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第二十五章 秋猎围场(下)(1 / 1)
明笙一笑,悠哉道:“听说师兄近日得了一块羊脂美玉?”
朱珏突然觉得牙痒痒,仍笑道:“师弟喜欢,就送你了。”哎,和师弟的有相同的爱好真是悲剧,总是被各种理由打劫。
明笙笑道:“那就多谢师兄了。本来还想演一出贞烈寒士怒拒断袖王爷,不畏强权,品行高洁的戏码,换做一块羊脂玉,真是亏了。”说完,还一脸可惜的样子。
朱珏闻言,实在呕得厉害,道:“你...你...你个损友,我败给你了。”声音是痛心疾首。
明笙轻笑,道:“别啊,也不是白给,我送你一样东西,保证让你心想事成。”说着,悄悄赛一瓶东西给朱珏。
朱珏眼睛一亮,悄声道:“对武功高强者也有效?”
明笙挤挤眼道:“当然,不过可别说是我送的。”
“嗯嗯。”朱珏点头,道:“那个羊脂玉雕也给你了。”
明笙笑而不语,心想,还是不提醒花兄了,反正有两件羊脂玉了,太贪多了不好。
朱珏浑然不知明笙原本的打算,将药瓶塞进怀里,若无其事的拍了拍明笙的肩,道:“我就不打扰你看歌舞了,回见。”说完,精神振奋的走了。
一曲歌舞歇罢,朱琮扬声道:“众位爱卿,今日君臣同乐,来,共饮此杯。”
众人赶紧起身,起身道:“谢主隆恩,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好。”朱琮豪爽的一口干尽杯中酒,道。
众人这才随之干尽。
“众爱卿坐吧。”朱琮道。
“谢皇上。”众人齐声落座。
一旁侍立的马嘉陵出列道:“陛下,今日众勇士狩猎结果出来了。”
朱琮燃起一点兴致,道:“说来听听。”
众人不再吃喝,竖起耳朵倾听。
马嘉陵回道:“回陛下,今日得魁者是太子殿下。太子猎了一只猛虎,獐子,山鸡,野兔若干。”
“晖儿,可有伤着。”朱琮问道。
朱晖起身,道:“父皇,儿臣只受了点小伤,应经处理好了。多谢父皇挂心。”朱晖隐去自己被虎差点压昏了过去的事情,避重就轻的答道。
朱琮放下心,道:“嗯,果然不愧是吾儿,来人,将朕用过的那把紫金弓箭赏给太子。”
“恭喜皇上,恭喜太子。”众人齐声贺道。
之后按惯例赏赐了亚军和季军不提。
“听说今日万马腾啸,可有此事?”朱琮问道。
朱嘉陵眼中一闪,垂首回道:“确有此事,今日明探花途径马苑,万马被其风采所摄,腾啸不止呢。”
“哦?”朱琮这才兴致高起,扬声道:“明卿何在?”上次见他,屋中昏暗,心绪不稳,倒是不曾注意到他相貌如何。(其实是明笙自敛神采,潜意识融于自然。)
明笙实在想不到事情的真相被歪曲成如此模样,只好无奈的出列上前。
明笙今日还是一身绿色官袍,不过因为天气转凉,身披了一件及地的白绒披风,墨发及腰,通身出尘脱俗,宛如谪仙。满堂的灯火照拂在明笙周身,使其多了几分温润,仿佛九天之雪落入凡尘,绝壁雪莲染上晨阳。
这样的人无论在哪都是焦点,偏偏之前竟无一人特别关注过他。这有赖于明笙的功法,只有明笙想就能泯灭与众人之中,也可溶于自然。不过,事已至此,明笙只能让自己风光一次了。
一时间,万籁俱静。倒酒的酒满而溢不自知,抚琴吹笛的曲误而歇,众人皆怔怔的看着明笙,欲辨已忘言。
“微臣参见陛下。”明笙行礼道。声音清越,恰是一泓清泉石上流。
“免礼平身。”朱琮敛去满眼惊艳之色,站起身来,双掌相击,高声道:“好一个风神秀异的人物。真是珠玉在侧,觉我形秽。”朱琮刚刚还肯定马嘉陵谎言说大了,现在倒是觉得事实如此也不为过啊。
明笙长身玉立,拱手道:“谢皇上谬赞。”
“爱卿过谦了,能引得万马齐啸,就是称呼‘玉郎’也不为过,实乃我大庆第一美男子啊。”朱琮兴致颇高。
明笙心中抽搐,仍旧维持着端庄的仪态,道:“微臣愧不敢当。要说大庆第一美男子那是谁也比不过...太子殿下”明笙眼见随意一瞟,刚好看见太子晖,马上接道,“太子殿下飘如游云,矫如惊龙,更是有伏虎之神勇,真不愧是嫡亲的龙子皇孙。”所谓,师有事,弟子服其劳,给自己点上三十二个赞。明笙一句话就不漏痕迹地称赞了皇家祖孙三代。
“哈哈哈,爱卿真是一张巧嘴。”果然,龙心大悦,朱琮道,“赏!”
明笙只得又行礼道:“谢主隆恩。”
众人又是一番恭贺。至于被推出来当挡箭牌的太子殿下则是望着明笙无奈一笑,带着点成熟的味道。
明笙回到座位上,可是再也不得清闲,总有人围过来套近乎,而他们套几乎的方式总离不得酒,还好明笙早有准备,佯装喝了,其实全运用无影掌将酒倒了。要是西门吹雪在这,定是无奈一笑,没想到,明笙的家传心法不单被用来炒菜做饭,打扫卫生,耍赖出千,还能用来躲避饮酒,真是...有趣的紧。不过,要是西门吹雪真在这的话,明笙是连酒都没得碰的。而明笙这会心中正得意不已,啊,内功真是家居旅行必备之圣品啊,为自己的勤奋修炼点六十四个赞吧。
好不容易应付了这场夜宴,秋猎也进入了尾声。
秋猎过后,明笙开始频繁来往于洋教士之中,收集番薯、土豆、玉米等物的相关知识,请教种植方法和注意事项。明笙以前除了养花从没种植过什么,那些番薯什么的知道用途和各种吃法,却没有深入了解过它们的习性。还好这些洋教士很是博学,有人曾经阅读过相关文献,甚至还有人栽植过。
又是一天休沐,明笙去教堂的时候,祷告已经进行了一大半了。现在教堂的不再是一个月前稀稀拉拉的两、三个人,准备的座椅满了一半。
祷告完后,明笙与约瑟夫和约翰两人在教堂的会客厅交谈。会客厅的布置虽然不是很华丽,但正是中西结合的典型,很是典雅和谐。川谷在一旁认真的伺候着。
“森(笙),非常感谢你亲自教导我们拼音,我们现在终于能和贵国的人民好好交流了。”约瑟夫说道。虽然腔调有点怪,但声音非常柔和。约瑟夫有着一双海洋般的蓝眼睛,无论看着谁都是温柔而包容,高鼻深目,五官俊朗,蓄着一摞胡子。如果再年轻个二十岁,刮净了胡子,说不定能彻底改变东方人的审美观。
“是啊,森(笙),你今天看到来祷告的信徒已经增多好多了。”约翰激动的说,一双碧绿的眼睛荡起波光。约翰比约瑟夫晚来大庆十年,二十岁的小伙子来的时候满怀信心。结果碰到了年以四十却仍不得志的约瑟夫,被狠狠的泼了一头冷水。后来,两人齐心协力努力了六年才得以获许在大庆建立教堂,传教于民。哪知语言文化迥异,传教进展比蜗牛快不了多少。在此境地,明笙的帮助就是及时雨,旱时霖。
明笙笑道:“朋友之间,互相帮忙是应该的。我也要谢谢两位给予我的帮助,让我受益非浅哪。”
约翰眨眨眼,道:“森(笙),看在上帝的面上还是不要说四个字四个字的成语吧。”
“呵呵,约翰我可以看在上帝的面上不说,但不是别人也不说啊。”明笙笑道。声音从没有过的轻松愉悦。
约瑟夫也笑起来,道:“约翰你还要学的还很多啊。要...勤奋刻苦,呃...持之以恒,勇往直前。”约瑟夫一下子蹦出三个成语,胡子都翘起来了。
约翰耸耸肩,道:“好吧。老实人总是被欺负。”
明笙与约瑟夫相视一笑。
“森(笙),我已经将你感兴趣的资料整理了一份出来,希望能帮上你的忙。”约瑟夫将一卷羊皮纸交给明笙。
明笙大喜,将羊皮卷打开浏览了一遍,笑道:“非常详细,对我也对百姓很重要。我会请皇上对你们进行嘉奖的。”
约瑟夫和约翰闻言,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森(笙,就当明笙的英文名好了,后文不再备注。),你真是我的天使!”约翰起身给明笙一个大大的拥抱。
川谷马上上前将约翰从明笙身上撕下来,瞪着约翰。
约翰会意,尴尬的道:“Sorry,我忘了你们不......”
“罢了,不必在意。”明笙微微一笑道:“川谷,退下吧。”
明笙看着约翰道:“约翰,你还是要早些入乡随俗啊。要是总是这么热情,可是会引起误会。”说道这,明笙勾起嘴角,接着道:“约翰你风情迥异,可是很受那些有特殊爱好的男人喜欢。”说着,意味不明的上上下下扫了约翰一遍。
约翰脊椎尾一凉,双手挡在胸前,叫道:“Oh,MY GOD!森,你不是吧?”约翰想起一些富裕之家亵玩男子的事,其实自己国家也不遑多让,当自己可是只喜欢女人的。