啊!”
宋思雅从盘旋的复古木制楼梯缓缓走下来,眼里是满满的讽刺。
“思凝在上面吗?”
孟朗源没有理会她话中的责难,只是问道。
“姐姐在午睡,不希望有人打扰她。孟先生如果没有别的什么事的话,就请回吧,这里不欢迎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人。”
宋思雅却是豪不留情。
宋夫人脸色一冷,“思雅,还有没有规矩了,你怎么能对你姐夫这么说话?”
“妈妈……”宋思雅快步走来,坐在沙发上,挽着宋夫人的胳膊,“姐姐那么信任他,他却做出这种事,简直是给我们宋家丢脸啊!姐姐还没有和他结婚,他就已经这样了,如果以后他们结婚了,妈你如果再不管管他,以后出了什么茬子,那我们宋家的面子往哪里搁呀?我只是担心呀!”
“无论丢不丢脸,也跟你这个小丫头没有关系。以后的事情谁也不知道,所以你没有必要在这里说三道四,添油加醋的,我听着心烦。”
“妈,你怎么向着外人啊!我可是您的亲生女儿啊……”
“朗源现在已经是你的姐夫了,就是我宋家的一份子,怎么会是外人呢?我相信你姐姐的眼光,也相信朗源的人品,他绝对不会做出有辱宋家的事情的。”
“可是,他和姐姐还没结婚啊,根本就是和宋家无关的人啊!”
“但是在我心中,朗源已经是我的女婿了,要是你下次还这么没大没小,我是不会任你胡来的。”
……
宋思雅有些薄怒,她的母亲偏向孟朗源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她承认,她的姐姐比她优秀,宋思凝是哈佛大学毕业的高材生,从小就是父母手心的宝,父亲去世后,母亲独自一人扛着这诺大的家业,宋思凝也总是帮助母亲的事业,而自己呢?也许在外人眼中只是一个没有用的寄生虫吧……
母亲爱屋及乌她可以理解,可是当着孟朗源的面给她难堪却是让她不能忍受的。
“宋小姐,”孟朗源总是这样疏离地称呼宋思雅,“也许我是该回去了。”
“留下吃晚饭吧,”宋夫人挽留道,“等下叫思凝下来吃饭,你们好好谈一下,我看得出来,思凝心里不开心。”
“妈,要是今天他在这里吃饭,我就不吃了!”
宋思雅为了挽回面子,赌气说道。
“不吃你可以离开,不要在这里影响气氛。大门在那里,好走不送。”
岂料宋夫人却并没有吃这套,只是冷冷道。
“妈!我真是好奇,我到底是不是你亲生的?!”宋思雅一双眼睛瞪得老大,她的面色有些灰白,难以置信,“好,这是你说的!我走好了!再也不要回来了,再也不要见到你们了!我会滚的,我会滚得远远的不碍着你们的眼!”
“思雅,你还有没有礼貌?怎么能和妈妈这样说话?”
宋思凝从房间走出来,站在二楼的拐角口,握着扶梯,眉头紧皱。
“宋思凝,你是我的姐姐,多么厉害啊!但是为什么我的姐姐是你呢……为什么?!你永远都是最好的,我就是废物!”
宋思雅面目有些狰狞,指着宋思凝大喊道,拿起提包就不顾形象地冲了出去……
**
酒吧里人声鼎沸,热闹的让人有些害怕。
“你又怎么了?”
宫斯瀚远远就看到了她,在她身边坐下。
“阿瀚,他们欺负我……她的心里只有宋思凝……他们合起伙来欺负我……”
宋思雅头发散乱地抽泣着,她把脸埋在两只手臂间,悲伤而绝望。
宫斯瀚只是皱了皱眉,刚才在电话中他就觉得她有些反常,也不和他多说什么,只是要他来这个酒吧。
“明明就是孟朗源的错……明明就是……”
宋思雅的嗓音已经哭得有些嘶哑。
“就算你哭成这样,他们也不会看到。”宫斯瀚一针见血地指出来。
“你就……你就不会安慰一下人家啊……”
宋思雅抽泣道,妆也花了。
“啧啧啧,快擦擦,丑死了。”
宫斯瀚递给她一片纸巾,假装嫌弃道。
“滚!”
宋思雅破涕而笑,锤了他一下,嗔道:“你这个大坏蛋!”
宫斯瀚只是瞪了她一眼,淡淡地说:“我们在法国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也是这个场景呢。”
“是啊,”宋思雅擦了擦眼泪,抿了口酒,“那个时候,喝的烂醉的可是你。”
……
那个时候,宋思雅才刚来法国留学,有一次闲来无事的时候在酒吧中喝酒,目光却被舞台上一个闪亮的身影给黏住了。
“
我骄傲的破坏我痛恨的平凡
才想起那些是我最爱
让盛夏去贪玩把残酷的未来
狂放到光年外
而现在
放弃规则放纵去爱
放肆自己放空未来
我不转弯
我不转弯
我不转弯
我不转弯
……
”
……
男生的声音有些狂放不羁,他长着一双黯绿的眸子,却一眼就能看得出来他并不是法国人。他站在舞台中间,几束灯光射在了他的身上,竟璀璨的让人移不开眼。
也许有的人天生就是带着这样的魔力,使人一见误终生。
宋思雅饶有兴味地看了舞台上的人一眼,不知哪里来的一股勇气,也上了台。一把抢过男生的麦克风,将头发披散开来,接着他的唱了起来。
“
我要我疯我要我爱
就是我要我疯我要我爱现在
一万首的mp3一万次疯狂的爱
灭不了一个渺小的孤单
让我要我疯我要我爱
就是我要我疯我要我爱现在
盛夏的一场狂欢来到了光年之外
长大难道是人必经的溃烂
……
”
……
一曲毕了,只见男生也是赞赏地看着她,宋思雅不觉有些脸红。
毕竟。
这样帅气的男生……
这样浪漫的邂逅……
“喝杯酒吧!”宋思雅放下麦克风提议道。
男生点了点头。
“你是职业的酒吧驻场歌手吗?”
“以前是的,可是现在,只是唱着玩罢了。”男生点了一根烟,吐了口烟圈。
“你唱的很好,比一些职业歌手唱的还好呢。”
“你也不赖呀。”
“呵,多谢夸奖啊!”
“彼此彼此。”
……
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喝到一半,宋思雅却有些感伤了,“以前梦寐以求的就是逃离妈妈,逃离姐姐,但是现在,却有点挂念他们了……我真是一个奇怪的人啊。”
男生只是笑笑,薄唇微抿,神情莫名,“心里能有一个挂念的人也是挺幸运的一件事情吧。要说挂念,我心里也有一个人。”
“是谁啊?”
宋思雅来了兴趣。
是谁这么幸运,能让你挂念呢……
“你猜啊!”
男生神秘地笑了笑,有点邪魅而慵懒。
“小气!”
宋思雅白了他一眼。
喝的有些醉了,男生突然闭着眼,斜倚在棕红色的沙发上,昏黄的灯光给他笼罩了神秘的色彩。男生如若蚊蝇般地喃喃道:“懒猪……懒猪……”
“什么?”宋思雅凑过去听。
“懒猪……我好想你。”
“我好想你……”
“你在哪里……”
“懒猪……”
“为什么……只喜欢他……”
……
后来,男生清醒后掏出钱包准备付账,她瞟了一眼,却看见男生钱包里夹里有一张相片,相片上的女生白皙美丽,正低着头给一只小狗洗澡,神情温柔而细腻。
也许,这就是那个让他挂念的人吧。
那个幸运到让她嫉妒的人。
后来,她知道了,女生的名字叫路萧然。
就这样一发不可收拾的,这个名字闯入了她的生活。
从此。
男生和她聊天的时候,有时会不由自主地掏出钱包中的女生照片凝望着出神,有时会跟她说一些他们之前曾经发生的趣事,有时又会露出难得的温柔神情,她知道,他在想念她。
或者说。
他,深爱她。
……
……
“不管怎么样,阿雅,你没必要和别人比,你已经很好了。退一万步说,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嘛。”
宫斯瀚掐了烟,拿起酒杯和她碰了碰。
宋思雅回了神,“谢谢你肯陪我喝酒,还用这些话来让我心里好受。如果没有你的话,刚才我肯定会哭死的。”
“谁叫我们是哥们呢,”宫斯瀚喝了口酒,“真是同病相怜的哥们啊。在你母亲心里,你比不上你的姐姐,而在她心里,我也什么都不是。”
“……”
宋思雅久久没有说话,“干杯,我的好哥们!”说着便回碰了他的酒杯下,只是苦涩一笑。
天知道她并不想只和他做哥们,她做梦都想……
不!她不甘心!
思绪纷乱中,拿出手机,宋思雅突然心生一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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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文中的歌出自五月天的《盛夏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